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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黑洞]温床.狼的温床+番外 作者:总攻大人(晋江2013.5.23完结)-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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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狼的温床》作者:总攻大人
文案:
我看着躺在自己身边这个清瘦文雅颇有学者风度的男人,仿佛看见了自己未来黑暗无望的生活。是他带我走入光明,也是他亲手将我拉入黑暗。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前,仿佛还能看见代表爱和正义的红领巾随风飘扬,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坏人的?

也许……是从我都不知道他到底在干什么,居然就在帮他的时候。
爱情,或许就是哪怕你爱的人杀人放火走私贩毒无恶不作变态深井病,你都愿意跟随吧。

关于题目:温床指有加温、保温设施的苗床,主要供冬春育苗用。本文就是一篇大灰狼千方百计试图营造一种伟光正的和平假相来培育小幼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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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故事发生在中国一个典型的中等新兴工业城市——天都。
  天都市龙腾集团董事长、副市长聂大海之子聂明宇是一个全省闻名的青年企业家,但是暗地里,他却操纵着天都市最大的地下黑社会活动。他设立赌场,有计划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天都市的干部队伍,并利用父亲的市长背景,大肆收买海关各级人员,走私贩私,牟取暴利。他的副手张峰更以为人阴损、手段毒辣著称于世。在这些人的“苦心”经营下,龙腾集团逐渐发展壮大,但很明显这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聂明宇的生活背景
  中国社会的十年浩劫,洗劫着整个中华大地,也洗劫着聂明宇那颗幼小的心灵。
  父亲被开除党籍,却把身上仅有的十七块钱交了党费,还是被关进了牛棚。母亲被打折了腿重病在床,奄奄一息。而聂明宇和蕾蕾只有流浪街头,忍饥挨饿,受尽□。
  他是在欺侮和泪水中长大的。在这期间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反抗,同时也看到了社会的黑暗。他恨这个世界,恨这个社会。
  后来,他当了兵,做了一名优秀战士。可在那次残酷的战斗中,他为了救自己的弟兄(刘振汉)腹部中枪,从此便丧失了生育能力。
  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彻底打跨了他的自信和自尊,以前那个善良、义气、优秀的聂明宇在丛林中随着那一枪死掉了。
  父亲清正廉明,从不允许他沾其权力的光。于是他只有投身商场,靠自己的手脚跟那些官商相搏。在部队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连长,有自己的兵,能统领他们,领导他们做战。于是他孜孜不倦地追求属于他自己的梦。
  明宇很清楚,他这一生一世不可能再有别的作为。纯洁神圣的爱情不属于他,而财富和荣誉在他眼里更是粪土不如。
  实现他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就是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他可以为所欲为。所有的臣民都蜷伏在他的脚下,依顺他的意志和欲望行事,这便是他孜孜所求的大事业。
  倘若失去了这个追求,他便觉得活在这个世上是多余的了。也许他早就结束了自己卑微的生命。
  在他眼里根本就没有正邪之分,只有强弱之别,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弱肉强食,黑白颠倒的社会。
  聂明宇就是在一次一次的打击和屈侮下扭曲着自己原本高尚的心灵,吞噬着原本高尚的灵魂。
  聂明宇的性格
  也许你们会说他冷酷无情,不懂得爱身边的人,不懂得善待别人,而我要说他的爱并不逊色于我们。其实我真的很羡慕蕾蕾,羡慕她有一个这样的好哥哥。也许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冷漠,但他对这个一直伴他长大的妹妹是真的疼爱。多少个黑暗的夜他搂着蕾蕾哄她入睡,而他自己确忍受痛苦孤独和黑暗的折磨。他竭尽全力给妹妹以安全,让妹妹感觉人间的温暖。妹妹在天都受到伤害,他就送她去美国,想抹去她心灵的阴影;妹妹要办雕塑展需要画室,他亲自出马选了一个天都市最好的送给她;妹妹缺钱他就全力资助,为的是让妹妹感到快乐。如果他对别人的笑是虚伪和做作甚至是冷酷无情,那他对蕾蕾的则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微笑。只有在蕾蕾面前他才能卸下心灵的包袱,撕掉虚伪的面具,他才能感到人生真正的快乐,感到自己还有感情的寄拖和依靠。他甚至愿意为蕾蕾献出自己的一切。
  聂明宇的爱情
  爱情,一个高贵而典雅的语辞,一个浪漫而深情缠绵而明亮的渴望。都说爱情的威力是神奇的而这些都不属于他。都说他对孟琳冷漠,而我认为这种冷漠恰是一种尊重。他不能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因此他不愿去伤害她。他那好强孤傲的性格决定了他只有忍耐,只有对孟琳冷漠。他不能给孟琳海誓山盟,不能同孟琳销魂荡魄。他在孟琳面前是自卑的,但他又不愿表现出来,因此他选择了远离选择了逃避。当他知道孟琳和情夫在一块时,他什么都明白了。他没有揭穿,但身为男人的他内心的痛苦又有谁知道呢?他又能向谁诉说呢?当蕾蕾知道自己的嫂子背叛了哥哥,了解其苦衷去安慰明宇时,他却说:“不管你看见了什么,知道了什么,你都要记住,你的嫂子不是个坏女人。”当他意外地发现孟琳的电脑中存储着龙腾公司的交易明细资料,当孟琳怀上了情人的孩子,当孟琳对刘振汉的疯狂进攻孤独无助时,给她安慰予她臂膀的依然是聂明宇,即便她做的这一切都威胁和伤害这他。到最后,为了不让妻子受牵连,他将妻子送到英国,而他什么都没有说,有的只是痛苦得忍受寂寞孤独失落惆怅,甚至是无助与空虚。
  聂明宇的友情
  友情,他那用生命去呵护的兄弟情义,却使他最终走进了极乐世界。他和刘振汉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参军,一起受罚,一起战斗。为了他,他失去了做男人的尊严;为了他,他宁愿低下高贵的头去求父亲。他知道刘振汉出身贫寒,生活自给都有困难,于是他给刘振汉提供经济来源。当他知道刘振汉要考大学,就全力支持还帮他购买复习资料。当他听说刘振汉接到省警官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时,竟比刘自己还要激动。他犯了法,刘振汉却要亲自查办他。当刘振汉无可挽回的站在了他的对立面时,一鼓巨大的悲哀彻底笼罩了他隐隐做痛的心灵。当聂明宇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看着对面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时,他竟没有一点愁恨。他还冲刘振汉微笑着说:“我希望终结我生命的人是你。这样我觉得我的一生是个完美的篇章。”聂明宇喝下毒酒,嘴角流出一丝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依然挂着微笑。因为他看到他们的过去,那美丽的海水沙滩银帆和海鸥。他将自己的父母托付给了刘振汉,他知道刘振汉会待他们如亲生父母。当死亡降临,他璀然一笑:“有你这样的兄弟……值。”
  聂明宇一生的情感都仿佛包含在最后这个惨淡却又美丽,对来世充满希望的微笑上。
  结局
  伴着高亢嘹亮得手风琴声,伴着临死前那真诚的一笑,聂明宇服毒自杀,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但他无怨无悔。他去寻找蕾蕾,去寻找那一片金色的海滩,去寻找那美丽的梦。


☆、第2章

  肉。
  好想吃肉。
  季忆捂着肚子蹲在山崖边,饥渴地望着山崖下迷蒙的市区,怎么看都觉得有点猥琐。
  其实这不能怪她,今天是她在这里度过的第八天,她已经连续吃了八天青菜萝卜了,因为收留她的是一间道观,茹素。
  这座山叫檀山,山上有一间道观叫檀山观,她就是被檀山观的住持收留的。
  说起她出现在这的原因,如今她仍然觉得很莫名其妙。
  她本来好好地在医院上班,还安排好了下午两点的外科手术,谁知打了个盹醒来人就被捡到了檀山观。据住持说,他们发现她晕倒在后山,身体还发了高烧,便先将她抬回来诊治了一番,等她高烧退了醒过来,已经是发现她之后的第三天了。
  如果说这些都还可以让她勉强接受的话,那接下来知道的信息就真的活活戳瞎了她的狗眼。
  她偶然从道长们的对话中发现,现在的时间是2000年,并非她之前所处的2013年,她所在的城市也不是她熟悉的帝都,而是一个中国新兴的工业城市,天都市。
  日,年底快递都爆仓了,她想买一副新狗眼换上是很难的,要不要这么打击她?虽说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院长也不叫李刚,但那也算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啊!搁到文/革那会都挑不出半点毛病,老天爷到底为什么跟她开这么大一个玩笑?她怎么不知道中国还有这么一个城市?
  呵,一定是她太孤陋寡闻了,季忆缓缓站起身,望着笼罩在凛凛冬日下的城市惨然一笑,天都市?名字倒是起得挺好的,从根本上达成了天朝与帝都的大融合,她给它8分,点赞√
  拉紧身上黑色旧道袍的领口,季忆吸了口气,形容鬼祟地缓缓朝檀山观走去。
  该是吃饭的时候了。虽然没有肉,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人家住持好心收留她,她要是再嫌弃这里粗茶淡饭就有点太不识好歹了,虽然她真的很想吃肉。
  哎,看来下山这件事迫在眉睫了,她总不能老是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佛门又不是慈善机构,呆在这里无所事事也不是回事,她总不能因为恐惧这个貌似可以称之为“穿越”的事实而一直抗拒离开这里吧?毕竟道观不可能养她一辈子。
  季忆心里想着这件事,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道观门口,她揉了揉两颊,让自己看起来气色好一点,高高兴兴地走进了门。
  “住持,我回来了!”她跳手跳脚地蹦进去,使劲搓着手,时不时哈口气在手上,冷得都有些麻木了,“今天可真冷啊,我穿着这么厚的袍子都冻得不行。”
  “季施主,后房里有热水,快去热热手吧。”住持站在正对门口的香案边,温和地朝季忆笑了笑,“如果饿了,可以去找青玄师父,今天老衲就不和你们一起用午膳了。”
  季忆连忙应下,顺便好奇地看了一眼和住持一起站在香案边的陌生男人,刚好对方也同时看向了她,两人微妙地四目相对,只这一眼便叫她再也没办法移开视线。
  他约莫三十来岁,穿着一件长长的黑风衣,个子不高,但很挺拔,外表消瘦,却冷峻儒雅,颇有学者风范。他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犀利的眼神被金丝眼镜掩着,让人感到敬畏又难以靠近。
  这是一个身上有着相当难以抗拒的成熟魅力的男人,他一个人静静立在香案边,伴着袅袅升起的轻烟,看似柔弱单薄书生气,却又不怒自威,贵气不凡。
  哦草,完蛋了,一定是空气里PM2。5的含量太高了,怎么有一种看见了红烧肉的感觉!他长得真好吃!
  “檀山观什么时候来了位女道长?”红烧肉嘴角一勾,滑出一个斯文的微笑,“不过刚刚听住持叫你施主,该是我想错了。但你穿着道袍,很容易让人误会。”
  季忆猛地回神,有些局促地看着他:“啊……是,我的衣服太薄了,套件道袍暖和一点。”
  住持走到季忆身边,对红烧肉解释道:“这位是前几天在山上迷路的季施主,因为发了高烧刚刚退,身体还没好利索,所以便多住了几日。”略顿,他看向季忆,轻声介绍,“这位是聂施主,是檀山观最大的香客,常来这里上香。”
  穿着黑风衣的红烧肉优雅地走到季忆面前,绅士地朝她伸出手:“聂明宇。”
  季忆愣了一下,拘谨地握住他的手,低声道:“你好,我叫季忆。”
  红烧肉……呸,是聂明宇!
  聂明宇淡淡地睨着季忆,可以看得出对方很紧张,应该是不太常和陌生人交际,漂亮的大眼睛里闪着无措的光,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里面倒映出来的人影——清减冷漠,是他。
  “名字很好听。”他淡淡地赞赏道。
  “谢谢,那个,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你们还要上香吧?你们忙你们忙。”季忆被聂明宇盯得有些不自在,耳根热热的,感觉智商直线下降,随口找了个理由转身就要去充值智商。
  “我已经上完香了。”聂明宇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慢慢诉说道,“刚好也要去转转。”他稍稍偏头,望着她,“不介意的话一起走走?”
  ……
  呵呵,得,验证码输入错误智商充值失败。
  听听他说了什么?换了旁人找季忆这样搭讪,她肯定会认为对方是对她有意思,但聂明宇不同。他的态度叫她完全没办法自恋地认为他对她感兴趣,他邀请她时的语气和眼神都很平淡,根本就不在乎她是否会答应,仿佛只是礼貌地一问,他不在意结果。
  季忆这么寻思着,看了住持一眼,住持双手合十四十五度角淡定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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