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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朔风飞扬-第40节

小说: 朔风飞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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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玛目阿里是先知时代第一个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圣门弟子,也是第一位汇集《古兰经》成册的人,可以说除了先知,他是最精通古兰经圣训的人,其实作为战士的阿里,远没有作为伊玛目的阿里那么令人神往……”阿米丽雅停顿了一下,似乎勾起了什么心绪,声音骤然低落下来,眼神中泛起一层雾气……   
    李天郎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是啊,对于一个女人来讲,战士总是意味着鲜血和死亡,留给女人的只有失去亲人的痛苦和仇恨,如果谁能化解世界上的一切拼杀,那一定是所有女人的大恩人!   
    低头看了看注视自己的李天郎,阿米丽雅微微叹了口气,略带苦涩地笑了一下,继续说道:“作为战士的阿里以勇猛善战著称,而且韬略过人,他参加了伊斯兰教早期的历次战役,被信徒们视为所向无敌的勇士,其一生指挥的战斗,无一败绩。早期的白德尔战役,穆斯林大获全胜,共杀敌七十人,其中伊玛目阿里一人就斩杀了三十六人,包括敌方的首领,指挥官艾布·哲海里。在吴侯德战役中,阿里斩杀下古莱什著名骑士泰勒哈·本·艾比·泰勒哈和艾斯阿德,并拼死保卫先知,突出重围。在随后著名的壕沟战役中,阿里斩杀了古莱什著名骑士阿幕尔·本·阿卜杜·翁迪,从此成为公认的最勇猛的伊斯兰勇士。在征服海巴尔的战役中,穆罕默德说:‘我将把战旗交给一个最勇敢,最喜爱真主及其使者,而真主和使者也最喜爱他的人’。许多人都期待着穆罕默德把战旗交给自己,而穆罕默德最终却把战旗交给了阿里,这显然是对阿里骁勇善战的最好信任。在此次战役中,犹太名将麦尔海卜出阵挑战,横枪立马吟诗曰:   
    我的母亲叫我麦尔海卜,   
    整个海巴尔无人不知;   
    久经沙场的骑士披挂上阵,   
    战鼓一响性如烈火。   
    阿里出队迎战,手执脊柱剑,立马对诗曰:   
    我母亲叫我海德莱,   
    森林里的雄狮,相貌威严;   
    我的脊柱剑杀敌如斩麻。   
    呤罢,他勇猛冲杀,率先破敌,赢得桂冠,由此赢得‘安拉的雄狮’之美誉。”   
    “好啊!阵前呤诗,扬刀陷阵,取敌上将首级,美哉!快哉!真英雄所为!”李天郎忍不住扼腕感叹,手指“铮”地一弹弯刀刀脊,铮鸣之声不绝于耳。   
    阿米丽雅反手和李天郎的手掌紧紧相握,声音再次低沉下来:“阿里的英雄事迹和学识受到不少穆斯林的崇拜,他的追随者发展为后来的什叶派,什叶意即‘党派’之意,有点你们汉人结党的意思。什叶派尊奉阿里为该派第一代伊玛目。阿里是崇高的,他有着无数的美德,但惟独缺少掌权者所必须具有的狡诈与决断。在这一点上,比起同时代的其他伊斯兰贵族差得远,更不用说你们中土那些把玩权术的能工巧匠了,所以阿里的下场并不好……”   
    李天郎轻抚弯刀,若有所思,怎么英雄的下场都不好?   
    “大概九十多年以前,出身于倭马亚家族的哈里发,哦,哈里发的意思就是继承者,相当于他们的皇帝,和你们大唐的皇帝一样。那时的大食皇帝叫奥斯曼,他突然遇刺身亡了,众望所归的阿里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但反对派随即以他放走凶手,是刺杀的支持者为由,打着为奥斯曼复仇的旗号发动战争。其实联系其一生言行,阿里既不可能支持刺杀事件,宽容也是其一贯作风。阿里在巴士拉城外打败了以穆罕默德的妻子‘信士之母’阿以莎为首的反对派,此战双方围绕阿以莎所乘的驼轿激战,人称‘骆驼之战’。刚刚打完这一仗,倭马亚家族的另一位权贵,穆阿维叶也以复仇为名,讨伐阿里。在隋芬战役中,阿里以五万大军对阵兵力相当的穆阿维叶、阿穆尔的大军,在阿里即将取胜时,阿穆尔提出以古兰经裁决,于是阿里放弃了战斗,与之和谈,使穆阿维叶实际上控制了大食帝国西部。此举为后世批评为愚蠢之举,认为造成了帝国的分裂和不安定。可是,我在仔细研读了相关记载和古兰经后,觉得阿里确实如传说中的那样,是一个崇高的人,绝对可称圣人,你想,阿里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曾对他坚定的信仰赞誉有加,他曾说:‘假若把天地放在一个秤盘上,把阿里的信仰放在另一个秤盘上的话,阿里信仰的秤盘重于天地的秤盘。’所以面对都同为穆斯林的对手,阿里是下不了手的,穆斯林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在他看来不仅是可耻的,更是巨大的悲剧,他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愿意换取不流血的和谈,这不是每个一国之主可以做到的……”   
    李天郎点点头,思绪不由自主飞到了遥远的武德九年,兄弟?如果……   
    “但此次和谈却激怒了主战的一万两千名战士,他们形成‘哈瓦利吉派’,举行了暴动。为避免更多的穆斯林倒在血泊里,阿里被迫发兵予以清剿,在纳赫拉万之战中歼灭了哈瓦利吉派军队。为此,他曾非常内疚,认为内乱是违背真主意志的灾难,发誓不让这样的情况再出现。他子孙显然也秉承了他的遗志和伟大的精神,他的长子哈桑为避免内战,放弃哈里发之位下野,他的次子侯赛因坚决不承认穆阿维叶传位其子的合法性而甘愿就死。就是这样一位传奇的英雄,大食帝国伟大的穆斯林,却惨死在哈瓦利吉派残余的毒剑之下。死去的阿里成为‘殉道者’,在大食很快成为神话人物,其传奇故事天下流传,并被什叶派奉为比先知穆罕默德还尊贵的‘圣者’ ……”   
    “啊!可惜!可惜!这么说阿里确实可称旷世英雄,”李天郎喃喃地说,“只是作为一个战士,没有战死疆场却死在宵小的毒剑之下,实在可惜!没想到大食也有这样有着坚定信念的英雄好汉,也有如此迷人的凄美故事和丰富的内涵,看来以后还真不能小觑了大食人……”   
    “我说过,大唐的辉煌固然令人惊叹也令人神往,但其他国家,就是被你们蔑称为杂胡或是蛮夷的那些民族,难道就没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自豪吗?那是一个民族的根和灵魂所在啊!”   
    李天郎很恭敬地冲阿米丽雅行个礼:“说的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面前就有一位不让中土大儒的才女,以后天郎一定多多请教!”   
    公主“嘤咛”一声拱进李天郎怀抱,娇声说:“听就听罢,还出言嘲讽……”   
    “哪是嘲讽,我绝对当真……”   
    马车突然停下了。   
    一阵汪汪的犬吠声由远而近,后面还有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未等两人缠绵片刻,两头毛茸茸的巨獒已经兴高采烈地扑上马车,毫不客气地将两人分了开来,两条长长的舌头将李天郎舔得满脸都是粘乎乎的口水,是“风雷”和“电策”。   
    “咳!咳!你们两个,下去!下去!”阿米丽雅被两堆膘肥体壮的长毛怪物挤来挤去,忍不住出言呵斥。“坐下!坐下!”桀骜不驯的巨犬尽管不太情愿,但也哼哼着跳下马车,蹲坐在一边。   
    “咦?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听你话了?”李天郎大为惊奇,这两头吐蕃獒犬可是除了他六亲不认的主啊!   
    未等阿米丽雅回答,一匹快马一路蹦跳着在马车边停下了,随之而来的是张达恭的大嗓门:“李都尉,你好生享福啊!”   
    张达恭敏捷地翻身下马,喜爱地拍拍坐骑的脖子,哈哈大笑着迎上前来,先是歪着眼睛扫了正撩开布帘的阿米丽雅一眼,又神情怪异地干咳一声,说道:“有软玉温香的精心照料,看来伤是没什么大碍罗!”   
    阿米丽雅低头浅笑,跳下马车转身到车前去了。   
    “呵!小娘子还不好意思了!”张达恭大大咧咧地说,摆手示意正准备行礼的李天郎不要动,“我来还你马来!好马啊!要不是高大将军不允,我可要霸占你这马了!”   
    李天郎一愣,方才想起那天剧斗后大食人留下的马来,“张都尉要是喜欢,尽管拿去便是,兄弟之间还说这样见外的话!”   
    “呵呵!算了!马是好马,但张某还是知道不能夺人之美,再说我要拿了,高大将军非活劈了我不可,”张达恭将马缰绳系在马车车辕上,拍拍身上的土说,“看你满身是血还以为你死了,那小娘子倒是有情有义,哭得跟泪人似的,还非要自己护理你,”说着笑嘻嘻地捅捅李天郎,“对付女人有一套啊!这么快就弄得跟你死心塌地的……”   
    “张兄说笑了!”李天郎不太自然地耸耸肩,赶紧找话题岔开,“怎么停下了?到哪里了?”   
    “哦!在驿站换马,再过几天就可以到凉洲了!到了那里路就好走罗,很快就可以到长安了!嘿!长安!花花世界!”张达恭象猛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大将军叫我来看看你的情况,如果没什么,他今晚要见你!”   
    “好!”李天郎点了点头。   
    一阵高昂的马嘶,李、张两人转脸一看,是那匹大食骏马。   
    好一匹骏马!   
    四蹄修长健硕,身体线条起伏优美,头形轻俊,前额宽广,额前鼻端逐渐变窄,面部狭长笔直,配上一对短小竖直的小耳朵,显得容貌俊美,干净利落,是所谓龙首也!个头虽然谈不上如何高大威猛,但颈长而形美,背腰短促而充满弹性,提步摆尾之间,透出一种说不出的清秀高贵。修剪得十分整齐的鬃毛在精壮的马脖子上抖动,微风吹来,猎猎飘扬,甚是威武。翕动的大鼻孔牵动深广的下颌,不时喷出一两声清脆的响鼻,一双间距甚宽的湛蓝色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左盼右顾,一块块盘根错节的肌肉在黑色皮肤下凸凹滚动,油亮光滑的青色马身没有一根杂毛,只有额头和四蹄脚杆呈白色,配上齐整的马具,更添几分苍劲骠悍!   
    “都传大食产宝马,今日所见,可知所言非虚……好一匹神驹!”李天郎不由脱口赞叹。   
    “既有我焉耆马之壮实强健,又有漠北马之身形耐力,确实良驹!当初汉武帝为大宛名马征战大漠,所夺汗血宝马想来也不过如此!”张达恭感叹道,象一个贪婪的守财奴般打量着精神抖擞的战马,“凭我几十年的相马经验,这马确有独到之处,其较我安西马种少一个腰椎和一个尾椎,肋拱圆,尾础高,臀部深,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几天试骑下来,感觉马匹耐力和灵性当属马中翘楚,绝对是骑兵第一流的坐骑,嘿!奶奶的! 如果大食骑兵坐骑皆是如此,那确可称强敌!嘿嘿!我算做好人,马没有讨到,还赔上一副好鞍辔!你看!”张达恭得意地拍拍马背,“是在连云堡从吐蕃番子那里夺的!好东西!我都没舍得用!今天一看,正好配得上你这匹好马!所以说运气了你!哈哈!”   
    “那就多谢张兄了!”李天郎拱拱手,“那我就不客气了!无功不受禄!下次小弟无论如何也给老哥弄匹更好的来!”   
    “好!哈哈哈!一言为定!”   
    高仙芝端坐在虎皮包裹的太师椅上,仰首对着那幅巨大的陇右道全图,神情痴迷而凝重…李天郎迈进高仙芝的大帐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   
    看见李天郎安然无恙地出现在自己的大帐里,高仙芝脸上的喜色绝对不象是装出来的,对于李天郎久不归营的违纪情节,似乎根本没有考虑。   
    “看来恢复得不错啊!”喜悦在高仙芝脸上一圈圈荡漾开去,他走上前来扶住李天郎双肩,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一番,“到底是磐石校尉!钢筋铁骨的好汉,受了这么厉害的伤居然还能这么快就恢复!好!好啊!”   
    不等李天郎答谢,高仙芝一摆手,示意他在自己案几前的凳子上坐下,又回身倒了一杯茶:“呵呵!前面凉洲翰海军都兵马使王世圭王大人派快马给我送来了好茶,呵呵,说是真正的雨前毛尖,正好你也来一杯吧!”王世圭这厮必是已经从朝廷那边风闻到什么消息,简直恭敬到无以复加,嘿!官场啊官场。高仙芝轻笑了一声,不管怎么说,被人拍马屁,尤其是拍得很舒服的马屁,还是令人畅快不已啊!西域可没有那么多马屁,泛滥的是强权和财富,那帮蛮夷就只吃这一套,强权,哼,我武威军两万五千虎狼之师的铁蹄踏在哪里,哪里就是强权!至于财富,你就看看我豪华的帅帐吧,呵呵,不知有多少番子的王公贵族在这里拜倒,眼里满是贪婪和羡慕的目光……大丈夫行事,快意不过如此啊!   
    依旧是那顶豪华的帅帐,依旧是晃眼的巨烛,依旧是软得令人酥麻的地毯,依旧是那个高深莫测的高仙芝,但此时的李天郎却再也没有过去的拘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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