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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中短篇小说(2)-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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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左眼略小于右眼,而且还老是眨巴着。当然这只是个小小的缺陷,这甚至使他的脸比没有它看起来更为帅气。比之于他非常孤僻的性格,再没有人责备那只小眨巴眼了。我这个做父亲的却要这样做,当然并非这个身体上的缺陷令我感到痛苦,问题在于他精神上某种与此相应的小小的怪异、某种深入他血液的怪毒、某种使他身上那只有我才能看到的禀赋无法充分发挥的无能。但是另一方面,正是这点却使他成为我真正的儿子,因为他这个缺陷又是我们全家的缺陷,只是在他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而已。
  第三个儿子也很漂亮,但这却不是我所喜欢的那种漂亮,那是歌唱家的漂亮:弯弯的嘴唇、扑朔迷离的眼神,脑袋必需一块帷幕衬托才能显出其美,他胸脯挺得老高,双手频繁地举起来又放下,两条腿软弱无力、忸怩造作。另外他五音不全,只能迷惑一时而令行家全神贯注,转眼便又无声无息。尽管一般情况下我按耐不住想炫耀这个儿子,但我更喜欢将他深藏不露。他自己也无意抛头露面,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了解自己的缺陷,而是因为他清白无辜。他也深感与时代格格不入,虽然身为我家里的一员,但却属于另一个对他来讲永远失去了的家。他经常百无聊赖、无精打采,怎么也提不起神来。
  我的第四个儿子可能比其他几个为人更为随和。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时代产儿,人人都理解他。他站在公众场合的时候,人人都想给他点头致意。也许是这种普遍的赞许,使他的性格有点放荡不羁,行为无拘无束,言论随便、无所顾忌。他的某些话语人们百说不厌、津津乐道,但仅仅是某些,因为总的来说,他又失之于过分随便。他就像一个人,下跳动作优美动人,像燕子一样在天空中飞翔,最后却在荒漠之中可悲地了却残生。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这种思想使我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
  第五个儿子善良、可爱,凡是许诺的他就不折不扣地兑现。他微不足道,以致于人们站在他身边却感到孤独一人似的。可是他倒也赢得了一些声望。如果有人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儿,我则无言以对。也许清白无辜最能冲破世间万物的喧闹,脱颖而出,而他恰恰是清白无辜的,或许太无辜了。对每个人他都友好相待,或许太友好了。我承认,如果人们在我面前夸赞他,我会感到很不舒服。这说明,如果表扬像我儿子这样毫无疑问值得表扬的人,那么表扬也未免太容易了。
  我的第六个儿子看来比其他几个性情忧郁,至少第一印象如此。他整天垂头丧气,却又絮絮叨叨、废话连篇,因此,人们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他才好。如果处于劣势,那么他就会陷入无尽的悲伤之中,无法解脱;处于优势时,他又喋喋不休,以此来保持这种优势。不过我并不否认他具有某种忘我的激情。天气晴朗时,他苦思冥想,犹入梦境。他并没有病相反,他健康状况极佳但有时,尤其在早晨,他感到阵阵眩晕,可是无需帮助,他也不会跌倒。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他身体发育情况引起的,就他的年龄而言,他个子太高了,这使他整体看来不很漂亮,尽管某些部位特别美,比如手和脚。另外,他的前额也不漂亮,皮肤和骨架都有些干瘪。
  与其他儿子相比,我更喜欢老七。人们不懂得去赞誉他,不理解他那与众不同的幽默感。我并没有过分夸他,我知道他微不足道。假若世界不是唯独犯了不赏识他的错误,那么它就仍然完美无缺。在家里,我不能没有这个孩子,他既带来不安,又带来对传统观念的敬畏,而且至少在我的感觉里,他把两者融合为一个无懈可击的整体,然而他自己却不大懂得怎样去利用这个整体。他虽然不会使未来的车轮转动起来,然而他的这一天赋却是如此令人鼓舞,如此充满希望,我希望他子孙满堂,代代相传。可惜这一愿望看来无法实现。他勇敢地面对周围的议论,表现出悠然自得,对此我虽能理解,但却不喜欢。他倒是怀着这种自我满足的心情独来独往,对姑娘不屑一顾,尽管如此,却从没有心情不愉快的时候。
  我的第八个儿子叫我头痛,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他像个生人似的看着我,而我却觉得自己身为其父,与他亲密无间、密不可分。岁月治愈了许多创伤,以前只要想到他,我都会不寒而栗。他走自己的路,断绝了与我的所有联系,而且,他头脑固执永不回头,身体矮小而健壮,肯定会闯遍所有他所喜欢的地方,(只是年轻时双腿很弱,但现在可能已经长好了。)我经常很想叫他回来,问问他究竟怎么啦,问问他为什么如此地疏远父亲,以及他到底想要什么。但是现在,他已发展成这个样子,这么多时间都已经过去,就只好这样了。我听说,他是我的儿子中唯一蓄着大胡子的人,这对于一个如此矮小的人当然并不美观。
  我第九个儿子风度翩翩,天生一双对女人甜甜蜜蜜的眼睛。有时甚至能把我迷住,虽然我知道,这不凡的风采用一块湿海绵就足可以抹去。但这小子的不寻常之处是他压根没有诱惑人的意图。一辈子仰卧在沙发上,目光盯着天花板,他会感到心满意足;或者,闭目养神更是美妙。每当进入这样的美妙境界时,他便话匣大开,而且,高雅不俗,用词简练,直观明了。不过话题仅限于狭小的范围,而他又不可避免地要越出这范围的限制,一旦超越,话语便空洞无味。但是,如果人们还有一线希望觉得能被他那睡意浓浓的目光注意到,就会示意他就此打住。
  我第十个儿子不诚实。我不想完全否认这一缺点,也不想完全承认。可以肯定,谁要是看见他带着超越他的年龄的威严神态走过来,看见他穿着礼服,纽扣总是扣得紧紧的,戴着一顶陈旧而过分仔细地擦洗过的黑礼帽,看见他面孔呆板微微凸出的下巴,眼皮沉甸甸地耷拉在眼睛上,有时伸出两个手指摸摸嘴唇如果谁看见他这样,就一定会想,这是个极其伪善之徒。但是,让我们听听他怎样说话吧!他讲话明白易懂、措辞谨慎、言简意赅,回答问题尖刻而生动;他能够惊人、自然得体、愉快地与整个世界融为一体。这种相融的本领往往能使人引颈抬头,洗耳恭听。许多人自以为聪明过人,又因此觉得他的外表令人恶心,但却为他的言辞所深深地吸引。然而现在又有一些人不去理会他的外表,但却觉得他的话语伪善不堪。我作为父亲不想在此取此舍彼。但我必须承认,第二类评论者比第一类评论者无论怎么讲更值得重视。
  我的第十一个儿子弱不禁风,恐怕在我的儿子中最为体弱。然而他的弱只是一种假象,因为有时候他表现得很坚强果断。不过,即使在这种时候他的体弱也是某种带有根本性的东西。这并不是令人羞愧的弱点,而只是某种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弱点的东西。难道像类似起飞状态这种事不算弱点吗?它可是一种摇曳不定、摆动不止的状态呀。我的儿子正是类似这样。这些特点当然不能令父亲高兴,它们显而易见是企图毁掉这个家。有时,他看着我好像要对我说:〃我要带上你,父亲。〃然后我想:〃你是我最不相信的一个人。〃他的目光好像又说:〃那么我权且当你最不相信的人吧。〃
  这就是那十一个儿子。
  (温仁百 译) 
 
 
兄弟谋杀案
 
  已经证实,凶杀案是这样发生的:
  凶手名叫施马尔。在一个月光明亮的晚上大约十点钟的时候,他来到那个街头拐弯的地方。而被害者韦泽从他办公室所在的巷子里回到他住的那条巷子就要经过这个拐角。
  夜里,寒风凛冽,但施马尔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蓝衣服,上面外套的扣子敞开着。他不感到寒冷,还不停地走来走去,手里明目张胆地紧握着一把半是刺刀、半是菜刀的凶器。月光下,刀光闪闪,可是施马尔仍嫌不够,于是,用刀在路砖上砍了几下,使它冒出火花。可能又后悔这样做,为了弥补过错,他把刀子在靴子底上来回像琴弓一样擦了擦,发出噌噌的响声,同时,他单腿立地,躬身向前,一边听着刀子擦在靴子上的声音,一边仔细听了听那命运攸关的侧巷里的动静。
  在附近三楼上,普里瓦特·帕拉斯站在他家窗口目睹了这一切。他怎么能够容忍这些呢?请研究一下人类的本性吧!他衣领竖了起来,肥胖的身体上,睡衣系着腰带。他一边摇着头,一边观看下边的动静。
  与他相隔五栋房子的斜对面,韦泽太太在睡衣上又披了件狐皮大衣,在急切地等待着丈夫的归来,他今天怎么这样磨磨蹭蹭。
  韦泽办公室的门铃终于响了,传向天空的声音之大简直不像是门铃在响,整个城市都能听到。听到铃响,韦泽这个夜间工作狂走出房间。不过,在这条街道上还看不到他,只是钟声告诉人们他的到来。紧接着,路上便响起他那慢悠悠的脚步声。
  帕拉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不想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韦泽太太听到钟声放下心来,于是啪的一声关上窗户。而施马尔跪在地上,这时他身体再没有其他裸露的部位,所以,把脸和双手帖在石头上。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而施马尔周身灼热。
  正好在巷与巷相交的地方,韦泽站着不动了,只把拐杖伸进了这条巷子里面。这时他来了兴致,夜里深蓝色和金黄色的天空深深地吸引了他。他出神地仰望着,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他不知不觉地稍稍掀起帽子,摸了摸头发,脑子里压根没有去想自己下一刻命运的吉凶,一切依旧荒唐可笑、令人费解。韦泽继续向前走去,这本来非常合情合理,无可非议,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施马尔的刀子。
  〃韦泽!〃施马尔吼道。他抬起脚跟,高举起胳膊,将刀子猛扎下去。〃韦泽,朱丽叶白白地等待着你!〃然后,他向韦泽刺了过去,左一刀刺进脖子,右一刀刺进脖子,第三刀深深地捅进了肚子。韦泽像水鼪被撕开了身体一样发出一声惨叫。
  〃成功啦!〃施马尔说,那把刀子随即也就变成了无用的血淋淋的累赘。于是,他把刀子扔到紧挨着的房前。〃杀人真是快活!别人的血在流淌,这使人感到轻松,受到鼓舞。韦泽,你这个老夜游子、老朋友、酒鬼,你还是消失到这街道黑暗的地里去吧!为什么你不是一个装满血液的气球,让我坐到你身上?这样你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并不是一切都令人满意,并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你沉甸甸的尸体躺在这里,一动也不动。你这样无声地提问究竟是为什么?〃
  帕拉斯满腔怒火,站在他家大开的双扇门前,〃施马尔!施马尔!一切我都看到了,每一个细节我都看到了。〃帕拉斯和施马尔互相审视着,帕拉斯感到心满意足,而施马尔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韦泽太太吓得脸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她急奔过来,身后跟着一大群人。狐皮大衣敞开了,她向韦泽身上扑去,将整个身躯压在他身上。她贴身穿着睡衣,众人只看到那狐皮大衣像坟墓上的草皮一样覆盖在韦泽夫妇身上。
  施马尔脸被按在警察的肩膀上,强忍着最后的痛苦,被毫不费力地带走了。
  (温仁百 译) 
 
 

 
  约瑟夫·K做了一个梦。
  那天天气很好,K想去散散步,可当他刚刚迈出两步,就已经到了墓地。
  那里有几条蜿蜒曲折的路,看起来若隐若现,扑朔迷离。他就在其中的一条路上急速地滑行,犹如在湍急的水流上稳当地漂浮。远远地,他就已经注意到了一座新的坟丘,并且想在那儿停留片刻。这座坟丘好像对他有种特别的诱惑力,他想以最快的速度靠近它。可是,偶尔他几乎又看不见那座坟丘了,因为有一些旗帜挡住了它。那些旗帜舞动着,相互用力撞击着,虽然看不见旗手,但那里似乎还充满了欢呼声。
  当他将目光再次投向远处时,突然看到刚才的那座坟丘就在他身边的路旁,几乎就在他身后。他急忙跳进草丛,但脚下的道路在继续飞奔,他左右摇晃着,几乎把握不定,然后正好跪倒在刚才的那座坟丘前。坟丘的后面站着两个男人,他们正举起墓碑,几乎没等到K出现,就把这块墓碑深深地戳进了泥土里,于是,墓碑便像被紧砌了似的稳稳地立在那里。这时,从灌木丛中立刻走出第三个男人,K一眼就认出他是一个艺术家。那人只穿了一条裤子和一件没有扣好扣子的衬衫,头上戴着一顶金丝绒帽,手里握着一只普通铅笔,在靠近坟丘的时候,他在空中画着图形。
  艺术家拿着他的笔开始在墓碑上写字,墓碑很高,他根本不用弯腰,但是得将身子前倾,因为这座他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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