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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节

随身装着一口泉 作者:我要的是葫芦-第2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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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不行,看来要捉只马蜂引路了。”刘军浩最后只能万分无奈的采取一种从未试过的招数。这是他前些日子投过学校那个大马蜂窝后,特意上网查询的。

  方法比较简单,就是用细杆绑着一个小肉块,然后在马蜂出没的地方舞动。

  马蜂是肉食性昆虫,它们很快会上前叮肉。吃食的时候会弓起身体,这样细腰就显露了出来。

  那东西虽然凶残,可是智商却极其低下,属于典型的顾头不顾尾,只知道傻傻的叮着肉吃。此刻你只要用细麻绳丝线挽一个小结,然后悄悄地套在马蜂的细腰上,最后再在细麻丝上拴一个显眼的白纸片。

  这样等马蜂飞回巢穴的时候,你紧盯着那白纸片就肯定能找到它们的老巢。

  这方法他看的时候觉得很新奇,现在倒是值得尝试一下。

  刘军浩先让张倩回屋弄了一片猪肉,然后又让她贡献出一根长头发,准备等下开始捕捉。

  原本以为捉马蜂会很困难,谁知道像网上说的那样,这马蜂的确傻到家,眼瞧着头发丝都拴在细腰上了,它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刘军浩就松开头发丝。没两分钟,那马蜂高高的飞起。

  不过它的飞行方向却让几个人张大嘴巴……竟然是先前投的那个大马蜂窝。

  “什么时候这马蜂窝里边又有马蜂了?”赵教授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结果,先前不时将那马蜂窝里的蜂蛹都挑干净了吗?

  第三百三十一章 两人比较

  众人刚才在院中寻找了半天,唯独没有抬头看头顶这马蜂窝。没有想到还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边竟然又有马蜂了。

  不过对于马蜂的来源,他们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当初记得很清楚,那窝里边被洗劫一空,按道理来说,不应该再有蜂蛹呀。

  莫不是眼前这马蜂是投马蜂窝时候的漏网之鱼?刘军浩只能做此推测,毕竟那天他们那天选的时机不怎么好,恰好在午后,那个点上应该有不少马蜂在外边找食物。等它们回来发现老巢被端掉,肯定要四处寻找的,这一找就找到自己门上了。

  对于这些马蜂,发现之后自然要立刻消灭掉。当初刘军浩挂蜂巢的时候懒省事,直接用根绳子系在上边,现在取下来倒也容易,将绳子一放,那马蜂窝突然开始朝下坠。

  “嗡嗡”蜂巢上的马蜂开始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飞起来。下方用窗纱围了一个圈子,那马蜂窝恰好落入其中。刘军浩眼疾手快,赶忙将窗纱收拢抱进屋中。

  里边还残存着十来只马蜂,随着窗纱空间一点点的缩小,那些家伙也没有逃走的机会,一一被刘军浩捉了出来。

  见没了危险,郑建学两口子也凑上来。上次投马蜂窝的时候他们没有在场,还一直觉得遗憾,今天倒是满足了愿望。

  刘军浩仔细查看蜂巢的时候也很惊讶,这还不到一个月时间最下一层的蜂房中又填充了不少絮状物。很显然已经有马蜂在里边产卵。他随手用陈刺挑开几个,其中一个蜂蛹已经变成马蜂状。

  他有些庆幸这蜂窝发现的及时,如果再晚上十天半个月,估计里边的蜂蛹应该就变成成虫了。到那时候一次恐怕要增加上千只马蜂,自己这院中的土蜂子肯定会遭受灭顶之灾。

  蜂巢中的蜂蛹有小半斤,正好中午炒着吃。刘军浩两口子对油炸蜂蛹的味道可是念念不忘,这些日子还相当遗憾当时没有多留两斤呢。

  “这就是你们乡志上记载的金玉蜂皇蛹?”郑建学随手捏起一粒雪白的蜂蛹问道。

  “不是这个,蜂皇蛹比这个还大,是蜂皇产的,这个才是……”刘军浩用陈刺把当中几个最大的巢穴拨开。这蜂蛹明显可以看出和先前的有很大区别,不但个头上大上许多,而且颜色也更加明亮,表面微微泛着玉泽。

  “蜂蛹看起来的确很不错,上次你卖给霍军是四百块钱一斤吧,给你按五百块钱的价,这些给我称一下。我准备买回去让家人也尝个新鲜……”上次他们两口子得到信息的时候就打电话让霍军留一些,结果人家却说早卖光了。今天这么好的机会,说啥也不能错过。

  “呵呵,这些我可不卖,准备自己吃。”刘军浩赶忙摇头拒绝,根本不是钱的问题,关键是这东西可遇不可求。到底是熟客,这么干脆利落的拒绝他也挺不好意思的,又开口说道,“对了,你们中午在我家吃饭吧,咱们认识也快两年,还没请你们吃顿饭呢,实在说不过去”

  刚开始郑建学两口子还一个劲儿的推辞,不过看他让的实在,最后就点头答应下来。

  刘军浩其实早有请他们吃饭的心思,要说郑建学两口子也是实在人,每次来都帮他们介绍客户。还有前些日子的锦鲤也是郑建学帮着买的,他本来想给人家钱。哪知道郑建学说什么也不要,直说几尾锦鲤是从他岳父家抓的,当时根本没用钱,又怎么能要他钱呢。

  提起那锦鲤,刘军浩相当郁闷。刚弄回来的时候他害怕这些家伙水土不服,特意在木盆中倒上泉水,然后将锦鲤扔在里边。为了不让青庄偷啄,他还特意将木盆搬到后院。

  只是防不胜防,只半天的功夫,刘军浩到后院中喂食的时候却不见了锦鲤。当时他还以为这些家伙跃出木盆逃进水沟中了呢,于是大热天的沿着水沟来来回回的寻找,可是连找了几遍最后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最后无意中一回头,却发现这些锦鲤正在前院水池中游的正欢实呢。锦鲤自然不可能长腿从后院蹦跶到前院,唯一的可能就是水獭。这些家伙准备将锦鲤养着吃呢。

  自己院中不安全,刘军浩最后无奈只能将锦鲤养在赵教授家。老爷子每天闲着没事,帮忙养养鱼也是不错的。等以后锦鲤产卵了再移植回来,这样就能防止水獭偷吃。

  刘军浩把请客的念头给老婆一说,张倩也不住的点头。先前有几次往市里边给爸妈送东西,都是人家郑建学帮忙捎带的,的确应该请他吃顿饭表示表示谢意。

  刘军浩这边从来没有为招待客人的事情发愁过,自家的院中有的是食材。菊菊莲、竹荪、母鸡等等随便寻摸一下就是七八个菜。

  “张老师的手艺真不错,比我强多了。”吃着酥香的鸡肉,文霞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自己妈很喜欢在厨房里摆弄,文霞从小受熏陶,自然也喜欢和锅碗瓢盆打交道。上学的时候,要好的姐妹听说她会做饭,都满脸惊讶。文霞也一直为自己的手艺自豪呢,这些年还没有遇到过对手。今天一尝,才知道强中更有强中手呀。

  “今天不是我下厨,是刘军浩做的”张倩不好意思的开口回答。她的厨艺一般化,来客人的时候很少下厨的,都是老公帮忙张罗。

  “不是吧,你老公做的饭?”文霞满脸惊讶,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要说她和张倩两口子接触的次数也不算少,不过平时没有谈论过这方面的话题,因此还是第一次听说刘军浩有这手艺。

  “嗯”张倩小脸微红的点头。关于做饭的问题,刚结婚那阵子张妈可是叮嘱了好几次。说是要想拴住一个男人心,必须先管住男人的胃,怎么能让一个大男人下厨房呢。

  最初她也想抢着做饭来着,可大部分时候刚放学回家,刘军浩已经把饭做好了。于是两人商量着来,谁有空谁做饭,做饭的可以不刷碗。当然算下来刘军浩做饭的次数明显要多一些。

  虽然已经养成习惯,但是张倩每次对外人提起的时候仍然有些不好意思。

  “啧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啥时候咱们两个的老公换换就好。我们家建学每天回家就跟大爷一样,你让他帮忙洗个菜都能嘟囔半天。有次我让他帮忙把土豆上的泥洗掉,你们猜他是怎么做的,直接把土豆扔进洗衣机中洗,我都有些佩服他的创意了……”文霞数讲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不住的摇头,不过眉目之间的幸福感还是悄然显露出来。

  “呵呵,刘军浩就做饭好点,其他方面也很差糊。脱下的脏衣服到处乱扔,我每次都是满屋子找他的脏衣服。我们就种了后院那一片地,可是你上午也看到,里边的草都有膝盖深了,让他闲着没事花上半天时间将草拽光。他倒好,一个劲儿的推着天热,根本不想动。身上纯粹是有一根懒筋……”张倩也开口熟络起来。

  得,这下两个大男人都插不上话,只能装作没听到老婆在说啥。

  “对了,小浩,下次再采蜂蛹的时候一定要给我留一点。”郑建学吃过蜂蛹后,更加坚定了弄一些回去孝敬爸**念头。

  “还采?往哪里采呀,这蜂巢你刚才也看到,全采光了。”刘军浩疑惑的问道,不知道他突然冒出这话是什么意思。

  “采光还可以让马蜂继续产卵呀,你等下把蜂巢往树上一挂,过不了两个月就又有很多蜂蛹了。”

  “还挂,你想让它们把我院里的土蜂子吃光呀?说啥也不这么做,我都想好了,给霍军打电话,让他明天来一趟把这马蜂窝拉走了事。”刘军浩摇了摇头回答道。马蜂蛹虽然很好,不过这玩意儿一年至多能采两三回,而且采摘过程相当危险。把这么大一个祸害留在院中,说不定哪天及就被蛰的抱头鼠窜。为了贪图那点钱,实在不值当。还是养土蜂子合适,它们和马蜂不同,性格比较温顺,养在院子中也不用担心被蛰的问题。

  “为什么一定要挂在你家院里?完全可以挂在其他地方呀。比说门前的树林中,或者河堤边,总之离你家远点就行。这样既能保住土蜂子,又可以采摘蜂蛹,简直是一举两得。”郑建学开口教叫道。

  这个主意听起来似乎不错,不过刘军浩想了想还是摇头否决掉。主要是不保险,霍军出一千块钱买马蜂窝的事儿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傻傻的把蜂窝挂在外边不是诱人犯罪吗。就算自己村里人没这个念头,但是难保被其他村人盯上,与其整天绷紧神经守着还不如早点卖掉了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采摘蜂蛹太危险了点,薛老八的经历可以说是前车之鉴。

  “也是,这蜂巢太显眼了点。”郑建学听了他的叙述,也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

  第三百三十二章 又学一句

  真像老婆跟文霞抱怨的那样,随着天气一天天的转热,刘军浩也一天天的慵懒起来。平时没事,他实在懒得离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赵教授三番五次的约他上山转悠,刘军浩都开口拒绝,实在没有那个精力。

  真闲的无聊完全可以坐在凉亭中钓钓鱼,要不就是躺在树下看蚂蚁上树,那也是一种情调。

  提起钓鱼,刘军浩发现自己门前的水沟中有变成公共钓鱼场地的倾向。这些日子,每天刚吃过早饭,在刘家沟常住的老人们就一个个左手搬着小马扎,右手提着鱼钩来这里报道。连太阳伞都不用撑,水沟边的香椿树有的是树荫。

  他对此是相当郁闷,要说这些老爷子真是奇怪,堰塘中那么多大鱼他们不钓,偏偏跑这么远过来掉小鲫鱼壳。

  王老爷子直笑他不懂情调:“钓胜于鱼,我们更多的是图个乐子,真要想吃鱼,直接掏钱到你家买,你又不是不卖。”

  有钱的就是大爷,刘军浩相当无语的给他们抱出一个大西瓜。这也是惯例,几位老人每天都是一边钓鱼一边吃瓜来着。

  天气对猴子好像没什么大的影响,每天还是领着两只八哥到处疯跑。实在热的厉害,这家伙会自己跑到屋内打开电扇猛吹一阵子。等凉快后,它还会自己关掉。要说猴子的模仿能力超强,现在家中的电器除了电脑外,其他的它都会用。

  看他们在旁边悠闲自在的钓鱼,悟空从家里取了鱼竿上前凑热闹。几个老爷子对这情况也习以为常,不少人还特意拿出食物喂猴子和八哥。

  猴子得到食物只是一个劲儿的往嘴里猛塞,反倒是两只八哥“汪汪……出牌钓主!”的乱叫了一通,似乎在表示感谢。

  “刘军浩,给我挖点蚯蚓”没一会儿,王老开始扯着嗓子大叫。这老爷子纯粹是喂鱼,每次鱼竿一扔倒水里边就不再管,而是扭头和其他人天南海北的闲侃,等他回过神的时候,那鱼钩上早已经空空如一。

  “好嘞”刘军浩应一声,直接对这院墙边挖了两铁锨,十来条臭蚯蚓落入瓶中。

  “给我也弄两条”“我也要……”没一会儿,蚯蚓被分的一干二净。现在这些老爷子都钓出经验,刘军浩院中的臭蚯蚓鱼最喜欢吃。

  “上钩了,上钩了!!”换过饵料,王老爷子旗开得胜,鱼竿一提,立马一条肥硕的泥鳅扔出水面。好容易钓这么一条鱼,他显得特别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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