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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良人养成记 作者:云上的悠悠(起点vip2014-07-15正文完结)-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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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小厮当天,王安石也在,听到他的经历后,对余氏说他就选张义做小厮了,请余氏帮他安排下那个断臂的小姑娘。余氏应允后,又对张义说道:“你安心的跟着三少爷,我会教你妹妹识字算账,学会了后可以帮我管家,不用她做活的,你放心吧。”对余氏来说,不过是多个人吃饭,教新买的丫头的时候顺带着多教一个罢了。
  张义本来想着,能让妹妹一起留下,有口饭吃就知足的,没想到妹妹还能有识字的机会。说不感激余氏是假的,但他更感谢的是王安石,是王安石留下他的。而王安石听到余氏的安排后,动了动嘴,最后又什么都没说。
  新买小丫头,取名青兰,张义妹妹改名为张青梅。
  对三兄弟来说,有了母亲后,吃的好了,穿的就更好了。以前只有吴妈妈拿王益所得布匹做衣裳,因为事情太多,就只是做成成衣罢了。青竹来了后,先把旧衣重新绣了一遍,一时间就跟没旧衣服了一般,加上余裳阁送来的衣裳,三兄弟才真正有了官家子弟的样子。
  对于吴妈妈来说,现在的日子也是她做梦都没想过能有的生活。她总是在做活计的时候,抹几滴眼泪,不止为自己,也为了三个少爷。做针线是她现在最常做的事,就这事,还是自己非要干的。现在院子里杂活有专人干,本来余氏是让她安养的,可是她看着三位少爷身上现在的衣裳,佩服不已,就主动提出要跟青竹学刺绣,青竹也不藏私,得空就教她。余氏得知此事后,也只是叮嘱她注意身体,不用着急学。
  青竹除了给三兄弟做衣裳,整理屋子外,还负责整理小书房。小柔给两个小的带来不少的书,都是小柔以前看过的,用过的。王安礼和王安国两兄弟的书,要么是县学必备的,要么就是王安石以练字的方式默写下他看过的书,然后装订成书。现在小柔带了些,余氏又买了些,因此小书房十分有样子了,也需要有人打理了。对于几乎是全能的青竹,余氏很大方的,每个月两贯的月钱。
  王安石对生活的改善没太多的兴趣,但是对小柔的藏书很感兴趣,他现在不是看小柔的藏书,就跟沈洛川去周围几个县走走,看看。小到山村,大到县城,没有他不去的地方。没用两个月的时间就把周边走遍了。这时候,沈洛川提议到,可以到远处游学一番,秋试在明年秋天,来得及。王安石觉得可行,现在家中弟弟不需要他来照料了,父亲也不需要。沈洛川说要带上小柔,他本反对来着,可沈洛川又说他也会陪着去,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尽管如此,王安石认为这事还是由母亲来决定的好,让小柔自己去跟余氏提。
  小柔得知沈洛川让王安石带她出门的消息后,乐的快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劝服余氏的事,她一点都不担心。余氏对她妥协过一次之后,就会有第二次。这是当年她争得进入女学时,所得出的结论。果然,余氏虽然开始不太同意,架不住王安石和沈洛川保证,小柔的软磨硬泡,还是答应了。可惜的是,计划没变化快。
  五月中旬,余氏诊出已有两个月的身孕。小柔的出行计划暂缓,起码要等到余氏过了前三个月之后再说,先帮着余氏看铺子的账目,管管家。她没心没肺的想着,其实没啥事,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当年怀她的时候不是更艰难?可是王益担心啊。要知道余氏已经年近三十了,他不缺儿子,要不是想让余氏有个自己的儿子,他真不想让余氏冒这个险。小柔听到新爹如此说法,面目表情十分丰富,憋了半天,啥都没讲。才三十岁而已,现代三十多岁生孩子的人海了去了……
  不过,古代条件不一样,也许不容易呢。还是生个孩子好,有了这个孩子,她和王家,余氏和王家兄弟才有了真正的牵绊。想到这,对两个小男孩说道:“咱们以后有共同的弟弟妹妹了,我就是你们的亲姐姐了,知道了吗?”
  王安国道:“知道了,姐姐,那我们到底会有弟弟还是妹妹呢?”
  小柔道:“我猜会是弟弟。”心道,估计王益就没女儿的命,哪有连生五个孩子都是儿子的?不过,这话她没说出来。
  一家人悠闲的生活中,终于熬过了余氏孕满三个月。
  小柔哪都去过,而沈洛川好像哪都去过了。所以去哪,就由王安石决定,王安石最后定了往西走,去成都府附近看看,再赶回来过年,时间正好。
  小柔忽然意识到,沈洛川书念的好,功夫好,才十八岁,还去过很多地方,只能说明人聪明,学东西快了,基本就是天才的代名词了。
  小柔想到这,仔细看了看沈洛川,一双和沈夫人相似的凤眼,闪烁着大概是“睿智”的光芒吧,反正很抢眼,小柔如此形容着。给人一种渺视天下的感觉。白净的皮肤,清秀的鼻子,让他的气势弱了不少,薄薄的唇,又有了丝生硬之感。若是一个女子能长成这样,也算得上是漂亮的。大概就不差吧。
  沈洛川见小柔看了自己半晌,都有点愣住了,就问她:“你在想什么?突然看上我了?”
  小柔未回过神,下意识道:“王子大概就是你这样的吧。”
  沈洛川不解道:“王子就是王爷的儿子吗?那不是世子吗?”
  小柔听问,眼睛恢复自然,道:“不是,是指皇子,还不是一般的皇子,是长相俊美的皇子。是世上完美的男子,世间女子都想嫁的人。大概就是一般人说的良人吧,还是最佳良人。”
  沈洛川道:“也包括你吗?”
  小柔道:“不包括,我配不上。我不会去肖想那不现实的事。”
  沈洛川道:“那王子就想娶你呢?”
  小柔道:“那王子肯定是迷了眼睛,等他看清的时候,就不会想娶了。”
  沈洛川有些头疼,起初他觉得小柔不了解他,因此不想嫁他,而今,小柔说出他是“王子”的话,却扔不想嫁他。他该怎么办?难道只能用强?
  王安石觉得这两人的话极有深意,但他没问,而且气氛有点不太对劲,于是打断了这气氛,提起出行的一些事宜,小柔,沈洛川随着他转移了话题。

第二十六章 初游
更新时间2014…1…6 22:39:42  字数:2378

 沈泽荣丁忧后,复职任礼部侍郎。小柔在临行前去过沈家两次,第一次是随余氏同去的,她和沈洛尘没时间说些私话,于是在沈洛尘离开前一日又独自去了一次。
  小柔问沈洛尘:“这个职位高吗?”她前后活了那么久,都没机会接触这些。
  沈洛尘道:“恩,从三品官职。”
  小柔貌似记得,三品是高官了,那沈二老爷之前在江宁的任职肯定也不低了,怪不得自己新爹刚来玉溪就来沈家拜会呢。江宁就是南京噢,小柔大学四年的生活的地方。
  小柔问:“那以前沈伯父在江宁任职是什么?”
  沈洛尘道:“是江宁知府。”
  “几品?”小柔继续问。
  沈洛尘伤感的摸了摸小柔的脸,说道:“早知道你会成为官家女的话,早告诉你这些了,可惜,我得走了,知府没有品阶,我爹任江宁知府的时候,官阶是龙图阁待制,四品。官和职是不一样的。知府是职,龙图阁待制是官。”
  小柔道:“姐姐是该早告诉我,就算我不是官家女,我的未婚夫婿将来说不定能当将军呢。”
  闻言,沈洛尘乐了:“哪有你这么不知羞的人,把自己未婚夫婿挂在嘴边。就算你将来是将军夫人,那品阶我也不懂,文官和武官是不同的。”
  顿了一下,又愁道:“可惜见不得素云了。她那个嫡母太不讨人喜欢了,王家又不是世家,瞎装什么,我下的帖子过去,那边回说因素云议亲了,所以不方便出门,但是我可以去王家找素云。现在我爹马上复职,我娘不同意我去那么一户人家,让我等素云出嫁后再见面就是。”
  小柔好不容易打起的精神,又落下了,她也想王素云了,认识这几年以来,第一次这么久没见面了,而且即使在同一个地方,见面都不能了。这是自己来这里后,认识的唯二朋友,现在眼看各奔东西,在一起的时候没感觉,直到离别那一刻,才发现原来感情已经这么深了。
  但还是努力劝道:“我家跟那个‘王夫人’就更不对盘了。伯母是对的,素云嫁人后,也是官家妇,说不定用不了几年,咱们都可以在京城再见呢。”只是她一边说一边流泪的动作,不具任何说服力。
  沈洛川也来了沈家,小柔要离开的时候,他和小柔一起走的,他说要去王家找王安石。通常这时候,沈洛川就不骑马了。尤其今天见小柔明显哭过。
  马车内,沈洛川问道:“怎么了?不舍得分开?嫁给我就好了,我将来肯定出仕的,带你去京城找他。”
  小柔心情不佳,遂没好气的道:“咱们这一年来也够了解对方了。我现在只是伤感罢了。用不了多久,我肯定又会振作起来的。真想去京城,我父亲大小也是官,也有去京城为官的可能。允之哥哥也有可能在京城安家落户,如果这些都不成,我还有哥哥,大不了我也学我娘从商,而且去京城开铺子,绝对不用走嫁给你,这样惊世骇俗的路子。我那天跟你说了,我配不上你。咱俩就这杨做兄弟多好。”
  沈洛川努力控制自己,闭上眼,掩饰了自己的情绪。
  六月十六,宜出行。
  小柔不肯带丫鬟,因之前小柔在女学的时候也是独自去的,余氏也就不担心女儿。再者女儿从小到大,拿丫鬟当玩伴罢了,用得着丫鬟伺候的地方也不多,她也就没反对。因此张义也只得留在家中。可怜的张义,刚做了三个月的小厮,就被自家公子给抛弃了,可惜还没等他伤感,余氏找上他了,让他充作小管家帮忙理家,因为王益的一些事,不是她一个妇人能出面的,以前是余成负责这事,现在余成被她调到永州了,只得再培养一个。这是后话不提。
  且说,又因小柔不会骑马,最后只有三个人独自共乘一辆结实的马车,车夫是沈洛川。出发后,小柔和沈洛川两人都易了容。他们俩长相都太招摇,小柔还换上了男装。
  小柔摸着脸上的假皮,问沈洛川:“你师傅是谁啊?怎么什么都有。”
  沈洛川说了句很废很废的话:“有缘自有相见之时。”
  三人一路上,看风景,吃小吃。看的风景都是民间疾苦之景,吃的都是难以下咽的粗食。不是故意为了省钱,而是王安石就想看这些地方。小柔无所谓,再繁华的地方,能繁华的过现代?只是吃的东西有些太难吃,她这么多年胃都余氏养的有些刁。
  沈洛川不比她强多少,起初见小柔能吃,也就跟着吃了。直至一日,小柔开始腹泻后,沈洛川带着她找了大夫看过后,直接下命令:“往后住哪里无所谓,就是不能吃这些食物了。你想知道味道,尝尝就行,不用顿顿这么吃。”
  王安石是佩服这个妹妹的,当初她连他家原来的厨子做的饭,都没吃几口,那还是好粮食的做的饭菜呢。他还真怕这么下去,小柔会出事。可是怎么劝都不行,还是沈洛川的方法管用,直接来强的,商量什么。
  说来也奇怪,妹妹出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吃的不说。就说做马车的,他都颠点骨头疼。小柔却揉着发疼的骨头的同时,坐在赶车的沈洛川旁,兴奋的看着外面的庄稼野草。即使是借住农家,睡的是草席,她都笑嘻嘻的。被蚊子咬了,就去布店买了匹薄纱,做了三顶刚够一人使用的小蚊帐。
  而且想法奇特,比如借住农家的时候,会留些小钱给主人,一般不会超过十文。他问她为什么不多给一些呢,又不是没钱。他们三个人,就算住差一些的客栈,一宿百文也不够的。妹妹却道:“农家人也是人,也有属于他们的尊严。借对方给我们住,是帮助我们,不是为了赚钱。而我们给几文钱,只是表达一下我们的感谢,是对他们的尊重。”
  王安石现在懂是懂了,可是,他扪心自问,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层的。
  沈洛川听罢,这才明白,这丫头表面遵守着世间的规定,骨子里却是人人平等的想法,但又没有任何低人一等的思想。于是道:“你觉得你跟他们都一样,都是普通人,而我觉得我跟众人不一样,哪怕是沈洛风,我都不看在眼里。其实,你不普通,普通的是我,不是你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你。”
  王安石赞同沈洛川前面所说的话,后面的话,让他惊诧不已,沈洛川不是妹妹义兄吗?怎么能对妹妹心存别的心思呢?他忽然有些想回去了,万一路上出点啥事,他承担不起啊。自此,天天防备着沈洛川。沈洛川岂是他能防得的住的?可他依然坚持盯着两人。
  直到连小柔都受不住的说道:“三哥放心,不管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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