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男女-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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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我愿意遇见他(6)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我听着觉得心酸(1)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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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我听着觉得心酸(2)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