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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从文自传-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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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带军队过川东的司令姓张,也就正是我二年前在桃源时想跟他当兵不成那个指挥官。贺龙做了我们部队的警卫团长,另外有一顾营长,曾营长,杨营长。有些人同去的也许都以为入川可以捞几个横财,讨一个媳妇。我所想的还不是钱不是女人。我那时自然是很穷的,六块钱的薪水,扣去伙食两块,每个月我手中就只四块钱,但假若有了更多的钱,我还是不会用它。得了钱除了充大爷邀请朋友上街去吃面,实在就无别的用处。至于女人呢,仿《疑雨集》写艳体诗情形已成过去了,我再不觉得女人有什么意思。我那时所需要的似乎只是上司方面认识我的长处,我总以为我有份长处,待培养,待开发,待成熟。另外还有一个秘密理由,就是我很想看看巫峡。我有两个朋友为了从书上知道了巫峡的名字后,便亲自徒步从宜昌沿江上重庆走过一次。我听他们说起巫峡的大处,高处和险处,有趣味处,实在神往倾心。乡下人所想的,就正是把自己全个生命押到极危险的注上去,玩一个尽兴!我们当时的防地同川军长官汤子模、石青阳事先约好了的,是酉阳,龙潭,彭水,龚滩,统由军接防,前卫则到涪州为止。我以为既然到了那边,再过巫峡,当然很方便了。
  我既答应了那同乡,不管多少钱,不拘什么位置,都愿意去。三天以后,于是就随了一行人马上路了。我的职务便是机要文件收发员。临动身时每人照例可向军需处支领薪水一月。得到九块钱后,我什么也不做,只买了一双值一块二毛钱的丝袜子,买了半斤冰糖,把余钱放在板带里。那时天气既很热,晚上还用不着棉被,为求洒脱起见,因此把自己惟一的两条旧棉絮也送给了人,自己背了个小小包袱就上路了。我那包袱中的产业计旧棉袄一件,旧夹袄一件,手巾一条,夹裤一条,值一块二毛钱的丝袜子一双,青毛细呢的响皮底鞋子一双,白大布单衣裤一套。另外还有一本值六块钱的《云麾碑》,值五块钱褚遂良的《圣教序》,值两块钱的《兰亭序》,值五块钱的《虞世南夫子庙堂碑》。还有一部《李义山诗集》。包袱外边则插了一双自由天竺筷子,一把牙刷,且挂了一个碗底边钻有小小圆眼用细铁丝链子扣好的搪瓷碗儿。这就是我的全部产业。这份产业现在说来,依然是很动人的。
  这次旅行与任何一次旅行一样,我当然得随同伙伴走路。我们先从湖南边境的茶峒到贵州边境的松桃,又到四川边境的秀山,一共走了六天。六天之内,我们走过三个省份的接壤处,到第七天在龙潭驻了防。
  这次路上增加了我新鲜经验不少,过了些用木头编成的渡筏,那些渡筏的印象,十年后还在我的记忆里,极其鲜明占据了一个位置(《边城》即由此写成)。晚上落店时,因为人太多了一点,前站总无法分配众人的住处,各人便各自找寻住处,我却三次占据一条窄窄长凳睡觉。在长凳上睡觉,是差不多每个兵士都得养成习惯的一件事情,谁也不会半夜掉下地来。我们不止在凳上睡,还在方桌上睡。第三天住在一个乡下绅士家里,便与一个同事两人共据了一张漆得极光的方桌,极安适地睡了一夜。有两次连一张板凳也找寻不出时,我同四个人就睡在屋外稻草堆上,半夜里还可看流星在蓝空中飞!一切生活当时看来都并不使人难堪,这类情形直到如今还不会使我难堪。我最烦厌的就是每天睡在同样一张床上,这份平凡处真不容易忍受。到现在,我不能不躺在同一样床上睡觉了,但做梦却常常睡到各种新奇地方去,或回复到许多年以前曾经住过的地方去。
  通过黔湘边境时,我们上了一个高坡,名棉花岭,据人说上三十二里,下三十五里。那个山坡折磨了我们一整天。可是爬上了这样一个高坡,在岭头废堡垒边向下望去,一群小山,一片云雾,那壮丽自然的画图,真是一个动人的奇观。这山峰形势同堡垒形势,十余年来还使我神往。在四川边境上时,我记得还必须经过一个大场,每次场集据说有五千牛马交易。又经过一个古寺院,有六人不能合抱的松树,寺中南边一白骨塔,穹形的塔顶,全用刻满佛像的石头砌成,径约四丈。锅井似的圆坑里,人骨零乱,有些腕骨上还套着麻花纹银镯子,也无谁人取它动它。听寺僧说,是上年闹神兵,一个城子的人都死尽了,半年后把骨头收来,隔三年再焚化。
  我们的军队到川东时,虽仍向前方开去,司令部却不能不在川东边上龙潭暂且住下。
  我们在市中心一个庙里扎了营,办事处仍然是戏楼,比较好些便是新到的地方墙壁上没有多少膏药,市面情形也不如数年前在怀化清乡那么糟了。商会欢迎客军,早为我们预备一切,各人有个木板床,上面安置一条席子。院中且预先搭好了一个大凉棚,既遮阳又通风,因此住在楼上也不很热。市面粗粗看来,一切都还像个样子。地方虽不十分大,但正当川盐入湘的孔道,且是桐油集中处,又有一条小河,从洞庭湖来的小船还可由湘西北河上行直达市镇,出口的桐油与入口的花纱杂物交易都很可观。因此地方有邮局,有布置得干净舒适的客商安宿处,还有私门头,供过往客商及当地小公务员寻欢取乐。
  地方有大油坊和染坊,有酿酒糟坊,有官药店,有当铺。还有一个远近百里著名的龙洞,深处透光处约半里,高约十丈,常年从洞中流出一股寒流,冷如冰水。时正六月,水的寒冷竟使任何兵士也不敢洗手洗脚,手一入水,骨节就疼痛麻木,失去知觉。那水灌溉了千顷平田,本地禾苗便从无旱灾。本部上自司令下至马夫,到这洞中次数最多的,恐怕便是我。我差不多每天必来一回,在洞中大石板上一坐半天,听水吹风够了时,方用一个大葫芦贮满了凉水回去,款待那些同事朋友。
  那地方既有小河,我当然也欢喜到那河边去,独自坐在河岸高崖上,看船只上滩。那些船夫背了纤绳,身体贴在河滩石头下,那点颜色,那种声音,那派神气,总使我心跳。那光景实在美丽动人,永远使人同时得到快乐和忧愁。当那些船夫把船拉上滩后,各人伏身到河边去喝一口长流水,站起来再坐到一块石头上,把手拭去肩背各处的汗水时,照例总很厉害的感动我。
  我的职务并不多,只是从外来的文件递到时,照例在簿籍上照款式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收到某处来文,所说某事。发去的也同样记上一笔。文件中既分平常、次要、急要三种,我便应当保管七本册子,一本作为来往总账,六本做分别记录。这些册子到晚上九点钟,必把它送给参谋长房里去,好转呈司令官检察一次,画一个阅字再退回来。我的职务虽比司书稍高,薪饷却并不比一个弁目为高。可是我也有了些好处,一到了这里,不必再出伙食,虽名为自办伙食,所有费用统归副官处报账。我每月可净得九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得了钱时不知如何花费,就邀朋友上街到面馆吃面,每次得花两块钱。那时可以算为我的好朋友的,是那司令官几个差弁,几个副官,和一个青年传令兵。
  我们的住处各用木板隔开,我的职务在当时虽十分平常,所保管的文件却似乎不能尽人知道,因此住处便在戏楼最后一角,隔壁是司令官的十二个差弁,再过去是参谋长同秘书长,再过去是司令官,再过去是军法。对面楼上分军法处、军需处、军械处三部分,楼下有副官处和庶务处。戏台上住卫队一连。正殿则用竹席布幕编成一客厅和起居公事房,接见当地绅士和团总时,就在这大客厅中,同时又常常用来审案。各地方皆贴上白纸的条子,写明所属某部,用虞世南体,端端正正写明,那纸条便出自我的手笔。差弁房中墙上挂满了大枪小枪,我房间中却贴满了自写的字。每个视线所及的角隅,我还贴了些小小字条,上面这样写着胜过钟王,压倒曾李。因为那时节我知道写字出名的,死了的有钟王两人,活着却有曾农髯和李梅庵。我以为只要赶过了他们,一定就可独霸一世了。
  我出去玩时,若只一人我常到龙洞或河边,两人以上就常常过对河去。因为那时节防地虽由川军让出,川军却有一个旅司令部与小部分军队驻在河对面一庙里。上级虽相互要好,兵士不免常有争持,打点小架。我一人过去时怕吃人的亏,有了两人则不拘何处走去不必担心了。
  到这地方每月虽可以得九块钱,不是吃面花光,就是被别的朋友用了,我却从不缝衣,身上就只一件衣。一次因为天气很好,把自己身上那件汗衣洗洗,一会儿天却落了雨。衣既不干,另一件又为一个朋友穿去了,差弁全已下楼吃饭,我又不便赤膊从司令官房边走过,就老老实实饿了一顿我不是说过我同那些差弁全认识吗?其中共十二个人,大半比我年龄还小些,我以为最有趣的是那个弁目,这是一个土匪,一个大王,一个真真实实的男子。这人自己用两支枪毙过两百个左右的敌人,却曾经有过十七位押寨夫人。这大王身个儿小小的,脸庞黑黑的,除了一双放光的眼睛外,外表任你怎么看也估不出他有多少精力同勇气。年前在辰州河边时,大冬天有人说:谁现在敢下水,谁不要命!他什么话也不说,脱光了身子,即刻扑通一声下水给人看看。且随即在宽约一里的河面游了将近一点钟,上岸来时,走到那人身边去,一个男子的命就为这点水要去吗?或者有人述说谁赌扑克被谁欺骗把荷包掏光了,他当时一句话也不说,一会儿走到那边去,替被欺骗的把钱要回来,将钱一下掼到身边,一句话不说就又走开了。这大王被司令官救过他一次,于是不再做山上的大王,到这行伍出身的司令官身边做一个亲信,用上尉名义支薪,侍候这司令官却如同奴仆一样的忠实。
  我住处既同这样一个大王比邻,两人不出门,他必走过我房中来和我谈话。凡是我问他的,他无事不回答得使我十分满意。我从他那里学习了一课古怪的学程。从他口上知道烧房子,杀人……种种犯罪的记录,且从他那种爽直说明中了解那些行为背后所隐伏的生命意识。我从他那儿明白所谓罪恶,且知道这些罪恶如何为社会所不容,却也如何培养着这个坚实强悍的灵魂。我从他坦白的陈述中,才明白用人生为题材的各样变故里,所发生的景象,如何离奇,如何眩目。这人当他做土匪以前,本是一个良民,为人又怕事又怕官,被外来军人把他当成一个土匪胡乱枪决过一次,到时他居然逃脱了,后来且居然就做大王了!
  他会唱点旧戏,写写字,画两笔兰草,每到我房中把话说倦时,就一面口中唱着一面跳上我的桌子,演唱《夺三关》与《杀四门》。
  有一天,七个人在副官处吃饭,不知谁人开口说到听说本市什么庙里,川军还押得有一个古怪的犯人,一个出名的美姣姣。十八岁时做了匪首,被捉后,年轻军官全为她发疯,互相杀死两个小军官。解到旅部后,部里大小军官全想得到她,可是谁也不能占到便宜。听过这个消息后,我就想去看看这女土匪。我由于好奇,似乎时时刻刻要用这些新鲜景色喂养我的灵魂,因此说笑话,以为谁能带我去看看,我便请谁喝酒。几天以后,对那件事自然也就忘掉了。一天黄昏将近时分,吃过晚饭,正在自己擦拭灯罩,那大王忽然走来喊我:兄弟,兄弟,同我去个好地方,你就可以看你要看的东西。我还来不及询问到什么地方去看什么东西,就被他拉下楼梯走出营门了。
  我们过河去到一个庙里,那里驻扎的有一排川军,他同他们似乎都已非常熟悉,打招呼行了个军礼,进庙后我们就一直向后殿走去,不一会儿转入另一个院落,就在栅栏边看到一个年轻妇人了。
  那妇人坐在屋角一条朱红毯子上,正将脸向墙另一面,背了我们凭借壁间灯光做针线。那大王走近栅栏边时就说:夭妹,夭妹,我带了个小兄弟来看你!妇人回过身来,因为灯光黯淡,只见着一张白白的脸儿,一对大大的眼睛。她见着我后,才站起身走过我们这边来。逼近身时,隔了栅栏望去,那妇人身材才真使我大吃一惊!妇人不算得是怎样稀罕的美人,但那副眉眼,那副身段,那么停匀合度,可真不是常见的家伙!她还上了脚镣,但似乎已用布片包好,走动时并无声音。我们隔了栅栏说过几句话后,就听她问那弁目:刘大哥,刘大哥,你是怎么的?你不是说那个办法吗?今天十六。
  那大王低低地说:
  我知道,今天已经十六。  知道就好。我着急,下了个课,说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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