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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逝水流年-第2节

小说: 逝水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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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正迷失在森林的时候,娴凑了过来:“布谷鸟同学,打扰你了吗?”
  我受宠若惊,一时不知所措,脸微微开始发烫,竟忘了说“不”
  “哦,看来是我扰了你的雅兴。”语气略带歉意
  “不,没有……怎么可能……求之不得。”我语无伦次地答道,脸烫的厉害,汗珠不争气的从额头上渗出
  “扑哧”,娴笑了,“你害羞”
  “哦,不是的,只是看见美女,心里难免紧张。”我稍微镇静,居然把“美女”这个足以入选当年“十大最佳”的时髦词汇用来赞美她了,熟悉我的人都知晓我秉性纯良、诚实过人,通常我是不会轻易叫某个女子是“美女”的,如果哪个女生在我口中曾被称为“美女,其性质等同于皇帝御笔钦点的状元,不当选亚姐也要当个港姐,(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仅供选美评选委员会参考。)如果张娴知道这一点,她应该会感激涕零的。不过把她称为”美女“绝非言过其实。
  “恩。”她轻描淡写地答道,看来她对“美女”这个词并不十分敏感,但也非无动于衷,她嘴角微微翘起,继续幻化出一个勾魂的微笑,“你真有趣。”
  天啦!她居然说我“有趣”,这无异于说政客都是坚守原则的,医生都是济世为怀的,生意人都是诚实守信的,土匪都是劫富济贫的。但是她真的夸我有趣了,我感动都快哭了。
  她的脸突然沉了下来,诗人一般的忧郁表情,态度虔诚而凝重,然后慢慢启齿,陶醉的念着一些我不懂的语言。像电影里面祭司在举行宗教祭祀时念咒语一般,我甚为惊异却又不忍心打扰,打扰她的祭典,那可是死罪。我安心的听她的语调,她的语调还是节奏感,不过更铿锵了一点,像落在地上弹珠,更像刚炸开的爆米花,哗啦哗啦,一颗一颗地爆出来,白花花又热气腾腾,吃下去酥脆而又可口,香甜而又不腻人。
  她念完了一段,慢慢收回那凝重的表情,整个面部舒展开来,像暗涌过后的湖面一样慢慢静下来,平静而光滑。
  她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日文版的《挪威的森林》……”
  “嘟嘟……嘟嘟……集合了……!”教官又操着他那杀猪般的嚎叫大声疾呼。强行截断了我们美妙的谈话,我搜肠刮肚精心准备的赞美之词也没有派上用场。不过我心中仍窃喜,一阵砰砰乱跳。一些幻想悄悄地在心里播种生根、发芽……
第6章 班花选取 
  叶磊来自一个较发达的小镇,兼有农村人的憨厚和城市人的圆滑。他喜欢指点江山,谈论美女。而剩下的我、邹景、赵浩则只秉承了农村人的憨厚、朴质与善良,尤其是邹景,他是个废话不多,按时作息,棱角分明,但也不难相处的人,也不失深层次的幽默感,偶尔冒出两句经典的话语,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我和赵浩则常作为听众附和。我更愿意听别人的故事
  晚上叶磊又像往常一样,拿着空矿泉水瓶子办起他的“焦点访谈之班花选取”栏目。叶磊拿着瓶子在我们班两个寝室来回穿梭,甚至往别个班去广泛收集意见,最后得到一个结论,班花归“张娴”乃实至名归。而他一直暗暗支持郑丽娟——那个军训时站在他前面女生,用他自己话来形容,那是个身材一流,面庞娇俏,顾盼生情女生,他说他经常为她效劳,还厚颜无耻声称:郑同学不时给他暗送秋波。当他犹如强弩之末地发出:“郑丽娟万岁!”的时候,马上受到寝室同胞的集体鄙视。
  五、军训结束了
  终于结束了辛苦的军训,告别了恶毒的太阳,告别了教官杀猪般的嚎叫,告别了枯燥乏味的正步、踏步、左转、右转。迎来了久违的两天休假,到食堂吃过饭,我们寝室四个就各自买了两瓶啤酒在寝室里吹,叶磊那个败类,抱起一瓶啤酒就咕咚咕咚灌,灌完后摇摇晃晃地爬上床,躺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又一次被我们三个鄙视,一致对他说:“以后要是在应酬场合,就别说是我们寝室培养出来的人。”
  第二天,也就是假期开始第一天。由于无所事事,我便在校园里面游荡。四处寻找一下特别的地方。
  我对植物有种与生俱来的热情,每到一处总有一些花草树木给我映像,我乐与之为伍,特别是在这么一个缺花少草,鸟不生蛋的地方,植物总显得难能可贵。
  校门口的一坛杂物不成气候,难以与之深交;教学楼正对的那排杨柳又过于清高,它们以学校所有生物中“第一高度”自居,自然不敢高攀,唯有教务大楼角落孤高挺立的白杨树为我至爱。这种树在我们家乡随处可见,但在这里,她显出别一番风韵——婆娑婀娜的枝叶,灰黑粗糙的树皮,还有露出土面苍劲的树根——无不给我一种亲切感。站在树下往上面一望,茂盛的枝叶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一阵风吹过,那些叶子相互摩擦,发出簌簌的响声,仿佛亲人的召唤,仿佛情人的低语。仿佛……对了,想到这里,突然记起了爸爸的叮嘱,于是马上打电话回家,报告一下近况,重新要到了赵叔叔的号码。接着打电话给赵叔叔,赵叔叔客气叫我明天去某个书店帮他买书,他给我工资。我记下地址——枣子巷,就回到寝室。
  晚上我又思量:赵叔叔是爸高中时候的老同学,爸班上唯一上大学的同学。听爸说过他的事情,他和爸是小时候铁哥们,同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而他的父母早亡,所以爸经常照顾他。那时候流行推荐上大学,爸跟他是最有资格的俩个,但是爸主动把资格让给他,因为善良的爸爸同情他的遭遇。而赵叔叔大学没有读完就下海经商去了,生意有所小成,于是在小城里添置有房子。听说,我出生的时候他都来看过我。只是我不记得了。那时候读大学可是有工资的,出来就是国家栋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还没有见到他之前,我就觉得他是个奇怪的人,我对奇怪的人总怀有一种敬佩的感,赵叔叔也不例外。
第7章 一个老人 
  翌日,中午吃过中午,被邹景剐了一瓶可乐后,我启程了去书店了。
  其实书店也不是很远,穿过学道街,走过文君井,来到合欢胡同,左转,就可以看见人迹罕至的枣子巷,再约莫在弯弯曲曲的枣子巷里面,穿梭个百来米就可以到了。步行越四十分钟,单车越25分钟,要是小型汽车,那的一个钟头,因为路实在是弯到令人咂舌的地步,所以横着超过两米的东西要进去也是十分困难的。
  结论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实,而且经几次就可以轻车熟路地运用。可是探求结论的过程往往复杂到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书店的路途是我问过了五个大叔,七个大妈,八个小妹,来回穿梭了十二趟,最后在文君井遇见一个热心的老太太才得到的。她很热心的领着我去,一边走还一边问:“小伙子,你去那里的书店干嘛?”
  “打工。”
  “唔,那就帮着买书了?”
  “差不多。”
  “真的。”她脸上闪着喜悦的光芒,而我看的莫名奇妙。“那就太好了,你跟老板说,多买点《太上感应篇》、《张天师说道》、《春牛图》之类的书嘛,哦还有《中学生辅导》等等的。”
  “恩,我想可以的”
  “那就太好了,”老人又兴奋了一点,“那个是个新开的书店,我喜欢到那里散步,所以知道有这么一个店,假如不是我,你今天多吧是找不到的。”
  我赶忙又表达了自己感激之情
  “不用不用,反正我也正想去那里走走。”老人说,“那个书店开的地方倒是好,就是买的书不好,竟是我用不住的书,还有好多洋人写的书。这几天我都去那里,给老板建议买点《太上感应篇》、《张天师说道》、《春牛图》等等来卖,可他就是没有买,老板人倒是挺好的,就是不会做生意。你说是不是?”老人明显对赵叔叔缺乏生意头脑而老火不已。
  我心里想“又不是你亲戚,你干嘛这么关心。”可是嘴里还是连连应和,“是是是。”我可不想半途而废。
  “哎呀,以后你就在那里卖书了?”老人问
  “是的。”
  “那太好了,以后就可以常常去那里找你聊了。”
  我说:“我还是学生,只在那里干周六和周日,而且周日晚上还要晚自习,所以不能天天去看店。”
  “哦,这样啊。”老人显得有些失望,“天天聊也没有意思,一个星期聊一次更好啊,这样就让我有个希望。有希望好啊,饿的时候希望吃饱,渴的时候希望喝足,病的时候希望健康,这样活着更好。”老人自我安慰道
  一席话说的我直起鸡皮疙瘩,不过心里也渐渐涌起一种同情。
  “你的儿子不陪你聊吗?”
  “他们,哼!别提了。”老人显得有些气愤了,“老大去了美国,每年就寄点土特产回来,年都不会来过。”
  “什么土特产?”我好奇的问
  “美元”
  “哦。”我想美国的特产恐怕就只有美元了。
  “老三在上海买了房子,就急急忙忙般了过去,连孙子一起般了过去,我死活不肯,人都这么老了,还往上海跑,我要死也要死在这里。”
  “落叶归根,狐死首丘,人何以堪?”我顿时被老人的家乡情节深深打动了。
  “其它三个女儿早就远嫁他方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看我,我的那个保姆啊,每天只知道看电视,一点都不理解我。人老了没有人理了。”
  说着说着我们就在合欢胡同转了弯。在走过合欢胡同时,我就感觉到越来越安静,而这一转弯,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整个世界都静了下了,抛开了城市的喧嚣,抛开了浮华的灯红酒绿,抛开了令人窒息的混浊空气,我深深地吸了口气,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古老的枣子巷显然有自己繁荣的一刻,而现在它归于自然,归于淳朴,它在静静述说,述说它古老的故事。
  我正想尾随着老人的脚步踏进去,突然停住了脚步,打量了四周,弯弯曲曲的枣子巷像个深不见底的水井,一四周都是黑乎乎的,一面是陈旧的仓库,一面是剥落了大部分皮的墙,红白相间,墙上用了除开红色和白色以外的所有颜色涂满了广告,现在那些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一个不得考虑的问题攫住了我:“江湖险恶。”不禁心里一阵发憷——这里会有书店吗?老太太会不会看我是个新来的,把我引到这个地方实施抢劫吧?转念又想:“如果是这样,那么她就彻底选错了关照对象,看我身上土里土气的就知道我不是个有钱人。
  此刻我身上真的没有几个钱,中午还被邹景,剐了一瓶可乐,钱更少的可怜事情还的这样说起。
  邹景问我:“想不想知道,我们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预防流行感冒的秘方。”
  我说:“想。”
  “好你去买瓶可乐过来,记得是瓶装3。5那种。”
  “好的。”
  邹景喝了一口可乐后说:“记住,患流行感冒的人喝过的东西千万不要去喝。”
  我把他狂K一顿后,暗暗决心要他以一顿麦当劳“血债血偿”
  所以他要想枪也抢不了多少。再说以她那身子板,肯定不是我的对手。
  要是她有帮手呢?GOOD QUESTION!但是以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想藏个人也是不可能的。
  “小兄弟你怎么不走了。”老太太说,“怕我骗你啊?是啊,也难怪,现在的热心不多了。”
  看着老太太一副陈恳的表情,我一阵羞愧,赶紧迈开步,跟了过去。
  “这就是枣子巷了,枣子巷的尽头,是一条大河。想以前这个城市还是巴掌大的时候,这条大河可宽了,人们都围绕这条河住,每年就属那里最热闹,热天的时候,下河捉鱼,在河岸上掏鱼腥草,等等,可好了,冬天时候,这河水是要结冰的,那冰块可大了。人们都下去凿啊凿,弄一块衔在嘴里,很甜的,现在不行了,河也干了,挽着裤脚就可以趟过去,河水脏的没有鱼了。河岸那边是富人住的地方,新城小区,我就住那里,这边就是仓库。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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