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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庶愿+番外) 作者:风纤素(起点vip2012.12.31完结,宅斗,种田,重生庶女)-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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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清玉伸手接过,先将胡三娇手掌上的伤口清理干净,然后将创伤药粉均匀地洒在伤口上,再接过阿昭递过来的纱布,细细致致地包扎好。
    胡三娇咬着嘴唇,尽量忍痛,道:“清玉,多谢你。”
    赵大公子注视着傅清玉做的这些简易活儿,微笑不语,目光中隐约有赞赏的神色。
    待傅清玉包扎妥当,他忽然问道:“小姑娘,你来这里,是来找我二弟的吧?不巧得很,他今天没来学堂,以后都不会来了,王爷已经打算把他接回京城里,今天就出发。”
    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傅清玉还是感到一阵失望。这世上难得有交心的朋友,她原本希望他能多留一些时日的。
    面前这个小姑娘的失望神色,赵大公子看在眼里,他沉默片刻,忽地招手让小厮把马牵过来。然后,傅清玉看到他飞身上马,衣袂飘飞,动作干净利落,潇洒之至。
    马蹄声“哒哒”,瞬时来到傅清玉面前,他俯下身子,朝傅清玉伸出手来:“抓住我的手,上马。”
    傅清玉惊疑地望着他,见他一手勒紧缰绳,一手朝她伸过来。那是一双艺术家的手,干净颀长,略显苍白,但不失温润之色,有祥和的光泽。
    少时,那只手已经来到跟前,时间上已不容她细细思量。她想也没想便把自己的右手伸了过去。
    只感到手臂一紧,身子已经离开地面,傅清玉刚想惊呼,身子便已稳稳当当地坐在了马上,坐在了赵大公子前面。
    傅清玉感到脸上一阵燥热。这还是第一次,她与一名男子一起坐在马上。赵大公子一只手环着她,生怕她从马上掉下去,另一只手去拉缰绳。有风吹过,那人身上好闻的紫兰花薄荷香飘了过来,成熟男子的特有的气息充斥着她的鼻冀,她的心不由自主地加快跳动起来。
    赵大公子低眉看她。他的脸近在咫尺,眉眼弯弯,眼中笑意晏晏:“骑过马没有?没有骑过的话就紧紧抓住我,我们现在就赶过去,应该还来得及。”
    傅清玉没有骑过马,她当然害怕掉下马去摔死或摔个残废什么的,眼前的亏她当然是不吃的。赵大公子的话一说完,她便紧紧拽住了他的衣衫。
    “清玉,清玉,你要到哪里去?”胡三娇急叫道。
    “阿昭,”赵大公子吩咐道,他用手指指地上的胡三娇,“照顾好这位小姑娘,我去去就来。”
    吩咐完,赵大公子看了看怀中的傅清玉一眼:“抓牢了吗?”
    傅清玉紧张地点点头,她不知道赵大公子要带她到哪里去,目前的情形好像她逃脱的机会太渺茫。
    “坐稳了,我们现在就去追人,应该追得上的。”赵大公子简短道,一挥马鞭,白龙马风雷电驰而去。
    耳边风声呼啸,两边的景物急速朝后倒去。原来神骏的马奔跑起来的速度也是十分神速的,不亚于现代的交通工具。傅清玉闭上眼睛,眼前的景象令她有些晕眩。赵大公子侧头瞧怀中的小人儿,见她眼眸微闭,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竟如小娃娃般可爱,不由唇角微微上翘,笑意更深了。
    “到了。”赵大公子轻声道,勒住了缰绳,马的速度顿时缓慢下来。
    傅清玉睁大眼睛,眼前的景象不再令她晕眩。前面是一列浩浩荡荡的车队,马蹄声声,车轮蹗蹗,旗帜飘飞,竖得最高的旗帜上一个大大金丝银线绣成的“赵”字迎风飞扬。
    这般浩大的排场……就是赵大公子说的王爷的家眷了?
    赵大公子叫过随行的一个小厮:“阿列,你去前面,把二公子叫来,说有个人要见他。”
    那小厮马上应声而去。
    至此,傅清玉才明白,赵大公子原来是带她来找赵子宣,不由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
    
    第六十三章 别离
    
    赵大公子把傅清玉抱下马来,他的手温暖干燥,沉稳有力,傅清玉有些贪恋这种感觉。
    与赵大公子并肩站在大风中,大风吹起他墨色的斗蓬,在身侧轻摆。傅清玉暗暗挺直腰板,微微低垂了眼,在覆下来的长长睫毛里偷偷地打量着他。
    的确是个美男子,脸色沉毅,目光睿智而通透,仿佛能直直看透人的内心。只是,为什么英挺的剑眉会时不时微拧一下,似有些忧郁难以排解,为什么呢?
    像他这样伟岸的男子,受到世人的尊重,有名望有地位,不应该是忧郁的。这若有若无的忧郁似乎显出一丝他的软弱,软弱得令人有些心疼。
    发现身边的女娃娃在打量他,赵大公子不由笑了起来,用手抚了一下傅清玉的头。他的弧度完好的唇角微微上扬,一缕笑意便倾泻出来,如潺潺溪流,缓慢而平和。他竟连笑容也这般美好。
    傅清玉咬了咬嘴唇,不禁有些懊恼。自己怎么还是十一岁的女孩,十一岁的身体,看起来豆芽似的。若是她是现代的那个真实的年纪,就可以替他排解一些心中的忧愁与烦恼了。
    一阵狂风吹过,傅清玉不禁打了一个喷嚏,这才恍觉这初春的早晨,天气还是冷的。
    一袭斗蓬轻轻覆在她的身上,浑身顿时暖和起来。她蓦地回头,对上赵大公子清泉般的目光:“披上吧,你身子单薄,冻坏可不好。”
    于是她不再推辞,这披风,还留有他的体温,一直暖到她心里去。
    有马蹄声“跶跶”由远而近,不见阿列,却是一个头戴紫金冠的年约十二三岁的少年策马朝他们奔了过来。
    行至跟前,少年猛地一勒缰绳,马儿一声长嘶,竟直立地竖立起来。少年没有理会,翻身下马,几步冲到傅清玉面前,气喘吁吁道:“清玉,你真的来送我了?刚才阿列说有个小姑娘找我,我还不信呢。”说完便看着傅清玉傻傻地笑着。
    “二弟,跑那么快干什么?背上的伤刚好,现在这般颠簸,肯定又绽裂开了。昨晚王妃都已说你半宿了,就是不听!”赵大公子无奈地数落着弟弟。
    “没事。”赵子宣满不在乎道,“昨天清玉给我敷了草药,好多了,也不疼了。”他朝她眨眨眼睛,“你的那些特效草药果然有奇效,我都好得差不多了。”
    赵大公子不禁莞尔,讨好女孩子是这样讨好的?昨天夜里又是谁在上药时疼得哭的?
    他摇摇头,转身走开,让这两个小人儿好好说说离别的话。
    傅清玉瞪大眼睛看着赵子宣,她才不相信那些药会有这么厉害的效果,说好便好了。这个小男孩多半在说谎。
    “你昨天那么晚才回家,没撞到你爹吧?”傅清玉担忧地问道。
    “没有。”赵子宣狡狤地眨眨眼睛,“凡事有我哥替我挡着呢。哦对了,你怎么来了?”
    “我想送送你。”傅清玉实话实说,“朋友一场,总要送别一下的。嗯,这个送你。”傅清玉从怀中掏出一枚珊瑚象牙日永琴书簪,递到他手上。
    他伸手接过,目光在簪上一落,随即抬眸看住傅清玉。
    傅清玉有些赫然,脸上微红,垂下头,低声道:“这枚簪子很普通,是不是?当然比不上你府里的金啊,银啊,翡翠什么的……”她猛然抬起头来,看住他,“我的箱子里最贵重就是这枚簪子了,你可不准笑话它,也不准把它扔掉!”
    赵子宣微微愕然,随即笑了:“谁看见我笑话它了?谁说我要把它扔掉?我看着就很好啊,纹理古朴,简单大方,嗯,我会好好收着的。”他真的取出一方丝绢,包好簪子,小心冀冀地放入怀中。
    傅清玉愣愣地看着他:“其实你也不必这般慎重,只不过一枚普通的簪子,收好便是了。”
    赵子宣摇摇头:“你认为是一枚普通的簪子,对我而言,却不普通……”
    他还待说下去,这时,走过来一个宫装打扮的丫头,对着他行了一礼道:“二公子,王妃等得急了,让奴婢来催一下,说再不走,晌午也到不了京城。”
    “知道了。”赵子宣有些不耐烦,挥挥手,让那名丫环离开。
    “我真的走了。”赵子宣加重语气道。
    “嗯,再见。”傅清玉点点头,阿昭已经把马牵了过来。
    “你要好好的,按时吃饭,按时睡觉。”傅清玉觉得自己啰嗦得像个老太婆,“反正,一切都要好好的。还有,不要再逃课了,不要再惹你爹生气,自己找罪受,何苦来呢?”
    赵子宣点点头,深深看了傅清玉一眼,转身上马。小小年纪,骑术却十分了得,那动作和赵大公子一样,干净利落,潇洒漂亮。
    傅清玉的眼眶瞬时湿润了。这是真正的别离,如果说昨天她还未能明白什么是别离,今天,她终于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了。
    酸甜苦辣,俱上心头。
    赵子宣纵马奔驰,在傅清玉的视线中越行越远。忽地,他再次勒住马头,转过身来,朝远处的傅清玉大喊:“花灯节那天晚上,京城南门的凌云桥上,我等你一起放灯。”
    声音一波一波传来,傅清玉听清楚了,他在说:“花灯节那天晚上,京城南门的凌云桥上,我等你一起放灯。”
    傅清玉朝他拼命点头,大声喊道:“我一定会去的。”
    赵子宣也听到了,他笑了笑,回头去看。远处那个小人儿被宽大的半蓬包裹着,更显瘦弱。他挥挥手,算是别过。
    转过身子,策马奔到队列前面,下了马。那里,一辆马车早早停下,两旁的宫女连忙上前掀起帘子,他坐了上去,方感到一番马上颠簸,背部伤口疼得厉害。
    皱紧眉头,赵子宣把痛楚忍了忍。伸手入怀,掏出小心冀冀收好的簪子。是一枚极其普通的象牙日永琴书簪,充其量不过值一二两银子。赵子宣仔细端详一阵,忽地伸手在簪头处拧了一下,簪头被取了下来,原来里面是空心的。
    赵子宣略侧了一下簪子,从里面倒出一张卷成小圆筒的纸来。摊开纸张,一行娟丽的梅花小楷现于纸上:“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保重!珍重!”
    赵子宣忙掀开车厢后面的帘子望出去,远处的那小小的身影渐渐成了一个黑点,慢慢消失不见。
    
    第六十四章 梦靥
    
    见二弟走远了,赵大公子也向傅清玉告别,他望着面前这位十一岁的小姑娘,唇边噙了笑意,吟诵道:“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从兹去,萧萧班马鸣。”他朝傅清玉微微一笑,伸手轻抚着她的鬓发,“小姑娘,我也要走了。”
    傅清玉深呼一口气:“赵大公子,”你要保重。还有,多谢你。”
    赵大公子笑笑,轻轻拍拍她的肩膀,没再说话。转身潇洒上马,招呼阿列、阿昭过来,三人策马而去,一时之间,尘烟飞扬,消失在远处。
    傅清玉朝远方挥手,猛然想起什么似的,急急朝前跑去,边跑边喊:“赵大公子,等一下,你的,你的斗蓬……”
    尘烟渐散,哪里还有赵大公子的身影?
    傅清玉呆呆立在原地,双手轻轻抚摸着斗蓬。柔软而温暖的皮毛,像是用贵重的水貂皮制成,上面有他的温度,他的气息,而他,却消失了。
    胡三娇走上来,轻轻扯了扯傅清玉:“清玉,我们回家吧。”
    傅清玉有些落寞,她轻轻点下头,把斗蓬解下来,挽在手臂上,另一只手拉着胡三娇慢慢朝水边村走去。
    对于胡三娇手掌受伤的事情,江氏的反应出乎傅清玉的意料,她只是心疼地看看,拿过药酒给三女儿擦上,只道一句:“小孩子摔几下才能更快长大。”再没有像胡大娇前次额头受伤那般,又是求不留疤痕的秘方,又是采购什么大补的药材。
    傅清玉飞快地从房间里拿出三四个瓶瓶罐罐出来,一一指给胡三娇看:“三娇,你听着,这个瓶子里的红色药丸,每天清晨服一粒,可让你的伤口好得更快;这个白色的药粉,是外用,均匀地洒在伤口上,保证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这个黄色的……”
    胡三娇听得头大,她苦着脸朝傅清玉挤眼睛:“清玉,你怎么懂这么多?不用这么麻烦吧?再说了,这手上留了疤,也没有什么……”
    “不行!”傅清玉坚决道,作为一个医者,她当然苛求完美,同时,跟着薛大娘学东西,多多少少也学到了她的一些严谨的作风:“薛大娘说了,女孩子是水做的,生来就是美的,不仅美在脸上,全身都是美的,宫里的那些贵人们每天还都采了花来泡澡呢!薛大娘还说了,”傅清玉故意吓她,“手上留了疤,难看死了,以后没有哪家王孙公子会要你的。”
    胡三娇嘟起了嘟,傅清玉最后一句起了作用,她不情不愿拿起桌上的瓶子,按傅清玉讲的倒出一些药丸,和水吞了下去,再把一些粉末洒在伤口上。
    傅清玉满意地赞道:“真是乖孩子!”
    胡三娇不满道:“清玉,你与我同年出生,你不也是个孩子?怎么说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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