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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重生之若锦年华 作者:尉迟莫(起点vip2014-09-10正文完结)-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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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锦当时傻眼,然后狂笑啊。为什么这句话这么喜感呢?如今听到洛凌也说,虽语气还听诱人,嗓音又性感,可自己还真是忍不住。

    洛凌郁闷了。不该是这个效果啊?他也是贼精的,知道若锦是纯粹的听觉动物,就充分利用这点勾引她。

 第六十七章 香港之行

    高二第一学期很快就过去,理科班的学生们基本上就是在题海中度过。尽管如此,但若锦知道,这里的压力还是及不上j省的。曾经她初中时就已过着起早贪黑的日子,高中的艰苦可见一斑。

    这期间,也有一些小插曲。

    首先是,某一天姬洛凌忍不住邀她去游泳,于是她翻出了自己的装备,却吃惊地发现,自己的泳帽破了个洞。伤口平滑,一看即知是用剪刀剪的,那可是硅胶啊!压下心里的惊悚,她冷静地回想,终于明白是杨洋的“朋友”干的。会是谁?想来想去,也就那几人,而封晓航的嫌疑最大。

    虽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可还是能见得对方对自己有多恨。这件事过去了一两个月了,她当时又没仔细查看,现在也不便再闹出来,再说,闹出来有什么好处?她于是暗暗压下了这件事。

    应该说,她对于中学女生们还是很宽容的,想着也许发泄一下就好了。中学毕竟不像大学和社会那么复杂,做出这样的事也只是骄纵任性些罢了,从那人借由杨洋的手,又悄悄的,就可看出她其实也有些不安。

    杨洋当时就在寝室,注意着若锦的表情,见她掩下了这件事,心里有些吃惊。转念,又对她这么沉得住气感到心惊和佩服。一年多了,她也成长了不少,不再如刚进高一时那样幼稚,而是渐渐变得沉稳。尽管仍然要强,可不再让人那么反感。

    另外一件事,则是高二年级的二次军训,地点在青浦的东方绿洲,因此大家体验了一次合宿的乐趣。尽管住的条件一般,女生们几乎是30人一个大间,早晚盥洗室都挤满了人。还得想办法洗衣晾衣,但大家吵吵闹闹的生活还真是难得体验一回。

    这期间大家白天参观景区,看3d纪录片,训练,晚上则一起夜聊八卦,认识了许多别班的女生。其中有性格爽朗,直接问若锦姬洛凌的八卦的,也有些小小的暗流,只能自己悄悄体会。

    白天的训练项目中,有一项是要团体合作的。大家站在一人高的洞里往外爬,由男生托着女生先上去。姬洛凌好久没和若锦亲热,于是紧紧抓住这次机会。每次都坚定地抱着若锦上去,其他男生也识相,从不跟他争。

    秋老虎的天气,还有些热,但总比盛夏时好多了。虽然每天徒步行走几公里有些累。可大家的兴致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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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寒假,若锦要去香港接受颁奖,姬洛凌当然陪同。

    既然去了,就好好逛逛。他们住在旺角的帝国酒店顶层,每天傍晚下楼去,在附近的花鸟市场上溜达。转过一个街角,就是周大福周生生等卖金饰的店,怎么着也买了一些。可以送给即将出生的小侄女,也可以自己戴。

    白天,他们就乘着地铁去往各处游玩。最先去的是尖沙咀,还坐了那里的小客轮。小广场上挂着许多书法墨迹,有些是群众游行的口号。

    第二日去了中环的置地广场。相比于上海的。香港这边的更高级,各种顶级品牌进驻于此。名表珠宝应有尽有。若锦平时不怎么爱逛街,可到了这样繁华之地,免不了还是被迷花了眼,不一会儿就买了好些小东西,例如l的经典款皮包和jaeger(积家)的女士手表,不过在姬洛凌强势主张下手表是由他来送给她。她拗不过,最终硬是给姬洛凌挑了款男表。

    jaeger是瑞士最好的牌子,非常低调的家族品牌,此时大陆还没有。要不是她在泰国遇到的瑞士同学,中年老帅哥,她是不知道的。后来它也进驻了大陆,但也不是人人皆知。他们选的女表是rendez…vous,即约会系列,蓝紫色短吻鳄皮的表带,孔雀蓝色的指针,低调的艳丽。男表则是r系列,同样短吻鳄皮表带,但是棕色,显得成熟。后来她又为苏爸爸和苏妈妈也各挑了一款。

    她买东西一向信奉的都是经久耐用,因为她非常念旧,东西用久了都不舍得换。因此这些皮具手表之类,她还是认准贵的。然后就一款包包百搭,用到老。因此这样的花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不会觉得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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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奖那天,若锦穿着一件定制款的蓝紫色改良旗袍,见到了组委会的主席。混血的长相,又是一个老帅哥。他看到若锦这么年轻,惊叹之下要求与她握手合照,若锦受宠若惊。之后,组委会里一人突然想起,“你不就是那个受到泰国国王接见的小姑娘吗?!”

    于是,若锦在香港媒体中一炮而红了。连带的,新闻将姬洛凌的照片也登了一张稍稍模糊的上去,业界无人不在谈论这一对小小璧人。而他们逗留期间,已有几家珠宝杂志争相采访,包括bazzar…jewelry。若锦此次来当然带了几款自己的得意之作,都借此机会登上了各大杂志。

    当然,她也因此认识一些设计师,比如这次得第二名的设计专业刚毕业的女生吴莉,以及第三名的材料专业大二女生关瑜。若锦倒是更喜欢关瑜的作品,是她欣赏的中国风,融入了剪纸和苏绣艺术的一款颈链(choker,顾名思义,莫更想翻成“锁喉”,哈哈)。

    吴莉的风格收到商业影响较多,锋芒毕露,有点哥特和未来主义,那款由许多针芒般的星光组成的项链,让若锦有些不寒而栗。

    而性格方面,吴莉似乎有点矫情,并隐隐表达出不服若锦的意思。关瑜则是个软妹子,有点天然呆,有时跟她说话反应会慢半拍,倒是和若锦有点像。

    离开香港前,若锦和她们一起吃了餐饭,带上了姬洛凌。吴莉当天穿着紧身无袖衫,妖妖娆娆,过程中不时抚过自己的发丝,然后看一眼姬洛凌,口中道:“你们是读高二哦?打算考什么学校啊?我可以给点建议,国内的设计专业有些就是花架子。”然后瞟一眼旁边闷头吃的关瑜。

    若锦有些惊愕,看了眼洛凌,表示抱歉,然后回视她道:“嗯,我们不考设计专业。”

    吴莉意外了:“啊?为什么?——哦,洛凌不是学这个的?哎,你也真是,怎么也不能为了跟着男孩子,就改变自己的志向啊。那,洛凌打算考哪里?”

    姬洛凌是一问三不知,始终保持沉默,此时转头看向若锦——有人挑衅啊,老婆救我。

    若锦虽不知他具体的心里话,可也领会了指导思想,于是接口道:“他已经保送了北大的。我明年大概也会保送。”

    洛凌满意,又挑起凤眼,笑看她——小妮子还挺自信。

    吴莉失语了。北大?那是她都没敢想过的地方。只是,初入社会的女孩子到底还是沉得住气的,虽然北大在大家心中到底是不一样的存在。她顿了一下,抚了下头发,就微笑着轻轻带过道:“你这么厉害啊,成绩这么好,还有心思搞设计?”眼睛溜了她一圈,又道:“你家里一定很有钱吧?好羡慕啊,想要什么都能轻而易举。”

    若锦眨眨眼——这是说,她的保送资格,甚至这次得奖,都不是自己得来的了?于是淡淡微笑道:“嗯,也就是吃穿不愁吧。没有什么是能不劳而获的。”

    对话告一段落,气氛有些凝滞。关瑜却在此时抬头道:“小锦啊,这里的点心太好吃了!对了,我很喜欢你的作品,想去你那里逛逛呢。”

    关瑜是浙江人,在上海读材料专业,倒是便宜,于是两人愉快约定。

 第六十八章 林家

    离开香港前两天,若锦忽然想起了林如惠,只是不知她是不是在这里,如果在的话手机号会不会变。

    正犹豫之时,对方却似有感应般打来了电话!

    “锦啊!太不够意思,居然没有联系我!我看到你嘅报道啊,good…job!”林如惠与若锦等人相处日久,变得开朗多了。原先也不是内向,而只是没有说话的**,但朋友中有了若锦这样志同道合之人,又有于飞陈俊彦这样巴拉巴拉能说回道喜爱八卦之人,不知不觉就更打开了一点。

    她热烈邀请若锦和姬洛凌去自家做客。虽有预感,可站在浅水湾的山顶别墅里,若锦还是有些感慨——千金小姐怎么会成了自己的同学了?

    要说林如惠家的渊源,其实祖籍是在浙江,直到林爷爷这一辈才到了香港避难。当年林爷爷是大地主家的少爷,原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到了土改的时候不得不转换思路,于是跟着有些见识的大哥闯到了香港,随身只跟着管家和几个丫鬟。

    虽有些积蓄,可人生地不熟的,苦日子也挨过不少,好在兄弟俩脑子灵活,心眼儿更活,渐渐的竟在这里站住了脚。林家在香港实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过林如惠父亲是林爷爷最后一房姨太太,七姨太的幺儿,属于旁支,因而并不在集团的中心,加之自小得父亲宠爱,日子过得相对舒服。

    经联想可知,这七姨太在林爷爷即将步入老年时得其眼缘,外表必是不俗,林如惠的父亲也是一副好相貌,而人类基因中超过百分之六十以上,智商和外表是成正比的,他也不负此言。虽不显山露水,手段却是一等的,如今他自己的建筑公司也是声名赫赫。

    若锦和洛凌在这里见到了林如惠的奶奶,七姨太孟氏。并不像电影里那样穿着女人味十足的旗袍,反而随意地穿着居家棉质套装,只不过,外面披着的休闲款外套却是在右侧绣着一看即知工艺精纯的刺绣,中央缀着一颗硕大的大溪地黑珍珠,泛着孔雀绿色的珠光,低调而奢华。

    孟氏岁上了年纪。却笑容温婉,又闪着睿智的光,依稀可见当日的风采。若锦恍然——果然是个有故事的聪明女人。只不知她又是为何甘愿给林爷爷做姨太太?

    林爸爸笑声爽朗,见到女儿的同学如此优秀,不免为自己当初送她到大陆读书的决定感到得意。林妈妈笑着瞟了老公一眼,转而热情地招呼女儿的两个同学。她是个温柔中不乏干练的女人,典型的贤内助。若锦暗自感叹。这一家的幸福指数一定很高!人都很聪明,还善于表达,却不会过分强势,言谈中透着随性惬意,让人如沐春风。

    林爸爸这样的爽朗男人是若锦理想中的父亲的性格,不像自己爸爸。太过内敛,有时她单独跟他在一起都不知该说些什么,自己找话题说着学校的事。他也只是静静地听。不过,她也只是感叹一下了,对于自己父亲,她还是很满意的。至于自己妈妈,她只愿她能不要这么活泼就好了。搞得自己和她两人好像角色颠倒了似的。

    从林如惠口中,夫妻俩已经知道这个小姑娘的厉害了。又看了最近的珠宝设计大赛的报道,对于若锦更是赞叹喜爱,当下林爸爸竟说,要是能认作干女儿就好了。呃,怎么这么像小说里的情节?若锦在生活中很少见到认干亲的事,就算认也只是口头上一说。是时代改变,人们不再那么执着于亲戚关系了呢,还是那一片地区本就不甚流行?

    没想到林妈妈也很热心地考虑起这事的可行性,还认真查看了日程安排。结果决定,开学时就送女儿去上海,顺便拜会若锦的父母。若锦还懵懵的,这事儿就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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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在酒店,两人总结了下这几日的收获,当然主要是若锦整理了下自己败来的各种护肤品香水化妆品,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小东西,零碎的就用小纸盒子收好再放进旅行箱。

    已整理起来就停不下,直到把两个箱子都塞得整整齐齐才作罢。洛凌坐在床尾,刚冲完澡,头发有点湿,乱乱的倒是很有型,宽松的浅灰色tee和银色中裤衬得整个人仿佛闪着莹莹微光,帅气无比。

    他一手擦着头发,一手不时给若锦递样东西。等到她转过身,就见他长腿伸展着,神情温柔,静静地抬脸看着她,显得既乖顺,又让人忍不住扑倒的性感。他比了个让她过去坐的动作。气氛因他不说话而静谧下来。

    若锦乖乖坐在他身边。静下来后,才咂摸出他此时是有多帅。她觉得男孩子的帅气都是在于神韵气质。若不是这个眼神,她不会交往这么久了,面对他时还总是心跳加速。学习的时候尽量集中精神,也还好过,可现在这种时候,她立马气弱了。又舍不得不看他,于是只好脸红红的看他。

    房间开着冷气,洛凌搂过她,半拖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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