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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掌事 作者:清枫聆心(起点vip2012-10-31完结,女强,女扮男装)-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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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紫看着他,眉双挑。交易么?

    “二十五万两,把这珠子卖给我。”水净珠的价值如今已不是银两可以估量的了。

    “金大少可知,这珠子的主人如今不是我。”她可怜的,只当过几天的主人。

    “是墨哥大方。与君明珠?还是借花献佛?”金银修长的手指摆弄着那把金扇子,“第一好官,我未曾听过。不过,第一贪官之名,倒是如雷贯耳。”

    墨紫缓缓呼出一口气,装傻,“第一好官也罢,第一贪官也罢,我既然把珠子给人了,怎能再卖掉它?”

    “第一好官可能会来取珠,可是这第一贪官嘛,怕是来不了了。”金银啪一声,开了扇子,“墨哥,识时务者为俊杰。存在我这儿,只是一枚死珠。卖给我,你得银,我得珠,何乐而不为?”

    第一贪官,来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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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欺我 辱我 我不忍 第109章 灿烂祖业(一)

    第109章 灿烂祖业(一)

    “公子,人都走了,您还瞧什么?要不要千两把墙打穿让您继续瞧得见?”原本站在墨紫身边的小老虎眼凑到金银面前。

    金银用金扇子将他脑袋顶开,“百两,你敢拆墙,我就真把你赶出去讨饭。”

    发带绿色的,是百两,也是弟弟。

    “公子,这世上还有不喜欢银子的人吗?”千两的发带是蓝色的,歪着头想,“您愿给她二十五万两,她竟是眼睛不眨,呼吸不变。”

    以下是金银脑中还原的对话——

    墨紫说:金大少,等人真来不了,再说。

    金银说:墨哥,怎么才能确定人来不了?一个月,半年,一年?

    墨紫说:不必。等上都有他的游街过市,午门外斩首,我亲眼看那人头落地,就来跟金大少做这笔交易。

    金银说:不瞒墨哥,我有些消息来源,那人入了皇宫之后,再无人见过他。皇帝要让一个人死,根本不用大张旗鼓。

    墨紫说:金大少只知那人入了宫,也不能肯定是死是活。我这人,做事向来慎重,还是等等为好。或者,大少有了明确的凭证,再跟我谈不迟。我家主人两日后就要嫁到夫家,因她是金银钱庄的大客,我不时会过来。到时,就像今日,金大少让人请我就是。

    金银说:墨哥不问我因何得知那人身份?

    墨紫说:这还不简单。水净珠乃南德传世之宝,像金大少这等能把钱庄开到南德的人,以那位当时的权势,又怎会不与他打交道。你还别告诉我,这珠子原本就是你拿来送人情的。如今见物如见人,知道那人来了,有何稀奇?反正这珠子我存在你这儿,人来不了,咱就做笔买卖,来得了——

    金银说:来得了,如何?

    墨紫转身就走,声音传来:来得了,你就跟他买。我猜,以他的处境,即便能活命,日后需要现银远大过一颗能看不能吃的珠子。到时,你是二十万两跟他买,还是二十五万两跟他买,就是你的本事了。

    金银的声音追上去:墨哥,你既非他的女人,亦非他的仆人,他如今是丧家犬,人人能将他踩在脚下,你何须待他以诚?你可知,只要给那人一滴水,他日后就能翻江倒海。我了解的他,不会感激一个落难时救助过他的人。你帮了他,不过是白帮的。

    墨紫脚步不快,声音不高,却能让三个人听得清清楚楚:金大少从一开始跟我说话,就句句有他意,我果然不曾误会。实话说了,我跟那人不过相处过几日,话都没说过多少,对他的为人更是一点都不清楚。不过,我救人,全凭当时的心意。这人,命不该绝。所以,我还他一颗珠子,却从未想过要他感激我。天下财富数之不尽,何必对一颗珠子耿耿于怀?我相信,该是我的,便是我的。金大少,我给你提个意见,你家柜台高高在上,对像我这样的矮客实在吃力之极,感觉不是到钱庄存钱,而是到当铺换钱。笑脸待客不错,最终却看心。心跟人那么远,叫人如何信任贵宝号?

    “她也不是不喜欢钱,不过是有原则的人而已。有原则的人,通常都发不了大财。”金银若有所思间站起身,腰间的坠饰雅俗共赏得晃着。他将水净珠收进衣袖,突然问一句,“百两,千两,咱家的庄子像当铺吗?”

    “呃——还好吧。”千两比较懂得主子的心思。

    “公子,你不说我不觉得,说了还真有那么一点。”百两比千两少了九百两,不是没道理的。

    “瞧瞧去。要真像她说的那样,我大概知道咱的银子涨那么慢的原因了。”金银悠悠逛了出去。

    墨紫在前堂等了不过一刻,裘三娘和小衣就出来了。

    “姑娘,银子都存妥了?”她笑着问,似乎完全不受刚才金银那些话的影响。这年头,谁要死,谁能活,她无力多管。自己能活下去,已属不易。

    “存妥了。有一个三年的,给我六分息一年,别的钱庄哪有这么好的?可也没敢全存,怕一时半会儿要急用,就存一半。剩下的,都没一分息的存放。望秋楼一天开不成,我就日日损失利钱。”裘三娘从墨紫那儿得到的水净珠当然不会存在钱庄里,而是自己收妥了。

    这种是一般有钱人的做法。在他们的想法中,存银子是一码事,宝贝就得自己藏好。裘三娘要不是还不了解夫家什么状况,否则连银子都不会存。

    三人上了马车,小衣和车夫并坐。

    裘三娘一进去,就从怀里掏出那把小金来,要再仔细算算利钱。

    墨紫不由笑了一声。

    裘三娘瞟她一眼,“平白无故的,笑什么?”

    “姑娘,没什么。只是我突然想起来,金银钱庄大门里外,姑娘说是像浇了金身。那颜色,真是挺好笑的。”墨紫其实想起来的,是那把有名家字画,扇骨扇面纯金打制的,金大少的扇子,还有那幅金光闪闪的对联。这么一看,裘三娘的小算盘跟大少好金的程度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不知裘三娘见了浑身金光的金大少会说什么?同道中人?惺惺相惜?还是敌视眼红?墨紫一个人想着就偷乐。

    “一看就知是从哪个小村子里跑出来的土包子,没见过大世面,莫名其妙发了笔横财就炫富。”裘三娘的话里对未曾谋面的金银钱庄大东家没好感。

    那就是敌视眼红啰?墨紫了解。裘三娘说金银是从小村子里出来的暴发户,可她看,此人悄无声息建起这么多银庄,而且还这么年轻,不是隐藏了身份,就是旁门左道厉害,不好随意得罪的人物。

    裘三娘打得小金啪啪响,墨紫不用帮忙,就看窗外,很快发现并非来时景色。

    “姑娘,咱们这是还要去哪儿吗?”

    “出城。”裘三娘专心的时候,话精简。

    “咱们出来一个多时辰了,再出城一来一回,赶得及回李府用晚膳么?”墨紫默算一下时间。

    “赶不及就在外面吃,难得出来一趟,心急慌忙回去干什么?”裘三娘四根手指一抓小算盘,唰唰唰,齐整整珠子,一手将随身小账册拿起另一本。这是一本算完,要接着算。

    墨紫看来,是裘三娘太久没有扮男装出来,心野了,不想那么早回去。只是——

    “姑娘,后日就是你的大喜日子。再说,我们如今是住在别人的府上,偷跑出来两个时辰,白荷绿菊勉强能用睡觉应付过去。要吃过饭再回去,两人怎么顶得住?”

    昨日到的上都,因为不是吉利日子,敬王府那边派人对卫姨太太说,三日后迎亲。萧维和卫姨太太本来要安排裘三娘她们在王府的别苑住下,不过李氏邀请她们到她娘家住。她是裘三娘的干娘,而李氏的父亲是名满上都的大学士,说法上就很好。裘三娘可以从大学士府到敬王府走轿,名义上又算是从娘家出嫁,一路将经过官员们齐聚的各大坊间,可谓风风光光了。

    “不用她俩给我顶,我干娘自会帮我找借口。”裘三娘抬眼瞧瞧外头的街面,五年了,哪里还有印象。“你以为,我怎么认的这干娘?小时候,父亲带着女扮男装的我下酒楼宴客吃酒,巧遇上刺史和他夫人,两人看我能说会道,长得模样儿俊,戏言说认干儿子。结果,知道我是女儿家,就成了认女儿了。后来,我上刺史府看我干娘,几乎都穿男装去。她笑我是女儿身男儿心呢。今日出来,我也没打算瞒她。让白荷待我们出去后就给干娘传话,想来这会儿已经知道了,顶多就是回去挨两句说。”

    墨紫跟裘三娘的时间不长,因此是头回听说认亲的其中缘故,“本来我就觉得唐夫人性情特别得好,想不到还有这般的趣事,喝个酒就认干儿子干女儿的。”

    “你道呢?我干娘还是学士府的千金小姐时,性子比我还皮。干外公不让她读书,她自己换了哥哥的衣服,跑到书院去听先生讲课。干外公实在没法子,只好请了人到家里来教。如今,李府姑娘们都读书,就是从她们这个姑姑开始的。”裘三娘五指捻出一朵兰花,翻开第二本帐册,“我干娘女扮男装在我之前,我都得尊称一声前辈。”

    墨紫听得,竟忍不住拍起手来,“真想不到唐夫人这么活泼大胆。”

    “嫁人之后收敛了很多。不过,我干爹喜欢她的真性儿,也不拘小节常带她外面走动,算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如果我干爹……”裘三娘顿了顿,低下头去,“没娶小妾的话。干娘性子坚韧,不爱跟我说那些,可我看得出来,她终究还是失望的。也因此,她特别纵容我,常跟我说,少女时期最幸福,让我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嫁人之后的漫长岁月,对女子而言,很可能是酿苦酒的过程。”

    嫁进豪门的女子,大概都会经历类似的过程,有几个能获得相公一生的一心一意呢?酿酒之初的甜蜜和喜悦,不过是短短一瞬间的事。等到年华老去,饮得那杯苦酒,才发现竟是给自己酿的。

    墨紫悄然一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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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欺我 辱我 我不忍 第110章 灿烂祖业(二)粉180加更

    第110章 灿烂祖业(二)粉180加更

    墨紫虽然叹息,叹完之后却说,“故而,我们女子自己要争气。花木兰代父从军,却何尝不是来自那份同男儿比高下的决心?姑娘的出嫁,我瞧着不是酿酒。”

    “那是什么?”裘三娘有了兴致,账本也不翻了,笑呵呵望着墨紫。

    “……”想找一个合适的词,最后说的是,“挂着羊头卖狗肉?”

    裘三娘一听,又好气又好笑,“什么?”根本挨不上边。

    墨紫自己也觉得纯粹胡说八道,于是这么解释,“咱们是借敬王府三少奶奶的名头,再借敬王府上达天听,开营生赚大钱,而敬王府想用姑娘正室嫡妻的身份压着小的那一位,亦或是能助萧三郎的一把力,这该是互相利用的一种关系。酿酒这事,就算姑娘愿意,白荷绿菊还不愿意呢。”

    小衣在外面咳嗽一声,挂进个头来,“我也不愿意。”

    裘三娘咄一声,“这丫头什么耳朵,外面吵里面轻,她照样一字不漏。”

    “姑娘平日要是没事,闲下来了,酿酿酒,打发着玩儿,那还行。”墨紫冲着小衣做个鬼脸,“是不是,小衣?”

    小衣眼珠子转一圈,“酿果子酒,我可以负责摘。”

    这位,前世猴子生的。一天到晚,不想当侠客替天行道,唯一的奋斗就是爬上窜下,挑战不同高度。

    裘三娘被逗乐了,笑了好一阵,直到肚子疼笑不动。

    墨紫这才问:“姑娘,咱们到底去哪儿?”

    裘三娘也不马上开口,从旁边的袋子里掏出一个长木匣,递给墨紫,“自己瞧去。”

    墨紫满腹疑问,打开一看,里面有卷成筒状的一张纸,写了某天干地支年某季月某时令日,上都城外的某个地方,某块名为红萸坳的地归属裘某某的地契。

    “这什么时候的地契,纸都发黄了?”还好保存得当,用厚纸衬了,收在干燥的木匣子里,字迹可读。至于天干地支,她搞不太清楚哪年是哪年。

    “大概百年前。具体哪个周帝,别问我。”裘三娘也不关心政治。

    “百年前?”古董墨紫不假思索出口,“是则天大帝?”

    “不是她,就是元帝。”裘三娘不能确定。

    元帝,是武则天死后,将帝位拢下的第一个武姓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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