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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北京,我怎样和你说再见 作者:韩雨山-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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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着说,我也想,真想。但总感觉现在回去还不是时候,想再等等。
  他说,那啥时候是时候哇?
  我说,08年,不管咋样08年之前我肯定回去,你这两年也就再折腾折腾,然后08年咱俩一起回去,在长春整一个比较平民化的房子,养点花,养只狗,再养个姑娘,没事儿出去玩玩。那才叫生活。
  他说,操! 对! 就是那样的。
  五十三
  我认识关叔大约有十年左右了,那年我刚从国外回来,二十多岁,要多稚嫩有多稚嫩。我在国外的时候,写了几本小说,其中有一本是写我在长春原来一些哥们儿的事儿,一个个混社会的风光和最后的惨烈,当中还有一个姐弟恋的故事,也就是说主要是写兄弟友情和不同的爱情。就是后来的《那时的迷茫》,当时的名字叫做《迷茫年代》。这本书是我写东西以来,最为自豪的作品,那时候写东西的霸气感觉现在是找不回来了。从国外回来之后,我就把那个小说打出来了,然后给我几个朋友看了看,让他们找找感觉。后来这本小说在我的朋友圈子里就传开了,一个比一个喜欢,一个比一个兴奋不已,他看完之后马上传下一个,据说还有一大堆等着的。曾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的话题中一大部分都是关于《迷茫年代》的,而我也成为了他们话题的焦点人物。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值得自卖自夸的事,我想说的是一个东西在一个小范围内,并且都是描写大伙熟悉的东西,所以它有反响也是正常的,并不是多么神奇的事儿。但是值得一说的是,至少那部东西在长春文化圈内的影响还是巨大的,也就算得上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冲击。那本书到最后也不知道怎么传的,竟然传到了关叔的手里,最重要的是也把他感动了,确切地说应该是激动。事后他告诉我说,这是他惟一一个全部看完的小说,过程是声泪俱下的。第一的感觉,像是他自己写出来的东西;第二,是这种东西完全是他自己生活的回忆。了解他之后,我才觉得确实是这个样子的,他的人生他的经历好像是为了磨合出今天的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相隔好几十年的两个人,迹遇竟会有相同之处,而且无论是从性格还是从气质上来说,都是那样的契合与相像。很多事情无法说清,只能说是注定。
  五十四
  关叔开始自己做书的时候,我帮了他很多,跑这个跑那个的啥都干。他自己也是一样,今天在长春,明天就可能在北京了。不过那段时间,算是忙得比较充实,再一个关叔也得到了一定的实际利润。给我的感觉就是,那年月出什么书都是挣钱,百分之百的,没有一本特殊的。所以,那种成功,只能算是自然成功。如果不是我琢磨搞起了电影这一行,也绝对不能把他勾弓l 进来,但是他进来了,我却撤了。这跟文学一样,我进来了,他也撤了,多少年没见他写过一首诗了。而且他绝对是一发不可收拾,越玩越大发。基本上只要能挣钱的买卖,什么都做,做药,做电子科技,做酒,反正一大堆分公司,一大部分我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他在北京刚买第一套房子的时侯,我就跟过来了。记得我刚来的第一年,我们俩住在一起,白天的时候他出去忙,我在家写写东西,晚上的时候我们俩就出去满北京城地耍。那段时间的精力和疯狂是任何时候都无法比的,再这一辈子过去,也是永远也找不回来的了。
  五十五
  到钱柜之后这帮老爷们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叫姑娘。打电话的打电话,叫服务员的叫服务员,乌央乌央要多乱套有多乱套。不一会儿瘸子挑了几个姑娘进来了。坐在我旁边的那个长头发,长得还比较标致,我问她哪人,她说四川的。我说川妹子就是水灵,皮肤还好。她说她别的地方皮肤更好。我让她把衣服脱了,让我瞅瞅,她说不行人太多了,但是可以让我试试手感,然后拿着我的手放进了她的衣服里。后来又进来两个女的,长的还可以,最主要是年轻,看着像小孩。我刚要叫她俩坐我身边来,赵胖子就站了起来说给我们介绍介绍,这时候我才发现误会了,但这也不能怪我,那两个小姑娘打扮得跟刚才进来那一批有不及而无过之。赵胖子说两个都是青年才俊,写小说写得特别好,都是二十多岁,年轻得像朵土豆花,据说其中还有一个的书在国外卖得特别好,已经出了很多语言的版本了,也就是说那两个小丫头都已经成为人物了。
  不过我是从来没听说过,但我也承认她们再牛逼也是正常的,现在这小孩放到几十年前都能举世闻名。前一阶段我就碰到一个,据说他的每本书销量都在百万以上,小孩长得白白净净,一点男人样没有,但跟他聊了几句之后,感觉太让我惊讶了,他们的很多思想好像跟人类都没太大关系,完完全全地在云山雾罩里晃荡。这两个小丫头的到来,可把瞎子王和老丁乐坏了,一人拉着一个,嘴都快贴人脸上了,一个劲儿地白话。
  五十六
  我们这些人的圈子,在北京只能算一个被无数个圈子套着的小圈子。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不喜欢北京,很多人不喜欢北京,为什么他们还会在北京。这些圈子就能告诉你原因,这里是各色人等混天地的一个绝佳的地方。这里有无数个圈子,文学圈、音乐圈、电影圈、IT圈、同性恋圈,等等,多不胜数,而且每一个大圈子又分出无数个小圈子。像文学圈,可以分出去各地的文学圈,北京本地的、东北的,甚至东北的还会分出黑、吉、辽来,还有其他全国各地跑上来的各个圈子。这里边还能分出,写小i 兑的、写散文的,或者是写诗的,一类一类,等等等等。我能一直没边没沿地分下去,一直分到你脑袋疼为止。因为有了这些圈子,很多人才会奔着这里而来。他们的目的就是混熟各种圈子,借机找到自己能成事的媒介,还可以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对一个真正想做点什么事的人,可以说一个又一个的机会就会相继出现。很多人来了,先进入自己熟悉的一个小圈子,然后又由他的小圈子里的某个人,带进了其他的一个圈子,接着又是如此,一个又一个的圈子都是一环套一环的,你会随着一个又一个地走下去,永无止境。除非你的目的性非常强,想得到什么,就奔着什么而去。如果你没有目的性,你最终肯定转晕,接下来的必然是,迷茫。
  五十七
  在北京,东北的圈子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圈子,虽然它很开阔,很容易地接纳任何人。但是,不是任何人都能够适应这个圈子的。这个圈子里,没有斤斤计较,没有尊重,没有多少金钱观念,完全的适者生存。那些浑蛋,包括我在内,说像暴发户也行,说像土老冒也可以,说是土匪或者是傻冒都行,我也觉得这些人特别地像。但绝对不是装出来的,自古以来就这习惯和毛病,从来不去想你别人会怎么看我,我就这么生活着舒服,我就这么活,谁也管不着。我感觉我们这个圈子,像一个粗旷的大草原,上面跑着一群饿狼,长相凶残,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一堆大狼狗,很少伤及小动物。肯定没有北京本地的一些圈子那么温柔可人,没事儿还可以玩玩小资情调,谈谈爱情,唠唠人生,也很容易让别人马上适应。我们不是不想这样,原因是,我们不会。
  五十八
  这帮人都在吵吵嚷嚷地闹着,我搂着我身边的姑娘坐在一边唱情歌。这个姑娘特有意思,唱得特别投入,但避免不了的是,她唱歌跑调,能把《好人好梦》唱出黄梅戏的调,把我逗得都快不行了。我正哈哈大笑的时候,来了个电话,一看是小舞。我接起电话说,想我啦? 小姑奶奶。
  小舞说,在哪混哪? 浑蛋。
  我说,我搂着个小姑娘在钱柜唱歌哪!
  小舞说,你他妈真不是人! 唱歌竟然把我这个歌后忘了,等我1
  五十九
  一个多小时之后,小舞推门进来了,走到我面前看了看我身边的姑娘,然后从牛仔裤兜里掏出来一沓钱,迅速地抽出来几张递给那个姑娘,一摆头,那个姑娘恋恋不舍地放下麦克出去了。她在我身边坐下了,我笑着跟她说,大姐,你走着来的呀? 这么长时间。
  小舞喝了一口水说,还说哪! 你也没告诉我哪个钱柜,我跑首体那边去了,在那里一顿好找,把每个包房门都踹开一遍,估计得有一部分跃跃欲试的男人让我给吓阳痿了。
  我笑了笑说,你他妈真够傻的,就不知道给我打个电话?
  她说,你才傻哪! 我不是把手机落家了吗?!
  我说,满大街一伸手就是一个公用电话,你脑袋是装消化完食物的呀!
  她说,我啥时候用过公用电话呀! 认可受累,也绝不降低身份!
  我说,你有病! 首都男人咋都这么善良哪! 竟然能让你活下来?!
  她突然靠着我温柔地说,不都是给你面子,怕你心疼吗!
  六十
  我拉着小舞坐到了关叔旁边,然后给他俩介绍了一下,关叔笑着说,好哇! 村儿里进新人我是最高兴的,看这丫头长得真招人稀罕。
  小舞听了这话晃荡着脑袋说,还得说人家老同志,诚实就是最大的优点,就冲您老这句话,本姑娘非得唱上几首动听的歌曲献给你。
  我说,别美过头了,我可告诉这帮家伙没一个是好玩意儿,尤其这位老同志,别养狼没养明白,自己倒献身了。
  小舞说,有什么呀! 不就一个个的总端着杆破枪吓唬人吗! 等姑奶奶得空的,一个个全给你们拿下。
  说完小舞就去唱歌了,关叔瞪着眼睛跟我说,这丫头好,干啥的?
  我说,落伍了吧! 人家是个小星星,唱歌的,据说地球人都知道她。
  关叔笑着说,好! 真挺好! 好玩!
  我瞅着他那要淌口水的傻样儿说,真好哇? 真好,你就拿去用去。
  关叔说,真行! 这个真行!
  我笑着说,行个屁呀! 你等着吧!
  关叔说,你不知道尊老爱幼哇! 有好梨你得先给长辈吃。
  我说,我就是尊老爱幼哪! 主要是怕你剩下的一半也进土里。就剩那点火力了,留着点吧!
  小舞唱完一首歌跑过来问,唱得怎么样? 牛吧?
  关叔说,好,接着来!
  小舞说,好,我今天唱到天亮。
  我说,保留点实力,回咱床上唱去。
第七章
  六十一
  天蒙蒙地亮了起来,大街上都是灰色的,这时候的北京显得特别荒凉。我和小舞才回到我家,一路上她还在唱着,我是一点精神都没有了。进屋我就趴到床上,小舞趴到了我的身边,接着进入了一种比较高纯度的浪费时间状态。
  我曾经很多时候在这样的黎明,混够了,玩累了,一个人回家。整个大街上,行人无几,犹如进入了时光没有溜走的古代,一个没有走入现代的老北京城,那种威严的权势下的寂静,那种年代变迁留下的孤独,通常在这时让我无法辨清,但又真实。接着,寂寞与无助都随着那种时光的沧桑猛袭而来。而那时的头脑却如没有进化一样有着清醒的认知,并且极不理解自己刚刚过去的一夜的生活,像一个没有思想的傻瓜在浪费生命。但是当我回到家,当我躺到床上,当我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所有那时的思想都四散而逃,完全被我一种莫须有的、自认为真实的境界所驱散。这时候的生命,原来变成非常明确的过程,无所谓浪费或者是珍惜,时间是定数,我无法改变,别人也是一样,这样我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我觉得什么样的生活能让我快乐,我就怎么过,就这样。
  六十二
  北京大吗? 中国人都会答,大! 老大了! 但在北京所有圈子常混的也就那儿个地儿,晚上出去找乐的时候,通常会碰到一堆又一堆的熟人,也有可能那一堆里边你就熟悉一个人,但下一次碰到的时候你就会熟悉十个。而且最有意思的一点是,通常你混完了出去单子都不知道是谁买的,自己圈子里的人是都没往出掏,到底是谁掏的,属于哪个圈子里的讲究人干的好事儿,你根本就无法得知。小舞挎着我刚一进马克西姆,我就看见个熟人,是个北京写小说的,大伙都管他叫老石,第一次别人介绍他我以为是“老师”,随即马上想到了现在的青少年儿童。正巧他今天也是带着个姑娘,在这里吃饭。看见我进来,他冲我摆了一下手,我让小舞先到一边坐就走了过去。这小子以前写了几部比较个性的青春小说出了点小名,后来好像跟人掺和了几个电影,然后才在圈子里走开了。我跟他混过几次,以前他跟老丁挺熟。这小子眼睛不大但挺有意思,尤其是勾姑娘有一套,不太喜欢说话,却能把姑娘带走,这也是一种学问。我一过去那小子就说,不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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