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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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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茫然地打量着对方,因为背光,视线里的一切全是模糊的,那眉,那眼,甚至那股子从皮肤上散发出来的味道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终于认出她是谁了。
  “甜妞,你来了,你真的来了!”我惊喜得要命,以至于连声音都显得有点儿夸张,但我很快意识到这么失态会让甜妞笑话的,就赶紧矜持起来,拿出一副央视新闻主持人的表情,其实我知道这样特假特恶心。
  “你得了什么病,很厉害是不是,”甜妞抽噎着问道,“我们去医院吧?”见她对我的病如此的焦虑,我一下子就觉得精神上松快多了,知道她还关心着我,宛若一剂天然的良药,而且特效。
  我故作轻松说,“小毛病,躺两天就好了。”甜妞迟疑了一下,跟着故态复萌,上来一把撩开被子,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说道,“你不会是故意制造骗局,以博得我的同情吧?”
  “你看我有那么阴险毒辣吗,你要瞎说,小心我以诽谤罪告你!”我申辩说。
  甜妞跑到卫生间涮了一条热毛巾,丢给我,“擦擦脸,看你,一脸的晦气。”我想问她是怎么来的,她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巴,声色俱厉地说,“废话少说,我只是路过,进来喝口水,没兴趣陪你聊天解闷。”
  “你收到我的短信了吧?”我问道。
  “我可没收到什么短信,”甜妞把毛巾放回去,回来,坐在我旁边,定定地看着我,伸手像是要拉拉我的手,突然又触电似的缩了回去,伸出的手捏成拳头打在我的肩膀上,“骗子,好大胆子,竟敢装病欺诈!”
  这时候,“南丁·格尔”来了,试表,输液,见我的被子撩开了,就说我,“快盖好,你的体温还是挺高的。”又扭头对甜妞说,“你是他的女朋友吧,你可要好好照顾他,马虎不得,发高烧并不是小毛病。”我看见甜妞的脸腾地一下子红了,十分尴尬地点点头,赶紧过来给我盖被,掖严实,趁“南丁·格尔”没注意,偷偷掐了我一把。
  “南丁·格尔”一走,甜妞一肚子委屈地说:“我是跟着单位拉设备的卡车回来的,一道上,刮着风,连口水都喝不上,结果呢,还挨了这位老太太的一顿批评。”我攥了攥她的手,有点儿感动。她这样的女孩子,在只有被伤害而没能力伤害别人的时候,唯有靠尖刻的语言去伤人,她伤人的目的,只不过是因为要保护自己。
  “甜妞,你恨我吗?”
  甜妞没搭理我,她大概是懒得搭理我,一脸的“无所谓”,无所谓恨,也无所谓爱。
  “我知道你恨我,而且恨之入骨,”因为感冒,说起话来就跟朴树唱歌一样,囊声囊气的,“不过,根据物极必反的法则,恨到极致也便是爱到极致。”
  “臭美吧你,你发烧烧糊涂了?”甜妞杏眉倒立起来。
  “这是辩证法——我信这个,我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我说道。
  甜妞说:“胡说八道,唯物辩证法都让你这样的政治骗子给糟蹋了。”
  我早已习惯了甜妞的唇枪舌剑了,她对人就这样,尤其是对男人,因为男人伤害过她;她第一次付出情感,对方是她的同学,一个特卑鄙的小人,他在玩弄了她之后,不但抛弃了她,而且竟然四处张扬,把她的隐私当做下酒菜,可想而知,这对一个纯真少女该是多么大的打击!
  如果是几年后的今天,我会很豁达,我会理解她所遭遇所承受的一切,可当时我还那么“早晨八九点”,总以为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你给我的也该是第一次才对,否则就是签了个不平等的条约,丧权辱国。
  人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动物,对事物的理解老是慢半拍,我知道我的想法伤了她的自尊,我怕现在才明白过来,有点儿晚。
  甜妞还是那么勤快,转眼之间就把乱糟糟的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一边忙,一边跟我聊天。“你知道那天你去车站送我,我的同事怎么评价你吗?”
  我当然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譬如癞蛤蟆之类,所以,我赶紧抢着说:“总无外乎说我是白马王子什么的,有什么呀——忒俗。”
  “自恋吧你,见过脸皮厚的,但没见过脸皮像你这么厚的。”她似笑非笑的时候,最有柔情似水的女孩子的样子,也只有这时候,我才真正从心眼里喜欢她,喜欢将她揽在自己的怀里,来一番怜香惜玉,可惜这样的时候不多。
  过一会儿,我问她:“你打算什么时候回石家庄?”我特想跟她多待在一起,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斗嘴玩。
  没想到,甜妞突然色变,一下子脸沉起来,冷冷地说:“我什么时候来或什么时候走,那是我的自由,用不着你来操心。”
  我愣了,我愣了半天。
  “你是不是烦我了,那好,我立马走人。”甜妞雷厉风行,抬腿就走。
  我赶紧劝阻她,“要走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得给我做一碗挂面汤,我饿了。”我装出一个可怜虫的模样,对她说。
  “癞皮狗,”甜妞扑哧一声笑了,“那你还要问我什么时候走干吗?
  “拜托,我是怕你很快就走,舍不得。”我说,“天地良心,你不该如此猜疑我。”
  “真的吗?”她的情绪缓和了,面容也舒展了,甚至还有一点儿妩媚,有一点儿动人心魄。
  甜妞做挂面汤的手艺果然好生了得,确实香,令我胃口大开,与其说是满足了我的口腹之欲,毋宁说是满足了我精神上的需求更确切,汤汤水水的一大碗,让我吃得一干二净,而且大汗淋漓。看着我贪婪的吃相,甜妞似乎也挺开心。
  我的病情大有好转,起码体温没那么高了。甜妞像个标准的家庭主妇一样,买菜做饭,里里外外一把手,可是你刚要夸她温良恭俭让的时候,她又会找茬跟你吵,餐巾纸乱扔啦药水滴在床上啦什么的,立马把你的一番溢美之辞给堵回去了。
  夜里,她就睡在躺椅上,让她同我一起睡床,她不肯,其实我的床足够大,也许她是不愿跟我过于亲昵吧。她睡觉很轻,我起夜的时候,无论多么小心多么蹑手蹑脚,她准能知道,问我要做什么,我说要撒尿,她哼一声会说:“当心一点儿,不然你的那玩意儿就只能撒尿了。”
  几天以后,我终于退烧了,“南丁·格尔”解除了我的戒严令,允许我四处走动了。甜妞同志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不让,她说她怕我迷路,给人家警察叔叔添麻烦。
  “怎么没见你的那个研究生啊,你病得这么厉害也不来照顾你?”有时候,甜妞会问,看似是漫不经心,其实用心险恶。这个话题多少对我有点儿刺激性,比较敏感,用郁达夫先生惯用的一句话说,就是“觉得似乎有一行清泪,要涌出在眼睛里的样子。”我说,“她考察去了。”我特意把旅游说成考察,免得让甜妞抓到把柄大做文章。
  “对,年轻人就该有追求有事业心有远大理想,不能一味地沉溺于男女私情之中。”听她的口气,她起码也有七老八十了,“毕竟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嘛。”
  我赶紧以攻为守,问她石家庄的工作怎样,食堂伙食怎样,宿舍条件怎样,闭路电视的收视效果怎样,不然,还不知她要说出什么叫人难堪的话来呢。
  甜妞也清楚我心里的小九九,彼此太了解了,大概也想放我一马,便没有再穷追猛打,又问起我其他的情况,比如书店,我告诉她勉强可以维持,她还问我卧病在床由谁来管生意,我说,我雇了一个人,是书店的老主顾,最迷恋沈从文,天天给我背诵:在雨后的中夏白日里,麻雀的吱喳虽然使人略略感到一点儿单调寂寞,但既没有沙子风吹扬,拿本书坐在槐树林下去看,还不至于枯燥……
  “你那个宝贝鹦鹉呢?”她问。
  “噢,它呀,精神愉快,身体健康,”我说,“满嘴的孔乙己语录,而且绍兴话说得十分地道。”
  那天,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了很久,直到实在困得睁不开眼为止。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只见甜妞留下一张纸条,走了。纸条上说她只请了五天的假,而且我的身体也已恢复正常,所以先回去了。早餐早准备好了,就在桌上。没有了甜妞的房间,立时显得沉闷而空洞,我幽然地感到了一种失落,一种茫然不知所措,我担心她这么一走,会离我越来越远,直至走出我的视野……
  我以为许佩祈的神秘失踪,将会是一个永远的谜,无从破解,谁知,有一天他竟突然来了个电话。
  “想不到是我吧?”他说。的确没想到,在我的印象里,老头儿是轻易不打电话的,只写明信片,蝇头小楷,并且还要钤上他的闲章。“我出去走了走,黄山、瘦西湖和黄浦江都去到了,山河壮丽,万千气象,棒极了,风景这边独好。”从老头儿的声调中,几乎找不到一丝一毫的郁闷和寂寞的影子,这倒很是出乎我的意料。
  “老爷子,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您该把您的行踪告诉我,也省得我替古人担忧了。”我不无埋怨地说。我是个想象极丰富的人,对他的突然失踪,不知曾有过多少种猜测,只是没有一种是乐观的。我甚至臆想过一个郁郁寡欢的老头儿,独自漫步在河边,一时想不开……当然,我永远也不会把这个说给老头儿听,打死我也不说。
  “对不起,别怪我,我因为有一个特殊的缘由。”听来老头儿像是道歉,其实话里话外没半点儿歉意,反而充满了狡黠得意的韵味,“真是很特殊,特殊到我这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回,你怎么可以不原谅我呢。”
  “我原谅您行了吧,我的老爷子。”对着老头儿那张苍老、布满皱纹、焦黄颜色的脸,想发脾气都难。
  “能原谅就好。”老头儿笑呵呵地说,“怎么样,我们是不是该见上一见,我也好有机会向你展示一下崭新的精神风貌。”要我用来描写老头儿的词汇有很多,比如刻板、沉寂或辜鸿铭式的执拗,都挺恰当的,可是这样的人突然声称要跟你展示“崭新的精神风貌”,不把你的鼻子气歪了才怪。
  “好啊,我倒很想见识一下,”我说。不可否认,老头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按说,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不该这么幼稚不该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而我有。“说吧,您约个时间,我们什么时候见?”
  “最好是现在,不知你有没有空闲。”接着他说了一个地方,那地方早年曾是某北洋大军阀的官邸,雕梁画栋,奇花异草,颇有名气;以后改为公园,奇花异草不见了,但雕梁画栋还在,只是糟蹋得斑驳不堪了。而今,除了去散步的老人,就只有些美院的学生在那里写生了。
  “我会去的,而且很快就到。”我痛快地答应下来。我知道,昨天从西北回来的罗素能够替我看店,再说那个公园离我特近,骑自行车用不了五分钟就能到,只是不明白,老头儿为什么要把见面地点定在那儿,以往都是去他家的,他等着,一边抽烟,一边喝水。
  我跟罗素打了个招呼,就赶去同老头儿见面了。罗素这一趟西北之行,黑了,瘦了,但是显得精神了,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明又亮,风情无限的样子。
  看见我,许佩祈来了个热情的拥抱,而且还像西洋人那样拍打着我的肩背,我被他的举动弄得手足无措,这不太像他的一贯作风。“多日不见了,看看我有变化吗?”他松开我,笑眯眯地问道。
  变化简直太大了!一身白色的西装和一双白色的皮鞋,头上还歪戴着一顶艺术家们喜欢戴的那种贝蕾帽,特别是嘴上叼着的大烟斗,十足的海归老华侨打扮。整个一鸟枪换炮,叫我都不敢认了。
  “我一猜,你就会大吃一惊。”老头儿引我到一张石桌前坐下。公园特幽静,只有长一阵短一阵的蝉鸣和高一声低一声的画眉叫,对于那些消夏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使人感到镇静的去处。可是我却镇静不下来,如果老头儿是存心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不过,他的那件常年穿着的中山装到哪里去了?
  “还有更让你吃惊的消息要告诉你呢——我结婚了。”他说。这时候,我才刚注意到他的神情中确实有一种只有新郎官才会有的兴奋,这种兴奋使他年轻了许多,这种年轻跟一个到六十岁才结婚的人是很般配的。
  “天哪,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您这样的男人!”我惊讶地站了起来,我敢说,这绝对是本年度十大新闻之首,其新闻价值也超过周璇遭“皇阿玛”性骚扰什么的。“给我说说,咱师母是哪儿的?”我问道。
  “是报社的编辑。”老头儿快活地说,并示意我坐下来,“她在报社专门负责情感热线,是一个有激情有见识有情调的女人,我很欣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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