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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三生转世重遇王 作者:红粉饰尘(潇湘2012.8.5完结)-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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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算了,我睡储物间吧。”煜翊败下阵来,他也没问多少钱一宿,自家人,用得着给钱吗?他这是不想白璐记忆复苏以后为难!“储物间在哪儿?,带我去吧。”煜翊俨然一副老大的样子。
  白璐领着煜翊来到了储物间,然后离开了。
  天哪,这是储物间吗?简直是狗窝……香蕉皮,苹果皮,包装袋,易拉罐,破旧的碗碟……这里是垃圾回收站吧?
  随便找了个空间大点的位置坐了下来,然后开始呼呼大睡。不是他不愿意清理“房间”,而是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不能随意乱动别人的东西。
  一觉睡醒,来到柜台前,煜翊很“大方”的告诉白璐——自己没带钱,要杀要剐随便,不过自己还是能做点事的,如果不嫌弃可以把他留下来当伙计,只管一日三餐也免了。说话的时候俨然一副老大的模样,气的白璐牙痒痒。
  于是,煜翊的恐怖生涯开始了,话说,人不能太高调,这就是例子。
  
  




☆、第二十一章 高等血族

  一觉睡醒,来到柜台前,煜翊很“大方”的告诉白璐——自己没带钱,要杀要剐随便,不过自己还是能做点事的,如果不嫌弃可以把他留下来当伙计,只管一日三餐也免了。说话的时候俨然一副老大的模样,气的白璐牙痒痒。
  于是,煜翊的恐怖生涯开始了,话说,人不能太高调,这就是例子。
  “小翊子,去把二楼的第三间房间整理好,再给门口两棵花浇浇水,然后,买一份报纸和一份外卖回来,还有,把地给扫了,记住!不能有一点灰尘,不然……嘿嘿,扣工资!还有……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吧。”白璐站在柜台前指挥着煜翊做事,指挥得不亦乐乎。
  “我说过了,我叫煜翊,不是小翊子这个恶心的名字!还有,我本来就没工资,你往哪儿扣啊?”终于,煜翊的小宇宙爆发了。
  “既然你没工资,那你就给我钱啊!没听说过有倒扣这回事吗?”白璐白了煜翊一眼……
  “废话!我有钱还用的着在这里拼死拼活的干活吗?”其实钱,煜翊还是有的,他的包裹里有一些金叶子,是离开城堡时随手从装饰上摘下来的,以备不时只需。
  “那还废什么话,赶紧给我去干活,再说就扣你工资!”白璐杏眼圆睁,看的煜翊不自在极了。
  其实煜翊不是给不起钱,只是一出手就足以付清他所欠的费用了。那样他还拿什么理由跟白璐在一起?搞不好还会让白璐更加讨厌。
  渐渐的,这一世的败露和煜翊熟络了起来,对他的感情里有了异样的情愫。也不再让煜翊做那么多的事情了。
  人类的食物对煜翊来说是没有用的,他需要的,是血,一百年来,他由于翅膀的残疾,喝的一直是特制的红酒。虽然他答应过白璐不再吸血,但他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呀,这里并没有特制的红酒。
  晚上,趁白璐“失踪”了,他偷偷的溜了出去。
  正在寻觅猎物,忽然听到“啊”的一声大叫,随后,声音隐没了。是白璐!天使一直是最好的血奴,所以,天使吸引着无数的血族吸血鬼,即使是天使的转世……
  煜翊循着刚才的声音跑到了一条死胡同,发现白璐晕倒了,一个血族正准备吸吮她的血。
  血族一直是以速度和力量著称的,当然,这种时候容貌的优势不算在上面。
  煜翊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这个高等的吸血鬼身边,要知道,煜翊这种最高等的血族贵族的速度是他所无法比拟的。
  “放开她!”煜翊冷冷的开口,他表现得十分淡定,因为他知道这个血族在自己面前不敢怎样,即使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意料之中的,这个高等血族放下了托着白璐脖颈的手,颤抖着站了起来,他怕,因为这个血族的速度惊人,他很可能就是失踪的三王子,不,肯定是,只有最高等的血族才拥有这样的速度,而最高等的血族,寥寥可数。但他怕的不是三王子杀了自己,血族之间是不可以任意屠杀的。
  “你怎么出来了?”煜翊轻笑道。
  
  




☆、第二十二章 汉字

  意料之中的,这个高等血族放下了托着白璐脖颈的手,颤抖着站了起来,他怕,因为这个血族的速度惊人,他很可能就是失踪的三王子,不,肯定是,只有最高等的血族才拥有这样的速度,而最高等的血族,寥寥可数。但他怕的不是三王子杀了自己,血族之间是不可以任意屠杀的。
  “你怎么出来了?”煜翊轻笑道。
  “三王子殿下,是王派我们来找您。”血族哆哆嗦嗦的说,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了煜翊生气。
  “你们?有多少人来了?”煜翊双手背后,饶有兴趣的说。
  “大概……大概三十个人吧,听说四王子殿下和五公主殿下也来了,不过倒是没看见他们,他们和我们不是一道的。”
  “你想我怎么处置你?”
  “三王子,三王子,您放了我吧,我保证,我不会把您的行踪说出去的,我以我一生的荣誉发誓!”说着,举起三根手指。
  “你走吧。”煜翊并不能对他怎样,最多也只是把他扔到赏金猎人的总部,但他毕竟是血族的人,不能便宜了人类。
  “谢……谢谢三王子。”说完,连滚带爬的走出了煜翊的视线范围。
  把白璐抱回了房间,唉,今天的猎食行动又失败了……
  “煜翊……煜翊……煜翊……”半昏迷中的白璐嘴里咿呀吐出这几个字。
  煜翊十分欣喜,这是这一世的白鹭爱上了自己吗?还是上一世的本能?
  “我在这儿,我在这儿。”煜翊激动地紧抓床上白璐的手。
  “煜翊……煜翊……煜翊……”但除了“煜翊”之外,白璐没有说出其他的什么。
  于是,煜翊守在白璐的床边一夜未眠。这对吸血鬼来说不成什么问题,但也会有点难受。
  第二天白璐醒来,发现床边的煜翊,原本认为昨晚的一切只是个梦的白璐不淡定了。昨天晚上那拥有獠牙的是吸血鬼还是僵尸?难道吸血鬼又泛滥了吗?
  煜翊见白璐醒了,忙问:“你怎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白璐想从煜翊这里得到证实。
  “不要想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要再想了,都过去了。”煜翊顺了顺白璐的秀发,安慰道。
  “嗯,谢谢你!”面颊通红的白鹭低头轻声道。
  “呵呵,我不过略尽绵力罢了,没什么好谢的!”
  “不过你别以为你帮了我,以后就不用干活了哦,快点,去记账,账本在柜台上,你算好以后由我记入电脑里。”白璐一边说,以便推搡着煜翊,让他赶紧离开。
  “记账?这个简单。”
  找到账本以后,煜翊顿时傻眼了,这字自己不认识啊,不过这种字体怎么和那本笔记上的字那么像相似呢?于是,煜翊又回到了白璐的房间。
  “老板,我不认识这字啊!”煜翊为难的说。
  “什么!?看你长得那么俊俏,原来是个文盲啊?你会几个汉字?”小白璐这一刻表示很无奈……
  “汉字?那是个什么东西啊?”这名字自己从来没有听过,又怎么可能会呢?
  
  




☆、第二十三章 认字

  “老板,我不认识这字啊!”煜翊为难的说。
  “什么!?看你长得那么俊俏,原来是个文盲啊?你会几个汉字?”小白璐这一刻表示很无奈……
  “汉字?那是个什么东西啊?”这名字自己从来没有听过,又怎么可能会呢?
  “你……你没救了!”白璐咬牙切齿的说,“行了,这次我帮你记,我有时间教你认字。”
  认字?那自己不就可以知道那本书里面写了什么了吗?听到这个消息的煜翊欣喜若狂。他急切的想知道里面写了什么,但他却不知道,正是这本书,改变了他将来的一切。
  “真的吗?那你现在教我认字吧?”煜翊迫不及待的说。
  “我说了,是等我有时间再教你,要不是看在你救了我,我才不教你呢!”白璐一副“你该感激我”的模样,别提有多得瑟了。
  于是,白璐每天都教煜翊识小学一年级的拼音,等教会他以后,随手甩给了他一本字典,让他自己查字,自己学习。
  当白璐和煜翊上街时,附近的邻居街坊都在旁边一个劲儿的赞叹:“金童玉女啊!”再于是,人们就认为他们是热恋中的情侣,而煜翊和白璐也应和着大家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随着煜翊识得的字越来越多,书里面的一些内容他也渐渐知晓,主要说的是如何变强,后面关于天使和血族的那些文字他就没看懂了。但变强与天使有什么关系呢?图中的血族为什么要追赶天使?煜翊绝不认为他只是在提高速度那么简单。
  血族提高战斗力可以通过吸食高级的血,比如人类中能力很强的人的血;也比如血族中的王,亲王,贵族,高等血族的血;再比如有异能力的人的血,还有一项最重要的,没看懂,虽然他很想把这本书给白璐看,以求更快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但他还是像之前那样,在心里果断否定了这个念想。
  他隐约感觉到,这本书里面藏了一个很大的秘密,这个秘密不能让白璐知道。所以,他只能每天晚上黑灯瞎火的翻着字典,翻着书,速度不言而喻。
  “喂喂,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怎么还不睡?”白璐见煜翊的房间有一点灯光,就来瞧瞧看,看见煜翊摆着手电筒坐在小木板床上翻着字典的样子,她很吃惊,没想到他这么好学,看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哪。
  “没,没什么。”煜翊一见是白璐,马上把床上的笔记偷偷的塞在枕头底下。自从煜翊和白璐“好上了”以后,白璐就帮煜翊换了一件普通的房间,美其名曰:关心员工。
  “没有?想不到你这么好学啊!”白璐只是真心的赞叹了一句,听入煜翊耳中便变了样——“那么好学,到底有什么目的?”
  “真没有!我就是想交个笔友,所以学写字。”煜翊慌忙解释道,第二次,煜翊又骗了白璐,只是这次白璐并不知道,到底还会有几次呢?
  “好了,那么紧张干啥,明天还有事要做,洗洗睡了吧,我先去睡了,晚安~好学生!”走时还不忘做了一个鬼脸。
  
  




☆、第二十四章 花田kiss

  “没有?想不到你这么好学啊!”白璐只是真心的赞叹了一句,听入煜翊耳中便变了样——“那么好学,到底有什么目的?”
  “真没有!我就是想交个笔友,所以学写字。”煜翊慌忙解释道,第二次,煜翊又骗了白璐,只是这次白璐并不知道,到底还会有几次呢?
  “好了,那么紧张干啥,明天还有事要做,洗洗睡了吧,我先去睡了,晚安~好学生!”走时还不忘做了一个鬼脸。
  白璐转身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她的房间就在煜翊房间的对面,这就是传说中的以公谋私!面对这种情况,煜翊也是十分痛苦的,他要一边专心的学习,还要耳听八方,防备白璐的“突击检查”,而刚刚被抓现行,是因为煜翊太过于专心学习了,对于这个,煜翊表示很郁闷,自己该怎么办?专心学习也不是,不专心学习也不是……
  白璐最近很关心煜翊,对他的态度大改特改。原因:她喜欢上煜翊了。在外人眼中,他们就是幸福的一对儿。
  煜翊也曾想过杀死白璐,当然,不是恶意的,那样白璐的洗礼就会立即结束,那他们就可以结婚了。但仔细想想,在城堡里一辈子,还不如在这里一年呢!这里没有拘束,他们想怎样就怎样。
  “来,璐儿,跟我来。”这天,煜翊神秘兮兮的对白璐说。
  白璐又被煜翊拉着到处跑了……
  “怎样?这里漂亮吗?”煜翊停下来,对着白璐说。
  白璐看着眼前的这片花田,脑海中闪出一些零零散散的片段: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站在一片花田前,少年向少女介绍着;少女在花田中欢快的奔跑着,少年则在一旁温馨的笑着……
  “璐儿,怎么了?”煜翊很困惑,难道璐儿不喜欢这里吗?这里和布瑞斯森林里的那片花田一样美丽啊!
  “没有,刚刚不小心走神了。”白璐被拉回了思绪,“这里真漂亮!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我在这里住了那么久都没有发现呢。”白璐好奇的看着煜翊。
  煜翊挠挠头,不好意思的说:“今天早上买菜的时候,不小心迷路,走到了这里……”要知道后来煜翊是要动用翅膀才找到了回去的路的呢。
  “我晕,我真是服了你了!你住在这儿都快三个月了,你去买菜的时间少说也有两个月了,还会迷路。”白璐狠狠地鄙视了煜翊一眼。
  “我只是想到处看看有什么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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