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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重生1978年 作者:旎旎(起点首页封推vip2015-06-07完结)-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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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春华笑着说道:“这可不一定,像咱爸这样喜欢喝酒的,这个最是下酒了,是不是,爸?”
    付永德点点头:“就是,就是,这喝点子啤的,啃上一个鸡爪子,那叫一个美。”
    付春华让自家老爸这句话给勾出一个想法来,如果自己家以后的小饭馆也做这个呢。对了,不光是鸡爪子,像鸭掌、鹅掌什么的,前世的那个什么鸭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生意做得老大了,要是做得好,自己还可以做成塑封的,进到超市里去卖。
    不行,不行,这些个好法子都得记下来,这个时候不做,以后能做的时候不记得了就得不偿失了。
    好在她挎包里总是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和一杆铅笔,她掏出来,就开始刷刷地往上面写。
    家里众人看着她都不知道她这是干什么,庄宏哲已经忍不住伸头去看她写什么了,付春华也大方地让他看。
    庄宏哲不由自主地念出声来:“做卤鸡爪子、卤鸭掌、卤鹅掌、卤鸭架子、卤鸭舌头。”
    付春景叫道:“妹妹,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尽做点没肉的,这样的东西谁吃啊?”
    哼,谁吃,到时候喜欢吃的人多着呢,你以为人人都是你这样,就知道傻吃肉的吃货啊!只是还是有个难题,这自己做的卤水做得不是很好。
    猛然,付春华想到爸爸经常有人请他去家里吃饭,好似这机械厂里的职工家里他多半都去过,就抬头问道:“爸爸,你去过的人家里,这卤水做得最好的是哪家?”
    付永德想了想,才开口说道:“其实啊,你唐叔叔家里的卤水做得不错,不过……我想想啊,好像馒头家的做得最好吃,有一次我就吃到过一次他家做的卤猪蹄,那个味道,我至今都难忘。”
    馒头,是付永德三车间的一名普通工人,因为家里一个个都是长得大脑壳小身子,所以一家子都冠以面食的外号,男主人甘建雄绰号馒头,这个外号甚至已经代替了他的名字,很多人只知道馒头,却不知道甘建雄是谁了。
    老家也是山区的,听说甘建雄家里七姊妹,他是老大,家里还有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自己家又有三个孩子,所以他的负担很重。
    而他除了会做卤水这个特点之外,还真的没有什么让付永德记得的,上班做事虽不捣乱,但是你想他做出个什么好来,那也是不可能的。
    家里条件不好,做事又不突出,所以大家一般说起他家来都是一副瞧不起的口吻。
    他老婆付春华都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大家都喜欢叫她包子。大儿子是烧麦、大闺女是饺子,小闺女因为长得又黑又瘦,直接叫油条了。
    只是付春华没想到这馒头还有这样一门好手艺,这样说来,如果跟他学怎么做卤水,或者等自己家的店子开起来了,她可以请馒头过来专门做卤水。
    以他的配方,自己的空间水,付春华相信一定会比那个前世的什么鸭生意要好得多。而且,馒头家里以后肯定逃不脱下岗的命运,自己请他过来也算是能帮助他渡过难关了,也算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了。
    想到这里,她又往本子上记了一笔,在配方后面添上了馒头两个字。
    付春景手里还剩了几毛钱,就问付春华:“妹妹,给你和阿哲两个来两杯桔子汽水?”
    付春华摇头,这种糖精加色素、香精的东西,她才不喜欢呢,还不如回去吃万老太太做的莲蓉绿豆沙呢,庄宏哲也连连摇头,表示自己也不喝。
    付永德见家里人的汽水都喝得差不多了,就笑着说道:“那你们不喝,咱们就回去吧!”大家将杯中剩下的汽水一口喝完,呼啦啦地站起来鱼贯出了冷饮店。
    又走了二十多分钟,一行人才回到了庄宏哲的小院。
    琴婶已经把饭菜做得差不多,在后院的竹林里放了一张大桌子,只等着大家回来就开始上菜了。
    付春华坐在竹林里的竹椅上的时候,不禁感叹琴婶挑的地方真是不错,虽然天气还是有些炎热,可在这小竹林里却不觉得了,风吹竹叶刷刷的响声,很是凉爽,这里既晒不着,又光线好,实在是太棒了!
    琴婶的手脚很利落,等他们都上桌没多会儿,菜就上齐了。
    付永德见琴婶和五叔都不过来,就叫家里人都挤一挤,让出地方来多添了两把竹椅,硬是把两人都叫了过来一起吃,说这样热闹。
    付春华却是知道,这老爸是没人陪他喝酒就没意思,这不以他这个老酒鬼的眼光,一眼就能瞧出五叔那人是绝对能喝的。
    所以,五叔的座位就给安排到了他的旁边,这样两个人慢慢喝着小酒,聊着小天,多恣意啊!
    付春华却是记起自己带的鸡爪子还没拿出来,忙起身去客厅把那荷叶包拿了过来,她强烈地想让付永德试试,这份鸡爪子比起馒头卤的猪蹄来味道如何。
    大家都坐定了,照例付永德又跟庄宏哲和五叔、琴婶客气了一番,才算是正式开席。
    ps:谢谢云之彩水中月亲的打赏!

  ☆、第一百七十章(11月18日第二更)

付春景早就按捺不住了,筷子直指那大海碗里装的烧得红亮的红烧蹄髈,看得付春华直摇头。
    不过,她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来直盯着付永德,她还等着付永德的评价呢。
    付永德却不着急,先把自己和五叔的酒满上,这酒瓶子是庄宏哲拿出来的一个白色的瓷瓶子,上面没有商标,只有一个写着内部供应的字样的标签,付永德不知道是什么酒。
    只是瓶盖一打开,那酒香扑鼻而来,付永德知道这是好酒,举起酒杯和五叔碰了一下说了声:“随意!”就轻抿了一口酒,又啃了一个鸡爪子,方才慢悠悠地开口说道:“嗯,这卤水做得也不错,不过比起馒头做的,还差了不止一分两分。”
    “真的吗?那就好了,我哪天让馒头叔给我也卤一份鸡爪子尝尝!”付春华喜形于色。
    付永德瞪了她一眼:“你这丫头过分了啊,你知道他家负担重,你还好意思让他给你卤鸡爪子。”
    付春华委屈地说道:“我给馒头叔加工费还不成么!”
    付永德不去管她了,转过头又去跟五叔聊了起来,因他的年龄比五叔小一点,就问道:“五哥,这酒闻着优雅细腻,喝到嘴里醇馥幽郁,这酒是不是茅台酒啊?”
    五叔没想到这人光是凭看和品尝就能知道酒的品牌,也算是一个本事了,就笑着说道:“付老弟还真是有本事,这酒就是茅台,没想到这样你都能尝得出来。”
    付永德得意地笑了:“老弟就是爱这杯中之物,只要喝过一次,每种酒的特点我都能喝得出来。”两个喝酒的人仿佛如找到知音一般,推杯换盏之间。这感情又增进了几分。
    再说付永德知道如今大儿子跟着这人学些拳脚功夫,也算得上是大儿子的师父了,岁数也比自己大。怎么说也要尊敬一些的。
    所以,付永德的刻意亲近。五叔跟他两人就越聊越近乎,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喝得有些薰薰然了。
    付春华也不管他们,而是挑了桌上高蛋白、营养好的菜给徐淑珍夹,又照顾付春强有些害羞,也给他夹了几筷子蹄髈,不然那一大海碗就都会让付春景给报销了。
    徐淑珍也拣着付春华够不着地方的菜也给他们几个夹了几筷子,付春华就忙让妈妈不要忙活了。自己吃饱了,肚子里的妹妹才好长大。
    只是看着付春景那难看的吃相,付春华用筷子给了他手背一下:“注意点!”
    付春景也有些无辜,今天的饭菜简直比家里过年还要好,他实在是有些忍不住。好在这会子他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所以他决定还是挺妹妹的话,斯斯文文地吃了起来。
    这哥哥就是会装,开始跟饿死鬼投胎一般,这会子装起斯文来,还蛮像那么回事。只是他前面已经露出真面目了。这会子再装斯文就让人更加觉得好笑了。
    徐淑珍和付春强已经忍不住先笑了起来,接下来是付春华和庄宏哲,再就是琴婶。到最后只剩下两个喝得有些醉的没有笑,其他人包括付春景自己也笑了起来。
    这一笑,把大家的关系拉近了,就连第一次跟徐淑珍见面的琴婶也跟她话多了起来。
    一顿饭大家吃得非常融洽,到最后,步伐踉跄的五叔扶着同样蹒跚的付永德回了付家,然后付永德又要送五叔回来,让几个人都头痛不已,这两个人是不是要送上一个晚上啊?
    付春华却是想起自己和弟弟还没买作业本呢。趁着他们有人看着,偷偷和庄宏哲、付春强两个跑去的望东百货商店。她要给自己和弟弟买作业本。
    不过,她还是记得庄宏哲:“你要不要一起买。我给你买,你都帮我卖了一个夏天的菜,我也给你买几个本子算发工资了。”
    庄宏哲故意撅着嘴说道:“天,几个破本子就想算本少爷一个多月的工钱,我也太不值钱了吧!”
    付春华一瞪眼睛:“要不要随便你,我还不稀得给你买呢。”
    “我要、我要!”庄宏哲嬉笑着求饶了。
    三人将脑袋挤在望东百货商店唯一一个放着文具的柜台,这个商店比西大门百货大楼小很多,所以东西肯定没有那边多,品种更是没有那边齐全,像今天付春景买的那个文具盒这里就没有。
    付春华指着那几个本子对还在那织毛衣的女营业员说道:“阿姨,我要这个六个,那个六个,还有那个也要六个,对了,还有这个、这个都各来六个。”
    那女营业员半天才将手里的毛衣放下,按照付春华指的数清楚了个数都拿了出来。
    行了,这样就不错了,起码能喊得动,总比西大门那个张嘴就骂人的好,付春华也不强求对方有什么服务态度,因为现在这个时候,这样都算是很正常了。
    拿到作业本,付春华将每样都取了两个出来递给了庄宏哲:“呐,这都是给你买的,拿着吧!”
    庄宏哲也不多说什么笑眯眯地接了,付春华冲着他一点头:“你都要到家了,那我们就不送了,我们先回家了啊!”
    庄宏哲手里拿着本子就要追过来,付春华摆摆手:“别跟着了,你这是准备跟他们两个酒疯子一样送来送去送到明天早上啊!”
    庄宏哲没来由地想起五叔和付永德两个的事来,“噗嗤”一声笑出了声,见付春华和付春强远去的背影,追过去喊道:“我明天要放学早,就去学校接你啊!”
    付春华在马路对面又冲他挥了挥手,领着付春强走远了。也不知道听见没听见,真是的,庄宏哲有些不放心。
    第二天一大早,付家人都早早地起来了,付春华起床后洗漱好,换上那条蓝底起碎花的裙子,又给自己梳了高高的马尾辫,整个人看上去充满了清纯活力。
    凉鞋是付甜甜的那双粉红色的凉鞋,这次回来,付春华已经跟徐淑珍报备过了,这凉鞋是王小兰送自己的,徐淑珍听了也没说什么,所以这双凉鞋终于可以见光了。
    付永德先去买了豆腐店买了豆腐佬,徐淑珍也早起焖了一锅米饭,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收拾好,饭菜都已经端上了桌。
    付春华有些歉意地看着怀孕没两个月的妈妈,明天一定早起,自己把事情都做完了再去上课。
    付春景却是来不及了,他比弟弟妹妹们的学校远,这会子再不快点就会迟到。他倒是快,也不怕烫,西里呼噜地就吃了一大碗饭就上学去了。
    付春华和付春强因为离得近,两人上学最多走五分钟就到,反而不用着急了。
    两人慢条斯理地将饭吃了,背上昨天晚上就整理好的书包,一前一后地出了房门。
    刚到楼梯口,正好碰上罗春琳和罗军两个也背着书包下来了,队伍就壮大成了四个人。
    走到楼下,付春华再回头时,付永德和徐淑珍两个都从阳台上伸着脖子看他们呢,付春华伸手挥了挥:“爸爸、妈妈,我们上学去了!”
    付春强也跟着回头冲着楼上挥了挥手,就听得徐淑珍扯着嗓子对他们喊道:“路上小心车!放学直接回家!”
    付春华大声答应了一声,又挥了挥手这才转回身和罗春琳聊起天来。
    罗军见姐姐不理自己,他也不甘示弱,跟同样被姐姐抛弃的付春强聊了起来。
    付春强也很想有自己的朋友,所以对于罗军的示好,他也很是高兴,两人也算是一拍即合聊得很是和谐。
    到了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碰上肖桂媛和石浩宇两个挂着红箍和三道杠在值日,检查同学们戴红领巾的情况。
    付春华这才记起红领巾还放在书包里了,她马上从书包里拿出两条红领巾给自己和付春强戴上。
    还有一些同学却是因为放了一个暑假的假早就不记得这些了,又匆匆往家跑,回家去取红领巾了。
    好在在这里上学的基本上都是矿山机械厂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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