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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最小说(第11辑)-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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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石头出现后,暑假的光景于我突然变得生动而漫长起来,常常是在日光西沉的时候,温暖的一天结束,繁星在暮色中化作飞鱼,我和石头的小帽子里装满了一天的胜利品,手拉手,得意洋洋的踏上归途。我们通常把找到的各式宝贝清点到捡到的一个废弃的饼干筒里,比如石头捡到的一大把绚色小珠子,比如我在一棵大树下发现的许多七彩糖纸,石头抱着饼干筒和我说:“丫头,等到这些东西存到一定地步,我就可以给你变出更多好玩的东西来。” 
  我抬头看石头明亮的眼睛和好看的笑脸,心里涌动着无以复加的小小愉悦和欣喜。 
  不出去找东西的时候,我就跑到石头家串门子。他妈妈十分喜欢我,每次都烧了好吃的菜招呼我,香菇青菜,麻婆豆腐,香干肉丝,茼蒿肉丸汤……都是极简的家常菜,可是石头妈总是有本事将之做得色香味俱全,就好像石头的家,明明非常简陋,从书桌到沙发都有股陈旧的气息,可因为拾掇得干净,看上去也就分外的居家亲切起来。 
  唯一与室内格调不搭的,就是中央那架黑色程亮的钢琴。 
  这架钢琴,据石头说是他母亲省吃俭用好几年,才存下钱买的。石头每在暮霭四合的黄昏时分,就着屋外亮起的氲黄路灯开始弹琴,从练习曲弹到李斯特莫扎特,石头弹琴时候的样子和在郊外与我玩耍有着截然不同的光芒,那个时候的他异常严肃,脸上有着投入的表情。在石头之前我不是没听过其他,可我只觉得石头弹奏的音乐异常动人,有种朴素深远的空旷情感,这种复杂交错的成熟情感展现在一个少年脸上,便又尤为吸引人。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3) 
  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石头了吧。 
  3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顺利升入本城的重点初中,放榜单上,我是第二,第一名是两个醒目漂亮的楷体大字,凌宇。 
  4 
  然而令我欣喜的是,石头也顺利升入初中,并且和我一个学校。 
  新生开学第一天,我起迟了,慌慌张张跑到学校时,上课铃声正响起。年轻的班主任披着乌黑的发走进门来,教室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惯例,新生入学,第一堂课总是点名,然后大家自我介绍一番。而花名册的顺序上,M打头的莫姓前面还有12个字母的名字要点,我觉得有点困乏,于是从书包里掏出本石头家借来的《长袜子皮皮》,放在语文书下偷偷地看。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正沉浸在找东西大王长袜子皮皮的世界里时,忽然听到老师清脆的一声点名:凌宇! 
  我下意识地抬头,四处张望,只见窗斜角座位处一男生起身,他对大家温和的笑,然后,趁同学们的精力都放在老师正在介绍的“凌宇同学是成绩排名年级第一的新生”时,他偷偷对我眨了眨眼。 
  犹如平地里惊雷炸起,九月的阳光从窗口哗得齐头涌进,是那样的强烈,让我疑心自己看花了眼。这分明,是石头呵! 
  整整一堂课,我再没心思看书,不知要做什么好。是,我简直蠢得像头猪,和人家相识一暑假,竟然连姓名都不问一声。可是我怎么能想到,那个我一直心怀微小嫉妒和羡慕的凌宇,就是那个满田野奔跑和我共追逐蜻蜓蝴蝶的无忧少年石头呢? 
  下课铃声一响,他便跑到我的桌前,俯下身来看着我。 
  “丫头,我们居然在一个班,你不会是暗恋我才故意跟着我的吧。” 
  周围同学听到这话,一阵怪叫,他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促狭地对我笑,我迅速红了脸庞,正欲结结巴巴的组织语言反击他,他却拍拍我的肩膀,大声说:“放学一起走啊!”然后便抱了篮球,领着一帮男生跑出教室。 
  我脸上余烧未退,一颗心跳得惊魂未定,只好假装看书掩饰。 
  但,仍有闲言碎语传了过来,几个女生聚在我身后,我听到有女生酸酸地问:“她和凌宇什么关系啊?” 
  我眼睛还在一丝不苟地盯着书,心却早已神游太虚。和凌宇与众不同的亲密关系,在那一瞬间竟不可思议地在我心里萌发了优越感。 
  5 
  凌宇告诉我,石头是他小名,只有母亲才这么叫他。于是在学校里,我和众人一起,叫他凌宇,但只剩我俩人的时候,我便叫他石头。石头石头,这世界上可以这么叫他的只有他母亲,以及我。 
  这是我内心隐秘的小小虚荣,令我无比快乐。 
  我们每天都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有时走路,有时骑车。周末的时候我依然早早做好功课,和凌宇骑车去找东西,开始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周边的农田,或者废弃的厂区探险一番,后来便越走越远,凌宇带路,我放心地跟在他后面,在散发着温暖气息的宽阔水泥路上畅快地骑着车,阳光如大雨沿途暴洒,身影被正午的阳光缩得很小,逐渐象要连到一起。 
  走远路果然是有收获的,我们找到的东西越来越多,路边一晃而过的灼灼玉兰花,错综复杂小巷里不知谁人遗弃的一双手绘球鞋,暮色四起的江边一堆形状奇怪的蚌壳,以及无数个路人投掷过来的羡慕笑容。 
  我们骑着单车去向漫无目的的远方,时光如同迎面而来的风,刷刷地往后流,我们抱着饼干筒,搜集这世上所有奇奇怪怪的东西,以及被遗落的快乐。 
  学校里开始有人传我们早恋,但我们功课一直保持年级前三,老师便也无话可说,反倒责备打小报告的人,有时间多向莫小凡和凌宇讨教下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办公室门外,偷听的凌宇对我比了一个V型手势,我们奔到墙角无人处,他摸摸我的脑袋,然后我们得意的大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4) 
  我清楚记得那年我十五,凌宇十六,我是12月的生日,生日那天刚好下了场大雪,凌宇骑车带我去家门口的小吃摊上吃一碗虾籽面,清淡的面汤上洒上几粒青色的葱,然后从辣油瓶里舀一大勺辣油,我们在氤氲的热气中一边大口吃着面条,一边讨论着课堂上老师布置的作文题,虾籽面好香,辣油好辣,后来,我便再也没吃到过那样香的面条。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筒子楼道里黑黝黝的一片,凌宇拉着我的手小心翼翼的上楼,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不走了。黑暗中,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串环佩叮当的项链,从我的脖子上绕过去,轻轻系上。 
  我刚想问这是什么,凌宇却突然俯下身来,我只觉得唇上传来一阵温柔的触感,伴随着一点点辣油和虾籽面的清香,我的大脑“嗡”得一声,心跳得几乎快要死去,但全身却被一股奇异的甜蜜环绕,令我无法动弹。 
  良久,凌宇才松开一口气,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丫头,生日快乐。 
  那夜,我辗转难眠,就着从窗口透进的月光反复抚摸着颈上的项链。这串项链,上面串着各种不同的小玩意儿,有五彩的玻璃珠,碎成不规则形状的小贝壳,几根色彩斑斓的羽毛,还有毛线缠成的绒球,都是我和凌宇收集的宝贝,如今,它们缠绕在我的脖子上,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我在甜美的初恋里,憧憬着美好不可限量的未来,最后逐渐微笑着安然入睡。 
  6 
  寒假放榜的时候,我和凌宇的名字依然高悬榜首,父母为了奖励我,决定带我去遥远的首都北京游玩。 
  我带着雀跃和欣喜与父母踏上火车,临上车的时候,还想着要在大北京给凌宇带什么回来好让他无比惊喜。 
  两周后,我回到家,刚放下行李就兴冲冲地敲隔壁的门,然而敲了很久也没有人来开,我以为是凌宇家有事外出,可是第二日,第三日,他家一直都静悄悄的,无论我站在门口敲多久的门,也无人来应。 
  我有点恐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每日起床一睁眼,我便冲到对门去看有无动静,终于一日,母亲从邻里那里打听来消息,原来我们走后没多久,一日,凌宇的母亲突然匆匆从学校叫回凌宇,然后母子俩迅速的收拾好家什,像他们刚来时一样,又再度搬离了这里。 
  记忆里,再没有哪个冬日,能比得上那年冬日更加寒冷更加哀矜了吧,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做作业也不能安心,常常趴在大窗台上写着写着就泪流满面,隔壁一点风吹草动我便惊跳起来,冲到门口看是不是凌宇回来了。 
  可是,没有,一次也没有。 
  凌宇不见了。 
  7 
  是夜,西单文化广场上逐渐人迹稀少,天色渐暗,靠近广场的花坛里,有不知名的花香盘旋不休。 
  我低着头,坐在石阶上,凌宇坐在我的旁边,默默地抽着一根香烟。 
  十年了,我未曾想过会再遇见他。 
  我偷偷抬头看他,记忆中那个黑发黑眼睛的男生,他突然就变了,直接从一个少年郎,变成一个身形健硕面容英俊的男子,而中间数年的滔滔年华全部都不存在,全部都被忽略,跳过。 
  良久,凌宇才腾出一只手,揉揉我的发,他说:“丫头,这些年来,你还好吗?” 
  那晚,我和凌宇坐在首都最心脏的广场上,喋喋不休地说话,我仿佛突然患了倾诉症,恨不得将这期间消失的十年时光全部说给凌宇听,一口气说完,统统说完。我告诉他自他搬走后,我便变得愈加沉默,每年拿理所当然的第一,然后直接保送重点高中,然后考上令老师和父母都面容有光的名牌大学,先是本科,然后是硕士。生活就好象一条四平八稳的河流,我在每个关键点都冷静自持的前进,转弯,然后奔向大家都认同的更高地界。 
  当然,我没有告诉凌宇一直有个男孩在追我,他待我如同多年前的他一样,体贴,温柔,宠溺,学校里的人都当我们是一对,他是苏辰,在我和凌宇相遇的时候,他正耐心的陪我逛街。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5) 
  我说完了我的故事,然后抬头看凌宇,“石头,你呢?” 
  凌宇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转过身来,墨黑的眸子直接看进我的眼睛,然后我听到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俯身低头,吻住了我的唇。 
  8 
  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和苏辰分了手。我告诉他我遇见了凌宇,所以必须和他澄清关系,虽然我并未觉得,我们有过真正开始。 
  苏辰几乎未说什么就从我身边离开了,然而在后来连续好几天内,有同寝室的同学告诉我看见苏辰喝醉在校门口的小餐馆里,吐了满地都是。 
  我有些微的心酸,但这些心酸,在见到凌宇那一刻立刻统统灰飞烟灭。命运兜转了十年,我依然能在正确的时间内遇到他,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天定的命数,无论怎样,也要在一起的。 
  我和凌宇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房租很便宜,是多年未修的老楼,搬家那天我仿佛一个小主妇,拉着凌宇把大大的超市和建材市场逛了个遍,然后买了一大堆我喜欢的精致小玩意儿,透明雕花的瓷碗,巴洛克风格的木纹架,田园风格的大纱帘,精巧细致的小布偶。回家后,我扯了大段大段的抹布,趴在地上一遍又一遍的擦地,累得汗流侠背,却依然欣喜异常。 
  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凌宇就站在未封闭的阳台上抽烟,一根接一根,夕阳将他忧郁的侧脸划成好看的弧线,我的内心充满了富足的欢愉。 
  是夜,我和凌宇躺在干净柔软的碎花床垫上,窗外的星光直接漫进屋内,凌宇握着我的手,终于告诉了我当年他家匆忙搬走的原因,原来凌宇的父亲是个赌徒,在欠下巨额债务后一死了之,他母亲被迫无奈,只能一次次的搬家来躲避要债的,无论酷暑寒冬,只要是一点点的风声鹤唳,他母亲就如同惊弓之鸟,带着他匆忙逃躲,直至那最后一次,他们全家终于下定决心,决定远走高飞,来到北京,投靠一个远房亲戚。 
  然而人是不能一再经受颠簸的,再而衰,三而竭,离开我们的家乡来到这陌生城市后,凌宇仿佛元气大伤,成绩再不复往事的辉煌,他开始厌倦学业,只盼望能早日工作,好担负起养家的责任。 
  “所以你高中毕业都没考大学就直接工作了?” 
  “是。” 
  “那阿姨呢,她现在在做什么,她还好吗?” 
  “她不好,最近刚刚查出了重病,需要很多钱动手术。” 
  我呆住,再不能问出话来,我没想到我和凌宇呆在一起的第一夜竟是这样的情景,我没想到我爱慕多年的少年远走他乡后身上竟背负着这样巨大而沉重的悲哀,这夜我和凌宇都彻夜无眠,睁着眼躺在床上,直至天亮。 
  9 
  我开始勤俭节约起来,把长发束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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