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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节

我的尤物老婆 作者:熊猫胖大(起点2014-01-11完结)-第6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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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帅不哭,忘了妈妈说过的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吗!”强忍着心碎的伤痛,向贝贝大声训斥。
“哇哇哇——爸爸……爸爸……”小元帅不但没有止住眼泪,反而哭的凶了,口中不停地叫着爸爸。
向贝贝心中痛,双拳紧握,指甲深深陷入手心,鲜血不断滑落:“老公……”
青远县,正在玩工口游戏的李冰洁突然捂着胸口:“怎……怎么了?为什么我会……心好痛……哥哥……”
心痛的感觉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消散,但与此同时,她的手机却响了,李冰洁满身冷汗的拿起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李风打来的。
李冰洁擦擦脸上冷汗,接起电话:“喂,爸爸。”
“冰洁,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咱们去华北。”李风有些焦急的声音传进耳朵,还伴有阵阵杂音,似乎正在开车。
“怎么了?”李冰洁有些奇怪的问道:“我才刚回来,怎么又回去啊?”
“你婆婆突然昏倒了,现在已经送医院了,爸爸一会儿带你去医院。”
“啊!?”
与此同时,刘依兰、姬玛、许静茹、**,乃至边疆的刘子璇都感受到了心如同被撕裂般的疼痛,而赵一萌是缘故的大哭起来,最后哭昏在了辛雨缘怀中,但辛雨缘此时也心痛的汗泪交加:“弟弟……”
但是在众女之中,只有张婷婷和张冉冉没有太多感觉,只是觉得胸口有闷而已,也许这是因为她们的身子还没有交给上官能人,没有和上官能人灵肉交融的关系。
但是在钓虾岛,正在修炼的云裳突然从床榻上跌落下来,用力扶住床帮,才没有倒下。
“为……为什么……”用力捂着胸口,云裳疼痛万分,这种疼痛前所未有,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走火入魔,但这种疼痛就是法止住,反而越来越痛,体内那团元神逆火是忽隐忽现,灼烧着云裳的心。
“道友……不……”

第二章 失忆的男人

博县,北方的一个小县城,资源稀少,以耕种、铸造为主要发展方向,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博县已经变成了一个颇为繁华的县城,高楼大厦林立,爱美的女孩越来越多,美容院也慢慢在这个质朴的县城有了一席之地。
但在天朝任何一个城市乡镇,发展的最好的就是餐饮业,博县也不例外,每条街道至少坐落着五六家餐馆,卖早点的小摊更是数不胜数。
这里的城管和电视报纸上的无恶不作不同,这里的城管很和善,甚至可以说是不作为,所以不管白天黑夜,,路边随处可见无证摆小摊,或是推着三轮卖水果卖菜的小商贩。
比起大城市,博县的人相对质朴,而且有不少回族人在这里居住,尤其是在县城南段,矗立着一座上百年历史的清真寺,并且这边70%以上都是回族人。
如果有外地人在这里饿着肚子没饭吃,只需要随便找一个回族人,说一句‘赛瓦布’,这个回族人就知道你是要饭的,会给你一块钱或十块钱,如果你表明自己没钱吃饭,这个回族人更会带你回家,或直接在外面请你吃一顿饱饭。
这就是回族人的风俗和团结的表现,同时也是伊斯兰教的一种普遍姓——真主对世人慈爱。当然,真主对信仰他的人‘特别慈爱’。
9月的博县已经凉爽下来,路边随处可见飘落的黄叶,时间已是傍晚,林秋云推着小推车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在靠南的位置停下来。
林秋云是博县本地人,今年只有十八岁,身高一米七五有余,生的花容月貌,身材也凹凸有致,因为常年劳动的关系,显得比较结实。
但林秋云是个苦命人,母亲在生完她之后就一直身体不好,在她十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而父亲也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借酒浇愁,大半夜的在外面晃悠,不小心从桥头上跌落,找到尸体的时候,已经被鱼啃得只剩半边脸了。
从此之后,林秋云就成了孤儿,但林秋云非常坚强,从十三岁开始就辍学养活自己,因为博城管理方面的松懈,林秋云隐瞒了年龄,在饭店里当了两年服务员,但两年后被一个醉酒的客人调戏,吓的再也没去饭店。
后来林秋云又陆续去商场站过柜台,夜市摆过小摊,待攒的钱差不多了,就在去年找焊工焊了一辆炸串专用的手推车,买了些炸串的材料,在离家不远的路口摆小摊,迈起了炸串。
一年来,生意逐渐稳定下来,现在每个月都能赚到五六千,对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来说,可以说是非常高的收入了,但林秋云背后付出的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秋云,来了啊!”旁边一个摆小摊卖鞋子的老太太和林秋云打了声招呼。
林秋云笑着点头:“来了,张奶奶,您吃了吗?要不要吃两个炸串?”
“呵呵,吃过了,对了,一会儿我孙子过来,你们认识认识。”老太太笑眯眯的说道。
林秋云脸上带着一丝无奈,苦笑道:“张奶奶,您又来了。”
“认识一下算什么,要是看对眼了,以后你可就是我孙媳妇了。”老太太笑道。
林秋云摇摇头,把穿好的串从推车下层拿出来,一一摆放在上面,有鸡胗、骨肉相连、鹌鹑蛋、香肠、鱼丸、圆白菜等等,种类繁多,颜色鲜艳,看上去很开胃。
虽然是刚刚出摊,但林秋云的小摊前很快就来了客人,林秋云也专心致志的忙碌起来。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晚上七点半,林秋云带来的炸串卖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两个烧饼和一个圆白菜串,眼见没了客人,林秋云关掉火,打算收摊了。
就在这时,一个衣衫褴褛、身材高大的男人缓步走来,看到林秋云推车上剩下的烧饼和圆白菜串,咽了咽口水,眼睛里放射着饥饿的绿光。
林秋云看着这个男人,第一印象就是好高啊!
身高差不多有两米,就是衣服破破烂烂的,看着像个乞丐,但奇怪的是,这个人脸上和头发以及双手都很干净,二十来岁的样子,人长的虽然不是特别帅,却很耐看,尤其那双眼睛,不时流露出忧郁之色,仿佛一个落难的贵公子。
“这个……”男人突然说话了,脸有些红,指着烧饼:“能给我吃吗?”又怕女孩拒绝,连忙补充道:“我以后会还给你的。”
看到他窘迫的样子,林秋云微微一笑:“没关系,反正是卖剩下的,你想吃就吃吧!不要钱,等我炸一下。”
“谢谢,谢谢,你真是好人。”男人非常感动,眼睛都有点红了。
林秋云略显奇怪的看着他,却没说什么,重新打开火,把油烧热,把烧饼和圆白菜串放进油锅里炸制,片刻后出锅,林秋云把两个烧饼从中间切开一条缝,抹上面酱,随后把圆白菜串分成两份塞进烧饼里,装在塑料袋里递给男人:“给。”
“谢谢,谢谢。”男人满脸感激的接过来,狼吞虎咽的吃着烧饼夹圆白菜。
“慢点吃。”林秋云从车厢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后递给男人:“喝点水,别噎着。”
“谢谢。”男人更是感激万分。
“别客气。”林秋云微微一笑,问道:“听你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你老家是哪的?”
男人喝口水,摇摇头:“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好像失忆了。”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忧郁:“从我醒来,我就不记得自己是谁。”
“是吗?”林秋云带着一丝异样的看着男人:“连名字也忘了?”
“名字?”男人皱着眉头想了很久,最后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你还真可怜。”林秋云有些同情的说道。
男人摇摇头,三两口把烧饼吃光,矿泉水也喝光,虽然只有个三分饱,却也不再饿得难受了。
“谢谢你,以后我会报答你的。”男人说道。
林秋云摇摇头:“没关系,谁都不容易,你又是这样……再说两个烧饼和一串圆白菜,加起来就一块五,算不了什么。”
“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总之我一定会报答你的。”男人盯着林秋云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林秋云下意识的闪过男人的目光,脸蛋一红,道:“随便你,我要收摊回家了,你……你有住的地方吗?”
男人露齿一笑:“我昨天晚上在医院蹭了张床。”
林秋云噗哧一笑:“你还真聪明。”
“还好吧!”男人挠挠头,道:“我送你回家吧!啊!我是说,这车你推着太累,我帮你推到家,就算报答你好了。”
听到男人要送她回家,林秋云有些犹豫,但感觉到男人的真诚,林秋云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应该的。”男人立即帮林秋云把手推车上的东西都收拾好,随后推着车和林秋云并排走在一起。
不久之后,两人走进了一个满是平房的街道,街道的路口并不是很宽,手推车推进来,最多只能在旁边过去一辆自行车,而且胡同里没有路灯,显得比较黑暗。
林秋云把随身携带的小手电筒打开,一道光柱照着前方路面:“这边路面不太平整,慢点推。”
“好。”男人点点头,一边稳稳地推着车前行,一边问道:“这边这么偏僻,你一个女孩子经常这么晚回来,就不怕遇到坏人吗?”
林秋云笑道:“不会,我们这里的人还是很淳朴的,几十年来只发生过一起强歼案,而且作案的还是外地人……”
林秋云突然沉默了,因为她身边的男人也是外地人。
男人似乎猜到了林秋云的心思,连忙保证道:“你放心好了,我不是那种人。”
感觉到男人的慌乱,林秋云噗哧一笑:“我知道大哥不是坏人,而且这里虽然偏僻一点,但住户很多,只要有一点动静就会跑出来,而且这边大多是回民,我也是回民,回民可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朵斯提受害。”
“朵斯提是什么?”男人不解。
“哦,是伊斯兰教的一种说法,你可以理解为朋友,或是教友。”林秋云解释道。
“哦,朵斯提……”男人念着这三个字,点点头:“回民真团结。”
“也不能说回民吧!少数民族都团结。”林秋云微笑道:“汉民就是人太多了,才不如少数民族团结。”
“嗯。”男人点点头:“所以才有汉歼,却没听说过回歼。”
“哈哈……,大哥你说话真有意思。”林秋云咯咯直笑。
男人呵呵一笑,不久后,便来到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平房门前。
平房的门是双扇木门,宽超过一米五。
林秋云拿出钥匙打开大门,入目的是一个小院,小院靠右的位置有一个遮雨棚,林秋云指着遮雨棚:“大哥,把车推到那里就行。”
“好。”男人点点头,把车推进遮雨棚里,大概的打量了一眼,小院南北两面都有房子,南房的门关着,看不清里面的东西,但是地势比较低,房子也比较低矮,北房下沿有两个台阶,地势比较高,是三角顶的瓦房。
对一个人来说,这套房子显然比较大,连屋带院能有一百多平米。
林秋云把南屋的灯打开,对男人道:“大哥,进屋坐会儿吧!我给你倒杯水。”
男人连连摇头:“不了,这么晚了,孤男寡女的传出去对你名声不好,我先走了,你早点睡吧!”
这番话让林秋云心中一松,道:“那好吧!我送送你。”
“别送了,关门吧!”男人走出院门外,冲林秋云摆了摆手。
“大哥,你慢点走。”
“知道了。”
回应间,男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林秋云再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
依旧是晚上,当男人饿着肚子出现在林秋云面前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推车上的炸串,脸上露出了羞窘的苦笑。
和三天前相比,男人身上的衣服变成了一件黑色旧西装,里面是一件灰色羊毛衫,下身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脚上则是一双黑色的旧皮鞋。
虽然都是很旧的衣服,但穿在男人身上,却显得非常有型。
林秋云脸上露出了笑容:“大哥,会刷面酱吗?”
男人连连点头:“会。”
“那帮我刷面酱吧!”林秋云指着右侧盘子里刚刚炸好的鸡排:“两面都刷一层面酱,撒点孜然和辣椒面。”
“好。”男人挽起袖子,走到林秋云身边,拿起毛刷蘸上面酱,熟练的在鸡排上刷起来。
林秋云看到男人的动作,不由愣了下,她本以为男人做这些会很笨拙,没想到竟然如同多年炸串的老师傅,熟练异常。
有了男人的帮忙,林秋云的工作量骤减,不久之后就送走了所有顾客,但这时候林秋云并没有停下来,把盘子里的各种炸串都拿出来一支,放进油锅里炸制。
男人眨眨眼睛:“还有谁买吗?”
林秋云微微一笑:“没人买了,但我饿了,反正也不多了,大哥你陪我吃点吧!”
这根本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却让男人感动万分,抿着嘴:“好,我陪你吃点。”
“下面还有水,再陪我喝点。”
“……好,我陪你喝点。”
之后陆续又来了几个顾客,但都被林秋云以‘卖光’为由送走了这些顾客,男人默默吃着炸串,眼中闪过一丝感动的光芒。
“大哥……”林秋云吃着鱼丸,问道:“这几天你去哪了?这身衣服从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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