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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老子道德经校释-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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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无知?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
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
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
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严可均曰:“爱
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
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
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
“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
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


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
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
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
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
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

“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
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
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
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
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
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
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
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
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
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
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
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
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
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
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
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
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谦之案:离、
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
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
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
儿,亦歌、支通韵。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
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顾炎武唐韵
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
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
字与“知”为韵。

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
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
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
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
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

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邓廷桢曰:此
章用韵颇为出入。

“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
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


皆此声,隶脂部。

诗新台以“泚”韵“瀰”,车攻以“柴”韵“佽”,“泚”“柴”皆此声
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
支、觿、枝、伎、梗茸治希苏乱栽侠搿⒋谩⒋疲⒂肴倨缓稀
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
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
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
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
而不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
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
盗贼无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右景龙碑本六
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

河上本题“能为第十”,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
十”。

第十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
作“卅”。

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
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
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
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
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
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
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
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
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
御注本同。

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
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
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
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
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
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
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
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
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
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
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
福,车辐。

‘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
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
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右景龙
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
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谦之案:牟融理惑论
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
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
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
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
“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
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
“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
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
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 
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
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
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


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
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
注:“猎也。”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
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
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
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
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
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
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
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
“‘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吴棫韵补十阳:“聋,
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闇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
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
“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
‘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
字以此为正。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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