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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现代文学]艳影-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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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掉了,连带青春期的所有烦恼和混沌也剪掉了。 
  清爽干净,配合她中性的味道。 
  我突然觉得异样,是喜欢了。多么可怕,我嘲笑过她所有的电影,认为欠缺品位、荒诞且无聊 
  侬侬约我喝下午茶。 
  我问她为什么会选择进这一行。 
  侬侬说是陪朋友去应征洗发水广告,被人发现。 
  我的眼睛一瞪,这样没有新意,不如说你在街上被星探撞见。 
  她便笑笑,不介意我对她的嘲讽。 
  谁知道第二日我便上了娱乐版头条,并且将我的来龙去脉一并写上,说我是网络新贵。我气得几乎吐血。 
  现在但凡是人都去作网站,跟新科技沾边也不必如此夸张,他们干脆说我是李泽楷好了,这样沈家姆妈更有面子。 
  母亲在一边埋怨,为什么你和侬侬来往我们不知道。我欲辩无词。 
  现在不时兴玉女,反而是相侬侬这样的性格女优吃得开,在兰桂坊同志酒吧喝酒、吸食大麻、开疯狂派对、男朋友一堆堆而且年纪比她还小。 
  我觉得自己真是冤枉,象大家所以为的晴雯和宝二爷--“不过枉担了这个虚名儿罢了”。 
  晚上接到电话,侬侬在那一头道歉,说不好意思。 
  这样客气的道歉,弄的我很不好意思,只好说没有什么以后出来的时候小心一点。 
  她说,要不要出来走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拒绝--也许是不想拒绝。 
  我记得那个下午她和我道别的样子,象一首歌-自君别后,那样的婉转凄凉,蕴含了漫长的人生,永不回返的青春。 
  我想起那年在机场送别她的情形,她背着那么多的行李,飞向未知的未来。我取笑她:“天哪,你是骆驼么?”她说“我要把所有的的东西都带回去,因为不会再回来了。”她那么的瘦,那么骄傲的样子。 
  那样的刹那,有一种难以言述的苍凉。我觉得难过,她说不再回来了,就象在作永恒的道别。 
  我没有预料会是这样的再见。 
  我只是不再懂得重新见到的侬侬。但是现在的她却吸引我。 
  我不确定她一定是喜欢我的,至少她的态度很保留,也很客气,就象周末来到我家一起吃晚饭,她会很礼貌地洗完所有的碗再告别,有着一种距离感。但是我喜欢现在的侬侬。 
  她比以前美丽,懂得与人相处作人周到有分寸。 
  有时候我想,如果没有任何意外我和侬侬也许就在一起了。 
  不过人生有时候并不存在意外。人生有时候无常。 
  事已至此,全是不得已。 
  我原以为侬侬是喜欢我的。她看我的眼神,与其他人不同,和我聊天直至夜深。 
  似乎象是模拟的一场恋爱,象欧洲电影。 
  浪漫是可以铺排制造的,我们演绎的那么逼真,自欺且欺人。 
  至少在彼时,总有一刻的喜欢--直到现在仍常常用这样的错觉说服自己,就象服食吗啡的病人借着幻象麻痹自己。 
  我甚至记得很清楚,一个晚上我们散步,经过一家珠宝店,看到一枚戒指,非常雅致大方。 
  她说真好,那样的颜色象征着此情不渝,于是我问她,那么可以么,如果我向你求婚。 
  我是一个诚实的人,不喜欢兜圈子和漫长的追逐过程,我想所有的爱情未得之前只是一句请求,我相信我的态度与诚意。 
  我看她,她不答,沉默很久,似乎难过起来。 
  最终,我有些明白了。 
  她迟疑了一下,非常平静地告诉我,我们是不可以的,楚生,对不起。 
  被人拒绝得这样委婉,我觉得难过。 
  其实委婉带有一种伪善,非常可怕的伪善。这是我听到的最无稽的一句话。 
  我们始终是客气的,有始有终的。我看到她最后的一眼,看到的是不安和遗憾,但是她没有接受我的请求。 
  要到这一刻知道她并不爱我,是一种后知后觉。 
  我跑到海边,非常颓唐。枯坐着,拿着啤酒喝。味道苦涩,这里据说淹死过人。为情自杀者每年不计其数。但是,我不在此之列。 
  我是理智的。 
  结果有人报警说企图自杀。 
  我并没有自杀,但是又上了报纸头条,“沈侬侬男友求爱不成企图跳海”--没有比这个更悲惨的事情。 
  悲剧成了笑柄。 
  但是痛苦是持续的,就象你有一颗坏牙,但是你绝不可能象拔牙一样根除你的爱情。我的心情是酸坏腐败的。 
  侬侬最后死于非命。 
  一名女子闯进她的公寓,一枪击中了她的头部,侬侬的脸炸的稀烂。 
  这个女子也自杀身亡。 
  她是她的爱人。 
  那个女子我曾见过,她是侬侬的室友,坐过我的顺风车。她们在一起四年。比起侬侬和我的时间要长。 
  这样惨烈的结局,是我所未预料的。 
  她们的爱需要用殉情来结束,用痛苦、死亡作终结,谁说不比异性的情爱来得酷烈、残忍、决绝。 
  我想起巴尔扎克的话:“恋人和殉道者是一对同病相怜的兄弟,两者痛苦相似,知己如同知彼,可说是世上绝无今有的。”她们不过是用自己的行为在殉道而已,这样的决绝,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想起成长后的侬侬,她同样是寂寞的,就象香港这样一个城市。 
  它也许有一个中心,但是这个中心是空的,这个城市是一种中空涡轮性的、绕行似的发展。 
  象一个没有心的人。 
  我想我对于她的了解有限,寥剩于无。 
  我记得霍金谈到过时间的逆向流逝。 
  一般而言,在正常的时空秩序里,一只杯子破碎了,里面承载的液体流溢出来,按照我们的一句古话叫“覆水难收”--但是如果时间可以向回流逝,这只杯子会由破碎的状态还原,那些流溢的液体还是好好地装在杯子里。 
  如果这样的假说成立,我希望是真的。 
  至少我没有失去侬侬。 
  即使她活着,依然也不会爱我。但我仍希望她好好地活着。而她终于离我而去。 
  有时,我想,这便是人生,于小小的欢娱里潜伏着无尽的痛苦。          
他者之域 
  (一) 
  我们所居住的城市也许不象我们想的那样。 
  多年以前我看过德莱赛写的,《美国的悲剧》,写的是一个纯朴的青年到社会以后逐渐堕落的故事。他的笔下,城市充满了活色生香的诱惑,使人渐渐往腐坏的路子上走,最终失了性命。 
  那个城市,多么象我现在居住的城市。 
  我不想从道德的角度去批判我所居住的城市。但对于它,我常常有一种陌生感。当我站在租来的房子的阳台上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希望,以及很多被希望憧憬击得粉碎的伤感。 
  我居住的城市有很多很多缺点:潮湿、热、人多、鱼龙混杂、性病蔓延……,不过我没有愤世嫉俗到搬到乡下隐居。 
  我喜欢它,因为城市是繁华的、喧嚣的,有声有色的。 
  毕业以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我记得去的时候,刚好报社负责文艺版的李果回湖南老家探亲,他的工作暂时由我负责。 
  每天上午七点,我乘公共汽车到报社大楼,进了办公室先要打扫卫生。这是一项枯燥的劳动。通常那时,我会打开收音机,里面常常有一个男DJ先用粤语问好“早晨”,然后快快活活的播一首《美丽的加利伏尼亚》,宣布新的一天开始了,振荡的音乐让人觉得轻松。虽然这个节目很轻佻,但是让人觉得舒服。 
  坐我对面的是负责经济版的吴慰。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我觉得中年人都是疲劳而烦恼的。他一直没有结婚,只爱钱和他自己,他主持的版面受欢迎,急功近利的价值观一向受到大家的欢迎与认可,他在报纸上写股票升跌。我问他是不是有内部消息,他说:“瞎写。”股票走势有时就象他写的那样,没有章法,不遵循规律。 
  李果负责文艺版。 
  其实他的工作挺沉闷,手头组来的稿子质量不好,看了半天不知所云,还有文学女青年附卷首玉照,尽管没有一点美女的征兆,仍然认为自己才貌双全天下无双。 
  通共也只有一个栏目吸引我。 
  栏目的名字叫:生活在别处。是一个叫米兰·昆德拉的捷克人的书名,意思是人永远憧憬着一种彼岸生活,对于当下的生活状态是不满意的。这个捷克人因为对于自己的当下生活不满意好象里流亡到法国去了。他一定追求自由和安定的生活--至少不用作政治犯,被关起来的话就没有办法书写理想生活模式。 
  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当下生活不满意。就象很多男人结婚以后希望有婚外情一样。 
  我们的城市是个移民城市,所有的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所以对于生活在异地总是有很多的感触:好奇、焦虑、烦恼、忧郁、怀疑……,生活常常不尽人意,没有光明面。 
  李果搜集的故事都很奇怪,他喜欢底层。他采访的对象有吸毒者、蛊惑仔、异装癖、同性恋、雏妓、倒卖外汇者……每一篇文章下面都有他的联络号码,说有兴趣说自己故事的人可以跟他联络。 
  李果的专栏是个潘多拉得的盒子,装满了坏东西,偶尔也有好的。我想,是人类的同情心、怜悯或者其他的什么。 
  我见过他的照片,外表修整清洁,偏瘦。绝对不是一个喧哗的人。但他酷爱阴暗诡异的故事。而他的叙事手段相当不错,曲折生动,师法唐传奇。 
  我们的老编说,李果喜欢一边听德彪西的曲子一边奋笔疾书--可想而知那些故事多么震撼,它们来自阴暗的角落,带着腐朽堕落的气息,另类而诡异,对于有窥阴癖而无所事事的大众,真是分外艳异刺激。 
  我见过他采访一个隆乳失败的女人的照片,没有脸的,只有一个千疮百孔的身体,题目是:哀悼乳房。内容是揭露无照医生违背医德的不良行为。我敢保证,谁见了都要触目惊心,绝不敢再去整容。 
  李果的文章带有节制的反讽--在讽刺这个放纵感官与享受的城市。 
  我觉得他简直可以与爱伦·坡媲美,大家都是仇恨社会的异己分子,神经质、偏爱黑色幽默。李果的栏目一直很受欢迎,不过有一段时间他写婚外恋,有人打电话说他精神污染、支持第三者。后来他的文章末尾总带上一条光明的尾巴,卒章显志的表达善意的批评,大家也就认可了。 
  老编说,李果是被误读的范例,他原来修的是计算机专业,但是爱读小说--从理工科转到文科,总之他的思维有些与众不同。 
  现在的我作的是他遗留下的工作。我常常接到匿名电话,对方一听见是个年轻女性的声音,肾上素就会分泌过剩,开始狂讲黄色笑话。于是我狠狠的用各种方言回敬。 
  我见到吴慰用吃惊的眼光看我。 
  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不是淑女。自我保护总是要的。我是那种在公车上看见色狼偷袭,就会迎头痛击、还以颜色的人。我有各式防狼器、学过拳击、跆拳道、柔道。我不认为我的工作还包括听淫秽笑话。这个专长有经过专业培训、按时收费的女人去操作。 
  我每天如是。时间长久,就习惯了。 
  有一天接到一个电话。 
  是一个女性,说有事要跟“生活在别处”的编辑谈。她的声音有一种故事性,低靡而喑哑。 
  她说,我们马上见个面吧。 
  我们约见的地方是一间有特色的饭馆“湘鄂情”,里头拥挤不堪——除了人还是人,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到她。 
  (二) 
  她穿一件粉红色的套装,裙子的质地是带有反光的聚酯纤维,上面是蔓生的枝叶,碗口大的花。她的头发已经染成茶红色,有些蓬乱,嘴唇圆润,眼睛下有黑晕。她身上粉红翠绿的颜色把空气都染的湿漉漉。她漂亮,却带着一种凋败的趋势。 
  李芬芳。一个名如其人的,有香味的女子。 
  李芬芳的故事是从五年前开始,从江北小镇来到我们现在的城市。在此之前,她居住的小镇盛产酱油。这使她的身上永远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蘑菇酱油味。 
  17岁那年,她来到这里,肩上背着一个褪色的大包,里面装满了关于江北小镇的记忆。一开始作过的工作都不好,辛苦、累、脏…,尤其是在香港人开的玩具厂做的两年,这两年使她更加消瘦单薄,同时患有糜烂性胃炎,整个人看上去好象一个毫无生气的纸人。 
  李芬芳还没有找到城市和她那种息息相关的默契。她甚至有些痛恨城市的繁华,使人单力薄的她更加地寒伧、狼狈。 
  后来她找到一个工作,给一个包工头作保姆。她的男主人吕长贵是一个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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