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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平淡生活-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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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能否从优优口中再挖出些有关信诚药业公司秘密账簿的线索。分局的一位同志简单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就抱出一堆案卷材料让周月自己翻翻。那些案卷材料记载了优优涉嫌毒杀幼儿的全部侦查过程及相关结论,从现场斟查和搜查记录到物证清单到证人证言到医院的化验证明,还有优优自己写的交待,交待她在案发当天的活动及行踪及接触的人物,整个卷宗材料齐备完整,目录分类让人一目了然。

  厚厚的卷宗,庞杂的材料,大多与周月他们受托侦查的受贿案无甚关联,因此俱是草草浏览,一翻而过。但最后翻到优优亲笔所写的交待材料时,周月的手指却突然慢下来了。引人注目的并不是那些有关一天行程的重复杂芜的叙述,而是优优娟秀流利的字体。那字体是那么亲近,似曾相识,跃于眼前满目详熟,少年往事呼之欲出。

  他把其他文件如数交还分局民警,只把优优这份亲笔材料复印一份,说要借走看看。但他当晚并未把那份材料带回处里,而是悄悄带回了他的单身宿舍。他反锁房门,从床下拖出自己的皮箱,从箱底翻出一个牛皮纸袋,从纸袋里倒出一大堆厚薄不一的信封。他从一个信封中取出一封信来,将上面的字迹与他从分局带回的那份材料在灯下对比。接下来他又一连打开好几个信封,把那些用不同纸张书写的旧信一一展阅,目光中的惊疑慢慢凝固,优优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他至此方知她为何素不相识却要自告奋勇到公安医院护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怎会想起带他去拳击馆激活记忆;为什么一次次跑到他的单位来找他看他,她看他的眼神何以总是欲言又止……

  在我和周月这次的见面中,他并没有告诉我他一直保留着优优寄给他的那些情书。除了第一封约他去观瀑亭见面的信被洪教练发现将他斥骂一顿,搞得他不得不当众将信撕碎之外,后来的信他都悄悄读了,然后悄悄地收藏起来。他在仙泉没有家人,没有亲戚,他的生活只有拳击,只有洪教练,只有拳击队里那些同性的伙伴。这个给他写信的女孩,是第一个走进他内心的异性,是第一个让他对爱情产生憧憬的人。

  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周月没有提到这些隐密的少年往事,但他整个晚上都显得情绪伤感。我们坐在“平淡生活”的那个角落,守着与两年前并无二致的烛光,我告诉周月,优优就是在这里向我讲述了那个十四岁的黄昏;我告诉周月,六年之前,他曾放弃过和一个女孩的观瀑亭之约,那女孩为此伤心了很久;我告诉周月,优优当年离家出走,来到北京,实际上是一次为了爱情的私奔,因为她所爱的那个男孩就在北京,那个男孩就是你,你就是优优心中的爱人!我还告诉周月,优优三个多月在公安医院日夜陪护,身心关怀,你的记忆最终复原,你最终能够重返工作岗位,重返社会,优优功不可没,其中细节,有那位身在异国他乡的洪教练可以证明;我还告诉周月,优优不能忍受那个孩子,有一个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对深爱她的凌信诚,始终无法全心深爱,而这其中最大的障碍,是你在她的心中始终割舍不开。当然,她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原因,她的特殊的经历,思想和个性的弱点,都是导致她毁灭的原因。但无论如何,这种畸形的爱情——对你的和对凌信诚的爱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她畸形的心态,畸形的人生。

  周月沉默地听着,脸上没有表情。只是一声不响地喝着啤酒。这让我无从判断他的内心——他对优优,爱与不爱,是否惋惜,是否同情。在长久的冷场之后,我忍不住打断他自始至终的沉默,严肃地问他是否接受优优的委托,为她出庭辩护。

  周月没有答复。

  他说:“让我想想吧。我需要想想。”

  我有点失望,但我不能勉强。

  而且,设身处地的考虑,一切又都可以理解。周月毕竟是个警察,法律规定除律师之外,只有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及亲友,才有充当辩护人的资格。而周月算优优的什么人呢?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又是什么性质的朋友?是普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周月一旦站到法庭的辩护席上,他就要对他的上级,对他的组织,对所有人,把这个关系说清。

  两天之后,我没想到的,周月竟然真的去了看守所,还是在那间专门用于会见的房间里,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丁优。

  周月为什么突然想要见见优优我不知原委,他们在狱中相会的情形我也未亲见,因而我无法想象优优的心情究竟是激动还是欣喜,是悲伤还是悔恨——当她身临绝境时梦中的白马王子突然驾风而至,赶来解救她于缧绁倒悬……我知道优优是一个最易被幻想蒙蔽的女孩,她也许真会把周月的出现当成一场现实的童话,从而像吸了毒似的,让濒死的身心麻醉在一个海市蜃楼式的乐土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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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6)     

  也许幻想真是一剂精神鸦片,足以带领那些渴望的灵魂抵达非凡境界。优优因为幻想而持久了那场无望的爱,很可能,也因为幻想,荒唐地杀了乖乖。所以,幻想对那些年轻幼稚的DD、MM来说,是一把福祸莫测的双刃剑!

  根据我的猜想,优优和周月的见面,谅无多少激情可言,至少他们彼此的身份,使那些即便会有的回忆和感动,都只能藏于内心。他们不再是青梅竹马的年龄,不再是两小无猜的少年,他们在铁窗之下隔案而坐,一个是正气凛然的人民警察,一个是引颈待斩的重罪嫌犯。

  那天会见现场的实际情形对周月来说,更没有多少含情脉脉的空间,因为他并非一人独往,他到看守所会见优优,是经了检察机关的批准,而且是两人同行。

  而且,与他同行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周月为优优请到的律师。

  直到优优的案子开庭那天我才知道,这位律师在我那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曾经露过一面,她就是以前常到公安医院看望周月的那个大名叫梅肖英的小梅。小梅已经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并且已经在司法局当上了一名国家干部。周月后来对我说过,小梅是他认识的唯一一位考过律师证书的人,也是他心目中最优秀最敬业的一名公务员。

  那天去法庭旁听的人并不算多,延目可及的都是相熟面孔。我最先看到的是优优的大姐,她让阿菊扶着来得最早。来得早的还有死者年轻的母亲仇慧敏,她带了一副很大的宽边墨镜,身边陪了两个同龄的女伴,挑了个不前不后的座位就坐。就坐后她摘了墨镜四下巡睃,一下就盯住了坐在不远的优优的大姐。我注意到她的目光充满仇恨和鄙夷,可以看出她显然知道大姐和阿菊的身份。

  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天傍晚,凌信诚给我打了电话,就他要不要去旁听审判一事,征求我的意见。他说医生坚决不让他去,但他想去。我毫不犹豫地附和了医生的告诫,反对他去经受这场神经考验。我说信诚你也是个大人了,而且是个男人,该忘掉的事情要坚决忘掉,要有能力从过去的回忆中拔出脚来。信诚说:我恨杀我儿子的罪犯,但我就是不相信优优就是这个罪犯。我想去听听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是她干的,我想问问她到底为了什么!

  我沉默半晌,依然反对他去旁听。但我答应在审判结束之后,会将审判的详细过程及优优的答辩,原汁原味地向他转述。我说,这样对你的身体可能好些。

  信诚终于没来。

  但周月来了。

  周月几乎是在开庭前的最后一分钟内才匆匆赶来,我招手示意他坐到前边,他摇头表示就坐后面,然后就近在后面一个最不引人注目的角落,悄悄地坐了下来。

  检察官和律师分别入场,书记员等人也各就各位,接下来三位法官鱼贯而入,穿着刚刚改装的深色长袍。我没有听到有谁发布口令,但见大家纷纷自动站起,就像看见老师走进课堂的学生。我也跟着站了起来,直到法官庄严入座,我等听众才跟着重新坐下。

  审判长是位形象干练的中年女士,两位审判员则都是男的。开庭后最先进行的程序俱是出自律定,虽然繁琐却不能稍稍省略——带被告人到庭、宣布案由、宣读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和公诉人和辩护人等等一大堆名单、告之被告人享有的权利等等,程序漫长,无甚新鲜。

  只是在开庭后优优被法警带进大厅的时候,旁听席上曾发生过短暂的骚乱。那时听众都在侧目注视优优进场,谁也没有提防身边突然有人尖声叫喊:

  “杀人犯!你还我儿子!你这个恶魔!判她死刑,判她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谁都听得出来,叫喊的是死难儿童的母亲。对这种心碎的嘶声泣喊,人人面色凝重,无人阻止,连法官都容忍了片刻,才出声打断:

  “肃静!请肃静!”

  喊声停了,仇慧敏被她同来的女伴劝回座位,那座位上很久很久都断断续续地响着压抑的啜泣。

  庭审进入正式程序,第一项是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全文。起诉书这类文体显然要求言简意赅,字字铿锵,用非常凝练的语言,非常有力的论据,将被告人残忍的罪行,统括描述出来。在我听完这篇义正辞严的起诉书后,我想也许在座的所有旁听者都已预见到了那个不难预见的宣判。

  连我在内,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原以为不过是程序性的审判,会在后面出现一个好莱坞式的逆转,使这个本来注定平淡无奇、毫无悬念的上午,变得高潮迭现。我也没有料到在这场高潮中力挽狂澜的角色,会是那位文文静静,并不显山露水的律师小梅。

  那确实是一场艰难的挽救,公诉人提出的证据相当充足,有公安机关勘查和搜查的记录;有医院的血液化验证明;在公诉人的要求下还当庭出示了从凌信诚家搜出的那桶汽车防冻液;被召至法庭的证人也有一堆,有凌信诚的保姆、司机、医生和秘书,还有姜帆,还有那天姜帆带到凌家的同事,他们的证词都在重复一件事情,那就是优优与孩子剑拔弩张的关系。

  在宣读医院出具的血液化验证明和死亡诊断书时,旁听席上的仇慧敏再度情绪失控,哭喊声惊动全场:“处死她!把她千刀万剐,给孩子报仇!”审判长一再劝阻无效,示意法警请其出场。法警与仇慧敏的两个同伴交涉少时,那两个年轻女人便连扶带劝,把泪流满面的仇慧敏搀出了大厅。

    
/* 88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7)     

  当仇慧敏的哭声在审判厅门外消失之后,法庭传唤凌信诚的保姆第二次出庭,保姆第一次出庭是为了叙述优优与孩子的紧张关系,而这一次则是作证孩子两次发病时优优在场的情形。证明优优确实进入过案发现场的还有钱志富的一篇证词,因为开庭前公诉方没有找到钱志富本人,无法通知其到庭,所以他的证词只好由法庭工作人员代为宣读。那篇证词实际上是公安机关找其谈话的一篇笔录。

  被梅肖英抓住不放的,就是这位保姆的发言,还有钱志富的那篇笔录。

  保姆的证词照例先由检察官予以提问,他的提问意在指引作证时口齿不甚清楚的保姆进一步强调出证言中的某些细节。

  检察官问:“证人,孩子第一次中毒发病那天,你是否一直在家?”

  保姆说:“我一直在家。”

  检察官问:“你一直看着孩子吗?”

  保姆说:“是的,那天小诚,啊,就是孩子的爸爸,不在家里,孩子只能是我看着。”

  检察官问:“你刚才说那天你下楼去给凌信诚送过衣服,是谁让你去的?”

  保姆指指被告席上的优优:“是她让我去的。当时司机老杨打电话上来,说他就在楼下,因为楼下不让停车,所以让我们赶快把小诚的衣服送下去。她就让我去了。”

  “你刚才说孩子只能你带,而被告人又不能接近孩子,那照理应该由被告人去送衣服,让你留下来看着孩子,你当时没有提出来你走不开吗?”

  “我,我提没用的,我是给人家做工的,人家要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我没有办法的。”

  “你下楼去送衣服以后,家里还有谁在?”

  “只有她在。哦,还有乖乖。”

  “你下楼前孩子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生病的样子?”

  “没有,我下楼前孩子很好的,他还在睡觉嘛。”

  “你下楼去了多长时间,大约。”

  “大约,十分钟有吧,因为电梯要等啊,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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