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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缘昏而嫁+番外 作者:静如林海(17k女生网vip2013.08.01完结)-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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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她),一手取下墨镜,露出乌青的眼睛,关切地问。
  “没事??????”宋清月弱弱地一边说,一边向后退,她不要再同这样一个男人有任何关系,她怕再被冯洪健的醋海淹死,怒火烧死,双唇吻死。
  郭允权见她脸色雪白,额角冷汗涔涔,以为她胸口伤痛,关切道:“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要??????”她继续向后退,加以语气发抖,因为她看见马路那边有个怒气冲冲的高大身影大步走了过来!
  “你在发烧吗?”郭允权伸手就要覆上她的额头。
  “??????”她实在无路可退了,身后就是一口金鱼池,她不想下去和一池冰冷的锦鲤莲花作伴。
  还好,那怒气冲冲的人赶来了,一把搂过她:“多谢郭兄抬爱,我的女人有什么不舒服,自然有我关心!”
  郭允权收回手,条件发射的,他脸上那块尚未散去的青紫抽筋般地疼痛起来。
  “放开我!”顾晓君尖叫起来,原本被帅哥握住的新鲜感和刺激感消失殆尽,她充满屈辱地叫起来:两名帅哥的集中力居然被那个弃妇所吸引,这是美丽善良大方可爱能干节俭聪慧潇洒(此处省略五千字)的她所不能忍受的!
  冯洪健搂进女友,皱眉看着被郭允权拎在手上像小老鼠一样的女人:“这是什么东西?”小脸小鼻子小三角眼,嘴下一颗大黑痣,咦,好生熟悉,貌似曾经欺负过他的月儿,他的厌恶感更深了。
  〃哦,欺负宋小姐的恶女。”郭允权低声说:“要不是我抓得快,那一爪子抓在宋小姐的胸口,保证她伤口崩裂,流血不止。”
  冯洪健大吼一声,一把抓过顾女,漂亮的桃花眼要喷出火来,顾晓君被吓得三魂去了六魄,忘记保持自己高贵优雅妩媚多情(此处省略一万字)的形象,只一味求饶:“求求你,放了我,放了我!”
  宋清月见昔日同窗这样落魄景象,从他怀中探出头来不忍道:“洪健,你放开她吧,她也没有伤到我。”
  “闭嘴!”他半是怒气半心疼地低吼清月:“你偷偷从医院逃走的事,我还没有和你算!”
  清月呆了一呆,埋首进他怀里,越来越不懂这个男人了,越来越彪悍地对自己大吼小叫,而自己居然也越来越言听计从了。
  冯洪健眯眼看着手中吓得面如土色的女子:“你要我放开你是不是?”
  顾晓君点头如捣蒜,吓得都说不出话来。
  “好!”冯洪健眯眼,薄薄嘴唇扬起,一松手——扑通一声,顾晓君掉落在金鱼池中,溅起一片水花,吓得锦鲤四下游动。
  “可怜啊!多可怜啊!”宋太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啧啧有声道。
  冯洪健嘴角含笑道:“岳母大人,这样的女人有何可怜?”
  宋太太摇头道:“爱婿有所不知,可怜的是那些金鱼和一池莲花,不知造了什么孽哦!”
  清月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对人在此念着京白,更惊讶地是顾晓君在金鱼池中拼命挣扎,拍打着水,大喊救命!
  郭允权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位小姐,你试着站起来,这点水是淹不死你的!”
  闻言,那本吓得涕泪交流狂呼救命的女子站起身,顶着一头水草,粉白乌黑染上水渍污了满脸,可怖的很,池水刚到她的大腿——
  冷酷八卦的围观人群发出了阵阵爆笑:“哈哈哈哈——哈哈哈——”
  天才!清月低呼,却在顾晓君满脸愤怒羞愧难当地抬脚那一霎那,看见她脚腕的一颗金色铃铛——好眼熟,金色铃铛,她在哪里听过?
  等等,为什么不是看过?

☆、第五十八章 不止是喜欢吧

  宋清月指着那金色铃铛又惊又疑地问顾晓君:“这个铃铛——是你的?”
  顾晓君取下头上的水草,擦一把满脸乌黑的油彩,正想破口大骂,一抬头只见那铁塔一样的两个汉子,一黑一白将宋清月保护在中间,尤其是白的那个,那么貌美如花却被宋清月这二手货摘去——
  他,他,他,莫不就是郦晟心心念念的那个健健,果真是英俊又强壮!顾晓君一时忘记开口,直愣愣地盯着冯洪健的一张桃花脸瞧。
  咦,像是一瓶黑色液体在心里打翻,清月心中满是酸酸的味道,她抬脸看一看冯洪健:这厮果真长着一副招蜂引蝶的样子。她别过脸不去看顾晓君的丑态,冷哼一声。
  冯洪健轻轻扳过她的脸,搂紧她冰冷的身体,低头展颜一笑,抬头又是一副冰雪之色,冷冷对顾晓君说:“月儿问你脚上铃铛的事——”
  “废话,戴在我脚上肯定是我的,难道是你的——”她刻薄反击,血盆小口似要再放出什么恶毒之话,但一眼看见那冷若冰霜的护花使者,吓得什么话都咽了下去。
  宋清月若有所思地盯着那金色铃铛看,半天没有做声,冯洪健见她在日头底下,唯恐她晒昏了头,于是温柔劝道:“月儿你若是喜欢,改天我给你多买几个,缠在一起,比孤零零的一个好看许多。”
  “是呀,给我买个百八十个,缠在一起挂在窗口做风铃。”她拿白眼翻他:“我是那样贪财俗气的人吗?”明明不是一回事,这厮脑子里不知想的是啥。她推开他,准备回家。
  想不到,那原本因说错一句话低头反思的人,霎时理直气壮起来:“你还想回家?给我去医院——”说着,挟持起她奔向停在街对面的黑色大车。
  啊呀,冤孽,怎么忘记了自己私自“逃出”医院这一节?
  宋清月一脸黑线地被冯洪健押回“重症监护室”,正看见父亲宋先生黑气满脸地在怒斥小护士:“我女儿呢?如果我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看你拿什么来向我交代!”
  小护士吓得满脸冷汗,暗暗叫苦:是谁让这样一个瘟神住进医院的,不不不,宋小姐不是,是她的父亲和丈夫才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心疼女儿的父亲,更没有见过这么爱女友的丈夫,联想到小姑独处的自己,小护士满腔的恐惧转为心酸,索性抽泣起来。
  宋清月献身救人无奈叹气道:“我还没有死呢,这么伤心的哭什么?”
  那小护士一见清月,立刻泪奔上前:“神仙姐姐,你终于来了。”
  宋太太眉飞色舞地便要向丈夫报告方才得胜的状况,宋清月遣下外人,才让母亲大过说书人的瘾。
  宋先生听完妻子的说书后,皱眉道:“怎么可以这样糊涂,招惹姓杨的一家?”
  一直沉默的冯洪健开口说话了:“她毁我爱妻名誉,而且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必然不放过她!”
  “如果你真心爱她,相信她,你怎么会受他人挑拨?我的月儿怎么又会遭这一番罪?”宋先生怒目而视。
  冯洪健低头半晌,苍白的俊脸浮上一层胭脂色,妩媚多姿的桃花眼蒙上一层水雾:“岳父大人,这是我最后悔的事情!我恨不能受伤的是自己!”说着,双手紧紧握拳:“都怪我太爱月儿,我是多么害怕失去她,所以才会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清月有点失神地看着他那张玉般的俊脸,她很少细看这妖孽的容貌,今天细看之下,竟然觉得他是比自己还要美丽几分的,她叹息地将眼光滑向他握紧的拳头,却发现包裹成粽子一样的右手渗出丝丝血迹,染红了纱布。
  一阵心痛,她双手抓住他的右臂,又怒又心疼地惊呼:“你流血了,你这个神经病,你这个暴力男!”哦,她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神经兮兮的男人?
  她一边召铃唤来护士,一边琐碎地责骂冯洪健,竟然将身边的父母忘记。
  宋太太拉一把失神的宋先生,将他拉到走廊,柔声道:“老公,女儿心有所属,你是怎么反对都没有用的,你不是不知道,我们这宝贝女儿是得了你我的真传的。”
  宋先生英挺的容颜瞬间僵硬一下,叹气道:“霞儿,我不是不知道这冯洪健是真心爱月儿,只是他们两人脾气都是这样的倔强又刚烈,真怕他们这样轰轰烈烈的爱下去,反而会伤了他们彼此。”
  他眼眸黯淡下来:“不知怎么,我还是喜欢那个叫做王文渊的小伙子,儒雅理智,月儿如果嫁给他,日子虽然平淡一些,但是没有任何大起大落的波折。”
  宋太太冷哼一声:“王文渊是不错,可是那老太太——不论你怎么说,那门亲事我是不同意的,我就是喜欢冯洪健这个小伙子,他们两情相悦,你怎么忍心拆散他们?”说着说着,突然怒气中烧:“我知道了,一定是你当年追求我受了老大的波折,如今当了丈人了,一门心思想报复,所以对人家小伙子百般刁难?”
  宋先生:“??????”
  冯洪健悄悄打开门,观一眼走廊的战火,再合上,偷吻一下怀中佳人:“我说月儿,岳父大人岳母大人一直是这般恩爱吗?”
  宋清月伸出一手想支开那张狼脸,不想那狼在她手心吻了又吻,她只好仍由他抱着:“是啊,他们夫妻感情很深。”
  “就像你我一样?”他低头细密吻她。
  “嗯——”她回吻他。
  “!啊!”他尖叫起来,把她吓得花容失色,走廊上“争吵”的老夫妻也推门而入,担心不已地望着冯洪健。
  “你!你!你!”他搂住她,俊脸不可相信地狂抖着。
  她怎么了?难道她有口臭?可是吻了这么多次,他从未有如此反应!她可是浑身散发着茉莉花香宜人心脾的一个单亲妈妈呢!她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你——”他震撼完毕,深情对上她的眼睛:“月儿,你第一次回吻我。”
  “这有什么奇怪,我喜欢你,自然会回吻你。”她耸一耸肩膀,神态说不出的潇洒自若。
  喜欢——那一句话说的冯洪健心内百转千回,他那双桃花眼霎时变得水汪汪起来,投向她的怀抱,柔声道:“月儿如此丰神俊朗,奴家只好以身相许——”
  站在一旁听得满是鸡皮疙瘩的宋太太拉一拉丈夫的衣袖,不知怎么,她忽然改变主意,想将女儿许配给王文渊——因为眼前这个快婿貌似精神不正常。

☆、第五十九章 奉子成婚 ?

  宋先生一张棕色的脸憋成了红枣色,他转头不看沉浸在爱河中一脸幸福的女儿,挽过妻子:“霞儿,我们去接英英吧。”
  “可是——”宋太太指一指那相望两不厌的一对人,心有不甘道:“他们两个——”
  宋先生红枣色的脸又憋成猪肝色:“唉,女大不由爹,随他们去好了。”很久没有见过女儿脸上那幸福如水荡漾的表情了,只要女儿幸福,他们做父亲的,有什么不能答应的?只是,他浓眉皱起,这如狼似虎的杨家人,会不会放过他那苦命的女儿?
  唉,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
  认识冯洪健已经快三个月了,宋清月的身份由副总变为一个门店销售员,月薪由两万变成两万多一点(2000。0)。
  俗话说,职场失意,情场得意。(清月:这是作者瞎编的,各位读者大大不要相信)宋清月由一个冰冷骄傲的单亲妈妈变成了陷入爱河的娇俏佳人,可是却被家里的一大一小两个“冤家”折腾得泪流满面:
  小冤家:“妈妈晚上是我的!贱贱蜀黍,你白天再来找妈妈玩!”
  大冤家:“英英宝贝,这个晚上是指半夜十二点以后,到早晨六点之间,其余时间都是叔叔和娘子谈恋爱的时间。”
  小冤家(好奇):“什么叫谈恋爱?英英也可以谈吗?有什么好处?”
  清月:“??????”
  大冤家嘻嘻一笑,搂过一脸自杀表情的清月:“英英长大以后可以,现在不行!谈恋爱嘛,最大的好处就是:英英会有许多小弟弟小妹妹陪你玩,然后小弟弟小妹妹会将很多好多好吃的让给你吃。”
  小冤家(双眼飘出许多七彩梦幻泡泡):“真的吗?真的吗?”她高兴地将妈妈往蜀黍的怀里推:“妈妈,你不要动,和蜀黍好好谈恋爱,早点给英英生小弟弟小妹妹!”说罢,迈着小胖腿跑出房间,还细心地落锁以防外人打扰。
  宋清月一脸哀怨地看着眼前这个连四岁女童都欺骗的妖孽:“冯洪健,欺骗小孩子会遭天谴的!”
  那妖孽一脸温柔表情:“放心,我待英英一如己出。”
  她舒一口气,这是真的,英英对这个怪蜀黍是又爱又黏,他为她还和几个嘲笑英英没有爸爸的小朋友吵过架(她捂住脸,什么德行,和小朋友也能吵起来!),这一架之后,英英便视他为嫡系部队,什么捉鱼摸虾偷吃的都谴他为先锋部队,这妖孽最大的好处就是从不以一个大人的身份来对待孩子,是以英英对他更是亲昵。
  脸上正浮出几分沉醉的微笑,那妖孽便在她耳边吹气:“我说,月儿,什么时候给英英生小弟弟小妹妹?”
  她捂住耳朵,脸颊红透了——耳朵是她最敏感的部位!
  而他,则是笑得一脸的春情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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