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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节

羔羊 作者:九鱼(起点vip2015-02-28完结)-第2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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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蒂凡在神学院里继续进修,表现的好像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情,但他开始经常性地守夜,长时间的禁食祈祷并打苦鞭,他的老师们为之深深担忧并做出了劝阻,他们很担心这个出色的学生会因为过于虔诚而残疾甚至死亡,斯蒂凡遵从他们的意见去做了检查,检查结果良好,他以此来坚持自己的行为。

    “这也是一份作业,”他对师长们说:“只不过不是交给您们的而已。”

    他从神学院毕业的第二年,回到神父的小教堂做了一名执事,在第三年的圣母无染原罪瞻礼日得到了新的启示,第四年他离开了小教堂,奔波与辗转于西大陆的每个角落,他帮助了很多人,获得了他们的感激与拥护,他也伤害了一些人,他们的仇视与憎恨如影随形,在第七年,他上了联邦调查局的通缉犯名单,第十年,他成为了“机构”的榜上贵客。

    在他离开小教堂后的第六年,神父叫来了司铎与执事,告诉他们,自己即将死去,他接受了圣油,向上帝做了最后一次祷告与忏悔,然后就躺在床上,握着十字架,静静地等待着最后的睡意来袭。

    在生命的前七十年,神父始终坚信着,自己是会回到天上的家里去的,但现在,他不能再这么说了,虽然他依然是虔诚的,可他受了恩,就必须有所回报——公元前的圣人们以痛苦与死亡回报,他和斯蒂凡以缄默与罪行回报——他们很早便接受了这份安排,也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永远都无法再成为基督的新妇,在堂皇的殿里安坐,尽享安乐了。

    

Samael(萨麦尔) 第两百九十九章 曼彻斯特

    曼彻斯特私立综合大学没有河流,但它有一大片有着湖、草地与森林的私有土地,只有在曼彻斯特学习与工作的人与他们的亲属可以入内,曼彻斯特人将它称之为玫瑰,因为从地图上看,它很像是一朵开放的玫瑰。开学典礼后,一起唱过圣歌,欣赏过管弦乐,领取过资料并听取过各自院长对于生活与学习的大概介绍,在校长的庭院里尝过美味的香槟酒后,大约人数在一千两百五十名左右,兴奋不已的新生被送到那座巨大的湖边——他们的前辈,三年级生和四年级生正不怀好意地等着他们。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请看前面!”一个领口别着微型麦克风的四年级生站在椅子上喊道,下面那些被香槟与曼彻斯特迷得晕头转向的新鲜人们傻乎乎地遵照着他的指示往前看去。

    前面有什么?如同每个有湖,有河流的公园那样,翠绿色草坪,波光粼粼的湖面,深褐色的亲水平台与围绕着蓝宝石色湖水,三层砖红色慢跑道与骑车专用道,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寻常的话,就只有那条专用道了,它要比他们看到的慢跑专用道宽得多,几乎能够容纳两辆汽车并行——在他们前面的专用道几乎是直的,直到一座小树林那儿才转了弯。

    “我们将要做个小游戏,”那个四年级生说:“各位,从这里,一直跑到树林,总共有三千英尺。你们可以先跑十秒,然后我们才会开始追,能够先跑到那座小树林就算是你们赢,在这个过程中被我们抓住的就算是输了。”

    “输了又会怎样呢?”一个女孩问,她的脸颊红扑扑的。

    “输掉的人要接受惩罚。”四年级人说,他露出了一个宽容而阴险的微笑:“不要问那是什么,因为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说完就跳下了那只被临时充作讲台的椅子,揪下了麦克风交还后勤人员,就像一块掉回汤锅里的奶油那样轻松自若地融入到那群摩拳擦掌的高年级生中去了。

    两名教授(其中一个还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心情愉快和高年级生像赶着一群小鸭子那样将新生们赶到了一起。

    “这还是有点不公平的。”不用望远镜也能看的很清楚的切加勒。比桑地说:“那条专用道虽然已经比它的同类要宽。但还是容纳不下那么多人同时起跑的,后面的人很容易就会被抓到了。”

    “规则里可没人说过必须在专用道上跑啊。”霍普金斯医生说:“能够被曼彻斯特录取的人不会蠢到连这点都想不到的。”

    就在两位家长说话的当儿,黑压压的新生们跑了起来,教授和他们的亲属拍着手为他们大声鼓劲和欢呼。正如大霍普金斯所说,确实有些人挤在了专用道上,但更多人则往那面坡度舒缓的草坡上散开,十来个还没被香槟弄昏头的女生灵活地脱下了自己的鞋子,拎着裙子拔足飞奔,没一会儿,男生也如法炮制,他们不但脱掉了容易在草地上打滑的皮鞋,还脱掉了累赘的外套。

    十秒钟过的快极了,好像新生们刚开始跑和爬。早就按捺不住,兴致勃勃的高年级生就追了上去,他们的人数比新生还要多上一倍,衣着宽松,脚上穿着适宜奔跑的鞋子。最前面的新生还没有跑完三分之一的路程,就有不走运的新生被抓到了——追捕者巧妙地把自己的猎物弄翻在地,然后和临时搭档一起,一个人抬头,另一个人抬脚,嗨呦嘿呦喊着号子,把他丢进了湖里。

    现在是八月。问题是,玫瑰公园的湖正植枯水期,水面低于地下水层的时候,它的水就由地下水供给,地下水的温度要比水管和游泳池里的水低得多。所以说,虽然被丢进湖里的新生很快就被捞了上来。却被冻的够呛,尤其是还有强劲的风吹过他们的时候。

    “你说的惊喜就是这个?”别西卜问。“我还以为那会是个舞会!”

    “这可比舞会荣幸得多了。”跑在他身边的撒沙说,“这个习俗是在创校之初就有的,那时候是把人丢进喷水池里——三十年前才刚取消。”

    “为什么取消?”

    “因为从那时起,曼彻斯特开始招收女性学生和少数裔了。他们不能把捉到的新生剥个精光丢进水池里,如果这样对待一个女性他们会被控性骚扰,而这样对待一个少数裔会被控告种族歧视。”

    “那么,”别西卜跑快了几步,作为异能者,他们在运动的时候总要小心不要超过正常人类太多,但在一千多个人同时乱哄哄地往一个地方跑的时候,他们也得小心别被猪队友连累了,他刚才才看到一个动作灵活,跑得也挺快的家伙因为被另一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摔在了一起而被抓到:“他们又为什么恢复了了呢?”还在他们这一届!

    “因为有老校友提出了抗议,”撒沙说:“他们认为取消了太多习俗的曼彻斯特不再是他们所熟悉的那个曼彻斯特了。鉴于……嗯,我是说,去年的校友捐款以及其他原因的份上,校长与校委员会决定恢复一些具有‘曼彻斯特特色’的习俗,‘入学仪式’就是其中之一。”

    “捐款占了多大比重?百分之九十?”

    “这我可不知道,”撒沙耸耸肩说:“我只知道,去年的校友捐款,特别是四十五届的,他们的捐款数额是两亿四百万元。”

    “哇喔。”别西卜说:“也就是说,他们平均一人捐了两百万。”

    “不止,”撒沙说:“前四十五届只有六百人左右。”

    他们是最先冲进了小树林的那批人中的两个,既不太前,也不靠后,别西卜注意到有几个一看就知道已经成年的高年级生站在树林里,他们站在这里,是为了监看有无意外发生:譬如说,某个被酒精混沌了神智或是精神过于振奋的新生跑进了树林的更深处。他们统计胜利者的数量,再和那些统计失败者的同伴对碰,确保没有那个狡猾的新生逃过了“二次洗礼”——虽然是穿着衣服的,这点可真让人有点遗憾。

    侥幸逃脱的新生只有三分之一不到,其中女性占了绝大多数——担任着追捕者一职的高年生都是男性,好吧,能狠得下心把这些如同玫瑰花苞般娇嫩与饱满的小女孩提起来扔进冰凉凉的湖水里的,很显然,不是个变态就是个真正的花花公子——就连那些被丢进湖里的新生也不会就此提出抗议,或者说,他们正忙于打哆嗦,流鼻涕,从教师和高年级生那里领取毛毯和热气腾腾的生姜茶呢。

    早在开学典礼前,学生们的宿舍就已经安排打理的妥妥当当了。

    依照曼彻斯特的传统与要求,所有的学生在两年级前都不分专业,他们在一个学院,曼彻斯特文理综合学院学习,住所也是曼彻斯特十二座宿舍学院中距离教学区最近的,那是幢十八世纪乔治王朝时期的建筑,深绿色的爬山虎的上端已经变成了葡萄酒般的醇红色,遮掩着按照六对六的方式排列的白木窗格与灰黄斑驳的石质外墙,六块嵌板的咖啡色橡木门上端装饰着黑铁铅条分割的扇形窗。它在最初建造的时候是为了校长和他的家人们,所以和大部分同时期建筑有着相同的结构与布局,四层地上建筑与一个地下室。地下室供仆人住宿,还有水房,厨房和食物储藏室,有单独的门可供进出;一层是餐厅,二层是分作两部分的客厅,前半部分用来招待外客,后半部分供主人与亲密的朋友与亲戚使用,三层是卧室,女主人与男主人的,四层,也就是顶层,住着他们的孩子与女家庭教师。

    现在地下室仍是厨房,储藏室与洗衣房,但学生们只能使用洗衣房,厨房与储藏室都是居住在一层的教务长及其助理,还有他们的家庭所准备的,二层到四层都是学生宿舍,六个人一个套间,两个人一个卧室,有个共用的客厅,浴室,浴室很大,而且盥洗与更隐私的地方都是有分隔的。

    别西卜与撒沙有幸被分配在了同一个套间内,但不是同一个卧室,因为他们的教务长认为,他们之间已经够熟悉了,“你们需要更多的新朋友。”他说,把他们分在了两个卧室里,各有各的室友。

    “就这样吧,”撒沙说:“如果发生了什么紧急状况,我会处理的。”

    “我会注意的。”别西卜说,曼彻斯特的房间比格兰德的还要小点,而且还要挤进去两个人,他们不得不将一张写字台横在两个床铺之间,而另一张则委委屈屈地卡在床铺与墙壁当中,两张床铺近得伸出手来就能彼此拉住。如果别西卜不幸失控,那么他近在咫尺的室友简直就是一罐子被剥去了外包装的肉。

    若是他没有被吞掉的话,那么接下来就是撒沙的事儿了,他得在第一时间修改掉那份糟糕透顶的记忆——不管对别西卜,还是对于那个倒霉家伙来说。

    除了这个,他们没什么不习惯的,曼彻斯特和格兰德很像,只是更大,更古老,更先进(这一点都不矛盾),更全面与更富有。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私立寄宿高中的被录取率更高的关系?”别西卜说。

    “你会被控诽谤的。”撒沙说。

    接下来他们就没再说些什么,别西卜的室友回来了。

Samael(萨麦尔) 第三百章 曼彻斯特(1)

    别西卜的室友是个异常活跃与开朗的黑人小伙子,又高又瘦,头发蓬松,鼻子很扁,两眼之前的距离可以塞进一只手掌,皮肤漆黑的就像是块烧焦的木头,他确实长的不漂亮,但依然很讨人喜欢——他干起活儿来很利索,在所有人还在忙碌于自己的床,衣柜和写字台的时候,他已经在清洁与装饰公用的客厅与浴室了——浴室是有专门的清洁工人打扫的,但只是保持干净而已,他在马桶旁边安装了一个黏贴式样的驱虫贴,在盥洗台的大理石台面上放了一个瓶底有铅块做固定的玻璃瓶子,里面插着几朵色彩斑斓的地瓜花,在征得室友们的同意后,他还在客厅通往浴室的墙面上安装了一路精巧别致的线灯,带有红外线感应装置,这样晚上起床去洗手间的家伙就不必去摸索着打开顶灯和台灯,或是带上手电筒了。

    公用客厅里的沙发只有两只略显干瘪的靠垫,于是他慷慨地从自己的房间里抱出了半打胖乎乎的丝绒抱枕,不过别西卜怀疑那些颜色各异,形状可爱的手工制抱枕是他妈妈的手笔,而他正好找到了将这些未经允许就占据了他整张床的毛绒绒客人驱逐出境的最好方法。

    他叫昆塔,与《根》的主人公同名,但他说这个名字来源于他的曾祖父,这是黑人的传统,他们给孩子取与祖先相同的名字,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孩子就是祖先的转世。

    “所以,”昆塔说:“当一个黑人被贩卖为奴隶,他的主人把他叫做托比或安吉利亚的时候,他是多么的悲痛与难以忍受啊。”他一边说,一边夸张地做出难过的表情。“不过现在也有人给他们的孩子取名为莫埃,凌志甚至丰田,这真可笑,难道他们的祖先是一瓶香槟酒。一辆汽车吗?这是违背传统的行为,”他做出结论:“我正在写相关的一片论文——有关于我们的文化丧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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