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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萨特精选集-第66节

小说: 萨特精选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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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这个时期——一九一二年或一九一三年——我阅读了《米歇尔·斯特罗戈夫》《米歇尔·斯特罗戈夫》,儒勒·凡尔纳于一八七六年发表的惊险小说。主人公米歇尔·斯特罗戈夫是沙皇的信使队长,他奉命送一份重要信件到遥远的伊尔库次克去。该城受到鞑靼人叛乱分子的严重威胁,这次叛乱是由原皇家军官伊凡·奥加雷夫煽动的。米歇尔·斯特罗戈夫不幸被伊凡手下的人抓住,受尽严刑拷打,险些被挖去双眼。小说从始至终贯穿了斯特罗戈夫大无畏的精神和绝对忠诚的品质。。我高兴得哭了:真是楷模的一生!这位军官,为了显示他的价值,不需要等到强盗来挑战,上面一道命令就把他从黑暗的虚无中唤了出来,他生活的目的就是服从上面的意志,并为上面的胜利而献身,因为这种献身是无上光荣的:小说最后一页被翻过以后,米歇尔活活地被禁锢在他那烫金边的小棺材里了。没有一点忧虑,因为他一出现就负有正当使命;没有任何偶然性,他转战南北,始终兴头十足:他的勇气,敌人的警觉,地形的自然条件,通讯的手段,其他二十名信使,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预先布置好的,米歇尔每时每刻都在地图上留下足迹。没有重复,一切都在变化,当然他也必须不断变化。他的前途在向他召唤,照亮着他的道路;他向着一颗明星勇往直前。三个月之后,我怀着同样的激情重读了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米歇尔,觉得他太听话了,但妒忌他的前途。我爱慕他身上潜藏的基督教徒的气概,而大人们一直不允许我成为基督教徒。俄国的沙皇是上帝老子天皇爷,米歇尔被一道奇怪的命令从虚空中召唤出来,他像一切圣者,肩负罕见的重大使命,战胜诱惑,排除障碍,阅尽尘世,饱尝殉道者的苦难;在得到天助被一滴眼泪的奇迹所救。——作者原注后,对他的上帝歌功颂德,在他完成任务之际,进入了不朽的行列。我认为这本书有毒,难道存在上帝的意中人吗?上帝难道事先给他们指定了道路吗?我讨厌圣洁,但米歇尔·斯特罗戈夫身上的圣洁迷住了我,因为它披着英雄主义的外衣。    
    然而我并没有因此对我的哑剧改动分毫,肩负使命的想法只是想入非非,犹如飘忽不定的幽魂,落实不到行动上,可是我摆脱不了它。诚然,我的哑剧中的配角们——法国各代的国王——很听我的指挥,而且只要我打一个手势,他们便向我下达命令:我是不向他们请求命令的。如果出于服从而冒生命危险,那么慷慨施予将成什么了呢?马塞尔·杜诺,这个铁掌拳击家,每星期都使我惊讶不已,他的表演姿态优雅,超过了应尽的义务。而米歇尔·斯特罗戈夫尽管眼睛被打坏,满身是光荣的斑斑伤痕,却很难说是否做到了这一点。我欣赏他的英勇善战,却不赞成他的卑躬屈膝,这位好汉头顶一片青天,为何要向沙皇弯腰躬身呢?沙皇吻他的脚才对呢!然而,如果不卑躬屈膝,何处能找到生存的理由呢?这个矛盾使我深深陷入困境。有时我企图回避困难: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孩子,听说有一个危险的使命,便上前跪倒在国王的脚下,恳求交给我这个使命。他拒绝了,因为我太年轻,事关重大,我不行。于是乎我忽地站起来,向他挑战,干净利索地打败他所有的侍卫。君主明白过来了:“行吧,既然你乐意,那你就去完成使命吧!”但我没有上自己计谋的当,心里明白这是硬要别人接受的。再说,所有这些王孙贵族丑八怪,早就使我烦透了:我是长裤汉长裤汉是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对广大群众的称呼。因当时贵族都穿短套裤,平民百姓却只穿长裤。和弑君者,我外祖父早就让我对君主抱成见,无论他们叫路易十六,还是叫巴丹盖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一八四六年化装从阿姆古堡逃跑,穿的是泥瓦匠巴丹盖的衣服,后来他的政敌给他取绰号称他巴丹盖。。尤其因为我每天阅读《晨报》上米歇尔·泽瓦科的连载小说,这位受雨果影响的天才作家发明了共和主义的武侠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全部代表人民,他们推翻帝国,又建立帝国,然后再推翻帝国,自十四世纪就预言法国大革命。他们出于侠义心肠,保护年幼的国王或呆傻的国王不受大臣们要挟,他们还打坏国王的耳光。其中最伟大的侠客是帕达扬,他是我的师父,我无数次学他的模样,高傲地做出两条细腿站得很稳的样子,打亨利三世和路易十八的耳光。在此以后,我怎么会听命于国王呢?总而言之,我既不能给自己发委任状,以证实我在这个地球上的意义,也不能承认任何人有权向我颁发这种委任状。我继续骑马巡视,懒洋洋的,已经厌倦混战了。由于自己头上没有沙皇,没有上帝,或没有父亲,我当刽子手时漫不经心,当殉道者时无精打采,因而只能当格里塞利迪斯喽。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我的双重生活

    我过着双重生活,全是骗人的把戏:在公开场合,我是一个小骗子,即著名的夏尔·施韦泽那个有名的外孙;私下自个儿时,我深深陷入假想的愤慨。我假装隐姓埋名,以此来纠正虚假的荣耀。我毫不费劲地从一个角色跳入另一个角色。正当我一剑刺倒假想敌人时,门锁发出钥匙的转动声,母亲的双手突然僵住,在琴键上空一动不动。我把尺子放进书柜里,跑向外祖父,投入他的怀抱。我给他搬椅子,给他拿毛皮便鞋,对他一天的工作问长问短,不时提到他学生们的名字。不管先前我陷入多么深沉的遐想,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迷途的危险,我自如地对付着外祖父。不过我面前有一种潜在危险:我的现实生活很可能永远是双重的虚假,只是不断互相交替罢了。    
    我还有一种现实生活。卢森堡公园的平台上,孩子们在玩,我走近他们,他们在我身边擦过,却对我视而不见。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们,他们是多么壮实,多么敏捷,多么健美啊!在这些活生生的英雄面前,我失去了神童的智慧,失去了渊博的知识,失去了强健的体魄,失去了舞剑的灵巧。我靠在一棵树上,期待着。只要这帮顽童的首领吼一声:“出来,帕达扬,你来扮演俘虏。”我将抛弃我的种种天赋,哪怕跑龙套也甘心情愿,哪怕扮个躺在担架上的伤员,甚至装死人也乐意呀!可惜我没有得到这种机会。面前这帮孩子是我真正的审判者,我的同代人,我的同辈人。他们的冷淡把我打入冷宫,我再也不求他们来发现我了,我既非奇迹,也非怪物,一个引不起任何人兴趣的矮小瘦弱的人而已。可是我母亲愤愤不平,这位颀长而美丽的女子跟我这个小矮个儿在一起感到很得体,认为再自然不过了:施韦泽一家颀长,萨特一家矮小,我长得像父亲,仅此而已。她情愿在我八岁的时候还抱着我走,这样携带方便;我岁数长了,个儿仍旧矮小,但在她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然而当她看到谁都不邀请我玩时,她真心疼我,生怕我发现自己矮小而自惭形秽,其实我不尽然如此。为了挽救我失望的情绪,她装出不耐烦的样子说:“大傻瓜,你等什么呀?问问他们愿不愿意跟你一起玩。”我宁愿干最卑贱的事,也不愿丧失自尊去求他们。一些妇女坐在铁长椅上打毛线,她指着他们说:“你要我去跟他们的母亲说说吗?”我求她千万不要这样。她抓着我的手,我们离开了,从一棵树走到另一棵树,从一个人群走到另一个人群,始终是哀求的样子,但总是被排斥在外。黄昏,我回到自己的窝,回到精灵出没的圣地,沉浸在遐想中:我用咒骂和残杀一百个大兵来为我沮丧的情绪报仇雪恨。管他呢,反正事情进展得不顺利。    
    我的外祖父拯救了我:他无意中把我抛入了一场新的骗局,从而改变了我的一生。    
    二写作    
    夏尔·施韦泽从来不把自己视为作家。但到了七十高龄,仍对法语爱不忍释,因为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学会,而且还不能运用自如。他喜欢舞文弄墨雕词琢句,不喜欢吟哦咏诵,而他那不争气的语音语调却处处使他露怯。一有空,他便挥笔成章,很乐意为我们家和学校增添光彩,每逢佳日良辰写些应时作品:新年祝辞,生日祝愿,婚宴贺词,圣查理曼节献诗;独幕剧,猜字谜,限韵诗,顺口溜;开代表会时,即席赋四行诗,德文和法文同时并举。    
    初夏,没等外祖父结束课程,两位妇人和我,我们便出发去了阿卡雄。他一星期给我们写三次信,每次给路易丝写两页,给安娜—玛丽写一个附言,给我写一整篇韵文。为了让我更好地领略我的幸福,母亲边学边教我诗律。有一次她们发现我在乱写韵文回信,于是赶紧催我写完,并助我一臂之力。两位妇人发信的时候,想到收信人会惊奇得目瞪口呆,不禁笑得流眼泪。回程邮班给我送来一首赞美我的诗,我再以一首诗相答。这个习惯使外祖父和外孙之间结成了一条新的纽带,两人犹如印第安人或蒙马特区为妓女拉客的人,用妇女不懂的语言狼狈为奸。家人送我一本音韵词典,我便成了打油诗人。我给薇薇写情诗,这是一个金发小姑娘,总坐在她的长椅子上,几年以后死了。小姑娘对我的情诗满不在乎:她是一个天使;但公众广泛的赞美为我补偿了她的无动于衷。我后来还找到过几首这样的诗。一九五五年科克多让—科克多(1889—1963),法国著名多体裁作家:小说家,剧作家,诗人,文艺评论家。说过,除了米奴·德鲁埃,所有的孩子都有天赋米奴·德鲁埃是本世纪初一个不出名的女诗人,因早熟而没有得到正确的指导,天赋很快衰竭。显然,这里是科克多一句俏皮的反话。。一九二一年除了我,所有的孩子都有天赋,我写作纯粹是装腔作势,搞虚礼俗套,冒充大人的样子;我之所以写作,因为我是夏尔·施韦泽的外孙嘛。家人让我念拉封丹寓言,我不喜欢。拉封丹的韵文写得松松散散,我决定用十二音节诗重写他的寓言。这个创举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好像受到嘲弄,从此不再赋诗。但我已是离弦之箭,干脆放弃韵文,改写散文。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从《唧唧叫》中读到的引人入胜的奇遇进行再创造,笔录下来。该是我从虚无缥缈的幻想中走出来的时候了。在神奇的遨游中,我想达到的却是现实。母亲经常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乐谱,一边问我:“普卢,你在干什么?”我有时打破沉默回答:“我在演电影呢。”确实,我千方百计想像出种种镜头,让这些镜头在真的家具和真的墙壁之间再现,如同银幕上荧荧闪烁的镜头那样明晰可见,结果白费了力气。我不能无视我的双重虚假:我假装一个假装英雄的演员。    
    我乍学创作,下笔成文时,真是欣喜无穷。依然是冒名顶替,但我说过,我把文字看做是事物的精髓。看到我细小而潦草的字像萤火虫似的在黯淡无光的物体上闪烁爬行时,我兴奋得无以复加:想像的事物成了现实。一只狮子,一名第二帝国的上尉,一个贝督因人贝督因人,居住在北非和西亚的一个游牧民族。,他们稀里糊涂地被命名后进入餐厅,从此永远受禁,化为文字符号。我自以为用钢笔尖把我的梦想铭刻在人间了。我要来一个本子,一瓶紫色墨水,在封皮上写道:“小说簿”。我把第一个写完的本子定名为《寻蝶记》。一个学者和一个强壮的年轻探险家以及学者的女儿逆亚马逊河而上,寻找一种珍贵的蝴蝶。内容,人物,探险的细节,甚至故事的标题,全部是从上一期季刊的一篇连环画借用的,这是肆无忌惮的抄袭,却替我解除了一切不安:既然我没有作任何杜撰,那么我写的一切必然是真实的。我并不奢望出版,但竭力使自己相信已出版的正是我要写的作品,我不写楷模以外的东西。我认为自己是抄袭者吗?不,我认为自己是独创一格的作者:我做了加工和润色呀。譬如,我想到了改动人物的姓名。这些细微的改变使我有权混淆记忆和想像。现存的句子以崭新的面貌在我头脑里重新组合,稳稳当当,井井有条,这就是所谓的灵感。我把这些句子誊写下来,在我眼前展现出密密匝匝的东西。如果人们普遍相信,作者灵感来临时已在内心深处变成另一个人,那么我七八岁的时候就认识灵感了。    
    我从来不完全相信“自动写作”超现实主义初期的写作方法,即快速地、不假思索地写作,以抒写“潜意识”。,但非常喜欢这种写作游戏,我是独生子嘛,可以自个儿玩耍。我不时搁下笔,装作犹豫不决的样子,双眉紧锁,目光恍惚,竭力使自己感觉到是一个作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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