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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决明-痴儿-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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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蠢的是,他竟然觉得甘心——甘心窝在水湅的身体里,继续充当水湅!

成为水湅,他便会失去蛟龙千年长寿,他甘心。

成为水湅,他必须学会去接纳身旁来来往往的人,他甘心。

成为水湅,他将面临到属于他的家累——除了她之外,还有数个月之后才来报到的娃儿,也许接连数年内,新添的人数会超乎他想像,他甘心。

成为水湅……

“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光会笑?”方才明明说着好像挺严肃的话,此刻唇畔却扬着好真实的浅笑。

她的软嗓,打断他的思忖。目光拢聚处,有张无邪且专注的花颜观望着他,那双曾因为他要离去而哭得狼狈的眼,如今仍旧清澄。

他是个极度自私的人,说走便走,要留便留,一切都是以自己为优先。

世人之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先舍己而为人?少之又少吧,连人都是如此了,何况他是条龙……

至今他仍万分肯定,倘若湖底的龙躯没死,他仍是会走……至少在将她救回湖岸后,或许是待她生完娃娃后,抑或……直到她寿终正寝之后,他一定会走,生要为龙,死亦要为龙魂。

这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

只不过,他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利。

现在,成为水湅,仍是将所有的过程真实演练一回——他救她回岸,并且在不久的将来能抱抱属于他的孩子,然后他会同她一块变老,或许她会先他一步辞世,也或许这具属于水湅的躯壳会先死……

他所丧失的,“只是”最后变回蛟龙的权利,“只是”无法再以腾龙之姿现世——只是?他竟然会用这般云淡风轻的两字来形容他龙躯的死亡?!

“水湅不走,真好:水湅笑了,真好;能在一块,真好。”在他独自思索之时,她再度打破沉默,简简单单一个满足的笑靥,点亮了那张不见胭脂水粉浓妆淡抹的芙容。

他望着她,望着如此在乎他离去或留下的神情。

仔细想想——或许,成为水湅,并没有他想像中的差劲咧。

“痴儿,我问你。倘若有天我和净净一块落水,你是救我还是救她?”即使他知道自己现下的口吻带着吃醋的酸味,他仍想问。

“救净净。”她没多花任何时间思索,答得理所当然,也理所当然的令人火大。

水湅深吸口气,想掐死她又下不了手,索性端过一桶热姜汤塞进她怀里。

“喝完!”灌!灌死她!

水湅很无耻地抱过另外一桶,准备将这桶汤汁也灌进她嘴里,在达成处罚她的同时,也让自己脱离活受罪之苦。

痴儿咕噜咕噜地咽下最后一口姜汁,大吁口气。“热热的,好暖噢。”

“别急,还有一桶。”

“噢,好。”继续奋战。

看着痴娃娃认真且认命地灌完属于他的那桶姜汤,不满也消了大半。

不甚闺淑的饱嗝自她粉唇间逸出,带着浓浓的姜味。

水湅挥挥袖,拂去鼻前的恐怖味道,她却越贴越靠近他。

“水湅,不会救净净,可是会救我,所以我救净净,水湅就会来救我和净净,嘻。”她笑容灿烂地将方才未说完的话接续完全。

这小白痴到底是真痴还是假痴,怎么心机比他还要重?!

敢情她是将自己视为饵,专司用来钓他这条龙上勾?还是她已经摸透了他的心思,知道如何整治他?

不过她该死地猜对了!

看来这丫头,痴得有些小聪明。

虽然她的答案并非代表着他与净净孰轻孰重,但他就是忍不住为这种小小的排名吃起干醋。

“有朝一日,我定要听到你将我搁放在净净之前的答案。”

至少在她肚里的娃儿落地之前,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绝对要远远超过净净——那个分明姓“水”,与“水湅”有着浓密血缘关系,却娴静温柔到被错认为女婢十数年不曾吭声——不对,她原本就是个哑儿,怎么为自己辩驳?况且他瞧净净还对女婢之职挺乐在其中的。

因为他不是真正的水湅,所以对这个血缘之亲的“妹妹”没有一丝一毫特殊的亲情,也懒得向秦随雁解释一字一句,所以秦随雁至今仍以为净净是名比他更早进入水家庄为奴的小孤女……

真想看看哪一天秦随雁知道真相时的蠢模样,不过,不急于一时,他成为水湅后,便有漫长的未来足以享受这等乐趣。

“惨了,我对自己身躯死亡一事,越来越感觉不到伤悲了……”

“不伤悲,快快乐乐的,一块。”她接着他的话尾。

“你想跟谁快快乐乐生活在一块?”

“净净、水湅和凶巴巴的秦随雁。”

水涑长指在她面前摇了摇,“是水湅、净净和凶巴巴的秦随雁。”顺序可不能有错。

她皱着细眉,“对呀,三个人,再加上我。”她左算右算人数是相同的,可是不甚明白水湅在纠正她什么。

“以后水湅一定要搁在最前头。”他认真教导。

“噢,好。”她应了他的任性。顺序上的先后对她不具任何特殊意义,她只知道,在她所囊括的人名中,全都是她重视的人。

“还有,你千万不准变回千翡,否则我一定会休妻。”狠话撂在前头,免得到时有人说他薄情寡意。

千翡?休妻?听不懂耶……但她还是笑着应允了。

“然后,你要晚点变聪明,这样我才可以欺负你久点。”小痴娃总有一天会长大,长大了就变得精明,一精明就会反过来吃定他。

“好。”

“最好一辈子当我的痴儿。”他拧上她粉嫩嫩的双颊。

“好呀,当你的痴儿,一辈子。”她开开心心地将自己终生幸福出卖给他。

水湅笑得又贼又乐,眼眸像弯弯月儿一般。若他瞧见自己现下的笑靥,八成认不出那是属于他的。

嘿嘿,他突然觉得……

留下来当“水湅”,也挺不赖的嘛。



番外篇之一

情,随雁


锵鎯轻响震回了我曝晒在烈阳底下数时辰的迷离神智。

熠熠日芒反照间,一只指甲般大小的纯金蜘蛛落在我伏跪的草席前,澄黄而刺眼。

金色的蜘蛛……而且,是活的!

修长的八只脚僵硬而迟缓地移动着,证明着它的生命存在。

这是怎么回事?

我抬头,正巧迎上一柄抵在我垂汗颚缘的扇骨,乍见之下好似我是因那柄碍眼纸扇而屈服抬头,瞬间轰入脑海的是股挥之不去的厌恶。

“卖身葬父?”

好听的稚幼男嗓成功地撷取了我对那柄破扇的瞪视,眼光移上开口说话的持扇男孩,他是个十来岁的小毛头。

未发育的身材显得比同龄男孩来得娇小可爱,黑白分明的双眼澄澈清亮,笑起来有丝甜香,弯弯长睫衬着墨石般的眸,异常合适。唯一诡异之处是他右颊上面积颇骇人的青龙烙印,让原先该是张素洁雅秀的容颜毁得彻底。

“小少爷!那只纯金蜘蛛是咱们水家唯一的财产呀!咱们还得靠它典当,撑过个把月咧!”一个瘦弱到仅存皮包骨的龙钟老人慌张且忙乱地拨开重重围观人群,扑倒在草席上,才抢下那只金得发亮的小蜘蛛,接着却是一声惨叫:“哎哟,这怎么会咬人?!”

清亮笑声响起,“水伯,你又被骗了,真的纯金蜘蛛在这咧。”被唤为小少爷的男孩由袖里掏出纯金炼铸的八爪蜘蛛,随手抛向老人。

“小少爷!你又捉府里的活蜘蛛来上彩墨了!”

“呵呵,水府里什么都没有,就是结网的蜘蛛最多。”所以为了打发无聊光阴,他便三不五时抓些蜘蛛来玩。小少爷又转向我,脸上笑意未减,“你,要卖身葬父?”

我点头,目光瞥向身畔那张书写得歪斜的四个大字。

“多少银两可以买下你?”

“小少爷!咱们水家没有多余的银两养闲杂人等!”老人率先抢话。水家已经穷到只剩遮风挡雨的屋舍,遑论养人了,还养条狗都难上加难!

“把金蜘蛛给当了就有银两啦。”富家小少爷双臂一摊,说得简单。

“典当的银两是要用来养家的!”老人快手将金蜘蛛藏在身后,不容富家小少爷将水家最后一点家产败光散荆

“就是因为要用来养家,所以我才想买下他呀。你将金蜘蛛送到铺里去当,所有的银两拿来,我、要、赎、他。”

纸扇唰声一起,破损残缺的扇面看来凄凉无比,富家小少爷毫无所觉,还相当畅快地摇摇破扇,一派闲逸。

“一只金蜘蛛换一个下人,不值得……”老人试图做最后挣扎。

“一只像指甲般渺小的金蜘蛛换一个这么大丛的人,值得。”富家小少爷意志坚定。

被人评头论足的我,比拟一只纯金打造的蜘蛛,竟然在值与不值之间拉扯讨论。

谁说钱不是万能的?!

说出这种话的人必定不曾面临到被钱层层逼压的痛苦!

钱,可以买下一个人、买下尊严、买下华裳美食、买下任何物质上的享受,甚至是一个人的喜怒哀乐——

尊严值几两?!喜怒哀乐又值几文?!

全是个屁!

尊严比得上我一家七口,上有祖奶奶,下有稚妹幼弟的全家温饱吗?

喜怒哀乐比得上我那脸色枯黄、骨瘦如柴的弟弟妹妹捧着一碗白米饭时漾开的小小满足吗?

没有银两,尊严是屁!喜怒哀乐也是屁!

我需要银两,为爹买具棺木,让他入上为安。

我需要银两,担下全家生活重担,尽我长兄如父之责。

我需要银两,让我的家人不挨饿、不受冻。

银两呀银两,世间人尽为你折腰屈膝——

结果,三十两,买断了我的未来。

这价码,称得上天价了,我对门的邻人阿志被卖到盐场做长工,也不过区区十五两,我还有什么好不低头的?

我不在乎买下我的主子是谁、顺眼不,我只在乎他给的“卖身钱”够不够多——至少能让我家人多几顿的好饭好菜能填腹就好。

“你叫什么名字?”

“阿授。”

“禽兽的兽吗?”富家小少爷咯咯直笑,比我略小数岁的脸庞带著令人讨厌的笑容——明明贱嘴说着恶毒的嘲讽,表情竟然还天真无邪外加灿烂无比。

我不加理会,他却又问:“姓什么?”

“秦……”我咬牙,知道我的回答绝对又少不了一阵奚落,

“禽兽的禽吗?”他越笑越乐。

我瞪了他一眼,心中万分肯定一件事——我讨厌这个富家小少爷!

“我喜欢你的名字。”他下了结论。

喜欢?是因为我的名字能带给他嘲笑的快感吧!

“我叫水湅,水湅的水,水湅的湅。”

哼!我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

随着富家小少爷——水湅,及那个老到行动迟缓的老头——水管伯,姓水名管,伯是对他的尊称——一块步行许久,没有马车、没有随行奴仆,那两人闲闲走着、慢慢逛着,缓缓定向蓄龙湖畔,走向那处将囚禁我一辈子的“水家庄”。

我目瞪口呆、神情迟滞,很蠢很蠢地瞪着湖上的荒凉府郏

水家庄……一栋废墟?

蓦然,所有神智回笼——水湅、水家庄……水家庄、水涑……那个传言中鼎鼎大名的“败家子”?!那个在短短不到一年内就将水家庄败到破产的水家少庄主?!

我猛回首,对上笑容可掬的水湅,一阵恶寒自脚底窜起,轰入我混沌脑门——我竟然被这个不长进的家伙给买下来当长工?不长进的主子怎么带给底下奴仆多好的生活环境及美好远景?!

“水伯,我记得那只金蜘蛛的典当价是三十五两,可你给他的银两却只有三十两……”

“我硬攒下来的五两是这些天的吃饭钱!搁在你那边,要不了一日,你就会挥霍殆尽,我这回宁死不屈,绝不将钱交出来!”水管伯牢牢护住心窝处,为一锭碎银冒犯顶头主子。

“慌什么?我知道你是水家最忠心的人,就算你要将那五两中饱私囊,我也不反对。我是要同你说,下回典当东西时,别老畏畏缩缩的,咱们又不偷不抢,当铺店王一瞧见你这模样,硬生生将价钱折了一半。”

“没有下回了,那只金蜘蛛是水家庄最后一个值钱的玩意儿。”所幸金蜘蛛雕琢细腻,堪称极品,否则光依它的重量来典当,恐怕不值十两。“喂,小伙子!”

咦?叫我?

“什么事?”

“你可是高价买来的长工,以后水家庄上至煮饭洗衣劈柴,下至扫地除草洒水,全都得给我好好做!”水管伯先来个下马威。

“我知道。”我不就是买来打杂的吗?

“你呀,什么都得做,只有一件事做不成。”水湅摇着破扇。

“哪件?”我竟还傻傻反问。

“偷懒。”

真难笑的笑话。

“虽然我是三十两买下的长工,每个月应该有的薪俸呢?”做人长工的,好歹也能赚些一文两文的小零头,这是天经地义。

“你这个小伙子!水家庄哪里还有多余的银两来养你你你……”水管伯激动地揪着我的衣领,十只枯爪收拢收拢再收拢,然后,嗝屁。

嗝屁?!

我只听过一文钱逼死一名好汉,今天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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