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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爱的罗曼史-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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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另一侧。从小挎包里掏出钥匙开房门时的欢快动作(钥匙在金属匙圈上轻盈的声响)。她推开房门,大声而满足地叹息。她蹲在地上洗衣裳格外安静的模样,一边洗一边仍孩子气地想心事。煤炉上的水壶盖“扑扑”跳动,一团滚沸的雾气扑面而来。厨房另一侧的墙几乎是黑的,黑而脏旧,却给人平安温暖的感觉。她从那种脏旧中、那层热的水气里站起来,面朝着我,像一个不称职的新娘子或家庭主妇,忐忑着告诉我,碗里盛的那盆红烧带鱼可能太咸了……“我酱油放得太多冷饭还是昨天的鱼的苦胆好像没洗清爽——”声音里带着她所特有的急急忙忙的玩笑和辩解。故作轻松实际上却异常认真。
  有时候,我想不起来她手的模样。我的心里一阵焦急,坐在那里。仿佛魂尽魄散。但无济于事,我整日整日坐在那里,记忆所出现的仍旧是虚空的结果。我在我的脑海深处依稀看到她的脚,伸出来穿鞋,走路的样子,但转瞬又消失了。似乎,在我记忆的世界里,她已不再有一个具体,清晰可辨的影像。我一方面徒劳地搜寻着、挽留着,一方面似乎只能听凭这一珍爱着的影像消失。我仿佛不再活在,不再存在于生活之中。我介于生活来临前和生活逝去之后,介于这两者之间,我靠一个空虚的内心活着,而精神或人的内心,对于活着的世人来说仿佛是一个虚无的,过份缥缈的允诺。这一允诺,对我个人而言,我想大概是来源于对爱的执著。那里面有一个我无法完全松脱开的世界。我的双手一直徒劳地抓住它的废墟,它在太空中漂浮的残骸。我就像一名遇难的宇航员,又像难以醒转的梦者在一个长久的噩梦之中半侧着身子,拚命地用手去抓挠那缓缓漂离我的魂魄和身体,离我而去的往昔——不顾这一切努力多么荒谬,多么徒劳!任何别的正常的世人都不会明白这一情形,都弄不懂我何以要这么做,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我努力想要挽留住的并非单纯的过去岁月或往昔,而是往昔中的一个她!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很清楚:只要我自己心里稍一松懈,这一古怪过去的残骸就会在瞬间漂走,消失到茫茫宇宙之海中,像其他失事太空船或其他陨星的残骸那样,没有怜悯,没有怀念的泪水,也没有丝毫的反悔。而这样的结果对我来说,不啻是世界末日。失去了她——甚至失去了有关她的这部分如此残缺的记忆——我的一生也将随之而去。我一切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我的存在就是依赖这一段过去年代的、多侧面、多方位交叉反复着的爱的回忆。她已经在我体内设置了一个古老的迷宫。
  她就在我身边。多少年了,我的回忆一点一点陈旧。我住的房子已经改变。但我仍以原来她熟悉的姿式坐在那张椅子上。椅子的式样变了,换成了更为舒适的铁管弯制的扶手椅,可我端坐其中模样一点没变。我的脸仍冲着房子朝阳的窗户。黑夜、白天,窗户的朝向不变。窗框上依旧系着她喜欢的那只铁制风铃,风铃的外壳已锈蚀得不成样子。房子也暗暗老旧,像人的年岁一样被时间的流逝更改着容颜。有时,我从梦中醒来,回忆她身子的轮廓肌肤熟悉的馨香,用手抚摸她光裸的背脊上那颗细小的黑痣,似乎一伸手就能碰到她。我躺在床上,感觉她慢慢走进我的屋子,像七年、八年,十年前的某个晚上,我们分手时那个雨天的晚上。外面是寒风凛洌的冬夜,可是,室内的我却仿佛可以随心所欲步入一年四季中任何一个节气的天气,时辰。早晨、下午、光线朦胧的晚上,她都可能走进我的房间。她熟悉这里每一种摆设,书架上的书、厨房院子里的水池和烧开水的壶。昏暗中我听着她的脚步声由远至近,在前厅和卧室之间跌跌撞撞,用手摸索墙上的开关,当她进门时她随身带进来的一股户外的寒气。她那件米黄和黑蓝相间的羽绒服在大门口发出“悉卒”的声响,疲惫并因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而对外界的事物反应迟钝的脸上浮现和善的微笑。她侧身关好房门,随时准备着我在房间某处的角落喊她名字,有时我会突然放下手里看的书,走上前去和她亲热。她手里还拿着上班用的背包。一件预防天气骤变的雨天的塑料雨披。她把它们举在手里,仿佛对我猛烈的示爱动作感到不知所措,时而嗔怪,时而开心地笑着,她笑起来眼角已有细小的皱纹,脸上肌肉整个都往额眉上挤,那样笑的时候她的样子真像拿到什么意外礼物的乡下开怀的小女孩。她那模样虽然不像成熟的女人,可也已经不是以前我认识她时那个19岁的少女,从那眼角细小的皱纹中仍飘逸出一丝女孩子特有的清纯秀美。那一会儿,我们相互搂抱那一会,无论前者的皱纹,还是后者的秀美,都深深打动我,使我感到一种主要由她,由我们相爱所带来的特别的温馨。于是,我的心深深地沉醉在她从户外带来的那股潮湿的寒气里,我由这寒意马上联想到她的辛劳。短暂的问候变成了长久的搂抱……孤寂中我的肩膀感觉到了重量。她把头依偎在我肩上,整张脸都深埋进我的怀抱。我回忆自己昔日的怀抱,我无可奈何生活在她离我而去之后形成的孤独生活中。此地有一个双重怀抱,一个是她可爱、信赖的身体置身其间的怀抱;另一个怀抱里只有那永世不变的、空虚而惆怅的孤独。大多数日子,我不仅透过有关她的记忆,也透过这记忆带给我、无法更改的,无人相伴的孤零零的孤寂看到她。如今,有关她的记忆是一面多菱的视镜。在三年多的相爱里我们居住的房子也不止一个,我现在坐着的不过是无数个宅邸房间里数不清的椅子中的一把。不过,容我直言,我感到骄傲,因为我保留了最主要的一把。我可以确定她对我现在坐的这把椅子的熟悉程度超过其余所有那几把。她也曾在那上面坐过,至少在相似的位置上,她曾和我促膝相对,长久而无言地相依偎。一张大床就在她身背后,两旁是摆满了书的书架。书架就是我的摇篮,我的床,我的墙壁。
  第四部分伟大的独奏(2)
  回忆接着回忆,一个夜晚衍生出无数的夜晚,而且都有着不同的视觉的侧面,我确信,相对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人们生活在前者的时间更为久远,内容也更加奇异多变。一个人慢慢地营造他的生活,在现实中不放过每一个得以抓住未来的意味的机会和瞬间,他这样做也仅是为了拥有一个更加丰富翔实的过去。在北门街的住地,走廊朝南向的房子里,我渡过了一个又一个不变的春秋。我的居住环境虽然不变,可是我对每年春天来的感觉仍是那么敏锐,或许,它应归功于我在其他寒冷的月份里对它的暗暗的祈求。一个人总是渐渐走向他的梦境,有时候,女人就是我们的梦境,而当梦境醒来,我们仍呆在原来的屋子里。这地方也就是睡觉之前我们呆的地方。我们再也回不到那里,虽然我们仍在同一个地点呆着,可是我们的手再也触摸不到相同的事物,甚至同一本书的不变的页码上也有着不同的内容。故事不变,读故事的人却变了,不一样了。虽然它作为书籍,摆在书架老位置上,积满了经年的灰尘。时间交错而过,时间也在重叠,最终却是空无,而空无本身却具有了最温柔充实的内容。
  我从楼梯上向教室走去。那一年,我27岁,要去夜校的文学课上做一名老师。我毫无教学经验可言。不像现在坐在这里弹吉他这样随便,相对稔熟。第一次拿粉笔往黑板上写字,粉笔头“咭咭嘎嘎”轻微的声音令我感到恐怖,听见教室外面未来的学生们嘻笑着拥上前来的喧闹声,浑身上下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别看我是一位长相魁悟,身高1。76的大男人,我一定被不知名的学生脚步声吓得面孔发白了。我努力僵着自己的颈脖,不朝教室的台位那边看。同时拿出浑身的解数劝慰自己镇定下来。我的心里仿佛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但最后还是那个最不出趟,最羞怯脸红的人占了上风。
  “嘀铃铃……”
  第一节课的铃声响了。我朝下面的课堂勇敢地转过脸来。只觉得眼前晃现的是一个浩瀚缥缈的宇宙……一排排尚显稚嫩、齐刷刷的目光朝我扫射,使我耳朵里一阵“轰”的声响,然后是彼此陌生和猜疑的,死一般的寂静,仿佛夜晚四楼上的那个教室,随着那天晚上的第一遍上课铃声而轰然沉入了千年海底……。我听见自己本能地往前走动的声音……手去摸索讲台上的书稿……开始说话。声音从遥远的头顶上方传来,而我是那名浑身装备齐全,脚上戴着巨大的橡胶足蹼的在漩流中竭力保持着身体平衡的潜水员。
  “同学们,我给大家讲——”然后一扭头又重新面朝黑板,仿佛权衡再三,还是认定那块从不开口的黑板是我在那样一个奇特之夜的救星。我没有意识到自己拿粉笔已经在黑板上嚓嚓地写起来。
  我写的是自己的名字、笔名,我需要一点小小的自我安慰。
  “首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听得出来,台位那边的空气和声音略有改观,课堂比前一秒钟多了一份壮严寂静。不过,我的表情一定仍旧过份死板。在再一次面向学生们时我心里面稍许有了点勇气。我甚至能感觉到课堂某处学生中间不满的情绪,可是我对授课内容充满了自信。我的脸红了,与此同时,我开口说话时与之相伴的手势更确定了。我明白了一定得把这一学期课程教下去。我没妥协的余地,没有退路。我自己的文凭(从未拿到手)只有初中学历,在自告奋勇来夜校授课之前,我只是一名失业近五年,以四处闲逛为“职业”的标准“社会闲杂人员”。我必须努力把握好手里的这根暂时的教鞭。课堂上空十二支眩目的日光灯管“滋滋”作响,我已不再受它的盅惑。我脸上紧张的热气正在和亮如白昼的光线电流相互厮打。
  我讲授的内容是诗歌。我的讲义在一周之内草草撰就。所涉及的诗人和其诗作,几乎包含自荷马以来的全部诗歌,以及“五·四”后的中国新诗,惟独不讲汉语古诗。后者在当时,是我的弱项。课讲到第二年春天才知道,学生中间随便挑一个,在古代汉诗方面恐怕都要比我肚皮里的货色多点。我真是耐着性子表演了一次绝无仅有的走钢索。当时的情形是,谈论起茨维塔雅娃、布勒东或哈代来,我不能说头头是道大概也能凑合着八九不离十,但一旦同学中有人问及李清照、杜牧,往往就有点瞠目结舌——我所了解到的绝对不会比提问者多。驱使我走上讲台的只是那一股热爱诗歌,热爱文学的青年人的激情。
  那份手写的讲稿在我手里“哗哗”作响——那上面全是国外诗人的名字:弗罗斯特、阿赫玛托娃、庞德、狄金森、勒内·夏尔、弗朗西斯·亚默、里尔克、兰波……。来听课的学生确实大部分没听说过。他们中间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7岁。大多是些高中刚毕业的待业青年,前几年辍学者,高考落第者……。很多年之后,通过不断的反省和再学习,我意识到当年的课程一个明显的弊端:在文化闭塞的小县城,我把欣赏和讲学的调子定得太高了,而我自己对传统的教学之道认识得太过肤浅,这就好比让一名饥饿者过量地进食反而会引发各种病症乃至生命危险……。我自己当年是暴饮暴食,也试图把这种可怕的热心和嗜好加予到别人头上。时隔多年,我才明白过来我是一个多么不称职的老师。
  我往教室里走时,我有一种偷盗的感觉,仿佛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琳琅满目的超市货架上拿东西而不被人窥见。这是一种陡生出的全新幻觉,以前,我在自己身体里从未碰见过。我低着头手臂弯夹着讲义,愈走近那幢夜色中的教学楼愈感觉一种兴奋和难为情相夹杂的自鸣得意。在别的过路人眼里,我一定显得特别一本正经。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当教师呢?小学5年,我以逃学著称。初中两年,我是全班级出了名的捣蛋鬼。老师见了我总要远远皱一下眉头,像吃饭看见饭碗头上的一只苍蝇。时过境迁,我这只苍蝇何以变成向人传授知识的蝴蝶?相反,我这只苍蝇此刻还意志坚定。我感到教学大楼那扇定时亮灯的窗户显得朦胧而神秘,在夜色中远远地泛现一团纯洁无遐的光亮来,这光亮足以一言不发证明一个人的青年时代,是何等清纯圣洁,何等饱满而温暖。这光亮里流动着的仿佛全是年轻的莘莘学子、全是少男少女们轻盈的血液……电灯的光晕里有着粉笔灰和新发放的课本上新鲜油墨的气味,新跑鞋和黑板的气味;也有同学们吵吵嚷嚷中稚嫩的嗓音,也有上课前的汗味道,香水橡皮、钢笔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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