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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溺宠闲妻.军宠闲妻 作者:云水烟(潇湘vip2014-08-26正文完结)-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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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好人,更清楚,道上人命根本不值钱。他后悔不已,悔青肠子,恨自己有眼无珠,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时间也不能倒流。抢匪因害怕抖得厉害,吓得小便失禁,地上湿了一片。

    吓得尿裤子,这种人还出来混,真给道上人丢脸。

    长孙凝鄙夷,眼底闪过厌恶,看似随意踢起块石子,却以刁钻角度击中抢匪脑干部位,悄声倒地。拿了他的钱,留他一命,若非必要,此生长孙凝不想多染血腥,但他从此会陷入昏迷,能不能活下去,全看他自己造化。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出来混,迟早要还,拳头不硬,被大鱼吃掉,活该!命也!

    没想到会因祸得福,心情不错,看来自己的霉运要到头了,接下来肯定会有好事。天使面容,魔鬼行径,她的眼神依旧平静幽深,不起半点波痕,仿佛世间已无事能令她动容。

    长孙凝原路往回走,紧绷的神经放松,突然感觉愈发头昏脑胀,不得不单手抚墙,勉强支撑着。该死,刚刚只顾着追抢匪,追出一身汗,现在汗落了,冷风一吹,烧得更厉害了。不行,得找地方买点药,好好休息下,不然这样往家赶,保不准会交代在路上。

    都说病来如山倒,她堂堂特工之王,身体壮得像头豹子,最后抵不过癌症病毒,落得自己设计死自己的下场。想不到刚刚重生,小小感冒,好像抽走了她半条命。忽然,心头涌上伤感情愫,人类真的很渺小,很可悲。不论是地位崇高的伟人,战功彪炳的将军,富甲天下的财主,还是街头浪荡的乞丐,在真正天灾,抑或小小癌症病毒面前都显得力不从心。

    以前,她从不会想这些,也没时间想,或许是因为发烧的关系,她的思绪有些混乱,脑海里天马行空,漂浮着无限感慨,竟也多愁善感起来。

    咦?拐弯那块儿怎么冒出棵松树来,还挺壮,自己勉强才能抱得过来,可明明过来的时候没见到啊?真是太不靠谱了,连松树都打催长剂。不过,看起来好像长势不错,倚着肯定舒服,不管了,先靠会儿再说。

    于是,她高一步,矮一步的朝‘松树’晃去。

 004、扑倒‘松树

    “咦?怎么光长树干,不长叶儿,奇怪!?”长孙凝高烧,已经烧得意识不清,开始胡言乱语,晃到‘松树’面前,小手一边摸一边自己嘀咕。“还热乎,什么品种?真好,赶明…弄…几棵栽到大门口,呵呵……。”她笑得傻气,却不失可爱,微微扬着头,大眼睛眨呀眨,像只卖萌猫咪,再跟主人撒娇。

    华子昂挪开身子,与长孙凝拉开些距离,不由得满头黑线。他是来看热闹的,怎么遇上个‘疯子’?难得休假,本来是去医院看发小,路过急诊室,瞥见里面发生的一幕,被勾起兴趣。拥有那样一双玲珑剔透眼睛的小家伙,该是怎样的妙人?

    当下把发小的事儿忘到九霄云外,追出来。见她一次又一次被快餐店赶出门,羞愧,委屈,气愤,隐忍,却不放弃,他沉寂了快三十年的竟心渐渐有了温度,想要伸开臂膀将她保护。后又看到她黑吃黑,像拿自己的钱一样轻车熟路,利落的身手绝非普通人能拥有,对她感兴趣的同时,更多几分探究,警惕。

    哪料到,她东倒西歪晃过来,嘴里振振有词,还把自己当大树。就他这身材,这气质,这风度,哪里像大树,谁家大树长他这么英俊潇洒了?指出来,他砍了。

    “喂,醒醒!”

    “嗯?会跑?还会说话?宝贝呀!”长孙凝闻声调整方向,落空的小手再伸向华子昂,一把抓住他胳膊,“嘿嘿……。”

    “傻笑什么?”华子昂板着脸,他很少跟女性接触,被抓住胳膊感觉浑身不自在,局促不安,却莫名其妙的没有甩开。

    她连他是人是树都分不清,还哪能分出什么脸色,用力抓住胳膊,抬腿就要往身上爬,“呵呵…,抓住了,宝贝是我的了。”

    “……。”这女人……莫不是脑子有病?“喂,清醒点!”

    “额!?不对哦,不是松树,是……呵…帅哥!不…军人…军人帅哥!”长孙凝几乎把脸贴在华子昂脸上,意识混乱,根本不知自己在说什么,“那啥…,军人帅哥,你…长的好像我…未来老公哦,呵呵…。”

    汗!华子昂拍脑门无语,现在女人都这么强悍吗,扑上来就认老公?他堂堂中央直属特种部队‘卧龙’战队的指挥官,特战旅旅长,全军战神级人物,洁身自好近三十年,竟在这犄角旮旯被‘脑子有问题’的女汉子给玷污了,果然好奇害死爷啊!说出去,他都没脸做人。

    “我……。”

    华子昂刚想辩解点什么,长孙凝手指压上他的唇,“嘘!让我…靠会儿,好难受!”说完,‘咚’的栽到他怀里。

    嘶…,这么烫!?抱着她好像抱着一个正在烤肉的烤炉,难道会胡言乱语,再烧下去非烧傻了不可!病成这样还出来乱跑,简直就是傻瓜。

    毫不犹豫,华子昂打横将长孙凝抱起,奔向自己座驾。

    天光暗下来,风止了,飘起鹅毛般的大雪。

    一段故事就此拉开大幕……

    当长孙凝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的事。

    悠悠睁开眼,抬手摸摸脑袋,不烧了,感觉脑子清明不少,习惯性的观察所处环境。陌生的房间,宽敞明亮,暖风开得正适宜,不冷不热。黑白两色调装修风格,简单大方,与前世自己房间相似。房间收拾得十分整齐,屋里除了必须物品,没一件赘余摆设。

    可以判定,此间卧室的主人,是个严肃,高贵,强势,冷静,利落的人,而且是个带有轻微洁癖的男人。

    等等,男人?自己怎么会在男人的房间?这太惊悚了!

    只记得有个抢匪抢了她的包,她去追,搞定了抢匪,黑了他的钱,往回走,高烧得厉害,记忆很模糊,好像看见一棵松树…,哦不对,是个男人,然后……。想半天,长孙凝也没想起后面发生了什么。怎么到这里来的?这里又是哪里?那男人家吗?

    靠!该不会遇上色狼,趁她病得严重,手无缚鸡之力,意识不清的时候打包扛回家,拆骨入腹了吧!

    靠了,趁人之危,人渣!

    卑鄙,无耻,下流!

    最关键是,她根本就没感觉啊!亏大发啦!

    长孙凝急忙撩起被子检查,不看还好,低头一看,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自个两条白皙修长的美腿,身上只套着一件男人的大衬衫,勉强能遮住大腿根,不小心就会露出粉红色小内。胸前衬衫被撑得鼓鼓的,伸手一摸,惊了。

    哇塞,有料啊!

    重生之时,被土掉渣的棉服遮住,身体又不舒服,本也没理会。这一摸不由得惊喜,别看小身板瘦,一阵风就能吹跑,但盈盈一握,至少有E,饱满上翘,男人见了流口水的那种。

    检查一番,身上并没有可疑痕迹,也没有某事后的后遗症,看来自己还是完璧之躯,还好,还好!可是,面对这样诱人的猎物,都没感觉的话,还是男人吗?

    哎呀!管他呢?长孙凝发现自己重生后,不知不觉,越来越像小女生了。不管了,此地不宜久留,先离开再说,衣服呢?

    坐在床上,四下看了半天,也没看到自己那件实在不想穿上身的衣服,太土了!她除了是特工之王外,可还是时尚达人,叫她穿十几年前,还是中年大妈型的衣服,那不是拔了她一身漂亮的凤凰羽毛,非要给插上鸡毛吗?要命!

    纠结不能解决问题,长孙凝向来是行动派,下床,光脚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

    军装,一套。

    其他的,没有。

    额……,住这么好房子的有钱人,就不能多备几套便装吗?

    等下!军装?自己身上这件也是军装的衬衫,脑子里有些画面慢慢浮现,她好像记起,失去意识前看到的男人是名军人,自己还叫他……

    未来老公!

 005、未来老公

    未来老公?

    靠!要不要这么不靠谱啊!

    第一次见,发着高烧,连鼻子眼睛都没看清,扑上去就叫老公,玩一见钟情也得看清质量吧,搞笑!这原主怎么还有这么严重的花痴病?

    长孙凝自然而然的把这荒诞行为推到身体原主人身上,也不想想,以前的长孙凝性情软弱,沉默寡言,有喜欢的人又怎敢说出口?明明是她到人家身体之后,发生了奇怪的反映,才做出那种事的。

    看着衣柜里孤零零,一丝不苟的笔挺军装,放弃的关上柜门。她要是把那套军装穿上,肯定像小孩偷了大人的衣服,搞笑滑稽死。

    三室两厅,外加厨房,阳台,蛮宽敞的房子,不过跟她的豪华别墅比就小巫见大巫了。

    转了一圈,连房间每个角落都打扫得一尘不染,但除她之外,没发现第二个生物,而且也没找到自己衣服。

    什么事吗?难道叫自己出去裸奔啊!

    顺便到卫生间照了下镜子,重生后得知是个村妞,根本没抱幻想,是发现傲人身材后才对容貌生出几分期待。瓜子脸,皮肤发黄。细细看,五官倒算清秀,特别是清澈明亮的眼睛好像琉璃一样莹润剔透,迷人更醉人,她很满意。

    咦?什么味道,这么香!长孙凝顺着香味的方向,推开厨房门,刚刚光想着衣服的事,没进来,谁会把衣服放厨房里,难不成煮来吃啊?

    厨房里,炉灶上的砂锅正冒着热气,香味儿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闻见香味,长孙凝不由感觉肚子空空,想想还是昨天中午吃的那份炒饭,跟病毒斗争这么久,能量早消耗光了。

    拿起旁边干净如毛巾的麻布掀开砂锅盖,哇塞!是上好的乌鸡汤,汤汁浓稠不腻,鸡肉鲜嫩,好香,好棒,先来碗再说。

    长孙凝锐利的目光一圈观察之后,准确找到碗,勺,汤匙。一只手不方便,她干脆拿了只盛汤的大碗,心想省得总盛,麻烦。打死她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尝过之后,欲罢不能,想多吃点。

    当华子昂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便看到这一幕:像猫一样的女人窝在沙发里,发丝微微凌乱,带着几分慵懒,手上拿着苹果,已经吃掉一半,只剩下鸡骨头的汤碗摆在茶几上,正悠悠然看电视,俨然一副女主人姿态。

    华子昂第一感觉,还不赖,但只是第一感觉而已。

    “你回来啦。”长孙凝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好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老夫老妻。

    “嗯。”回应完,华子昂就风中凌乱了,这哪跟哪的事,他们很熟吗?这场面咋那么…暧昧呢?这两字有朝一日被自己用在自己身上,多惊悚啊!不由起一身鸡皮疙瘩。

    长孙凝清澈如初生婴儿般毫无杂质的眼神望过去,定睛凝望着华子昂。年纪二十八、九岁,寸发,浓如墨染的剑眉微蹙,长而密的睫毛自然上翘,令身为女人的她都不由羡慕几分。一双漫画男主人公般的迷人瞳眸,目光深邃,隐藏了所有情绪。五官棱角分明,立体生动,搭配在一起之后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年不过三十,顶着闪耀的上校军衔,无声彰显出他的不凡。细腰乍背,那一身陆军迷彩穿在他身上,衬得他更加威武,刚毅,稳重,男人味儿十足。两字概括:有型。套句顺口溜,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没法比喻了。

    一句话,没有一个女人见到这样的男人会不动心,长孙凝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太明智了,直接给他扣上‘未来老公’的头衔。现在‘政审合格’,完全可以去掉‘未来’两字,好男人即将绝种,越往后世,人品越差,不早点下手,等成了剩女,哭都找不着调。

    这会儿,长孙凝很没有节操的,把之前还不屑的荒诞行为揽成自己的功劳。

    “你倒是不亏待自己。”华子昂先打破安静,扫眼只剩骨头的空碗,坐到沙发另一边。他的声音浑厚,透着阳刚之气,听着不仅悦耳,而且令人富有安全感。

    长孙凝眨着清澈的眸子,无辜的轻启朱唇,“我饿了。”

    实在招架不住那么纯洁的目光,好像他是欺负小妹妹的怪叔叔,要命的眼睛。“本来就是给你炖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明明萍水相逢,但就是鬼使神差的做了。

    “未来老公,哦不,老公,你最好了。”长孙凝美眸弯成一道月牙儿,冲他甜甜笑着。

    她前世阅人无数,看人眼光就像孙悟空看妖精一样,对华子昂打心眼里满意。他不仅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一眼便知是人中翘楚,而且有自己神圣的信仰和一颗坚毅的心,要么无情,要么痴情。

    于是,长孙凝做出重生后第一个重大决定:这男人她要定了,谁抢,灭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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