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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

论衡全译-第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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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是夏历的二月。二月的时候,龙星初次出现,所以《左传》上说:“龙星出现就举行雩祭。”龙星出现的时候,节气已经到了惊蛰,所以又说:“到了惊蛰就举行雩祭。”
  【原文】
  77·7春雩之礼废,秋雩之礼存,故世常修灵星之祀,到今不绝。名变于旧,故世人不识;礼废不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礼,不知灵星何祀,其难晓而不识说,县官名曰明星,缘明星之名,说曰岁星。岁星,东方也。东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岁星,求春之福也。四时皆有力于物,独求春者,重本尊始也。审神如儒者之说,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月令》祭户以春,祭门以秋,各宜其时。如或祭门以秋,谓之祭户,论者肯然之乎?
  【注释】
  而:据递修本当作“亦”。
  县官:参见34·10注。这里指汉代皇帝。明星:《独断》:“明星神一曰灵星,其象在天。”岁星,东方也:根据阴阳五行说,岁星(木星)是和东方相配属的。古人误以明星为灵星,又误以为岁星。
  东方主春:根据阴阳五行说,东方是与春天相配属的。
  及:据递修本当作“反”。
  《月令》:《礼记》中的一篇。祭户以春:《白虎通德论·五祀》:“春祭户,户者人所出入,春亦万物始触户而出也。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也。”
  【译文】
  春天求雨的祭祀被废除了,秋天求雨的祭祀仍然保存下来,所以社会上常年举行对灵星的祭祀,到现在一直不间断。祭祀的名称和从前不一样了,所以世人不明白;祭礼废除不用了,所以儒者不知道。世儒考察祭礼。不知道为什么祭祀灵星,因为它难懂也就不知道怎么解释,由于皇帝称它叫“明星”,根据明星这一名称,就把它解释为“岁星”。岁星,与东方相配属。东方与春天相配属,春天掌管生长万物,因此祭祀岁星,是祈求春天之福。四季对万物生长都有贡献,只在春天祈求,是因为重视根本尊重一年的开始。如果真像儒者说的那样,求春之福,反而在秋天祭祀,这就不是祈求春天之福了。《月令》中规定在春天祭户神,在秋天祭门神,各自根据合适的季节祭祀。如果有人在秋天祭门神,却说是祭户神,评论的人能同意这种说法吗?
  【原文】
  77·8不然,则明星非岁星也,乃龙星也。龙星二月见,则雩祈谷雨;龙星八月将入,则秋雩祈谷实。儒者或见其义,语不空生。春雩废,秋雩兴,故秋雩之名,自若为明星也,实曰灵星。灵星者,神也;神者,谓龙星也。群神谓风伯、雨师、雷公之属。风以摇之,雨以润之,雷以动之,四时生成,寒暑变化。日月星辰,人所瞻仰。水旱,人所忌恶。四方,气所由来。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此鬼神之功也。
  【注释】
  明星非岁星:意思是,明星后来是在秋天祭祀,岁星是该在春天祭祀的,所以二者不能混淆。据上下文意,“雩”字前疑当补“春”字。
  “龙”字与“灵”字通用,声转作“灵”。《论语发微》:“《论衡》以灵星为龙星,声之转。”黄震《日抄》:“《论衡》释灵星之名,似矣。”
  鬼神:王充指的是“百神”,也即是自然的力量。
  【译文】
  不是这样的话,那么明星就不是岁星,而是龙星。龙星在二月出现,就举行春雩祈求滋养谷物的雨水;龙星在八月将要看不见了,就举行秋雩祈求谷物有收成。有的儒者可能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他们的话不是凭空说的。春雩废除了,秋雩兴起了,所以秋雩的名称,自然就像是对明星的祭祀了,实际上它应该叫灵星。灵星是神,神,讲的就是龙星。众神指的是风伯、雨师、雷公之类的神。风摇动万物,雨滋润万物,雷震动万物,四季使万物生长、成熟,寒暑使万物发生变化。日月星辰,是人们所瞻仰的,水旱灾害,是人们所憎恨的。四方,是气产生出来的处所。山林川谷,是老百姓取得资财的地方。这就是百神的功劳。
  【原文】
  77·9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报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圣王之务也。是故“圣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民事而野死。鲧勤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灾。”凡此功烈,施布于民,民赖其力,故祭报之。宗庙先祖,己之亲也,生时有养亲之道,死亡义不可背,故修祭祀,示如生存。推人事鬼神,缘生事死。人有赏功供养之道,故有报恩祀祖之义。
  【注释】
  引文参见《礼记·祭法》。
  序星辰:指了解星辰的位次和它们在不同季节出没的规律。著众:意思是使老百姓办事情了解休作之期。
  义终:善终。指尧禅位给舜,安享晚年。
  司徒:官名,掌管教化。
  除其虐:指汤放逐夏朝的最后一个君王桀。
  去民之灾:指周文王、周武王消灭商朝最后一个君王纣。引文见《礼记·祭法》。
  【译文】
  大凡祭祀的道理有两点:一是报答功劳,二是敬奉祖先。报答功劳是为了勉励尽心尽力的人,敬奉祖先是为了尊崇有恩德的人。尽心尽力受到勉励,恩德受到尊崇,功业树立教化广布,是圣王的职责。所以“圣王制定了祭祀的标准,凡制定法律能在民间施行的人就祭祀他,凡勤劳国事而死的人就祭祀他,凡有战功安定国家的人就祭祀他,凡能防御大灾害的人就祭祀他,凡能抵御大祸患的人就祭祀他。”“帝喾能了解星辰的位次及出没而使老百姓行事有依据。尧能赏罚分明施刑以法而得到善终。舜辛勤地为民办事而死在边远的地方。鲧辛辛苦苦地理洪水无功而受处死。禹能完满地完成鲧治水的事业。黄帝给百物确定了名称,以此启发老百姓共同享受这此财富。颛顼能使黄帝的事业更加完备,契当司徒教化百姓很有成效。冥尽到了水官的职责而死于治水的事业。汤以宽厚统治百姓而放逐了夏桀。文王用文治,武王用武功,除掉了百姓的灾祸。”所有这些功业,普遍地给老百姓带来了好处,老百姓依靠了他们的力量,所以祭祀报答他们。宗庙供奉的祖先,是自己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有赡养他们的道义,死亡后按礼不能背弃他们,所以举行祭祀,表示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对待他们。根据人间的事例来侍奉鬼神,依照对待活人的道理来侍奉死人。人有赏赐功劳供养亲人的道理,因此也有报答恩德祭祀祖先的道理。
  【原文】
  77·10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赣埋之,曰:“吾闻之也,弊帷不弃,为埋马也;弊盖不弃,为埋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亦与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过徐,徐君好其剑,季子以当使于上国,未之许与。季子使还,徐君已死。季子解剑带其冢树。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为乎?”季子曰:“前已心许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负吾心乎?”遂带剑于冢树而去。祀为报功者,其用意犹孔子之埋畜狗也;祭为不背先者,其恩犹季之带剑于冢树也(11)。
  【注释】
  畜狗:家犬。
  赣(gòng贡):通“贡”。子赣:子贡。参见3·3注。
  盖:伞形的车盖。
  丘:孔子自称。
  封:聚土为坟称“封”,这里指埋葬。
  以上事参见《礼记·檀弓下》。
  延陵季子:季札。参见16·3注。徐:参见16·4注。
  徐君:徐国国君。刘向认为他就是被楚文王所灭的徐偃王。
  上国:参见16·4注。
  以上事参见《史记·吴太伯世家》。
  (11)之:据递修本应作“子”。
  【译文】
  孔子养的狗死了,派子贡去埋狗,并说:“我听说,破旧的帐幕不丢掉,是用来埋马;破旧的车盖不丢掉,是用来埋狗。我贫穷,没有车盖,对于狗的埋葬,也要给它用席子,不要让它的头陷在泥土中。”延陵季子路过徐国,徐国国君喜欢他的剑,季子因为正要出使到中原各国去,所以没有答应把剑赠送他。季子出使回来路过徐国,徐国国君已经死了。季子解下佩剑挂在徐君坟墓的树上。驾车的人问:“徐君已经死了,剑还赠给谁呢?”季子说:“先前我心里已答应赠剑给他了,难道能够因为徐君已经死了的缘故而违背我的本心吗?”于是就挂剑在坟墓的树上而离开了徐国。祭祀为报功,用意就同孔子埋葬所养的狗一样;祭祀是为了不背弃祖先,报答恩德就同季子挂剑在坟墓的树上一样。
  【原文】
  77·11圣人知其若此,祭犹斋戒畏敬,若有鬼神,修兴弗绝,若有祸福。重恩尊功,殷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何以明之?以饮食祭地也。人将饮食,谦退,示当有所先。孔子曰:“虽蔬食莱羹,瓜祭,必斋如也。”《礼》曰:“侍食于君,君使之祭,然后饮食之。”祭,犹礼之诸祀也。饮食亦可毋祭,礼之诸神,亦可毋祀也。祭、祀之实一也,用物之费同也。知祭地无神,犹谓诸祀有鬼,不知类也。
  【注释】
  示当有所先:意即表示应当先祭祀产生五谷的地以报其恩。《礼记·曲礼上》疏:“祭者,君子不忘本,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种种出少许置在豆间之地,以报先代造食之人也。”瓜:据《论语·乡党》应为“必”。
  引文见《论语·乡党》。
  引文见《礼记·玉藻》。
  【译文】
  圣人知道祭祀的意义是这样,可是祭祀前还要斋戒,祭祀时还要严肃恭敬,好像真有鬼神一样,连续不断地举行祭祀,好像鬼神真能消祸降福一样。实际上这是尊重祖先的恩德和前人的功绩,殷勤地厚爱他们,未必有什么鬼神来享用祭品。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吃饭时祭地这件事就可以证明。人们将要吃饭时,先谦让,表示应当先祭地。孔子说:“即使吃的是粗米饭蔬菜汤,也必定要拿出一点来祭一祭,而且一定要像斋戒那样诚心敬意。”《礼记》上说:“伺候君王吃饭,君王要让他先祭祀,然后才吃饭。”吃饭前祭地,就像礼所规定的各种祭祀一样。吃饭之前也可以不祭祀,礼所规定要祭的各种神,也可以不祭祀。饮食之祭和诸神之祀实质上是一样的,使用祭品的耗费也是相同的。知道祭地并没有什么神,但是还要说各种祭祀都有鬼,这是不懂得类推的缘故。
  【原文】
  77·12经传所载,贤者所纪,尚无鬼神,况不著篇籍!世间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为祸福矣。好道学仙者,绝谷不食,与人异食,欲为清洁也。鬼神清洁于仙人,如何与人同食乎?论之以为人死无知,其精不能为鬼。假使有之,与人异食。异食则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则无求于人;无求于人则不能为人祸福矣。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与不得。得则喜,不得则怒。喜则施恩而为福,怒则发怒而为祸;鬼神无喜怒,则虽常祭而不绝,久废而不修,其何祸福于人哉?
  【注释】
  道:这里指求仙的法术。
  【译文】
  经传上记载的,贤者所记载的,尚且没有鬼神,何况没有写在书上的呢!社会滥祭不该祭的鬼,迷信他们有神灵能造成祸福。喜好法术求仙的人,不吃谷食,和一般人吃的不相同,是想身心清洁。鬼神比仙人更清洁,怎么会跟人吃同样的东西呢?评论认为人死后是没有知觉的,他的精神不会变成鬼。假使有变成鬼的,和人吃的就不一样。吃的东西不同就不肯吃人的食物;不肯吃人的食物就对人无所求;对人无所求就不能给人造成祸福。大凡人有喜怒,在于对所追求的东西得与不得。得到就欢喜,不得就愤怒。欢喜就施恩而成福,愤怒就发怒而成祸。鬼神没有喜怒,那么即使经常不断地进行祭祀,长时间地废弃而不进行祭祀,对人又会有什么祸福呢? 
实知篇第七八
  【题解】
  《实知篇》和后面的《知实篇》是王充的两篇重要哲学论文。本篇重点考察知识的来源问题。
  汉儒认为,圣人能“前知千岁,后知万世,有独见之明,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白虎通》则宣称:“圣人所以能独见前睹,与神通精者,盖皆天所生也。”
  王充在本篇中批判了这种观点。他指出,“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知者”;“圣贤不能性知,须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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