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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论衡全译-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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筮的问题、人事、气候、兆数三者的一致,是恰好偶然碰在一起的,人和社会上一切事开始产生的时候,天气变化的所有现象就已经存在,所以叫做“道”。假使天气变化应和了政事,这就是说天道是有意识的,而不是自然而然的。
  【原文】
  41·13《易》京氏布六十四卦于一岁中(1),六日七分(2),一卦用事。
  卦有阴阳,气有升降,阳升则温,阴升则寒。由此言之,寒温随卦而至,不应政治也。案《易》“无妄”之应(3),水旱之至,自有期节。百灾万变,殆同一曲。变复之家,疑且失实。何以为疑?“夫大人与天地合德(4),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5)。”《洪范》曰:“急,恒寒若;舒,恒燠若。”如《洪范》之言,天气随人易徙,当“先天而天不违”耳,何故复言“后天而奉天时”乎?后者,天已寒温于前,而人赏罚于后也。由此言也,人言与《尚书》不合(6),一疑也。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两家乖迹(7),二疑也。民间占寒温,今日寒而明日温,朝有繁霜,夕有列光(8),旦雨气温,旦旸两气寒。夫雨者阴,旸者阳也;寒者阴,而温者阳也。两旦旸反寒(9),旸旦雨反温(10),不以类相应,三疑也。三疑不定,自然之说,亦未立也。
  【注释】
  (1)京氏:京房,字君明。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西汉顿丘(今河南省清丰县西南)人。治《周易》,长于灾变。以孝廉为郎,后出魏太守,下狱死。著有《京氏易传》。六十四卦:《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京房》:房“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孟康注:“余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故疑“四”是衍文。
  (2)六日七分:早在战国时,古人就已知一年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京房用六十卦来分一年的日数,每卦得六日七分。具体分法是:他把离、坎、震、兑四卦分主东西南北四方,然后在六十四卦中减去它们,得六十卦。之后用六十卦除三百六十日,得每卦六日。再将余下的五又四分之一日,一日分为八十分,共得四百二十分。用六十卦去除,得每卦七分。前后每卦得六日七分。
  (3)无妄:《周易》中的卦名,意思是出人意料。
  (4)大休:这里指圣王。
  (5)引文参见《周易·乾卦·文言》。
  (6)人:根据上文意思,疑“人”当作“《易》”。
  (7)迹:京氏与变复之家的说法是矛盾的,故疑“迹”系“违”字之误。
  (8)列光:列星光耀,意思是天空晴朗。
  (9)雨: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10)旸: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译文】
  京房把《周易》中的六十卦分配在一年里,每六日七分,有一卦主事。
  卦有阴有阳,气有升有降,阳气上升天气就温暖,阴气上升天气就寒冷。这样说来,天气的寒温是随着卦的变化而来,没有应和政治。根据《周易》“无妄”卦中的应和例子,水灾旱灾的到来,都各自有一定的时间。千千万万的灾变,恐怕都是同一个道理。解说变复的人,我怀疑他们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根据什么来怀疑呢?“圣王与天地的德行是一致的,圣王先天示意采取行动,不会违反天意,在天已经示意而不知道的情况下行动,也符合天时。”《尚书·洪范》上说:“君主急躁时,常有寒冷天气顺应他;君主舒畅时,常有温暖天气顺应他。”如果《尚书·洪范》里是说,天气是随着君主的喜怒而变动,那应该说“先天而天不违”就行了,又为什么还要说“后天而奉天时”呢?后的意思是,天气已经寒温在前,而人的赏罚在后。这样说来,《周易》说的跟《尚书》说的不一致,这是第一个疑问。京房占卜天气的寒温是根据阴气阳气的升降,解说变复的人是根据君主的刑赏与喜怒,两家的看法是互相矛盾的,这是第二疑问。老百姓预测天气的寒温,多是今天寒冷明天温暖,早晨霜厚,晚上星光闪耀,早晨有雨气候温暖,早晨天晴气候寒冷。雨属阴,旸属阳;寒属阴,而温属阳。早晨天晴反而气候寒冷,早晨有雨反而气候温暖,不是同类互相应和,这是第三个疑问。这三个疑问不解决,天道自然的说法,也就不可能建立。 
谴告篇第四二
  【题解】
  本篇是在揭露和批判“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谴责告诫)之”,故篇名为“谴告”。汉儒宣扬自然灾害是天意,是上天用来告诫和惩罚君主“为政失道”的手段,“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对此,王充首先明确指出,天是无意识的物质实体,“天道自然也,无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是种自然现象,“风气不和,岁生灾异”,就像人生疾病,是“血脉不调”一样。而汉儒所宣扬的,实际上是“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是毫无道理的。其次,王充则直言所谓“上天”不过是汉儒为了使君主所为符合其政治主张而编造出来的“天神”罢了,“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再次,王充毫不客气地指出:“六经之文,圣人之言,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欲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想借天来恐吓百姓,是其产生的政治及心理根源。最后还指出,“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是其产生的途径。这样,汉儒的“谴告说”实质,便被层层削开,暴露无余了。
  【原文】
  42·1论灾异(1),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遣告之也。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人君用刑非时则寒(2),施赏违节则温。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故楚严王曰(3):“天不下灾异,天其忘子乎(4)!”灾异为谴告,故严王惧而思之也。
  【注释】
  (1)灾:灾变,指水灾、旱灾之类自然灾害。异:怪异,指日食、山崩之类异常的自然现象。根据文意,疑“异”下脱一“者”字。本书《寒温篇》有:“说寒温者”,句例正同,可证。
  (2)非时:违背时令。汉时人们认为,秋冬天寒地冷,万物雕敝;春夏天暖气和,万物生长,这是天意。君主施政应该符合天意,秋冬宜用刑,春夏宜行赏。
  (3)楚严王:即楚庄王(?~公元前591年),春秋时楚国君主。姓芈,名旅(一作吕、侣)。公元前613~前591年在位。曾整顿内政,兴修水利,使国力强盛。后在邲(今河南省荥阳县北)大败晋军,陆续使鲁、宋、郑、陈等国归附,成为霸主。由于汉明帝叫刘庄,东汉人避讳,改“庄”为“严”。
  (4)子:疑“予”形近而误。递修本作“予”,可证。引文参见《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译文】
  谈论灾异的人,认为古代的君主治国违背了先王之道,天就用灾异来谴责警告他。灾异不止一种,又用天气的寒温来作为君主“为政失道”的证明。君主用刑不符合时令,天就用寒气来谴责警告他;施赏违背节气,天就用温气来谴责警告他。天谴告君主,就像君主发怒斥责臣下一样。所以楚庄王说:“天不降灾异,是老天忘了我吧!”灾异是上天的谴告,所以楚庄王对天不降灾异感到害怕,总想着它。
  【原文】
  42·2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天谴人君(1);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2)?家人既明(3),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4),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5)。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使严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注释】
  (1)本篇谴告均连言,故疑“谴”下夺一“告”字。
  (2)家人:东汉时常把老百姓称作家人。
  (3)家人既明:是指老百姓遇到异常现象,不表示上天的谴告,这个道理已经很明白了。
  (4)罂(yīng英):大肚小口的坛子。
  (5)犹:通“由”。勺药:指调和五味。
  【译文】
  我说:谴告这种说法值得怀疑。因为国家有灾异,就像家中有异常现象一样。国家有灾异,就认为是上天在谴告君主;那么家中有异常现象,又是上天在谴告老百姓吗?上天不会谴告老百姓,这个道理已经很明白了,人的身体也还可以用来作个比喻。身体有病,就像天有灾异。血脉不调和,人就生病;气候失调,一年中会发生灾异。把灾异说成是上天谴告国家政治,那么生病是上天又在谴告人吗?在坛子里酿酒,在鼎里煮肉,都想把它们的味道调得可口。有时或咸或苦、或酸或淡,不适合人的口味,是由于人调和五味不得当。国家政治发生灾异,就像煮肉、酿酒出现坏味道一样。如果说灾异是上天的谴告,这就是说,煮肉酿酒不当,也会被上天谴告了。用小事推测大事,明白用具体事物来作比喻,就足以了解天了。假使楚庄王的智慧像孔子,那么他的话可以相信。但他仅具有在衰落的年代中称霸的才能,就像那解说变复的人一样,说的话未必可信,所以值得怀疑。
  【原文】
  42·3夫天道,自然也,无为(1)。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黄老之家(2),论说天道,得其实矣。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异其气以觉悟之。用刑非时,刑气寒(3),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4),而天宜为寒。变其政而易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5),欲令变更之且(6)。太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7),故易名为“历”。历者,適也(8)。太伯觉悟(9),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10),人君何时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注释】
  (1)夫天道,自然也,无为:本书《寒温篇》有:“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句例正同,故疑“也”是衍文,“无为”上夺“自然”二字。无为:听其自然,无意识、无目的地进行活动。(2)黄老之家:汉初盛行的一个学派,他们把传说中的黄帝与老子尊为始祖,称作道家。哲学上他们认为天是自然无为的,主张效法自然,实行“无为而治”、“清净自然”。(3)刑气寒:刑属阴,阴气寒,所以刑气也寒。
  (4)赏气温:赏属阳,阳气温,所以赏气也温。
  (5)以:疑“非”字之误。递修本作“非”,可证。
  (6)且:根据文意,疑“宜”字刑近而误。下文有“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句例正同,可证。
  (7)太王亶(dǎn胆)父:参见12·1注(7)。王季:名季历。参见12·1注(7)。
  (8)適(dí敌):通“嫡”。古代王位只能传给长子,王季还有二个哥哥,不该传位,古公亶父给他改名为“历”,即“嫡”的意思,是暗示要把王位传给他。
  (9)太伯:参见12·1注(7)。
  (10)同气:指君主用刑不合时宜,上天就降寒气;行赏不合时宜,上天就降温气。
  【译文】
  天道是自然的,自然是无为的。如果天能谴告人,那它是有为的,而不是自然的。黄老学派论说天道,是符合实际的。再说,要是天真能够谴告君主,就应该改变天气使君主觉悟。如果君主用刑不符合时令,刑气属寒,那么天应该用温气来谴告他。如果君主施赏违背节气,赏气属温,那么天应该用寒气来谴告他。上天要改变君主的政治,就该改变他施政时的天气以示谴告,故意使君主能够觉悟,懂得是非。现在天却随着刑气寒、赏气温,来继续散布寒气和温气,这不符合谴告的意图,也不是想叫君主改变政治的适当办法。周太王古公亶父认为王季可以立为君主,所以给他改名叫“历”。历的意思就是“嫡”。太伯明白父亲的用意,就去吴越采药,以避开王季。假使周太王不改王季的名字,还用他的字“季”,太伯怎么会觉悟而避开王季呢?现在君主的刑赏违反了法度,天想要改变他的政治,就该用相反的气来谴告,像周太王改王季的名字那样。如今天却又用同类的气来谴告,那么君主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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