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水穷处 作者: 张执浩 >

第5节

水穷处 作者: 张执浩-第5节

小说: 水穷处 作者: 张执浩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在犹豫,最后作出了妥协。 
        “只准看,不准摸。”我像个孩子似地讨价还价,慢慢解开衣带,将睡裤褪到肚脐下方部位,“看吧,还没有完全愈合好呢。不要把纱布弄脏了。” 
        “好呐,”朱鹃快活地去洗了洗手,跑回来跪在我面前,将我的裤带拉开,她嫌我的手放在那里碍事,就自己动手将我裤子又往下扯了一寸左右。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一丝热气吹拂在我的肚皮上,使我的身体变得麻酥酥的。她沉默地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终于还是忍不住动手触抚了一下,“里面是硬的。我刚做完手术也是这样,不过过段日子硬块就消逝了。” 

        我有些紧张,浑身的肌肉都似乎凝聚成了伤口下的硬块。我草草提起裤子,坐在桌边用筷子敲打碗沿,喊道,“饿了呢!” 
        “你不想看我的了?”朱鹃问。 
        “不想看了,想吃饭。”我说。 
        “看了再吃也无妨,”朱鹃说着,便开始宽衣解带了,她穿得比我多,脱起来有点麻烦。只见她动作麻利地拉开上衣拉链,露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短衫,她胸部比我以前见到的还要丰满,腰肢凸凹有致,腹部因为收气而更显扁平。她褪下了松紧带裤子,左手将贴身短衫向上撩起,右手将裤子斜退到胯骨以下,直到露出一条红色的底裤来。朱鹃就这样无所顾忌地将自己的部分身体暴露在了我的眼前。 

        “看见了吗?你用手摸一下,对,摸到那个伤疤了吗?对,对,我自己就经常摸这里的,如果要变天了,它就会提前骚痒,告诉你要下雨了。真的,比天气预报还准……” 

        我抚摸那块疤痕的时候,朱鹃一直闭着眼睛,喃喃自语,一副舒泰之极的表情,可我心里却感觉别扭得要命。我并没有将整只手都放在她肚皮上面,只是谨慎地用食指和中指在那条闪亮的疤痕上来回拂动了几下。尽管她一再催促我用力,可我怎么也用不上力气,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好了,已经摸好了,我知道了,”我收回手指,示意她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转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这就好了?”朱鹃似乎仍不满足,“你应该再看看的,过来,来,来,对了,像刚才那样蹲下,把手放在我肚脐下面,对,就这儿,看见了吗?对,你摸摸,摸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疤?你可以使劲的,不疼……” 

        的确还有一条自上而下的疤痕,比先前的那快疤要长很多。刚才我摸的时候是微闭着眼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右下腹,所以没有看见这道口子。此刻,我睁开眼睛,被映入眼帘的这道伤疤吓了一跳,“这里又是怎么回事啊?!” 

        “哈,瞧你吓的,刀子又没有划你身上,这么紧张干吗?”朱鹃低头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神情温柔得像个母亲,“剖腹产留下的,当年我生朱筝可吃了不少苦。” 
        “朱筝是剖腹产?为什么不顺产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女人嘛总是希望自己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所以啊,我就选择了剖腹产。” 
        “有这样的必要吗?”我起身朝盥洗间走去,感觉抚摸过朱鹃疤痕的指头隐隐作痛。 
        饭后我回床上躺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可是,我总得见朱筝一面才是吧。我掏出那孩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我始终睡不沉稳,总感觉床边坐了个人,那人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距离床沿大约一米外的凳子上面,连呼吸也没有。我疑惑地直起身子去摸台灯开关,黑影凑过来,用手掌压住我的手背,轻声说道,“别开灯。” 

        我摸到了一截断指。手像触了电,倏地抽了回来。“你干吗朱鹃?”我的声音明显颤抖着。 
        “看看你,睡不着。你来了后,我几天都睡不好。”朱鹃在黑暗中叹了口气,问道,“你在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抽屉里,”我回答,“不过是想了解了解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给你讲过了嘛,你离开后不久,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婚后才三个多月他出车祸死了,后来我就生了朱筝。他三岁时,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就再次出嫁,不到两年我们就离婚了,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他也发现我在外面有其他男人。过程其实很简单,但伤害却很深……” 

        十年的光阴被她这样轻描淡写过去了,我静静听着,虽然希望她能够讲细致些,可转念又意识到自己这样太自私,等于是要求她已经愈合完好的伤口再重新撕开。算了吧,我在心里喟叹了一声,慢慢把手伸过去,握住朱鹃的手。 

        我总是被朱鹃的一些举动整得啼笑皆非,她喜怒无常的性格常常将我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急需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却如身陷沼泽,越挣扎越沉沦。我想到过一个简便可行的办法,即,偷偷去朱鹃父母家把朱筝引出来,和他交上朋友,将他骗到医院去做个亲子鉴定。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眼下实施这个办法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原因是,我被朱鹃盯死了。自从我住进来后,她就极少上班了,如果公司有事情,就通过电话来解决。从早到晚,她都形影不离地跟在我身边,除了上厕所、睡觉我们不在一起外(有时睡觉也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被她占据了。她借口说我不能总在家里吃闲饭,扯住我陪她去街上买菜,回来后又嚷着让我帮她择菜做饭,到了下午,她又要我和她一起锻炼身体。我叫苦不迭,一再声明自己目前只是个病人,应该卧床休息,但她不准许,宁肯让我站在一边看她锻炼,也不准我离开她的视野。终于,这天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冲她发了顿脾气,我说道,“既然这样,请允许我搬到宾馆里去住,行不?” 

        “不行!”朱鹃斩钉截铁地说道,毫无商量的余地。 
        有一天起床后我发现放在包里的车钥匙不见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拿我钥匙的人如果偷看了藏在包里的那些信件,我此行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了。我惴惴不安地四处寻找车钥匙,从衣服口袋找到床空下面,四处找遍了,也没有结果。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去问朱鹃,“我要你的钥匙做什么用?”她反问道。“那就奇怪了,我明明是放在包里的。唉,丢了就丢了,反正我一时也走不了。”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一边嘀咕,一边察言观色,见朱鹃没有作出什么明显的反应,就故意用刺激她的口吻说道,“我包里还有那么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偏偏丢了钥匙,奇怪啊。” 

        “少在我面前卖关子,不说就不说,谁稀罕!”朱鹃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现在你进房间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丢三拉四的,免得自己弄丢了却冤枉好人。我准备把朱筝接回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早该这样了!”我几乎要欢呼雀跃了。 
        朱鹃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么激动干吗?又不是你儿子,神经病!” 
        我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失态,急忙呵呵一笑,掩饰着兴奋的表情,语无伦次地说道,“不是,这孩子可爱……,照片上的,他很可爱嘛。” 
        朱鹃说道,“他不可爱,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很古怪的。” 
        我问朱筝他究竟怎么个古怪法,朱鹃冷冷地说道,你到时候就会知道的。 
        朱鹃出门后,我就筹划着为他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半钟,我开始做菜。六点一刻,门铃响了,朱鹃拎着大包小袋出现在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伸长脖子往楼梯下面看去,并不见朱筝的影子。“别看了,他没有来,”朱鹃不耐烦地推了推我,说道,“你看我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这小子居然不肯回家。气死我了!” 

        “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我说过的,他很古怪。”朱鹃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好像不信任似的,问道,“你做的?” 
        我说当然呐。我给杯子里斟满了酒,等朱鹃一坐稳,就说道,“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来,咱们干一杯!” 
        醉意是突如其来的。好在我有心理准备,趁还能走路,我摇摇晃晃地摸索到沙发边躺下来,听见朱鹃在餐桌旁一个劲地傻笑。我挣扎着想爬起来问她一些问题,结果浑身无力,脑子里面空荡荡的。大概是在凌晨时分,我隐约听见了一阵琴声。尽管我已经好久不去碰触琴弦了,但对琴声依然保持着天然的敏感。睁开眼睛,看见朱鹃盘腿坐在走道上,她把琴横搁在面前,歪斜着脑袋,用那截硅胶指头随意扇扫着琴弦,声音不大,但在静寂的夜晚显得格外嘈杂。我想看看她究竟想搞什么名堂,就装着仍然在熟睡的样子,细眯着眼睛不时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拨弄,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头,怔怔地望着筝弦。 

        她在发呆。 
        我起身去冰箱里找了块冰含在嘴里,咝咝地吸了几口凉气,问她怎么不睡觉。 
        朱鹃说,“想听你弹一曲。” 
        我说,“我都好些年不碰那东西了,看见那个盒子都怕。” 
        “不可能,”朱鹃说,“你不是音乐老师吗?” 
        “我没告诉你么,我早就不在学校上班了,出来单干好些年了呢。”我回答。 
        “是吗?!”朱鹃显得很惊讶,她眨了眨眼睛,说道,“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开了家广告公司,搞些策划什么的,”我仔细留意着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把那截假指头戴好,五指张开,并拢,正反端详了好几遍,说道,“尽管如此,你今晚还是要弹一曲的。你要清楚,这台琴躺在这只琴箱里面等了你若干年。” 

        “等我?不,不,我不弹……” 
        “真不弹?你可要想清楚后果。”她的话里带有威胁的意思,接着她站了起来。 
        我不想和她再次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就想了想,说道,“既然你坚持要看我洋相,那我索性就不要脸一次吧。”我清了清嗓子,“我清唱一曲,怎么样?” 
        “好啊,”朱鹃拍手笑道,“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我用筷子敲打着碗沿,唱道:“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遄行,遄行,长途越渡关津。历苦辛,历苦辛,历历苦辛宜自珍,宜自珍……” 

        唱完一叠,我感到鼻腔酸涩,声带凝咽,连忙摆摆手,说道,“只能唱到这儿了,唱不下去了。”然而,朱鹃还沉浸在这激越舒缓、缠绵悱恻的曲调中,她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我不得不再次说道,“算了,算了,到此为止吧。” 

        朱鹃突然凶巴巴地走到我面前,冲我吼道,“不行!岂有此理!”她的样子很是吓人。 
        从这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面上看,一切仍然照旧,朱鹃照旧忙家务、锻炼身体,给公司打电话处理事务,我呢,照旧在床上静养,有时也进厨房帮她干点杂活,但家里的气氛明显比前些天和缓了许多,我甚至暗自感觉到了某种久违了的家庭生活的温馨气息。这种气息近似于我和杨芬婚后的那段日子,唯一的区别是,我和朱鹃没有肉体关系。有时,她也会爬上我的床搂住我睡上一觉,但我们没有更深入的接触。古人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我看来,眼前的这个朱鹃和从前的那个恋人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人,我已经不可能再爱上这个女人了,尽管她有时也令我怦然心动,但这样的时刻总是倏忽即逝的,难以唤起我精疲力竭的爱恋之心。我觉得我们这种平静温馨的生活等于是将晚年提前到了现在。从现在就开始安度我们的晚年?这样的想法的确有些滑稽可笑。 

        伤口已经彻底愈合,除了不能干重活和跑步外,我和常人没有什么明显区别,幸亏朱鹃也没有这样要求我。有天,趁她去公司了,我把房间认真打扫整理了一遍。看得出来,朱鹃很少收拾屋子,家里的东西都是杂乱无章地摆放着的,完全没有什么整体规划,这可能与她独身生活有关。在帮朱鹃收拾房子时我发现靠南面的那间卧室是上了锁的,怎么也拧不开。记得她曾给我说过,这间卧室是朱筝住的,她为什么要把孩子的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