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选择-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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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的女儿第24节 这样看上去很美
她十分喜欢听斯坦朗读这首诗歌。她甚至想用已学得不错的英语亲自朗诵这首诗,以及这位诗人的其他作品,这样便于她背诵下来。不过,苏菲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她听漏了一个音,以为写出这些令人心醉的精练诗句的美国诗人,与世界上另外一位流芳百世的小说家的姓一模一样。 因此,现在她在耶塔公寓里,听着马勒忧伤的旋律,又一次想起这首诗。她决定在上课前先去布鲁克林大学图书馆,浏览一下这位了不起的作家的作品。她同时认为,这肯定是一位男性作家。后来她对我说,就是这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成为她和内森相遇的场景中十分重要的一幕。 她十分清楚地记得,她从令人嫌恶的热哄哄的地铁中走出,来到阳光明媚的校园。绿草茵茵的草坪,来来往往的学生,四处的鲜花和绿树,无不让她产生一种自在平静的感觉。这是布鲁克林其他地方不能给她的一种美妙感觉。这所学校与她过去住过的那所古老的雅基罗尼大学十分相似:闪闪发光的天文钟上的长满苔藓的日昝仪,成群结队的自由自在的学生们,课间的嘈杂、拥挤,以及浓郁的学术气氛。这些都让苏菲觉得舒适,放松,就像回到家里一样充满安全感。校园里的花园十分宁静,像嘈杂混乱繁华的巴比伦城里的一片宁静的绿洲。那天,她穿过花园一角向图书馆走去,无意中的一瞥永远留在了她的记忆中。她不知道这是否与内森急不可待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她所看见的并不算什么奇事,即使用最正派的布鲁克林大学的标准,或四十年代最保守的眼光来看,都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然而苏菲的内心却像被猛烈地搅动了一下。她十分震惊,好像这幕小小的,十分快速的,不顾一切的,带有色情味的场景在她体内重新点燃了一团火,而她本以为这团火永远不会再燃烧了。那场景只是一闪而过,像一幅彩色快照:两个年轻漂亮的学生靠在一棵树干上紧紧地拥吻。他们像两头饥饿的动物一样,如饥似渴地吮吸着对方,舌头在对方嘴里贪婪地搅动。透过女孩子瀑布般浓密的黑发,他们的情欲清晰可见。 苏菲赶紧把目光移到别处。她觉得胸口像被针扎了一般。她急忙走到拥挤的人行道上,觉得自己的脸烧得通红,心跳得很快,一股炽热的性兴奋涨满了她的全身!这真是无法言喻!她在绝望的气氛中生活了那么久,麻木了那么久,而此时此刻,她欲火中烧。那团火在她的内部,在靠近子宫的地方熊熊地燃烧起来。她已好多年没有体验到这种强烈的欲望了。 但这种难以置信的激情很快便消失了。一走进图书馆,面对着桌后的那位图书管理员一位纳粹分子,它便消失了。不,他当然不是个纳粹分子。这不仅因为那张黑白分明的胸牌上清楚地写着他的名字:索罗姆o维尔斯,还因为,唔,难道在布鲁克林大学图书馆里一册一册分放人类文明智慧结晶的会是一名纳粹分子吗?但是,这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这个脸色苍白、郁郁寡欢、长着一副好斗面孔、带着一只绿色眼罩的索罗姆o维尔斯,简直就是一个冷漠无情、笨重迟钝的德国官僚的翻版。这是她在华沙被占领后,在那里见得最多的一种人。此时,这种形象无疑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使她一下子精神崩溃下来。她重又觉得极度虚弱。她胆怯地问索罗姆o维尔斯,她在哪个地方能找到十九世纪美国诗人〃艾米o狄更斯〃的作品目录。 〃在目录室,左边第一道门。〃维尔斯面无表情地说,停了好一会儿又加上一句,〃但是,你不会找到任何东西。〃 〃找不到?〃苏菲随着他的话音迷惑不解地问。沉默了一会儿,她又问:〃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查尔斯o狄更斯是英国作家,没有叫狄更斯的美国诗人。〃那声音十分刺耳,充满敌意,好像雕塑发出的声音一样空洞。 苏菲突然一阵眩晕,两腋像被许多针扎一般一阵刺痛。她漠然、奇怪地看着维尔斯的脸,那张愠怒、僵硬、像雕塑一样的脸轻飘飘地,好像要从他的脖子和领口上飘起来。像对着一个无形的医生,她自言自语地说:我病了,病得很厉害。但她又挣扎着对那图书管理员说:〃我确信一定有一个叫狄更斯的美国诗人。〃她想,那些荡气回肠的诗句,那悲切的死亡与时代的旋律,任何一位图书管理员都会十分熟悉的,就像熟悉他家里的陈设,熟悉国歌,熟悉他自己的肉体一样。苏菲感觉自己张嘴在念那首诗:〃因为我不能为死亡停留……〃她晕得太厉害了,已无法意识到在索罗姆o维尔斯狭隘的目空一切的眼里,早已认定她是那么笨,那么蠢。她还没念完这句诗,便听见他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响起,阴森森地回荡着。那是一种强压着愤怒的嘶哑的声音,带有十分明显的恶意:〃听着,我来告诉你,〃那声音说,〃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你想要我给你画出来吗?我现在就告诉你,听见了吗?〃 索罗姆o维尔斯完全应该知道,他的话几乎杀了苏菲。她极度虚脱,倒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而他的话仍在她的脑海中回荡。她模模糊糊地想起,他冲她大叫后,她便晕了过去。一切都是那样糟糕,她差点儿搞不清自己在哪里。图书馆?是的,是在图书馆。她似乎极不舒服地躺在一张长椅或是窗下的椅子上,就在离她刚才倒下之处不远的地方。她觉得全身瘫软,身上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臭烘烘的酸味。后来,从外套胸前湿漉漉的痕迹,她才知道自己把刚才吃下的东西都吐了出来,胸前满是呕吐物,像一滩肮脏恶臭的污泥。 但她的知觉开始慢慢恢复。她把头无力地动了动,注意到一个声音一个男人的声音,洪亮,有力,正气愤地对着一个畏缩的人影怒吼着。那人影斜对着她,不过从额头上斜带着的那只绿色眼罩,她隐约认出那是索罗姆。维尔斯。而那人的声音严厉、威严,听上去十分愤怒。从她的角度她几乎无法看见他。她觉得一种好奇的快意浸到背部,尽管她还是那么虚弱无力地躺着。〃我不知道你是谁,索罗姆。维尔斯,不过你的行为太可耻了!我听见你对她说的那些话。我就站在这儿!〃他吼叫道,〃我听见你对那女孩讲的每一句粗鲁的话,还有那些脏字!你难道看不出她是个外国人吗?你他妈的蠢猪!〃几个人围了过来。苏菲可以看见那图书管理员哆嗦着,像狂风中的稻草一样瑟瑟发抖。〃你是个猪,维尔斯,犹太猪!你让犹太人背上了这个骂名!那姑娘,那可爱的姑娘有点小小的语言困难,问你一个完全合乎情理的问题,你却像地痞一样地对待她。我真想揍你这该死的!你该去当一个管子工,而不是在这里与书本打交道!〃苏菲突然大吃一惊,她看见那人猛地把维尔斯的眼罩拉了下来,那东西像胶片一样吊在那儿摇摇晃晃。〃你这肮脏的蠢货!〃那声音充满蔑视与嫌恶,〃你真让人恶心!〃 苏菲一定又失去了知觉,因为后来她记得的,便是内森那温柔、有力、极富感染力的手指在急速地移动。那手指沾着她吐出来的脏东西,把一个湿湿的冰凉的东西轻轻地放在她的额头上。〃你会没事儿的,亲爱的,〃他小声说着,〃你会没事儿的,别担心。噢,你真美。你怎么这么美?别动!你没事儿,只不过是晕了一下。好了,现在感觉怎么样?想喝点儿水吗?不,不,别说话,放松,过一会儿你就会好的。〃那声音一直喃喃说着,像一个温柔的独白,像一首轻柔的催眠曲,把一种平静的感觉注入她的身体。仅仅过了一小会儿,苏菲就不再为那陌生人沾上她的呕吐物而觉得难堪了,但她后悔的是,她睁开眼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居然那么傻:〃噢,我想我要死了。〃〃不!你不会死的。〃他又用那坚定有力的、耐心的声音说道,手指不停地往她额头上放一种凉凉的东西。〃你不会死的,你会长命百岁。你叫什么名字,甜心?不,不用现在告诉我,就这么躺着。你这样看上去很美。你的脉搏很平稳。来,喝点儿水……〃
霍布斯农场第24节 父亲的一封来信
住进粉红色寓所几个星期之后,我又收到父亲的一封来信。当时我还未意识到这封信会对那个夏天发生的所有乱七八糟的事,以及我和内森、苏菲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但这信本身已很令人称奇。它和我引用过的有关玛利亚。亨特的那封信一样与死亡有关,又与父亲更早的那封与阿提斯特有关的信一样,给我带来有关遗产的一些消息。我摘录了其中的大部分内容: 儿子,十天前,我亲爱的朋友兼政敌弗兰克。霍布斯在船厂的办公室里猝死。事情很突然,我想是因为脑血栓发作。他刚满六十岁,正是刚刚开始对生命有所领悟的黄金时段。他的死令我极度震惊,我感到深深的遗憾和痛惜。当然,他的政见也十分可悲,我应该说他比墨索里尼还´;右´;十英里呢。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那个在我们乡下备受称颂的〃好家伙〃。我失去了一位笨重、慷慨还有些执拗的伙伴。弗兰克在许多方面都称得上是一个悲剧人物。他是一个鳏夫,孤孤单单,一直为失去惟一的儿子而悲哀。可能你还记得,就在不久前,他的儿子小弗兰克在阿尔伯。桑德的一次捕鱼事故中溺水而死。老弗兰克身后没留下一个亲人。这是我写这封信的主在原因,我想让你明白我为什么先要写这么多。 弗兰克的律师几天前来拜会我,并通知我说,我是弗兰克遗产的主要继承人。这太让我吃惊了。弗兰克没有什么积蓄,也没有投资。他和我一样,不过是靠工资吃饭的高层人士,一直在有如巨大的远洋轮一样的风险四伏的生意场上跌跌绊绊。这也是我的后悔之处,我早该给你寄去一张金额足够的即付支票,以减轻你在文学园地里辛勤耕耘的压力。多年来,弗兰克一直是南安普顿县一个小型农场的〃遥控〃地主;自南北战争以后,那里便成为霍布斯家族的领地。弗兰克留给我的就是这个农场。他在遗嘱里说,我当然可以随意处置农场,但最好能像他那样继续种植。这六十英亩花生地不仅能带来一些微薄的利润,还拥有令人愉快的葱郁的田园风光,以及一条鱼肥水美的美丽小溪。那个地方我曾去过好几次,弗兰克一定知道我是多么喜欢它。 不过,弗兰克这个非同寻常令人感动的决定却让我左右为难,因为即使我愿意遵循弗兰克的遗愿,尽我所能不卖掉农场,但却不知道在经过这么多年之后,我是否还适合经营农场(虽然在北卡罗来纳蛙,还是孩提时代的我曾十分熟练地使用过锄头和铁锹)。即使像弗兰克那样只做个〃遥控〃农场主,也需要付出相当多的精力和心血。弗兰克对农场十分珍爱,可谓费尽心血;而我现在在船厂也干得得心应手。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这都是个很诱人的建议。那儿有两个能干、可靠的黑人佃户,农场的设备也还不错。住房也修缮一新,就靠近那条满是鱼儿的小溪。花生现在也是一种赚钱的经济作物,尤其是在战后,这种豆科植物开发出了许多新用途。我记得弗兰克把收获的大部分花生卖给苏福克的种植园主,让那些饱食终日的美国馋猫们饱享花生油(酱)的清香。当然还有一些猪,都制成了最好的火腿。另外种有几公顷大豆和棉花,都能卖个好价钱。所以你该明白,这些经济因素,再加上田园美景与休闲生活的吸引力,使我在告别牲口棚和农田四十余年后,又一次想重操旧业。当然,我不会因此而富裕起来,因为你那些在北卡罗来纳的姑姑们已快把我榨干了,但收入总会有一点点增加。不过,前面提及的那些疑惑和困难又让我望而却步。斯汀戈,我因此想到,你可以解决这个两难问题。 我的意思是说,你到这农场住下来,我不在时由你充当农场主。我几乎可以想象出你看到这儿时的懊恼,你的眼神中肯定已流露出〃可我一点儿也不懂那该死的花生是怎么种的〃之类的意思。我很清楚这一切对你是多么不适合,尤其是你在北方世界里已选择了文学之路后。但我还是请你考虑这个意见,不是因为我不允许你独自旅居野蛮的北方,而是出于对你的牵挂。从你最近写来的几封信中,我可以看出你在精神上并不快乐,而在经济上似乎也未能超凡脱俗,不为其所困。你不必为这个农场操一点点心,因为雨果和刘易斯这两家黑人已在那儿呆了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