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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只为相思怕上楼-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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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恩涵,妳快去洗个澡,早点休息。”

    “爸,你搭什幺时候的飞机?”她不舍的问。

    “下个星期。因为妳最近每天加班到好晚,所以爸没有告诉妳,是不想妳操心。”他忧愁的表情,是割舍不下女儿。

    “爸,我懂。”

    “思涵,别来送机,爸怕分离,也不知道这一去是不是就真的留在那儿。但爸不忍心和妳说再见,爸会受不了的。”汪父伤心的眼神又回到四十多年前,在太原车站与妻一别的情景,他泪洒月台。

    “爸,我听你的话,但您别忘了您有个女儿在台湾。”她鼻酸了。

    “傻孩子,爸这四十多年来,最大的快乐,就是有妳陪伴,怎幺会忘了?”

    “爸,我想问您一件事?”

    “妳想知道大妈是个什幺样的女人,对不对?”

    “嗯。”父亲一向洞悉她的心事。

    “爸第一眼看到妳时,妳小小的娃娃脸上,却长了一对又明又亮的眼睛,当时的妳使我想起了玉涵,她也有双水汪汪的大眼,所以我替妳取了思涵的名字。”

    “这幺说,大妈一定很漂亮。”

    “她最美的不是外表,是她的那颗心,永远都是那幺地善良,体贴人意。”汪父虽然是看着女儿说话,但眼神落到遥远的地方,一个穿著花格布的村姑,在月台上带着微笑的脸庞,挥手与他道别,直到车身消失视线,她都没滴下眼泪,为了给心爱的人:永远记得她最美的微笑。

    “大妈有生小孩吗?”她没有仔细看信的内容。

    “有,一个男孩,算是妳大哥。十七岁那一年,”江父声音瘖哑的说:“大陆文革,吃不了身为黑五类的苦,吞砒霜自杀了。”

    “爸,对不起,我不该提及这件伤心事,惹你伤感。”汪思涵泪如洪泄,为没有缘的哥哥。

    “妳大哥有留下一个小女孩,玉涵就是为了那个孙女没改嫁,现在老爸已经有两个曾外孙,一个曾外孙女,在老家早升格成曾爷爷,倒是妳还在原地踏,不赶快结婚生个小娃儿,给老爸享享含饴弄孙之福。”

    汪思涵笑而不语,她颈上的吻痕被汪父瞧得一清二楚。

    “有男朋友了?”

    “没这回事,爸你瞎说。”她娇嗔抗议。

    “记住爸的话,只要他是爱妳的、人品又好、职业也安定,千万别放弃。”

    “他?连影子都没有。”她一抹红霞飞上脸蛋,脑海里却出现了余力耕的影子,和刚才相吻的镜头。

    他不会是父亲说的,理想中的好男人。

    她肯定他不是。

正文 第四章

    汪思涵伤脑筋了,透过镜子的反射,她看见脖子上的淤青。

    麻烦!到底是要用粉掩盖?或是用长发遮羞?最后她选择了贴块撒隆帕斯。幸亏她的声誉一向清白,有人问起时,大可敷衍一句脖子扭伤了,没有人会起疑的,她长长地吁了口气,放下忐忑不安的心情,上班去。

    今天空气中散漫了霉气,一大早华江桥塞车,车阵以蜗牛般的速度爬行,公车里挤满了人,差点每个人都站成了金鸡独立。好不容易轮到她下车,却发现皮包被扒了。然而霉气依然尾随着她到办公室,由于难得迟到,她成了注目焦点,甚至是嘲笑的焦点。

    在打卡到走到座位的途中,她从容不迫回答三个不期而遇部属的疑问,但似乎没人相信她的谎言--脖子扭伤了。

    不可能!大家不可能怀疑她的,汪思涵一笑稳住情绪,直到桌前那束纯白的蝴蝶兰和眼镜盒也对她笑时,她的脸瞬间僵住了。

    原来如此,她已经不打自招。

    “是余力耕送的哦!”蒋天雪用手肘从背后戳了她腰际一下。

    “妳别吓我。”她喃喃自语,显得有些招架不祝“思涵,昨晚的宴会很棒吧!有吃又有得拿,还外带--”蒋天雪手指着她的撒隆帕斯,眨了眨眼。“一个热吻。”

    “没有这回事,这是……”她脸红心跳的窘状,迫使她主动闭嘴。

    “妳不善于说谎,还是不要说了。”蒋天雪促狭的说:“蝴蝶兰呀!我第一次看人送这么名贵的花。平常假日花市看到这样的盆栽,一株起码要一万块以上,现在被剪下来当花束,只剩下一、两个星期的寿命,价钱一定非常惊人,噢!由此可见妳是幸福的。”

    “天雪,妳胡言乱语一通,到底有完没完?”她板着脸。

    “汪思涵,我郑重宣布,妳的单身生活不保了。”蒋天雪预言。

    “蒋天雪,我也郑重宣布,上班了。”

    “还有一件事,楼下的咖啡厅,有个女人找妳。”蒋天雪卖关子。

    “谁啊?”

    “妳的情敌,李媚虹。”

    “不要乱讲,我和余力耕根本没什么。”她一口否认。

    “是吗?她可不这么认为。”蒋天雪沧叛郏萑顺了肌?

    “妳又怎么知道?”她反话。

    “她来公司的时候,一脸杀气腾腾,好象妳欠了她几千万的债,恨不得把妳千刀万剐。”这番话不是开玩笑的,李媚虹不分皂白地直奔办公室,东探西望,一看见那束亮丽的兰花,眼神里闪着有如血海深仇的恨意,就在她动手的前一秒,蒋天雪机灵地挡住她的去路,适时拦阻辣手摧花。

    “太夸张了吧!”她不当一回事。

    “千万别掉以轻心,她是不好惹的。”

    “放心,我会解释清楚的。”

    “思涵,要不要我陪妳?”蒋天雪的担忧写在脸上。

    “不必,我真的跟余力耕没什么,这束花是赔罪的,不是追求我。”她的解释不但于事无补,反是欲盖弥彰。

    “他何罪之有?”蒋天雪追根究柢。

    汪思涵苦笑,指着颈项,自圆其说:“意乱情迷之罪。”

    这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厅,附近高楼栉比鳞次,不时有些上班族偷得浮生半日闲,在此喝杯香醇的咖啡、泡壶雅致的乌龙,享受这儿独具巧思的装潢。

    今天,汪思涵完全没有昔日来此的心情。她领教过李媚虹的脾气,也许不待她澄清,就胡乱判了她个死罪。

    既然吵架是避免不了,她不想忍气吞声,她会理直气壮地回顶。

    李家虽然是财大气粗的望族,钱多得可以压死人,却压不到她一根毛发,因为她没有错。就算她真的和余力耕有什么,她也不怕,男未娶女未嫁,谁管得了他们?老天爷是不会在乎男欢女爱的对或错,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可!

    推开墨色玻璃门前,汪思涵给了自己一个笑脸,神采奕奕地迎向挑战。

    李媚虹看着她走进来,从门外到桌前,从鞋子到发型,冷冷地拋了个白眼,二话不吭就把头撇到一边,留下站也不是、坐也难过的汪思涵。

    余力耕怎会喜欢上她?李媚虹心里起了很大的疑问;从她那张素颜,和找不出曲线美的套装、可笑的阿婆包头,李媚虹几乎相信自己是庸人自扰,可是却又不敢掉以轻心,毕竟他的的确确送花给她--所费不赀的花啊!

    也许是余力耕看惯了精雕细琢的美女,想换口味吧!一时的游戏。

    不过汪思涵不是弱者,更不会把尴尬丢给自己,她反击回去。“如果妳没啥重要的事,那么我先行离去。”她没做错事,不需要像个被罚站的小学生。

    “妳请坐。”李媚虹硬生生的说,心里有了谱,面对的是个强敌,因为很少有人不把李家放在眼里,她对汪思涵刮目相看。

    汪思涵点了份鲔鱼三明治、热牛奶,像参加早餐会报般潇洒自若。

    李媚虹捺着性子等她吃完。“昨晚,妳和余力耕约会?”这句话充满兴师问罪的味道。

    她冷冷地瞅李媚虹。“我没有偷你的男人,请妳不要用捉奸在床的口吻质问我。”她轻啜一口冰水,降低怒火。

    “我是好心奉劝妳,别玩火自焚,他迟早都会是我们李家的女婿。”李媚虹猫哭耗子假慈悲。

    “那你应该去劝劝他,要他收心。”

    “有些事是只有女人会受到伤害,我想妳是个聪明人,明白我的意思。”李媚虹一副扼腕的表情。“汪小姐,妳的条件很好,应该会有个好归宿。”

    “谢谢妳的谏言和祝福。”她言不由衷地笑了笑,总觉得自己好象真的是婚姻的第三者,在和正室唇枪舌战。

    “我希望妳能够答应我,不再接近他。”李媚虹命令道。

    “我?对不起,我没有理由答应妳任何事,妳同样不能要求我任何事,我们谁都没欠谁,谁也不必听谁的。”她嗤之以鼻,不接受李媚虹一身的铜臭味。

    “妳和他不会有结果的……”李媚虹苦口婆心。

    “爱情是要靠缘分,不是手段。”她听不下去陈腔烂调。

    “汪思涵,妳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李媚虹终于爆发了,半杯冰水泼到汪思涵的头上、发上。

    “李媚虹,我回敬妳一杯。”她气愤地拿起李媚虹末喝完的咖啡,从头灌下。

    “妳……妳给我小心,得罪我,有妳受的。”李媚虹泫然落泪。

    “随时候教。”她抬头挺胸,坦荡荡。

    李媚虹泪眼婆娑地冲出咖啡店,带着满腔的羞愤,跳上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心里有如千万只虫侵蚀,好苦、好痛。长这么大,没受过委屈的公主命,竟在众目睽睽的场所,遭受了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不能忍受的侮辱。

    这样的奇耻大辱,她发誓绝不轻饶汪思涵,她要毁灭汪思涵。

    另一方面,汪思涵静静地坐在原位擦拭湿濡的头发,像尊落水观音,长发垂在两边。她不懂自己哪来的脾气,大得吓人,正如蒋天雪说的,在遇见余力耕的第一天,她就变得阴阳怪气,完全换了个样。

    她不要现在的样子,想恢复原本平静的面貌。

    只有一个办法,远离余力耕。

    ☆☆☆☆☆☆☆

    辛人杰一进办公室,桌上摆了张留言条,李氏企业龙头李恩邦请他回电,他感到情形不大对劲,俪佳人在国内是有知名度,可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容忽视,但绝不可能引起李恩邦这号人物的青睐,其中必有蹊跷。

    他按了个内线电话,询问秘书有无不寻常的事发生,在秘书加油添醋下,他得到了结论,就是他大错特错,竟然笨得帮情敌的忙,拿砖头砸自己的脚。

    所幸及时踩了煞车线,他不能让错误继续下去。

    有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辛人杰更珍惜第二春的到来,对江思涵,他有一种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醒悟,她也许就是他寻觅的终站,因为他们的志趣相投、性格温和又彼此了解,是对不可多得的好搭档。

    就在今晚,他订了桌烛光晚餐,与她第一次单独约会。

    辛人杰全身的细胞都苏醒了,心如搥鼓般怦怦跳,他又有了活着的感觉,在历经六年痛苦的婚姻后,他总算破茧而出了。很辛苦但值得,他告诉自己,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拜恋爱所赐,他脱胎换骨再生了。

    汪思涵接受辛人杰的邀约,完全是基于朋友之谊,她的心情太坏了,坏到需要找个地方、找个人,好好吃顿丰盛的晚餐。

    以前,她宁愿一个人安安静静享受疗伤止痛的时光,现在,她感到孤独比悲伤更教人害怕,因为她已经无法再过一个人的日子了。

    她变得脆弱了。

    当李媚虹连奔带跑冲了出去后,她一个人坐在咖啡厅发呆,虽然不时有人投以异样的眼光,想象她是不是个疯子?她仍然一动也不动,等待着衣服快快干,好早些回公司上班,她只不过是做了宁愿陌生人笑,不愿熟识人看笑话的选择。

    直到蒋天雪提了包旅行袋,出现在她眼前,她的泪水才不争气地落下。

    原来蒋天雪早来过了,看见她的难处,火速地疾驰回家拿了套衣服和整发器具,给她带来面子。

    回到办公室时,每个人的眼中都带着不解与好奇的疑问,却没人晓得她为何换了样子。那套衣服一看就知是蒋天雪的,又是一个吉普赛女郎!

    汪思涵很合适流浪味的装扮,有些野性和轻佻的美感,眉宇中也和蒋天雪生了同样的纹路,纠结的皱痕。

    大家都看出来了,这是为情所苦的标志。

    只有汪思涵没有察觉心碎的原因--爱上了余力耕。

    他们在温莎小镇分享静谧的晚餐,倾听柔美的演奏曲,闲聊风花雪月。

    一切显得美好而舒服,直到门上的叮当声响起,汪思涵无意识地往门口一瞥,脸色乍白。最不想见的人又见面了,她连忙低下头,以手遮脸。

    “怎么了?不舒服吗?”辛人杰开心地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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