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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高嫁+番外 作者:林遇(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1-14正文完结)-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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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蔷只担心她初入社会,容易被花花世界绕花了眼睛,不知对错,受人利用。
    走前,她叮嘱卢利媛好好工作,如有不如意,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忍气吞声。
    卢利媛声声应下,催促她快去上班。
    到酒店门口,倪蔷招手打了辆车,送走她们母子,自己才往酒店门内走。
    却在刚刚经过大厅时,突然被人在后面叫住。
    “你……是酒店的经理?”
    倪蔷闻声回头,看到竟是莫晚。
    莫晚换了件和昨天的款式类似的黑色裙子,长发束起,露出细长的脖子和鹅蛋脸。
    和昨天不一样,倪蔷这下能很清楚的看到她的面容,并且近距离的,甚至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气势。
    脸上的疑惑一闪而过,此刻,莫晚已到她跟前,上下看了她一眼,又说:“姓倪的经理是么?”
    倪蔷正色,答道:“是的莫小姐。”
    莫晚微微一笑,“你知道我?”
    倪蔷道:“昨日登记在伍先生名下,我在场的。”
    莫晚想了想,似乎意识到是因为她昨晚并没有注意到倪蔷的存在,而她也并不在乎。如今正好,省了很多开场白,她干净利索,直接道:“刚刚和你一起到酒店门口,带着孩子的那个女人你认识么?”
    卢利媛?
    倪蔷反应了一下,心下疑惑。
    莫晚为什么要问起卢利媛?
    以她们两人的身份,倪蔷并不认为莫晚和卢利媛是相识。
    她仍是实话道:“她是我表妹,莫小姐认识她?”
    莫晚凝眉,“亲的?”
    “是。”
    莫晚靠在厅前的沙发里,从包里拿出一盒烟,倪蔷在她对面站着,并未打算久留,但莫晚一直没说话,她也不好走。
    倪蔷看到莫言夹了只烟在手里,提醒她:“莫小姐,大厅禁烟的。”
    莫晚一愣,笑道:“哦我知道,我不抽。”
    她看了眼指尖的香烟,最后无奈装回铁质烟盒中,阖上烟盒时,倪蔷询问:“莫小姐,如果没有吩咐,我就先去忙了。”
    莫晚才好像回神了一样,站起来对倪蔷说:“好像是,倪经理要上晚班吧。”
    “不,只是有些事情需要在八点前处理好。”
    莫晚点头,“那你就先去忙吧。”
    倪蔷对她点头道别,却在刚刚要转身离去时,又被莫晚叫住。
    “倪经理……”
    倪蔷折过来看她。
    莫晚说:“如果,她是你的表妹的话,麻烦你替我给她带一句话,让她,离伍岑远点儿。”
    -
    倪蔷回到办公室,余爱拿来今日的订单资料,搁在她桌子上,需要签字的另外放了一沓。
    倪蔷翻了几页,走神了。
    她在想刚刚莫晚对她说的话。
    她与莫晚昨日相见,今日算是相识,并未有投机的话头,也没有过深的关联。
    所以当莫晚对倪蔷说,让卢利媛离伍岑远点儿的时候,倪蔷惊讶之余,也是不满的。
    莫晚这是警告?还是劝告?
    不管哪一种,倪蔷都觉得荒唐。
    她对莫晚说:“莫小姐,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莫晚轻轻笑,说:“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让你去提醒一下你的表妹。可能像她这样的女人,年纪是不小了,但尚且涉世未深,她不知道男人的品性,更不懂有钱男人的心思,也许,她会把一时兴起当作真心相待……所以我希望她能清楚,她所面对的人到底是谁。”
    倪蔷一时不解,她道:“我想莫小姐是误会了吧,我表妹只是伍先生公司的一个小小员工,并不敢高攀伍先生。”
    莫晚似乎并没有要说服她的打算,最后道:“她没告诉你,不代表没有。总之我话已经说到了吧,倪经理看样子是聪明人呀,可以当作为参考看看。”
    倪蔷在桌子前发呆,她又想起今天中午在茶水间听到的八卦。
    据说,莫晚和伍岑结婚七年,然而两人婚姻破裂的原因并非简单的七年之痒。
    林古华版本的故事是说莫晚和伍岑结婚后,不堪忍受伍岑在婚后仍秉持花花公子之态,于是青葱少女变做怨妇,两人关系崩溃后,怨妇逆袭,给花心丈夫下了套。但莫晚仍对伍岑心存旧情。
    迟姐的版本是说,莫晚和伍岑结婚本就是为了钱,如今离婚,仍是为了钱。这是个为了钱不顾一起的女人,而她也早和她那个从没输过官司的律师有一腿。
    而后,各种版本层出不穷。
    倪蔷难究考证,更无法辨别莫晚今天对她说的那番话中的深意了。
    但她最后忍不住想:利媛和伍岑,难道真如莫晚所说?
    倪蔷头疼,晚上处理好事物,她回家。
    想着,再找个时间问问卢利媛吧。
    经过绛仍然的门口时,倪蔷下意识停了一下。
    她拿出手机拨出电话,接通后,她道:“我到家了,正在门口,你在哪儿?”
    那边没人说话,隔了会儿她听到里面传来呼吸声和脚步声,再过一会儿,眼前的房门“啪嗒”一声被人打开,倪蔷被他捞进去。
    绛仍然重重的身子压在她身上。
    倪蔷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看他这样迷蒙的样子,她觉得好笑。
    “喝了多少?”
    绛仍然含糊说:“没喝多少……”
    “我以为你还在应酬,今晚谁请你过去?”
    “一个卖房子的,房子卖不出去……很烦人。”
    倪蔷扶他到沙发上,他四肢展开,等到倪蔷坐下来时,他把脑袋搁到她的腿上。
    倪蔷低头,正好能看到他的侧颜。
    蓬乱的刘海,浓密的眉和凹陷的双眼皮,睫毛好像女人的一样长。再往下,是□的鼻梁和凉薄的唇。
    她摸着绛仍然鬓角的发,像抚摸孩子的脑袋。
    “觉得烦干嘛还去?”倪蔷随意道。
    绛仍然低声说:“下次不去了。你,吃饭没?”
    “嗯,吃了,和利媛一起吃的。”
    他嘟囔了一句,“嗯,你那个表妹……”然后,他抱住倪蔷的腰,说,“今晚留在这里,别走了……”
    倪蔷拒绝:“不行,我刚刚才跟我妈说了我要回去的,她还说要给我放一盆热水泡澡。”
    绛仍然闭着眼睛笑:“我这里也有热水和浴缸,可以一起泡。”
    倪蔷打开他乱摸的手,笑闹了一下,她捧着绛仍然的脸,说:“我问你个事吧。”
    绛仍然有求必应的样子:“嗯?你说。”
    倪蔷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说道:“我知道你和伍岑是好朋友,那你应该很清楚他这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绛仍然听此,眼睛睁眼来,皱着眉看她。
    困意不散的眸子里却多了几分不悦和探究。

正文、第五十一章 经历

倪蔷明显地瞧见他眼中酸意;她心里有几分高兴。
    她觉得;是因为在乎,才会吃醋。
    她蹭了蹭绛仍然;说:“你们认识很多年吧,我只是好奇他和他……老婆的事情。”
    绛仍然坐起来;在沙发上;盘起长腿,面对着倪蔷问他:“真不是因为你对伍岑有兴趣?”
    倪蔷乜眼道:“你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没自信了?”
    他眯起眼睛看了倪蔷一会儿,转而笑了:“也是。”他在倪蔷脸上亲了一下,说,“都想知道什么?”
    倪蔷道:“嗯……你随便讲吧。”
    绛仍然蹙眉思考起来。
    堰州几家富家子弟,绛王邓伍;这几人在名流圈中最是出名;尤其是十几年前,几个公子哥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时,在圈子里晃荡游走,惹出不少另人咂舌的奇闻。
    绛仍然和伍岑自小相识,两人在大学时同修经济学专业,由此更是臭味相投,故而从浅交化为挚友。
    而伍岑在生意上却比绛仍然有野心,更有爆发力。
    说起来,伍岑的人生也算蛮神奇的。
    伍岑是二十年前堰州商业巨贾伍应雄的独子,家底殷实,自小穿金戴银从不缺用度,因而纨绔子弟的性子也被养得十足。十岁就知道拿钱收买人心,拉帮结派,与人吃喝玩乐。
    只是后来,在伍岑十八岁时,父亲伍应雄的公司被卷入经济危机中,损失惨重,伤至心脏。
    伍应雄那个心疼啊!
    几十年修得雄霸山河,一朝夕毁尽心血苦泪。
    伍岑更是受到了惊吓。
    多少年吃父亲家底,顷刻间所剩全无。富家子弟眼看马上就要脱团,对于那时还处在青春期边缘的伍岑来说,是个挺纠结,挺丢脸的事情。
    好在那时他正好同绛仍然一道去江城上大学,于是,纨绔子弟变做逆天学霸,很快,伍岑就成了父亲事业上的好手,甚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那我怎么觉得他没有他父亲的名气响呀?”倪蔷疑惑,“伍老先生我听说过他的事迹,是很传奇的,但我觉得,伍岑在做生意上,并没有他父亲出色吧?”
    绛仍然说:“看事情不是这样看的。你想,二十年前,九几年,堰州有几个像伍岑父亲那样的实业家?又有几个千万富翁?伍老因为是那仅有的几人之一,所以才被拉出来当作传颂的表率,但伍岑成年后,正式堰州经济发展最迅速的时期,许多新型企业崛起,更有不少亿万富翁展露头角。伍岑也做到了,但是和他一样厉害的人多了很多,就显得他的价值不够了。可是说起来,伍岑还是比他父亲有生意头脑。但是他在对待女人上,就没有像做生意一样有天赋了……”
    绛仍然翻了下桌子上堆放的东西,摸出来一只烟盒,抽出烟对倪蔷说:“帮我点上。”
    倪蔷想听他的后话,二话不说,打火机“啪嗒”一声响,燃着了他嘴边的烟头。
    绛仍然深吸一口,语调轻缓地继续道:“他以前结交女朋友,眼光不怎么好,或者说,口味比较特别。”
    倪蔷撇撇嘴,心道,你们男人不都喜欢特别一点的女人!
    但听过绛仍然讲过之后,倪蔷觉得,伍岑的喜好,倒不能说是特别,但绝对是死心眼儿的一种。
    作者有话要说:吐槽一下,最近来这新学校,新宿舍,宿舍竟然没有wifi。可怜我每天晚上用手机开热点发文,如今手机频频欠费,我也是蛮拼的……今天为了能赶在离开办公室前存上零点半的更新,所以只能先发这么多。明天上午看看是否有空暇时间,或许能再更一章,或许!我又犯啰嗦病了,谢谢能忍受我的大家!

正文、第五十二章 差别

    伍岑三十有五;此间共交过五个正经女朋友。
    说起来,对于纨绔子弟来说,这个数据不算多。
    但倪蔷觉得好笑:正经女朋友?在他们心中;对于这个标准;究竟是如何划分的呢?
    她坐正了,听绛仍然说故事一样的把伍岑的情史悉数一遍。
    五个女朋友中,有两个是少时玩伴,彼此少年初长成,身体正是发育时;精力旺盛;情窦初开;伍岑的女朋友,多是清纯类型。属于听人说一句调侃的话就能脸红半天的人。
    伍岑就喜欢这样的,单纯美好。大抵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ktv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结果中间,伍岑为躲女朋友逼婚,同绛邓一道去抽烟聊天了,三个大男人在天台坐着,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邓福星就指着旁边隔了三米宽距离的天台上说:“瞧那是啥!”
    伍岑看过去,眼睛呆了,嘟囔了俩字:“仙女……”
    讲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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