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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俞欢欢 恶作剧天使-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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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这个就是典型的子宫情节。
  我记得他那时笑得很开心。他一直以来,都不是一个有着太多表情的人,眼睛里带着笑意的时候已经是莫大的欢喜和得意。
  那时,我喜欢的人并不是他。从来我都是和他站在同样的高度,静静地互相倾听。
  阿修在成为我的男朋友之前,是我要好的朋友。他沉默、自持,最终吸引我走向他的身边。
  
  Apple说,这说明你还是喜欢闷骚男。
  跟apple初相识的时候,我们很喜欢讨论关于男人的问题。
  她说她的type就是要高大、英俊、干净。
  我那时告诫她,别想的那么精确,别人都说了想的越帅找得越猥琐。
  她骂我奸诈,硬逼我说,我叹口气道,我喜欢的无非就是那种不招摇的帅哥。
  她精辟地概括为——闷骚帅哥。之后很老道的样子教育我,闷骚型男就是那种平时不发飙发飙起来迷倒一批的,顶顶危险。
  
  之后发生的事,她爱上祁连,我爱上庞修。我们被自己的type一击则中。
  亏了我的乌鸦嘴,果然她的情路十分坎坷,到目前为止貌似快要无疾而终。
  而我的,也陷入暗影重重。
  
  哥哥12月底要回韩国,虽然尚有数日,但已开始收拾东西。
  我白着眼勒令他把我床底下的烂树根搬走,他好说歹说,最后用一顿翠蝶轩的晚饭堵住了我的嘴。吃完又带我去他一个朋友的酒吧坐坐。
  酒保给我们调酒的时候,我哥说,“rick,你倒是越来越胜任调酒一职了。”
  他微笑,“也只有你这种怪人会带妹妹来Black Stone。”
  哥哥朝我撇撇嘴,“泰曾经是这里的老板,莲在此地与他相遇。”
  我不由“啊”的一声。
  “原本是不喜欢这里的,慢慢地,倒也发觉是个有趣的去处,很亲切。”
  “当然,也有危险。”rick掩嘴偷笑。
  老哥苦笑两下,“老兄,认识我这几年还不了解我?”
  rick耸耸肩,自顾自忙去了。
  
  和哥哥坐在一起慢慢啜酒,一口一口,脸颊绯红起来,心情也慢慢放松。
  借着酒意,把和阿修的事和盘托出。从叶珉的出现,追溯到他妹妹的死。哥哥一直默默听着。
  “哥,要是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不作他想,哥哥马上啐了几口。
  “只是随口问问。事情虽然过去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还是不大舒服。”
  “因为阿修不再是完美的人?”
  “还记得村上春树的寻找100%女孩么,也许是每个女生的心中都盼望有百分百恋情,美好完满,happy ending。然而,现实并非如此。”我叹气。
  “那你还记不记得那对百分百的恋人为什么分开?”
  “因为他们想看看彼此是不是真的适合对方。”
  说到这里,我忽然沉默了。
  我哥再度啜了一口加冰的威士忌,“别像村上说的,我们对于彼此是100%的恋人,却因为年轻而分开。那将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一件事情。”
  他笑得诡异,我却渐渐有点明白他的意思。
  “至于刚才的问题,要是妹妹头你不在了,我还是会好好地活着,但是,”他指着他自己的心口,“这里就好像被活生生剐掉一块肉,会痛一辈子。”
  
  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到一些东西。
  我和阿修一直以来,都非常的默契,默契到我们自认为少了沟通也无关紧要。常常会自作主张地认为,我这样作,对方一定能够理解,其实未必。
  似乎我们都有一点一意孤行。
  这样的结果是,在朝着自己以为的方向解决了问题之后,却发现自己的心病纠结。越想疏通,越发现往极端的方向走去。
  “我觉得,我好像有点傻耶。”我摸着脑袋笑起来。
  “所以说,我们真是一对悲情的兄妹啊~~”哥哥朝我耸肩,了然地丢过来一个“都一样”的眼神。
  明白得还不算太晚吧。应该又不是我的自以为是吧。
  呵呵,呵呵。
  
  毕业设计依旧在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行,陆陆续续也有向一些大的公司递出简历。
  终于,不可免俗地参加一些笔试、面试,做一些满无聊又很花脑力的智商测验,或者被打扮的滴水不漏的人事问一些很尖锐的问题。
  有次被一个妆容无懈可击的美女HR问到未来的理想,我想了半天,抓头无语。
  我想,大概是我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所有的结果,证明我一如既往地不在状态。
  其实,我的内心,可能从来没有想要离开的打算。
  但我的很多同学,都传来好消息。
  隔壁寝室的女生,成为班里第一个拿到offer的幸运儿。虽然有人替她打预防针,灌输PWC压死人的工作强度,但大家都觉得很高兴,既羡慕又为自己小小叹息。
  
  她当仁不让地作东请全体女生喝酒。
  说是说全体女生,整个专业的加起来不过十来人。
  蜂拥到附近的饭馆,颇有见地地订了包厢,关起门来喝得酣畅。喝到兴头上,一群女人扯开破锣嗓子狂吼五月天的“叫我第一名”,台语听上去像苏北话,apple听到一半软趴趴滑到椅子下,不知是喝高了还是笑得。
  我勉强算清醒人士,最后还是难逃一劫,被疯子们揪出来捏着鼻子灌了数杯。
  闹得差不多了,女人们总算满意地散去。
  出得饭店的时候,被冷风嗖得一吹,遍体生寒。毕竟是十二月的天气,冬天的冰冷。
  醉醺醺的apple斜靠在我身上,忽然睁开眼说,“快要圣诞节了,为什么不下雪。”
  “圣诞好像从来都没有下过雪吧。”
  “真没劲,”她嘟囔了一句,突然大叫,“我要雪!我要雪!”
  她真的醉的很厉害,脚步都在飘。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只好陪着她练凌波微步。
  渐渐,落在众人后面。
  “祁萌,还记不记得我们住在沪西那阵子,你专门做蠢事。”
  “哪有。”
  “还不承认,你睡上铺那会,居然会翻下来,而且还翻到我床上,好好笑哦!”
  “你还敢说,交换之后,你还不是一样跌下来,跌到尾骨骨折。”
  “你干吗记那么清楚,老娘,我,我的丑事。”
  “是你先翻旧帐的……”
  “……”
  “…。。。”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毕业耶。”她悠悠地吐出叹息。
  “我也是。”
  “好多事情,没有做,我不想和你分开。”
  “我也是,apple。”我的眼眶忽然湿了。“我但愿自己永远在学校里。”
  “我也好想这样哦!可是,要是这样,我永远也没办法赶上我喜欢的人了,”她抽噎起来,“他离我越来越远了,祁萌,我其实一直都好喜欢,好喜欢你哥哦!”
  酒精好像真的会使人失控,apple越哭越伤心,一发不可收拾。连带我也泪眼婆娑起来。
  正巧老哥打电话给我,于是我哽咽着告诉他我和apple喝多了。
  结果可想而知,他很大声地吼我,叫我不要动,来接我们。
  好吧,姑且乖乖地把apple扶到路边的长凳,坐下,等。
  
  只是,这么冷的天,喝醉了,坐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北风一吹,我…控制不住想呕吐…
  ―__―,摸进附近教学楼的厕所,几分钟后,头脑恢复了点神智。
  脚底却还是轻飘飘,晃晃悠悠穿过中庭,猛然发现,这个居然是当初大二短学期的lab所在地,那个四面穿风的大冰窖。光是想起,就让我浑身打了个冷战。
  呵呵,可是为什么,突然觉得,好怀念。
  是不是大四了,过去的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珍贵起来,连那种充满辛酸史的地方,都飘荡着可以让人掉下眼泪来的气息。
  好想看一看,去看一看。
  我慢慢走到那里,推一推后门,果然一如既往的没有上锁。
  走进去,原来晚上看,这个实验室那么大,空荡荡的,好像连我的呼吸都会有回声。
  我走到当年坐过的那个位置,唉,倒霉的第一排,不仅是在老师的全盘监视下,还对着漏风的前门,以及和前门遥相呼应的破了半块玻璃的窗子。
  我还真是苦命啊,居然就在穿堂风的黄金分割点坐了整整两个礼拜,无怪乎回家就发烧大病一场,还很可怜巴巴吸着鼻涕对在韩国的哥哥说,“我发’骚’了……”让他笑得几乎晕倒。
  回忆啊回忆,现在想起来的时候,就让我整颗心都变得柔软起来。
  我趴在课桌上,缓缓地闭上眼睛,吸着空气里特有的味道,虽然很冷,呼吸的时候,仿佛鼻子都暂时麻痹到,眼眶却随之热起来。
  在这个实验室里,越来越多的回忆慢慢地回到了我的心里。
  老师严厉的声音,风穿过门缝发出的呼呼的响声,午后一点点微弱的阳光,还有同学在后面用刀片削铅笔,刷刷的木屑飞落……这是学校的味道,我好喜欢。
  迷蒙之中,似乎还有apple在门口张望的身影,我把长围巾随随便便在脖颈上绕了好几圈,急吼吼地奔出去,好像,……好像,还有一个很奇怪的人,留着很长的头发,声音粗哑,对我说,好羡慕你。
  羡慕你。
  为什么?还会梦到阿修,光着脚在追我,然后抓住我。
  远方,好像还有树叶响动的声音。沙沙地,却震动了我身体的自然的吟唱。
  包裹着这细细的像情人一样的声响,似乎是谁在低语。——我真的,很喜欢你。
  
  好温暖,坐在这个地方,竟然会觉得温暖。
  我有些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地伸出手去,摸到一点点毛线的触觉,微微睁开眼,发现不知几时脖子上挂了一条长长的围巾,是喝了酒做梦了吧。
  为什么看起来,那么像我过去的那条?
  我觉得脑子真的好晕,不管是不是幻觉,我觉得很高兴。
  我的围巾回来了,好暖,一直都这么暖。我把脸埋进毛线的瞬间,感觉自己就要哭出来了。
  我想,听到阿修的声音。
  
  按下call的按钮,忽然听到很轻很轻的手机音乐从某个角落传来,我有些迟钝地盯着手机屏幕,上面“阿修”两个字正拼命闪动。
  把手机凑到耳边,接通的刹那,听筒那边传来清晰的“喂”。
  与此同时,我身处的lab里忽然也有人,用低沉的嗓音,说了一声“喂”。
  我猛地站起来,回头,有些不可置信地朝后面慢慢地走过去。一直走到最后几排那被几根柱子挡掉视线的地方。
  有个人,坐在那里。
  这个情景,好像,似曾相识。
  我更加缓慢地挪动我的步子,一直到阿修如夜一般漆黑的双眸出现在眼前,不发一言地,深深凝视我。
  记忆的微光闪烁在我的脑海里,我忽然想起那些已经忘记的往事。那个孤僻的声音古怪的男孩子,被长发遮盖的脸,我消失的围巾,老师的悲伤……
  原来我真的见过庞修,在我以为自己认识他以前。
  我说,“我终于想起来了,关于那个冬天的一些回忆。”
  然而,他只是看着我,轻轻抚摸我的脸颊。
  然后,我哭了。
  
  再度恢复理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伏在阿修的背上,他背着我,如许久以前的那个晚上。
  围巾绕着我的脖子,却仍有很长一截垂在他的胸前,随着迈开的步子,一下一下地晃动着。
  我的手轻轻环住他的肩膀,“阿修,你对我,究竟了解多少?”
  “比你想象的多一点。”
  “告诉我好不好。”
  他想了想,很慢却很有条理地一条一条念给我听。
  “喜欢吃巧克力和柔软不用费力咬的食物。”
  “补充,苹果除外。”
  “喜欢睡懒觉,没有睡醒会乱发脾气。”
  “热衷和朋友在一起,对分开没辙。”
  “不是太爱运动。”
  “最爱的节目是我猜和AFV。”
  “常常一个人多愁善感、伤春悲秋,莫名其妙地情绪低落。”
  “习惯发呆。”
  “喜欢软绵绵胖乎乎的东西,比如龙猫。”
  “路盲。”
  “小名叫妹妹头。”
  “懒,不爱收拾房间。”
  “一个人逛超市,会变成三岁小孩独自疯癫。”
  “有时很健忘,有时又出乎意料地记仇。”
  “害怕寂寞。”
  ……
  
  我再一次哭起来,酒精实在害死人,完全失去贯有的克制力。
  哭得这样伤心,不晓得哪里来的那么多眼泪,只是像泄洪失效的闸,刹不住了。流到嘴里的眼泪,和着浓重的酒气,有点咸,又叫人想晕。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呢?”
  “那我一定去找你。”
  “找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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