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水流年-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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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说:“你傻啊,赶紧回去擦药酒,顺便写分检讨,青年人自残行为可的认真反省哦。”
我很想跟她发生点什么,自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就开始想了,估计其他很多人也是这么想的,我幻想过跟她巧妙的邂逅在某个浪漫的地方,然后一拍即合,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我幻想我突然被外星人改造成了超人,从此成了每个人心目中的英雄,她主动投怀送抱;我幻想她正在被流氓非礼,我恰好来了个英雄救美,这样以后嘿嘿……现在她就坐在我面前,真是天赐良机。于是在开学第一个星期就极力搜刮话题来跟她聊。寝室的哥们也积极地帮我出谋划策。可是我一向很有主见,不屑于赵浩借书还书那么天真,邹景写情书那么老土,叶磊直接约会那么唐突。我想细水长流,日久生情,于是我就跟她聊我对文学的畸形爱好——只对村上的小说感兴趣,尤其只对《挪威森林》感兴趣。然后我就跟她讲我读《挪威森林》的历史:
我从初二就开始喜欢那本书了,一直读到现在,都不知道读了几遍了,在我反复的阅读过程中,终于熬干了我的感觉,它便失去往日的光辉。军训期间,在我一次上厕所的时候,忘了带纸,身边正好有它,于是我精挑细选了一篇,小心翼翼地撕下来。以后那本书便横尸厕所,去的时候拿起来看一段,走的时候它就少几页。寝室的同胞也如法炮制(他们只撕来用,不看内容),短短的几天那本书便不见了踪影,就连硬硬的壳也不翼而飞。而赵浩则破口大骂:“谁丢在厕所的破书,害得我痔疮又犯了!”
我讲完后她就哧哧的笑个不停,说:“我的男朋友的书也是这么用的。”
当时我的心凉了半截。然后我就跟她讲我在村上森林里失去与寻找的感觉,以炫耀一下我的学识。然后她就对我说,其实我看的书也很少,除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会背诵外,还喜欢王小波的诡异深沉,如《黄金时代》,海明威的刚劲干练,如《老人与海》,高尔基的洞察深邃,如《我的大学》,托尔斯泰的结构精巧,如《战争与和平》……
听的我如坠雾里,昏昏欲睡,同时又佩服她的见多识广,博闻强识,做个能够交谈的朋友也未尝不可,再由朋友发展成情人也未尝不可,再由情人发展成妻子也未尝不可,再有妻子发展成……不能在发展了。这时候肥肥班长过来了,他插进来胡诌一通。而那些女同学们似乎很反感男生缠着娴,往后一见我们在娴的周围盘旋就主动过来拉着娴到教室外面玩。
肥肥愤愤地盯了那些女生一眼。
“男人应该有自己的事情去做。”我对怅然若失的肥肥说道,“应该以事业为重。”
“哎。”他叹了口气,“要是我早点下手,也轮不到张松那个混蛋得逞。”
我猜张松就是娴所谓的男朋友了,我没有心情听他再胡诌,转身想到外面散散心,他一把把我拉住,“想不想听听张松那个家伙是怎样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没等我回答他就开始讲了:“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好哥们,每次我有好东西,我总是给他玩,而他有好东西,总是藏起来不给我玩,这个不怪他。小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游泳池游泳,他伙同一帮混蛋把我衣服塞进垃圾桶,害得我光着身子回家,我没有怪他;二年级的时候他经常骗我的钱去玩电动,我没有怪他;一次竞选班长的时候他威胁我,如果我不给他最新的张学友CD,他就跟我竞争班长职位,我也没有怪他。每次考试他都比我成绩好,我没有怪他,长得比我帅——(作者认为是人都比他帅),我没有怪他。可是,最可恨的是他抢了张娴,初二的时候,他明知道我喜欢张娴,他放着七班的资源不利用,跑到我们二班把张娴抢走了。你说他是不是混蛋?”
我明白了——他染上了时间最可怕的疾病:嫉妒和情欲,小小年纪,可怜啊!
“恩。”我很同情地对他说。他想与我抱头痛哭,我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
“错,应该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呜呜……”他居然认为我们俩是同病相怜,错误把我归结到他的统一战线。然后逼迫我把天底下下的美男都视作敌人,那样,我不就自己跟自己做对吗?
“不过现在好了,那个家伙考进了成都七中,而张娴没有考上。我的机会来了。'他哭完后对我说。
“但是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
“偶尔也可以浇浇花,松松土嘛。”
“你该不会真的想撬张松的墙脚吧?这样道德上恐怕……”
“有老婆的还因为第三者离婚,我这算什么?”
“那你很有把握了?”
“哥们,记住,天底下没有撬不到的墙脚,只有不够硬的撬。”
听到这句话,我惊骇了半天。
第11章 第一笔生意
终于等到了我的第一个周末,早上,我很早就起了床,去食堂吃了早饭,买了六个馒头,他们一人两个,算是兑现我请客的承诺。而邹景闻到馒头气味就跳下床,捉住我说:“嘿嘿,小样儿,这样就算请客了。兄弟们,抄家伙。”
于是叶磊和赵浩就相继下床,分别拿起扫把和拖把大呼:“威……武……”
“大胆刁民,你自己说该当何罪。”叶磊问
“小人无罪啊,请大人明鉴,我这可算是请客了。”
“两个馒头,当我们是要饭的啊?”
“没有啊,大人,小的冤枉。”
“你个刁民,休得狡辩,按照”寝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条例,拉出去,先去书店,再把把午饭和晚饭一起请了。余下二位对判决有无异议?”
“那还用说!”邹景、赵浩异口同声。
这样他们就夹着我,浩浩荡荡向书店进发了,那些馒头他们当早饭将就了。
到了书店,他们就把书店搞了个底朝天,还说我把他们骗到这个地方,不拿书店出口气,难泄心头之愤。
出完气后,他们又夹着我去吃午饭,我们在在合欢胡同找了一间不太高档的馆子吃,我们一帮喽啰吵吵嚷嚷的,让周围的人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我们,让我觉得甚是丢脸。
吃完饭后,他们就要走了,我思忖:一个人在书店呆着,怪寂寞的,刚开学,作业又不是很多,也找不到事情做,就说。“还有晚饭没请呢?你们不想吃了。”
“去,那么无聊的,连宵夜一起请,我们都不去。”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道。
“那买副牌去打啊,我出钱。”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去,干嘛非要去那里打牌啊,寝室不照样可以打。但是牌钱,嘿嘿”叶磊狡黠的阴笑道。
我又被他们热情抚摸了一遍。一群忘恩负义的家伙,我欲哭无泪。
我回到书店就开始整理被他们折磨的不成样子的书店。整理到中途,已经下午三点了,腰酸背痛的。那位王奶奶姗姗来迟。哦,她说过她周六和周日要来的。
她见我在整理,先问我:“小兄弟,《太上感应篇》买来没有?”
我敷衍道:“哎呀,书厂说没有了,脱销了,那本书很早就没有印刷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她惋惜地说。
“看你累的满头大汗的,我来帮你吧。”
“王奶奶,您息着,可别累坏了。”
“恩,你怎么知道我姓王啊?”她有些惊讶,“上次我好像没有告诉你我姓王啊?”
她的记忆力不错,老是老,但是毫不含糊。
“赵叔叔告诉我的,就是书店的老板。”
“哦,原来是这样。我帮你吧,闲着我会闷得慌,再说又不是累人的活。”
在王奶奶的帮助下终于快把书整理完了。
“哟,小兄弟,快看,这本书怎么少了好几页?”她递给我一本书,全英文版的。
“对啊,怎么会少几页呢?”我纳闷道。俄而,我想到了邹景,对,就是那个家伙,在这里耍的时候,他说自己肚子疼,问我一下厕所在哪里,就慌慌张张地拿了一本书去上厕所,那个杂毛,可乐的帐还没有算呐!
“小兄弟,不用担心,我来把这本书给你买了吧。”老奶奶说道,看了一下书的价钱。“48。9”于是就塞给我50快,说:“不用找了。”
我嘴里说着:“那怎么好意思呢?”却没有阻止她把钱塞进我兜里。
这可是我的第一笔生意啊,感谢主。
“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小兄弟,我走了,再见。”王奶奶说完就离开了。
我道了声:“再见,慢走!”就目送她消失在枣子巷。心里涌起一阵感激之情。
第二天下午,我又看见了她——她说过周六和周日会来跟我一起聊天的。聊天是相互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我在听她讲。她给我讲以前这里有只野猪般大小的猎狗,一次上山打猎,一口气咬死了五只野兔,有时还给我讲鬼故事,大概就是宋定伯捉鬼之类的翻版,不过我还是听得津津有味。
第12章 绰号的历史
高中的记忆就是这样展开的,像一幅有生命的画卷,在脑海中慢慢打开,苏醒,焕发,灿烂,枯萎,一个又一个周期的循环,以天为单位,以周为单位,以月为单位,以季为单位地循环。在这样的轮转中,一些事情难免模糊,毕竟要要把这么长的东西一圈一圈按记忆展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时我感觉很累,在这样的记忆里转圈,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哦。
譬如“龙二”与“太阳”的绰号起源时间就无从考证了。虽然时间有点混乱,但是如果不把它交代清楚的话,下面的事情就无从谈起,就像连锁反应中一环,如果一环没有衔接好的话,那么整个小说,整个世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甚至是整个世界都要改变。
首先来介绍一下我们年级情况:这个年级有十二班级,其规模之庞大是我在农村时无法想象的。其中我们二班和隔壁的一班是姊妹班,同为学校的希望之班,集中了全学校的精英人才,也集中了学校很多拥有优秀称号的教师。虽然号称“姊妹班”,老师相同,课程安排进度相同,学生质量相同,但是两个班一直暗暗较劲。
一班的班主任脑门很亮,头发早就秃成了撒哈拉,军训的期间他就常和我班的班主任一起来监督我们的情况,在炙热的太阳下,他的脑袋俨然一面镜子,明晃晃的,像个圆圆的太阳,于是他就得了一个很有气势的绰号——“太阳”。而我们的班主任则毫无特点,只知道他姓龙,因为没有典型特征或把柄抓在我们手上,于是我们一直苦于给他取绰号,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过道里看见龙老师拍了一下光头,叫了声:“太阳。”而太阳则以“龙老二”反唇相讥。于是“龙二”的绰号便在学校里广为流传。
第13章 老人
当我洗脚的时候,时间随我的洗脚水流进厕所;当我在写作业的时候,时间随墨水注入书本;当我跟张娴在揶揄太阳的时候,时间淹没在我们的笑声中;当我们寝室在开“卧谈会”的时候,时间仍然大步向前。无论怎么努力,也挽不住时间的脚步,许多人就把时间提炼成记忆,有的将它讲述,有的将它尘封。老太太就讲它们向我讲述,绘声绘色的把它呈现给我。每到周六,周日下午,她几乎都来,当然也不是每次都喋喋不休,偶尔她拿些苹果之类的东西给我吃,还亲自帮我削皮。
每次我都要目送她离开了,一次我看见她的背影融化在夕阳里,蓦然感觉她成了枣子巷的一部分——生与斯死于斯,抑或是枣子巷成了她的部分,她死之后或许只有极少部分人记住她,但是枣子巷会记住她,在地球没有毁灭之前,枣子巷会不停为她述说,也为自己述说。
时间在渐渐的流逝,高中生活逐渐在向着程式化发展,很多同学都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而我则有四点——书店也是我的根据地之一。虽然那里的生活比较单调,唯一的乐趣就是听老人的故事,可是我还一直以这一点引以为豪,还经常向寝室的同胞和张娴卖弄那些从王奶奶口中的故事,而寝室同胞却不以为然,表示:虽然故事好听,但是那里生活单调,而张娴则说:“老人渴望有人重视她的存在,她的儿女又懒得听她的唠叨,所以她在你这里找到慰藉,让她觉得自己重要,自己还有点用。”我想也许是吧,反正种种复杂的因素造成了我成为老人唯一的听众,想到这里,我又不禁觉得我有义务把老人的故事、枣子巷精神向大家传达。
第14章 鑫月
半期结束了,周六的早上,赵叔叔带来了一个女孩——就是他上次所谓的女儿“鑫月”。她像一只鲜活的兔子。她给我第一印象是她的鼻子——不肥不瘦,不大不小,圆润度和丰满度都恰到好处。越看越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她的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