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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第5节

小说: 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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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参加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群殴发生在小学四年级,两条街分成两个阵营,冬天的夜里,荒凉的野外,燃起几堆玉米秸,首领发一声喊,便斗将起来,以摔跤为主,间或拿冻得硬梆梆的土坷垃(野外没有砖头)拍之砸之。都是乡里乡亲的,加之烽火熊熊,所以基本不会分不清敌我。因为涉及到两条街的荣誉,所以有的分属不同阵营的亲戚也全然六亲不认,表弟?照打不误;堂哥?你好意思打我吗?趁对方犹豫迟疑的当儿就是一招黑虎掏心。 
  第二天,一些脑袋见血的孩子的家长找到学校。校长恼羞成怒,将全体学生集合到操场上,问都是谁参加打架了。我们中间可没有那种敢做不敢当的脓包,呼啦啦举起了一片胳膊,棉袄袖沾满了尘土和牛屎。 
  “你们打!你们给我接着打!!”校长大吼。 
  性格耿直的我们哪里听得出校长话中的深意?二话不说,又捉对厮杀起来。俺撂倒一个又准备再去俘虏一个,抽空看了看战场——呀!征尘蔽日,龙腾虎跃,好一派北国风光。 
  校长这次不再卖弄学问,收回双关这种高级修辞,而是直接用“住手”两字制止了我们。 
  《中南海保镖》是我的偶像李连杰演的一部时装片,他演的中南海保镖林正阳不去保护首长南巡,却去给大款的小蜜卖命,看得人好不气闷。不过李在片中的扮相真叫一个酷,特别是百货公司那一段,他右手执“五四”,如执鲜花枝,左手将钟丽缇的曼妙身体抡来转去,如抡面口袋,表情平静地将一干傻蛋敌人全部放倒,一身西装纤尘不染,一脑袋头发纹丝不乱。 
  当然不会乱,人家留的就是一个平头。 
  当年我看了《中南海保镖》,对杰哥的发型羡慕不已,也把自己搞了个平头,穿了套西装,还把自己搞得不许笑。 
  很快就有人好奇地问我,头上那几个白点是怎么回事儿。原来是小时候打架破了相,受伤的地方再也长不出头发来,于是像个癞痢头阿三。 
  这么说,显得俺的打架生涯多么牛逼,伤疤就像勋章一样闪亮。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在步入四年级后,被一个男生欺负了。欺负的原因有二,一是这小子人高马大,俺实在不敢跟他过招;二是我把人家一本小人书《渔岛怒潮》中的一页给撕坏了,赔本新的他都不干,非要原来那样的,俺实在赔不起。 
  欺负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我的作业做完后得先给他,让他抄一遍。幸亏这小子不聪明,想不出让我替他写作业这种办法;二是中午的长篇快板书《西游记》这小子听不明白,每天都得逼着俺再给他讲一遍,把他逗得嘿嘿傻乐为止。 
  镜头又转向“鹅与鸭”酒吧,我对美女说,其实一个男人被人欺负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你看我讲的故事吸引得你连咖啡都顾不上喝,就是因为通过给那小子讲《西游记》,磨练出了俺高超的叙事技巧。 
  这种压榨一直持续到初中时,我考上了一个重点中学,他歇了菜,再见到我,已是一脸羡慕的表情。 
  如果按照一个大快人心的说法、一种阴暗的复仇心理,结局应该是这样的:等俺考上大学,以后又成了一个上等人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被我逼得找地缝就钻了。 
  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儿。我上大学时他在北京当兵,来学校找我。一路公共汽车坐下来,一口外地口音被北京人好一个欺负,我没有一点痛快的感觉,反倒觉得就跟欺负了自己个儿一样。复员后他做起了小买卖,从豆腐丝到炸油条无所不卖,我父母从他那里占到的便宜比俺这里都多。如今他有了大胖儿子,一见到还没挂上果的我,就是一阵不怀好意的嘲弄。 
  总而言之,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得到的屈辱与荣耀、得意与失意,大抵相当。 
  毫无疑问,我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用马尔克斯和门多萨在《番石榴飘香》中对话时用的那个字眼,就是,社会的抗体。 
  我对政府的最大不满就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让人没有兄弟姐妹。 
  别用什么大道理来反驳我,俺就是看不得这个。一个人,如果不能享受到兄弟姐妹间的感情,是人生非常非常大的一种缺憾。 
  好在我的父母及时做人,在政策推行之前让我拥有了两个弟弟。 
  有两个弟弟的最大好处是,我被熏陶了一身贱脾气。比如小弟弟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基本没有让他为钱发过愁,总能赶在他的口袋空之前把钱及时送到。 
  另一个好处是,我让弟弟得到了自己没有享受过的东西,比如,有一个哥哥,打架的时候腰杆会硬许多。 
  谁不希望有个哥哥,保护自己,不必害怕,不必遭人打? 
  我上学的时候,父母那一辈人全都一窝一窝地生,没有人是独生子,而那些有哥哥的人就成了最让人羡慕的人。哥哥越多,被羡慕指数越高。 
  我身为长子,从来没有得到过哥哥的保护。 
  有一次,我与俺们班兔子发生了口角。这小子有两个哥哥在高年级,我并不想惹他,但给逼到那个份儿上,也只能硬着头皮打。 
  那是一个课间,我们俩被一群人围着,操练起来。一开始打得很文明,你来一拳我还一掌,谁都不愿把对方逼急。特别是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兔子哥哥站到旁边时,心里更是哆嗦,拳头也越来越没有力道,只是盼星星盼月亮一样期待上课铃快响,好结束战事全身而退。 
  兔子却兔仗人势,出手越来越重,最后与俺摔起跤来。我一边与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委屈得直想哭。我其实能打过他的,但是我怕。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将兔子按在身下。这种结果首先吓着了我自己个儿。还没等旁边的人喝彩,兔子哥哥便飞起一脚,踢向了俺的耳朵,我顺势倒地。 
  这时,上课铃响,大家散去。 
  我从地上爬起来,眼泪像趵突泉的水,汩汩流淌,怎么拦都拦不住。 
  疼倒没感觉到,但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让人真能体会到生存在世界上的那种荒谬和绝望感。 
  若干年后,听到罗大佑的《亚细亚的孤儿》,我首先想到的,却是这一幕。 
  泪水再次糊住了俺的眼。   
  二 黑色的眼珠有白色的恐惧(1)   
  上中学之后,我的脸上冒出了青春痘,嘴上滋出了胡子茬,喉咙上长出了肉疙瘩,也算介入成人社会,打架便有了成人色彩。 
  已经有过无数的诗人作家愤青艺青怒骂成了人的世界、长大了的傻蛋,咱就少凑这个热闹吧,但人长大了,确实不太好玩,特别是在打架这件事儿上。 
  小学时的架,你说打就打了,中学以后的架,你说着说着就不打了。 
  一个不大的由头,两个人伸手较量一下也就得了。但,偏不,一句“你等着”,然后就开始到处拉赞助,无论是人头还是武器装备,都够大战规模的了,但越拉人越多,不想打的人也越来越多,相互熟识的人也越来越多,扭头再一看,原来打架的缘由却是那么微不足道,随便谁的面子一抹就打不起来,于是到最后便不了了之。 
  这时候,打架的真正魅力便在于约架后的枕戈待旦、打架前的剑拔弩张、劝架时的舌剑唇枪、散架后的觥筹交错、以后再见面时的义薄云天、再打架时的并肩战斗。如此循环往复,和平主义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苹果价钱卖得没以前高 
  或许现在味道变得不好 
  就像那彩色电视变得更加花哨 
  能辨别黑白的人越来越少 
  娘的,打架的成本越来越高,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金钱上,打架的成功率却越来越低,于是只能过过干瘾了,比如在想像中把别人捅个血直冒、在吹牛中把别人打个满地找牙。 
  这就像我们的梦,提供了生活的无限种可能,而真正付诸实现的就是可怜巴巴的几种。 
  你说人为什么要做梦? 
  因为现实实在是太过单调乏味。你努力努力地过啊,最多也只能活出六种花样来,而在想像中,你可以经历至少六十六种。 
  你深爱却不能相爱的女人,你迈脚却无从下脚的道路,你酿出却释放不出的激情,全跟你会合在梦想中。 
  上帝就是这么仁慈,让你至少还有梦,不至于在现实中窒死。 
  打架的成功率越来越低,是因为打架的后果越来越重,谁都承受不起。小时候的架,恨不得断条胳膊都能像壁虎一样再长出来,而长大了的架,手稍稍重点儿可能就是终身印记,大家都感觉越来越玩不起,于是找台阶下就成了一致的心愿。 
  我经历的一次比较危险的架发生在劝架时。人是一种很贱的动物,许多架友属于那种人来疯,越劝他越来劲,还没完了。我当时劝的那头猪手里拿着刀子,别人越劝他越比划,力气随着拉他的人增多而加大,等看到劝架的人都伸出了手拉他,都张开了嘴求他,再没有后备力量,才善罢甘休,收起了刀子。 
  大伙正在彼此介绍说些“久仰”之类的话,突然有人冲我高呼一声:“你的脖子!” 
  我用手一摸,一手血,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挂的彩。 
  这个伤口后来成了我炫耀的资本,因为离右颈动脉不到五厘米的距离,谁见谁抽凉气。 
  可当时我就剩下了一个后怕,并从此特别烦那种嚷嚷半天也不打、一见人多就诈唬的人。 
  打架真正的快感是在丧失理智疯狂出手的时候,红了眼,咬着牙,不知道疼,不知道轻重,全身都兴奋得直哆嗦。我曾经有一回跟哥几个追打一个人,真是越打越过瘾。这时的人,甚至比野兽还野兽,因为那股兽性是憋了许久的陈年佳酿,表现出来的简直就不能叫兽性,叫人性得了。 
  王朔在他的小说《动物凶猛》中吹牛逼,说一帮小屁孩如何靠自己的勇猛镇住了黑老大,因为老大知道这种下手不知轻重的孩子最不好惹。可谁知道一个孩子面对江湖老大时那种屁滚尿流的恐惧呢? 
  高中时,我对门宿舍的王小眼去邻近化工厂洗澡,得罪了一帮人,被人家追上门来,纠缠了好几天。我当时正处于对这种不痛快打架就知道粘乎的人的反感中,加之他们宿舍的人都噤若寒蝉,见那帮人来就躲出去把人家王小眼一人扔在那里,就动了蛮性,假装有事儿进了他们宿舍——不过要写成小说,就会变成俺径直推门进去——听了他们一会儿,然后说:“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嘛?是想打他一顿,还是想让他赔钱?” 
  这几句话其实挺面的,但我确是鼓足一万分勇气才说出来——要写小说的话,俺会构思几句更体面的话。 
  我已经记不清他们撂下了什么话,反正他们走了之后,我马上就得到一个情报,他们跟“三儿”特熟,而这个三儿,是八街的著名角色。 
  从那以后好几天,我就没有睡过好觉,总是想着如何被他们折磨摧残,心灵在种种可怖的幻想中颤抖,手心里的汗就没断过,甚至都动过写遗书的念头。 
  等见到三儿的时候,是经我们班郭子介绍而认识的,而化工厂那桩事儿早就不了了之,这愈发印证了那帮江湖好汉也多是虎头蛇尾。 
  郭子尽管是学生,但他爸是某集团军空降师师长,指挥得动千军万马,他这个师长之子简称“师子”,没人敢不给师子面子。郭子特崇拜我的学习成绩,尤其是数学,几乎所有考试全是满分。一个民族的崛起靠的是实力,俺也是。知识改变命运,俺就是。 
  我不知道说这种事儿是荣耀还是耻辱,反正在郭子的隆重推出后,三儿就拿我当兄弟了。 
  三儿一家兄弟四个,全属于在街面上混的人。他自己开了个饭馆,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饭馆也就是卖个炒饼蒸饺鸡蛋汤之流,没多大出息。他家二哥就在我们学校食堂当伙夫,经他介绍,从此我都是在二哥的窗口排队买饭,往饭盆里扣得特多,有时候给一毛还找三毛。 
  很明显,他们家扬名立万靠的不是一手粗糙的做饭手艺,而是全靠刀口舔血打拼出来,以及仗义疏财买来的面子。 
  认识三儿没多久,他送给我一份礼物,是手抄本的《少女之心》,用六十四开铁灰色封面“工作日记”抄就,扉页用保尔?柯察金那段很著名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来掩人耳目,倒也贴切。《少女之心》的内容如今满世界都能找到,但这个小本子意义实在重大,就是它,令五中的几个初中生进行了初次集体性体验(官方用语是集体淫乱),轰动一时。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个小本子流落到三儿的手上,最后又到我手里。我留到现在,算是民间语文的一个标本。 
  等我高中毕业的时候,三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这个婚礼对我刺激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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