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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混在丧尸的世界 作者:雨水(起点vip2013-04-14完结)-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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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绝对是手快则有,手慢则无的一幕,难得出现稀缺无比的蔬菜,那一抹翠绿让杨亦难以拒绝,无论如何,他也要买到一把,然后对着腊肉说:“丫的,这一顿你给老子见鬼去吧!”
  第五十三章 熊猫……大侠?
  (二更,有米有啊伙计们?)
  杨亦冲上去,得益于丧尸分身刚进化到了第二阶,力量幅增几倍,杨亦当然也是获利者。
  手一伸,将挡在自己眼前的人衣领一提,在他还没有回神时,已经是手一送,将一百三四十斤的他送出小半米远。杨亦一个护身,已经是占据了他的位置,又是用力一拔,继续向里面钻。
  可怜这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人一手就给提起了起来,这需要多大的力气?
  杨亦可顾不了这些人,手臂的力量,让杨亦几下就钻进到了最里面。
  “还有青瓜?啧啧……”
  当看清楚篮子里的蔬菜时,杨亦更是像打了鸡血一样,他已经幻想着,用青瓜炒腊肉的情景了。
  只是杨亦马上和其他围着的人一样,不敢再乱动了,而是老实地盯着这些蔬菜,忍着将它抢到手里的冲动。对于杨亦来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还指望在一支冲锋枪指着的时候,敢采用暴力将这些蔬菜给夺走?
  小贩是一个样子看起来憨厚的大伯,可是他叼着烟的样子,还有腰间别着的手枪,手中揣着的冲锋枪,让你无法再和憨厚两个字扯上哪怕一丁点儿关系。而且当你看到对方眼睛里的戏谑时,更不会认为他会和憨厚沾上边。
  “全都不要动,给我让开一点,小心枪支走火。”
  小贩慢不经心地说着,不时晃动着手中的冲锋枪。
  围着的众人,立马乖乖地让开了一些,距离篮子远一些的距离。
  “对嘛,大家都是文明人,我种点蔬菜出来可不容易,天天就当它是新爹新娘一样,守着它们,护着它们,半点也不容有所闪失,可不容易。现在终于收获了,万一你们冲动起来,岂不是蛋打鸡飞?”
  叼着烟的大伯吸了一口烟,吐了一个烟圈后,将烟蒂扔到地上,用脚磨碎,说道:“废话不多说,蔬菜种出来就是卖的,我可不会去管你们谁先买,买多少,只要出得起粮食,它们就是你们的。”
  听到大伯的话,其他人又是高叫起来,一个个说全包。
  “全包?你当是以前的大白菜?”
  杨亦好不容易挤到第一线,他扬了扬手:“老板,你倒是说个价啊。”
  边上的人都是附和。
  “不贵,一斤青菜换一百斤大米,一斤青瓜换一百三十斤大米。”小贩不紧不慢地说着。
  “操,你怎么不去抢?”
  “就是啊,一斤青菜要一百斤大米,他。妈的肯定是想米想疯了。”
  对于耳朵边上的叫嚣,小贩还是慢条斯理的,他轻笑起来:“现在青菜就像是奢侈品,是给有钱人消费的,你们买不起就买不起,总有人会买得起,你们就少在这里吱吱歪歪。”
  话才一落,人群被人粗暴地拨开,两个高大孔夫有力的大汉挤了进来。
  “让开,让开!”
  一个脸色有些苍白、大肚便便的人在手下挤开人群的情况下,走到篮子前。仅仅是带着看热闹的他,当看到这些蔬菜时,眼睛先是以不为然,却在片刻后一亮,问道:“这菜怎么卖?”
  小贩根本不恐,将价格说了一遍。
  这大肚中年人却是笑了起来,说道:“不贵不贵,这青菜可是难得的好东西,称个十斤给我,再来五斤青瓜。”
  轻描淡写就砸出了近两千斤粮食,为的就是这轻飘飘的十五斤青菜,老实说,绝对是颠覆了人们的观念。这可是近两千斤粮食,在这末世里,它的珍贵说是性格丝毫不为过。可是现在却化成了几顿青菜,真的让人无法接受。
  两千斤粮食,当然不是这么交易的,大肚中年人预订后,命人回去取粮食。
  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有些人忍不住青菜的诱惑,当场也是拿出粮食来交换。
  两个篮子的蔬菜很多,可是也禁不住众人的哄抢,你要一斤,我要半斤,只是片刻间,就被人买个精光。买到的是乐滋滋,买不到的人懊悔无比,不断地追问着小贩。
  “各位,蔬菜就这么一点,没有了,没有了。”小贩摇着头,开始收拾今天收获的数千斤粮食。
  彪悍的小贩,当然不会有敢惹,见到没有,只能是叹气地离开了。
  杨亦当然也是其中的一员,谁让这小贩根本就不收黄金,气得杨亦吐血。想到自己的青瓜炒腊肉泡汤,杨亦恨恨地说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蔬菜嘛,什么时候心情好,让分身去弄个几十上百斤回来。”
  只是很快杨亦就发现了什么,他盯着小贩和刚刚第一个买蔬菜的大肚中年人。
  “靠,原来他们是一伙的。”
  杨亦忍不住暗骂一声,刚刚蔬菜的价格,确实是太昂贵了,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拉皮条的,人们也不会冲动地买了。当时的杨亦,看到人家一下子就买了四分之一,心里也是急得不行,从这一点来看,对方对人的心理把握,非常的高明了。
  果真,在众人散去后,这几人欢笑起来,又从不远处走出十余人,开始往着一辆开过来的卡车上装运着这些粮食。
  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兑换实在是一笔巨大的收入。
  杨亦眼睛一转,猛地盯着刚刚大肚中年人留下的十五斤蔬菜,趁着他们正忙于搬运粮食,一咬牙,冲了上去。
  眼见杨亦的手就要抓到这只篮子,但是下一秒,杨亦的动作像是定格了一样。
  小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叼上了一根新烟,他咬着烟屁股,冲锋枪指着杨亦,冷笑道:“我老早就盯着你了,没有想到你的胆子这么的肥,连我唐老七的东西也敢动,信不信我一枪就崩了你?来人啊,给我狠狠地打。”
  杨亦传承了分身的力量和速度,要真的打起来,他甚至可以单挑这一群人。
  可是面对一直指着自己的枪,杨亦连反抗的心思也绝了。
  一个壮汉狞笑地走过来,猛地就是给了杨亦一拳。
  “啊!”的惨叫,杨亦只感觉这个拳头不断放大,最后覆盖在自己的眼睛上,整只眼睛几乎要炸开一样,剧烈的疼痛让杨亦忍不住叫出声来。下意识地,杨亦捂着自己的眼,不用猜测,此刻绝对是国家级的动物……熊猫了!
  几个壮汉雨点一样的拳头落到杨亦的身上,只是片刻就将杨亦打成了一个缩卷起来的虾米。
  “呸!就这熊样,也敢来动我唐老七的东西,不知死活。”
  不屑的声音传入杨亦的耳朵里,让杨亦羞愧难当。他就是传承了分身的一切又有个屁用,被人揍一样和普通人一样,痛个半死。这一顿狠揍,打得杨亦连站也站不起来,只能是卷趟在街道上。
  也许是打累的原因,几个壮汉收手,顺手将杨亦身上的一切给搜刮一空,这才是放过杨亦。
  第五十四章 你没死?
  ()
  “咳……咳咳……”
  杨亦从街道上爬起来,四周围观着的人见到没有热闹可看,一哄而散了。
  喉咙有点甜,杨亦“呸”地一声,吐出了一口鲜血。
  “这些王八蛋下手还真是重,根本就是想要人命。”杨亦恨恨地抹了一下嘴角边上的血迹,换了其他的人,在这几个壮汉不留手的一顿狠揍下,不死也要残废。杨亦传承了分身的一些能力,抗击能力很强,这才硬扛过去。
  强韧的体魄,让杨亦浑身酸痛不已,但伤势并不算重。
  杨亦恨啊,空有一身蛮力和速度,可是在面对枪支的时候,一样变成了孙子。
  “如果是分身在,局面就不会如此的被动了,唉……”杨亦长叹一声,今天真是倒了大霉,本来出来购买些调味料的,谁想到抢劫不成,反而被人一顿狠揍,连自己身上的一切家当,全被人给洗劫一空。
  杨亦苦笑:“看来今晚又注定只能是吃着乏味的饭菜了。”
  商业街里的东西,还是非常丰富的,从聚居地四周抢回来的东西,无一不是围绕着生存。
  只是此时的杨亦,已经没有心思再去关注了,他拖着酸痛的身体,在他人指点异常的眼光中,离开商业街。
  杨亦低着头,走了几步,突然视线里,出现了一双军靴,挡在自己的面前,从样式来判断,是一双女性穿的小号军靴。而在军靴的后方,有着几双迷彩靴,数人挡在了杨亦的面前。
  猛地抬起头,杨亦说道:“你们想怎么样?”
  可是映入眼的,是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具,两只充满了灵性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你还没有死?”
  杨亦无语了,这问候语,感情自己是对方的生死大敌一样。
  “你希望我死了?”杨亦不爽地说着。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戴着面具的女队长连忙摇头,声音里透露出一丝欢喜,虽然声音还是沙哑,可杨亦还是听出来,对方并不是希望自己死。怎么说呢,是那一种重逢时的喜悦。
  想到这女队长可是娘们团的团长,听声音怎么也是四五十岁的老女人了,她对自己有喜悦……杨亦不敢想象下去了。
  杨亦现在浑身酸痛,只想回家好好趟一下,说道:“有事,没事能让让路吗?”
  女队长戴着面具,杨亦看不到表情,不过却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她眼睛充满了谢意:“上次,真的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们……真的非常感谢。如果你有什么用得到我们的,尽管开口。”
  杨亦摆了摆手,嘀咕道:“才多大点事儿?”
  正想绕开的杨亦,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有些疑惑地盯着女队长。
  女队长的身材没得说,她这么一站,穿着平底的军靴,也和杨亦一样的高,近一米七八了。就这身材,不去做模特,真的是一种浪费。而且她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充满了灵活。
  “这眼睛,怎么可能是一个老女人会有的?”
  杨亦不知道为什么,走了几步,回过头来说:“谢我就不必了,要是可以,取下面具,让我看看,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忽然,刚刚眼睛里还充满了笑意的女队长,眼光变得冰冷。
  无形中,杨亦感觉到对方传出来的冰冷和杀气。杨亦可以无视这种杀气,却感受到对方的怒火,猛地吐了吐舌头,扭头就跑,一边嘴巴还在念叨着:“靠,看这样子,肯定是一个丑八怪,见不得人,否则没事戴个面具,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女队长嘴角微微上扬,望着落荒而逃的杨亦,眼睛里再一次恢复到了笑意的状态。
  “只要你还活着,这就好……”
  ……
  回到家中,杨亦找了一些跌打药抹在身上。
  用镜子一看,杨亦也是抽冷气,自己变成熊猫不说,差点成了猪头。而且身上处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跌打药一抹,痛得杨亦猛地抽着气儿。这一刻,杨亦恨死了这些人。
  “奶奶的,别让我找到机会,否则也让你们尝尝被揍的滋味。”
  不过想想,杨亦也感觉没有什么机会,就他们这么多人,又有枪,还真的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抹好了药,杨亦又是忍着痛,张罗起晚饭来。
  分身进化到二阶的喜悦,冲淡了不少身上的疼痛。杨亦吃过晚饭,喝了杯水,先在床上休息了半个小时,也不等天色暗淡下来,将意识转到了分身身上,控制着分身从藏身之处走出来。
  意识是可以分流控制,但这样太过于消耗精神了,没有必要,杨亦一般不会这样做。
  感受到分身身上澎湃的力量,杨亦忍不住又是兴奋起来。利用可以脱离分身的意识,杨亦看了看分身的内部,发现大脑中的软体变得更加的净白,如同一块白玉一般。不仅仅如此,它的体积也变大了一圈,生出更多的如同神经一样血丝,连接到了大脑里的神经上。
  这些被控制的神经,只要与血丝连接,就会慢慢修复,在恢复完成后,让杨亦对分身的控制,更灵活上一分。
  “真他。妈的变态。”
  目睹这些枯萎的韧带还可以修复,哪怕断裂了,也可以接上,杨亦不得不感叹丧尸的神奇性。
  不过杨亦马上又爆出一句:“不过,我喜欢。”
  越强的修复力,就意味着分身越难被杀死,就是受了伤,也不必太过担心,如此变态的愈合能力,只要不是打爆脑袋,杨亦相信软体提供的特殊能量,都可以将这些伤势给修复如初。
  达到了二阶,分身手指上的指甲再一次产生了进化,变得更加的尖锐和修长。
  在阳光下,这些铁青色的指甲,反射着淡淡的幽光。
  杨亦试了试硬度,得到的结果让他瞠目结舌,虽说还比不上钢铁,可是它的坚硬程度,完全可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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