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第2届-刘心武钟鼓楼-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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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就把稿子发到工厂去了;这一期印出来的时候,四月那一期已经看
校样了,五月的那一期稿子已经发去排字了,六月的大体上已经编好
了,七月的已经开始著手编了……你的稿子以最快的速度录用,编进
六月那一期的可能性也不大,恐怕最早也要七月那一期才能刊用了;
你看,即使能用,最快也还要等三、四个月,你难道真地就在北京那
么等著吗?如果要印成诗集,出单本的长诗,那至少要等一年以上才
能见书……这还说的是马上录用,如果你达不到水平,那就等多久也
没用……你还是回去吧!」
年轻人万万没想到他所面临的世界是这般冷酷,他陷入了深深的
痛苦之中,但他丝毫不减自信,他宣誓般地说:「我选择的这条道路,
我走定了!三、四个月怕什么?一年两年怕什么?我就是不发出作品
不罢休!我向诗坛宣战!不登上诗坛,我死不瞑目!」
韩一潭目瞪口呆,不由问:「那你怎么生活呢?在北京你住哪儿
呢?钱花完了你拿什么吃饭呢?何况北京市也不允许『盲流』的人在
这里呆著不走……」
「怎么生活?」年轻人突然爆发出一阵轻蔑的笑声,「我来找『辛
勤的淘金者』,我以为他关心的是金子,闹半天他满脑子庸俗的垃圾—
—『怎么生活?』对于诗人来说,除了作诗,还有什么生活可言呢?
我宁愿流浪街头,拣香烟盒子当纸,拣火柴棍当笔,也要写诗。我是
决不再回那个让我想起来就作呕的单位,再不进那个充满酸白菜气味
的小窝了!啊啊啊——你别再问我,我告诉你吧,我能在北京生活下
去,我知道你所说的那个生活的意思——你的意思不就是挣钱吗?在
你们看来,挣钱,吃饭就是生活;那么,好,我告诉你,我会理发,
我可以买一套理发的工具——那点钱我还有,我每天到自由市场去,
给那些摆摊的农民理发,我不但能挣出吃饭的钱来,我还能挣出买稿
纸的钱来的。韩编辑!你别那么看著我,我不会向你借钱的!告诉你
吧,没有你,我照样能发表作品,能出名,咱们走著瞧吧!」
局面僵在了那里。韩一潭毕竟心软,他望望那一尺来高的诗稿,
叹口气说:「你既然找到我这里来了,我就挑著看看吧——其实我并没
有什么水平,而且,文学这个东西,又尤其是诗,究竟怎么算好,怎
么算坏,其实是很难说的……另外,希望你一定谅解我,你拿来这么
多诗,我实在是无法一一拜读的。我每天都要上班,编辑部里做不完
的事,常常还要带回家里,用业余时间做……」
年轻人看韩一潭拿起了他的诗稿,打算看,气平了一点,便说:
「行行行,您忙,我谅解。您挑著看看吧!」
韩一潭摘下眼镜,凑拢年轻人的稿子,仔细一看,心里不禁一动。
那叠稿子装订得极其工美,光封面上的美术字标题就一定耗费了不少
精力,里面的诗一行行全用印刷体书写,一点涂改也没有。的的确确,
那诗稿凝聚著年轻人 「红玛瑙般的血」和 「白铱金般的汗」。但是他首
先读到的那个诗剧《爱琴海的波涛》,「序诗」的一开头四行就让他莫
名其妙:
当巴黎圣母院的钟声,
把凯撒大将从睡梦中惊醒,
当飘忽、氤氲、靉叇的狂飙,
把爱琴海从摇篮中震惊……
韩一潭不禁皱眉对年轻人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写呢?罗马大将凯
撒,是纪元前的人物,而巴黎圣母院好象是纪元后十二世纪才有的,
前后差了一千多年,那钟声怎么可能听见?更何况一个在西欧,一个
在南欧……既然『飘忽』,怎么可能是『狂飙』?而且,『氤氲』、『靉
叇』这些词太生僻,更不必堆砌……」
年轻人不以为然:「我写的是诗,又不是历史,又不是中学的作文
考卷,我怎么不能这样抒发我的感情?」
韩一潭放下这一叠,取出另一叠,一边说:「写诗,也要从你熟悉
的生活出发,你长期生活在中国的一个县城,何必非去写希腊、罗马
呢?」
年轻人忙指著他手里的那一叠说:「这就是写我熟悉的生活嘛,我
在内蒙插过队!」
韩一潭一看,这回是叙事长诗 《草原上的普罗米修斯》。前面是长
诗的目录,第一章是 「月夜的维纳斯」,第二章是 「山谷中的阿波罗」,
第三章是 「毡房中的安娜·卡列尼娜」,而第四章竟是 「马背上的阿童
木」!他没敢把目录看完,更不敢往里翻——他过目的荒唐之作多矣,
但这位年轻人的大作,真可谓「更向荒唐演大荒」!
「韩伯伯,」年轻人对他恢复了尊称,期望地盯住他,恳求地说,
「您给提出不足之处吧,意见越尖锐越好!」
韩一潭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只好搁回这一叠,再抽出那最底
下的一叠来,这回的这一叠是 《抒情诗一百首》,他随便翻到一页,阿
弥陀佛,这回总算摆脱了洋神洋人的纠缠,诗句颇为晓顺流畅……但
是,啊呀,怎么似曾相识?头两句好象是李瑛的,中间几句好象是艾
青的,末尾两句又好象是舒婷的……
正当韩一潭一筹莫展时,葛萍和詹丽颖进屋来了。葛萍感到事情
不对头以后,便盘算著怎么对才能打发走这个半疯的文学青年。去报
告派出所,似乎还不值当,找居委会,恐怕一时又说不清,想来想去,
还是只得求邻居协助;但全院除了收房租水电费而来他们家串过门的,
似乎仅有詹丽颖一人。于是,当年轻人还在发泄他的不满时,葛萍便
溜出了屋子,去找詹丽颖,求她来想法子把那年轻人打发掉。詹丽颖
一听葛萍的描述,立即甩著大嗓门说:「这还得了?一分钟也不能让他
在你们那里呆下去!你们太善良了,你们准知道他就是个写诗的吗?
现在什么怪事没有!搞不好他是个诈骗犯、抢劫犯、流窜犯!你们一
对书生,他要真的下手作案,你们手无缚鸡之力,岂不遭殃!走!我
去帮你们轰走他!」说著便站起来随同葛萍直奔他们家。
詹丽颖一进屋,还没把那年轻人打量清楚,便粗声大气地说:「嘿!
小夥子,你哪来的?这么晚了,原来根本不认识,你怎么能总在这儿
呆著?你知道这是哪儿吗?这是首都北京,治安是抓得最紧的。行啦,
你快走吧,要不,等派出所民警来了,那你可就想走也走不了啦!」
年轻人被詹丽颖的气派镇慑住了。他也搞不清她是什么人,见她
那阵式,只感到恐慌。于是他便主动把所有诗稿都放回他那只旅行包,
拉上拉锁,气急败坏地说:「我走我走,我现在总算知道北京,知道诗
坛,知道所谓的 『淘金者』是什么玩意了!」他一跺脚,很快地出了屋,
并且出了院。
韩一潭、葛萍还没回过劲来时,詹丽颖却自得其乐地拊掌哈哈大
笑起来。
从这以后,韩一潭回到家中,一听见脚步声朝他家那个小偏院走
来,便如同惊弓之鸟。他嘱告单位传达室的同志,务必不要再把他家
的地址,随便告诉来访的人。甚至每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他
也变得敏感而紧张,常常通话好一阵了,确证对方的身份并非文学青
年,这才承认自己就是韩一潭。
再过一阵,他开始接到骂他的信。来信的文学青年质问他为什么
不但不给回信,而且还「贪污」了他们的诗稿?其实他一开始是尽量
回信的,但后来回不胜回,即使他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吃不睡不做任何
别的事,他也回不完每天接到的雪片般的来信。开头凡寄给他个人的
诗稿,他都自费给作者寄回,后来形势发展到他实在无力负担,如果
一律自费退回,那他每月的伙食费全部用上也还不够。后来他把寄给
他私人的诗稿也混在编辑部的退稿中,由公家 「邮资总付」,尽管编辑
部里并没有人发出微词,他自己却总觉得不好意思;再以后,他才任
寄给他个人的信稿积压起来,结果就招来了怨恨和辱骂。
记者又一次来找他,说要专为他写篇 「淘金者续篇」,把他吓坏了。
他哀求那位记者万万不要再给他增添烦恼和恐惧。
到了秋天以后,寄到编辑部让他「亲收」的稿件和附有写给「敬
爱的韩老师」信件的稿件,才渐渐少了起来。
有一个星期天,女儿女婿带了外孙子来,大家聚餐,葛萍烧出的
一盘菜很受欢迎,女儿挟起菜里的大蘑菇问:「妈,这蘑菇哪儿买的,
真好!」葛萍说:「咳,春天那会儿,一个年轻的诗歌作者硬搁在咱们
家的……」
韩一潭一听,只觉得嗓子眼里发噎,他埋怨道:「原来你让我们吃
的是这个——我怎么能收他的东西!」
葛萍辩解说:「谁愿意要他的东西呀!那天他走的时候,咱们不是
都忘了把这包蘑菇退还给他了吗?他走了以后,我把这包蘑菇往碗柜
里一扔,后来简直忘得一乾二净,前几天收拾碗柜,才又发现。我倒
也想过,该给他退回去,可他地址呢,你记得吗?我总不能把它扔了
吧,上好的蘑菇,扔了让邻居发现,不得说咱们家抽疯?再说,确实
是他自愿送的,你毕竟也还给他看了几首诗,提了点意见嘛……」
韩一潭摇头说:「你当教师的人,怎么说出这么没原则的话来?看
过人家的诗,提过意见,就该受礼吗?何况他那个人根本不正常,无
论如何你不该让我们吃他这蘑菇的……」
葛萍心想自己操劳半天,好容易烧出这么个菜来,却遭此批评,
实在扫兴,便赌气地说:「你坚持原则,你别吃!」
女儿便插话说:「爸,你行了!你坚持原则,我见识过!你就一辈
子那么坚持原则吧!」说完挟了一个蘑菇,喂到儿子嘴中:「来,吃蘑
菇!蘑菇好吃!」
女儿的脸色很难看。韩一潭低下头,心里发堵。他的脸不由得变
成了猪肝般颜色。
「你坚持原则,我见识过!」女儿这话,象锥子一样刺伤了他的灵
魂。
……那是一九六八年。女儿十七岁,临高中毕业,赶上了「文化
大革命」。
在那「红色风暴」之中,他们一家三口全部迷迷瞪瞪。韩一潭诚
惶诚恐,唯求自保。葛萍庆幸自己教的只是一、二年级的学生,免受
五、六年级学生的胡闹式「冲击」。女儿不是「红卫兵」,却也还算不
上「黑崽子」,又不敢当「逍遥派」,每天到学校里去参加运动,完全
是随波逐流。但毕竟年轻幼稚,「近朱者则言赤,近墨者则道黑」……
有一天中午,女儿回到家中,大家围桌吃饭时,忽然散布了一些听来
的关于江青的传闻和坏话。韩一潭和葛萍都吓坏了,两人异口同声,
严厉地斥责了女儿一番,弄得三个人全部没吃饭就丧失了食欲。葛萍
那天要参加一个区里的批斗会,提前走了,剩下韩一潭和女儿两人。
韩一潭不知怎么的,心里越想越发毛。那时候他家隔壁住的还不是澹
台智珠一家,而是一个工厂里的「造反派」头头,韩一潭总觉得女儿
的 「恶攻」一定已被隔壁听去。况且他心里也确实感到女儿的 「恶攻」
罪孽深重,万万不能容忍。他想出路只有一条——争取「坦白从宽」。
于是乎……他竟带著哭哭啼啼的女儿,去到派出所「自首」!
现在连他回想起来,也觉得简直不象人世间能有的事!倘若这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如今写成小说,写成叙事诗,写成回忆录,把稿子
交给他看,他一定会提出意见,「请不要胡编乱造!你这情节缺乏合理
性!」
然而,那竟的的确确是真的!
而且,还有更其令人难以相信的细节——他是骑著自行车,把女
儿驮在车后,去到派出所的。他骑著车,女儿坐在后头!他为什么要
骑车去?为的是快一点到达派出所?快一点葬送女儿?女儿当时怎么
不逃走?怎么竟顺从地坐到了车架子上?怎么虽然呜呜咽咽感到万分
委屈,却又跟他一起到了那派出所?
一九六八年。记住那一年。确确实实出现了那么一件极其怪诞、
极其荒谬的事。他,和他亲生的、唯一的女儿。那一年他已经三十九
岁,而女儿才刚刚十七。
那时候的派出所是什么状况?一百个派出所可能出现一百种状
况。「砸烂公检法」嘛。原有的政策可以完全抛到一边。他的女儿进入
派出所以后,会是什么命运?从逮捕法办到交给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