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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平衡木-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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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霓虹灯不停闪烁,让我简直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白天才经历过那么惊心动魄的一场,现在居然可以这么悠哉游哉地站在这里,真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我忽然想起了弘文,他人如其名是个温和的人,从来没有过分的喜怒哀乐,他最喜欢一边听音乐一边躺在浴缸里。只是这样温和仿佛与世无争的人却一直有一个想当警察的志愿,听起来似乎很难相信,可是事实如此。我一直以为只有热血沸腾和正义心过剩的人才会想当警察,可看见他让我想法改变。可惜的是他有心脏病,或许真的是上天不公,又或许是因为他自身的命运关系,“有这种疾病的人永远都不可能当警察。”他曾经用那样笃定的语气笑着对我说。他怎么可以那样笑,笑得我心痛。 

“他怀疑你了?”黑暗里啪地响起一点光亮,然后又迅速隐灭,恍如星火。 

“这是迟早的事吧,秦风本来就不是一个会信任别人的人。”我把搭在栏杆上的手收回来“不过我没想到那么快就是了。他行事的速度真的很惊人。” 

“不管怎样,你小心一点。现在的秦风不好惹。”阿枫的语气是难得的严肃,他缓缓地将嘴里的烟吐出来。 

我叹了口气,“我知道了。” 


当那些相片以信件的方式来到我手上时,我正在泡面。信上没有邮戳,也没有写地址,是由一个小乞丐敲响我家门铃然后送到我手上的。 

还没打开信封的时候我以为是恐吓信,这种没有邮戳也没有地址的信我以前也收到过,内容大抵是如果不照他的话做就要怎样怎样之类,也没真怎么样,就是发泄怨气,所以我把它扔在一边就没有再理,中午的时候安迪发现了这封信,他神秘兮兮地问我是不是情信,情信?唔,也有可能,我怎么没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收到过情信,可惜不是给我的。我嘴里叼着塑料叉子兴致勃勃地打开,可当我真正打开这封信的时候,我发现我所想的大错特错。 

说真的,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收到过真正的情信,或许是拜我平凡的样子所赐,象我这种毫不起眼以至一混进人群当中就无法再辨认出来的大众化脸孔,自古以来就不可能是受欢迎的对象。少女们心仪的大多是高大英俊的白马王子,而我不是。所以这封也不是真的情信。 

安迪看见那些相片时当场愣了一下,眼睛直直地看着那些相片。我把那叠东西一把抢过扔到垃圾筒里,再狠狠踩上两脚,真是的,谁把这些东西寄来,要是教坏小孩子怎么办。 

这是一封没有一个字的信,里面的内容却让人触目惊心,各种体位与姿势都有。 

安迪愣愣地看着我,“昆哥你什么时候。。。拍了。。。那些照片”他斟酌着用词,似乎想让场面不那么尴尬。 

我白他一眼“你白痴啊”把嘴里的叉子取下来再用力叉进泡好的面条里,我嗖嗖嗖就开始吃“那些照片一眼就知道是别人电脑合成来作弄我的,亏你对摄影这么有研究连这点都看不出来。他*的,”我越说越激动,说到后来我的话已经因为嘴里塞满面条的关系而变得含糊不清,这次的面因为泡得时间不够,所以硬邦邦的非常难吃,可我实在饿。 

“如果让我知道是谁做这种事,看我不把他的头拧下来再当球踢!”我一脸愤恨地说。 

安迪听着我这么说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转而微笑,“原来是电脑合成,我就说昆哥怎么会拍那样的照片。” 

我定定神,然而安迪下一句话差点让我吐血,“不过这合成真逼真,就象是真的强奸一样,”我嘴里的叉子啪的一声掉到我的泡面里去,他说话也许没有恶意,可对我绝对刺激。他说“强奸”这个词的时候语调甚至没有任何起伏,仿佛不过在说青菜白饭一样。我抬起头看安迪,他一脸认真地笑。 

“我得去仔细研究一下,这些照片如果拿去外面一定会大卖的。”安迪津津乐道地说。 

我苦笑着看着安迪,安迪想事情总是少根筋,他的确,很单纯。 

* 

我一路冲上去的时候,他的人没有拦我,就象是他们大哥早就知道我会来一样。我知道他对于自己这次的恶作剧很满意。事实上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能单纯地用恶作剧三个字来形容。飞龙是他的人,我杀了飞龙我知道他定会报复,可他出这招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来到他的办公室时,他正在落地窗前,姿势是一贯的优雅,处变不惊,他甚至准备了两个酒杯。 

在他的前方,还有一个男孩子正埋头动作着,虽然重点部位被橡木桌遮住了,但两个人在做什么,一目了然。 

“沈先生?”他看着我,“找我有事?再等一会,很快就可以了。”含笑的语气,低沉的男中音,夹带着某种沙哑。 

“你不要明知故问。”我把那叠照片用力摔到他办公桌上“MOTAN ,你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眼前的男人却不回答我的话,他仔细看着我的表情似乎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他一边抚摩着在他面前上下移动的的男孩子的头发,一边开口 

“没什么意思,你杀了我的人,这是小小的回礼。”语气依旧是平淡的。 

“小小的回礼?妈的,我问你,你是什么时候拍了那些照片的。” 

“哪一次?”他笑出声来,“你说呢,你被强上还有哪一次”他的笑容依旧温和,就象完全无害一样。 

“王八蛋,”我把他桌上的文件夹一把甩到他脸上,“你不要拿我开翘!你不是已经把底片烧掉了吗,我明明亲眼看着你烧的!” 

他摇摇手指头,发出啧啧的声响,“天扬,没想到过了这么久你还是一样天真哪,你以为我真会把那些底片全烧掉吗,至少还有写存货吧。” 

我一把揪起他的衣领,低声对他吼“不要叫我天扬,我不叫天扬。”这个人简直就是恶魔,是我这辈子的克星。 

“哦,对了 ”他低声地笑“你现在不叫天扬,叫沈昆,那么沈昆,要来玩桌球吗?你以前不是很行,来玩一局怎样” 

“你不要扯开话题!” 

半跪在他面前的男孩子站起来,给了他的脸颊一个吻,眼神湿润而妩媚,“明天再见。” 

我的身体有些无力地软下来,看着那个稍显柔弱的男孩子离开后,我忍不住开口“我真服了你了,你那下流的下半身真的无时无刻都可以兴奋。你是笨蛋吗?” 

他把腿翘起来放在办公桌上,“谢谢夸奖,作为男人我的确很成功。”他捏捏下巴“不过没有后续部分果然不够呢,仅是口交果然美中不足,天扬,不如你来继续吧。” 

我的脸拉下来。“不要开这种玩笑。” 

他把背靠在椅子上“底片确实是烧了,这是飞龙自己私下保存的,我寄还给你,作为再次见面的见面礼。”他一边用手转着玻璃杯,一边笑着看着我。 

“那我应该谢谢你。” 

“不错。”他把椅子转过来“不过话说回来,天扬,我刚刚可不是开玩笑。”他的眼睛中依旧是含笑的,我却忽然觉得背后升起一片寒意。 

我抬起头看他,“你想说什么?” 

他把摆在桌上的腿放下来,然后绕过桌子,来到我面前。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捏紧我的下巴把嘴巴贴了上去。我抬起膝盖踢他的胯下,他先一步把我反压在橡木桌上,桌上的相片文件诸如此类的东西跌了一地,我撑起身体他却以更快的速度将整个身体压上,四肢均被他钳制,嘴唇紧贴之处他还有空余把舌头伸进来,我一个旋身用后肘攻击,他先一步退开,在他退开之时我用回旋踢,他侧身闪过,反手扳过我的脸再次攫取我的唇舌,我挣脱他的束缚,惊异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厉害了这么多,而且力气大得简直让我无法招架。这四年以来我们都有进步,我们都不是愿意原地踏步的人,只是他的进步比我迅速得多。 

MOTAN整整衣装然后回到椅子上,用他美丽的眼睛看着我“你以为我在这几年里真的什么都没做吗,你应该很清楚我不是那种会浪费时间的人。我花费那么多金钱去探险并不是只是玩玩而已。”他的笑依旧是温文尔雅的,只是渗透了某种掠夺与占有的信息,让人不寒而栗。 

“我很期待你在床上的表现,天扬。” 

“你妄想!” 


回到车上的时候我用力擦着嘴唇,好恶心,那种仿佛寒到心底的触感让人非常不舒服,有非常强烈的恶心感。我当然不会笨得以为MOTAN是因为喜欢我才对我做这种事,他只是以羞辱我为乐。他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一直痛恨着我。居然和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的人接吻了,我宁愿和猪接吻也不要和他接吻。 
恶 

我觉得有些闷把车窗摇下来,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忽然响了。我打开手机盖子,是秦风的号码。 

“为什么不回我的电话。”电话那端传来秦风的声音。其实我这个时候并不想和他说话,可是又仿佛已经很久没听见过他的声音。 

我把车上的吹风机打开,“我没有什么好和你说的。”好恶心,身上还有MOTAN口腔的味道。 

秦风的语气有点焦躁,“你就不能稍微理解我吗?” 

我软软地瘫在椅子上,“我理解你,可我没办法原谅你,你可能不知道我那个时候是真的很生气,老实说,秦风,你让我很失望。” 

“那不过是一个试验。”他重复,依旧是理直气壮的语气。 

是啊,不过是一个试验。。。。。我不说话了,手腕上的表发出“嗒”、“嗒”的声响,电话那端一阵沉默,过了许久,他才开始说话,“我会再打电话给你,只是沈昆,你也让我很失望。” 

他这么说着,然后啪的把电话挂断了,我愣愣地看着手机屏幕,然后才反应过来。 

我把沾有MOTAN身上古龙水味道的外套脱下来,趴在方向盘上,然后把手机关掉拿在手里。我并不想和秦风的关系闹僵,我也想和他心平气和地谈,可在他面前我的理性好象总要消失一半。我们都是那样骄傲的人,谁也不肯让步,所以在某些时候某些问题上我们总会闹得很僵硬。如果是别人怀疑我,我大概笑笑就过去了,不会放在心上。可秦风的怀疑让我难受。我曾经想过这是为什么,可是想不出答案。其实是谁怀疑又有什么分别,为什么要难受。是真喜欢上他了吗?可能是吧。可是偏偏,我们之间又是不可能。 

我转头看向窗外,窗外依旧,车水马龙。 

10 
和安迪去坐过山车是我这辈子最恐怖的经历,我二十好几的心脏负荷不起这种十多岁年轻人爱玩的刺激游戏,坐在第一排往下冲的时候我一度以为自己在下一刻就要死掉,想来晚上一定要坐噩梦。偏偏安迪拉着我玩了好几轮,我真庆幸当时没有被送医院。 

从来没想过自己还会去逛游乐场,总觉得那并不是适合我玩的玩意,可是这次的出行却出乎意料的轻松愉快,或许是因为,我和安迪在一起。 

安迪是个不可思议的人,有着极强的亲和力,仿佛看着他就能心情愉快。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怎样的词语说出来都显得文绉绉,我只能说,他和我以前所遇见的人,都不一样。他很特别。 

安迪把雪糕塞我嘴里的时候呵呵笑,我看着他的笑脸足足呆了三秒钟。他的笑容是那样灿烂,我觉得整个身体都温暖起来。总觉得一个人如果要恋爱就一定要和这样阳光的人,很舒服,很自在,而且不辛苦。恋爱又不是做苦行僧,人生也就短短数十年,何必总是弄得自己惨兮兮。好吧,抛弃秦风好了。 

“昆哥昆哥,你看,这是什么。” 

“鹦鹉。” 

那只绿色的鸟刷地转过头来,“大叔!大叔!”它用了最大音量对着我叫,怕我听不见。 

“哈哈,它骂你大叔。”安迪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俯后仰。 

象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我不是第一次被鹦鹉和小孩叫大叔,我没有生气,真的没有生气,不过如果下次再见到这只鹦鹉我会把它的羽毛一根根拔掉然后拿来炖汤。 

“我们拍张相吧。”走到摩天轮前面的时候安迪忽然神秘兮兮地说。 

“照相?”我疑惑地看着他,“你不是已经没有菲林了吗?”怎么拍。他已经拍了很多了。 

“没有菲林也一样可以照相。用手就可以了。” 

用手,怎样用。 

“象这样。”他用手指做成一个镜头的模样对准我,然后侧过身子作出摄影的姿势,他眯起一只眼睛“用手指做成一个镜头,现在你在我的镜头里了。”他笑着说。 

这算哪门子照相,我忍不住笑,他连忙拉开距离“这个笑容很好,保持——!保持!”他的话说得象个专业摄影师一样,一边说一边换着角度“很好很好!就这样——!喀擦!”他配着音同时把拇指与食指合起来,所谓拍摄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就象真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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