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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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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那双大眼睛倒是柔情似水,她身体其他地方也应该一样柔软温暖。她穿了一身浅色衣服,用一条粉红丝巾裹住头发,青铜色的上衣配了一条紧紧的浅黄七分裤,脚上则是一双闪闪发光的橘红色高跟鞋。她那件上衣的纽扣开得极低,可以看到她胸部。她的皮肤是铜色的,好像只要用刷子刷一刷,就会发光似的。
  我说:“你认识米老鼠? ”
  “当然认识。我一天到晚在动画里见到它,它真是只好玩的老鼠。”
  “我是说米格利特·克鲁兹。你认识这只米老鼠吧? ”
  “你是警察? ”
  “不是。”
  “你的模样、举止跟问问题的样子,活脱脱像个警察。”
  “我以前是。”
  “你是盗用公款被踢出来的吗? ”她笑着,露出一排黄牙,“还是拿了黑钱? ”
  我摇了摇头。“误杀小孩。”我说。
  她笑得更大声了。“别闹了。”她说,“哪有为了这种事被踢出来的? 你误杀了个小孩该升你的官,让你干局长才对。”
  她倒没有波多黎各的口音,应该就是在这附近长大的。我又问了她一遍认不认识克鲁兹。
  “你到底想干嘛? ”
  “算了吧。”
  “呃? ”
  “算了吧。”我说,随后转过头去喝我的啤酒。我故意吊她的胃口,但我还是用眼角瞄着她。她用一根吸管在吸一杯五颜六色的饮料,喝到一滴不剩。
  “嘿,”她说,“请我喝杯酒吧? ”
  我看了她一眼,她那双黑眼珠毫不回避地盯着我。我跟酒保交代了一声,那个女的点什么全都照上。这个阴郁的胖酒保好像瞧谁都不顺眼。那个女的点了杯怪东西,酒保几乎用了全部的酒才调好,放在她面前,顺便瞧了我一眼,我朝他扬了扬杯子,告诉他我还清醒。
  “我跟他非常熟。”她说。
  “是吗? 他一直都这么严肃? ”
  “我不是说他,我是说米老鼠。”
  “是吗? ”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是个小宝贝,他长大之后,会来看我的,不过,那也要他长得大才成。”
  “告诉我一点他的事。”
  “有什么好说的呢? ”她喝了一口饮料,“他只要一想逞强,想证明他很勇敢的时候,就会惹麻烦。他一点也不强,一点也不聪明。”她的嘴角变得柔和了,“他长得很好看,衣着永远光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她摸了摸我的面颊,“好光滑啊,你知道吗? 他真小,真很可爱,你只想抱着他,带他一起回家。”
  “你没带他回家过吗? ”
  她又笑了,“嘿,兄弟,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你觉得他是个麻烦吗? ”
  “如果我真的带他回家过,”她说,“他一定一天到晚都在想:‘天啊,我现在要怎么样才能把这个婊子赶到街上去? ”
  “他是个皮条客吗? 我倒不知道。”
  “如果你以为他是戴顶花帽子在街上拉客的那种,那你就错了。”她笑道,“米老鼠倒是想干这种事。有一次,他钓到了个乡下来的小姑娘,很嫩,脑筋也不中用。他就每天上街带回一两个客人,叫他女朋友在公寓里卖。”
  “嘿,老哥,想搞我妹妹吗? ”我故意用波多黎各人的口音,怪声怪调地说。
  “你学得一点也不像。不过他大概真的是用这种说法拉客。
  她做了两个礼拜,恶心极了,搭飞机回波多黎各去了。这就是皮条客米老鼠的故事。”
  她又点了一杯喝的,我也叫了一杯啤酒。她还叫酒保送来一盘香蕉干,倒在桌子上,分成两半。香蕉干的味道吃起来有点像薯片,也有点像木屑。
  她告诉我说,米老鼠的问题就是他拼命想证明点什么。高中时,他为了证明他很凶,还跟几个同学跑到曼哈顿去,在街上找了半天,想找个同性恋来揍一顿。
  她说:“他只不过是个诱饵而已,你知道吗? 结果他真的找到一条同性恋大鱼,好笑的是被揍一顿的是他,差点没把他揍成白痴。跟他的人最初都说他是有心人,到后来却说他没有脑子。”她摇了摇头,“他很可爱,但是等你把灯关掉之后,他就不可爱了,你知道吗? 我觉得他不会很想搞我。”她又用她涂着指甲油的手指摸我的下巴,“一个男人太可爱也不好,你知道吗? ”
  那只是个序曲,可是我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解这一点之后,一股悲伤席卷而来。我不能给她什么,而她也不能给我什么。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算我们曾经自我介绍过,我现在也不记得了。她提到的人名就只有米格利特·克鲁兹跟米老鼠。
  我又提到安杰尔·赫雷拉,不过,她就不大肯说这个人了。
  她只说,这个人还不错。他不怎么可爱,也不大聪明,不过,做人就好得多了。言尽于此,她不肯再说下去。
  我跟她说我得走了。我拿了一张钞票给酒保,请他为她再加一杯。她笑了,不知道是觉得我好笑,还是这情境滑稽。
  她的笑声有点像在楼梯间倒碎玻璃。笑声一直跟着我到门边才消失。
                第二十章
  回旅馆之后,发现安妮塔跟斯基普都留话了。我先打电话回家,跟安妮塔和孩子们聊了一会儿。我跟安妮塔说我最近收到一笔钱,会尽快寄给她;跟孩子们谈棒球,讲他们马上就要去的夏令营。
  接着,我又打电话给在小猫小姐的斯基普。不知道谁接了电话,叫我等一等,他去叫斯基普。
  “我想跟你见个面,”他说,“我今晚值班,你能不能稍晚点过来一趟? ”
  “好啊。”
  “现在是几点? 十点还是九点? 我在这里还不到两个小时? 感觉像五个小时。我会在两点左右关门,你那个时候来,我们喝两杯。”
  我打开电视看大都会队,他们出城比赛去了,那座棒球场看起来应该在芝加哥。我的眼睛盯着荧屏,却完全不知道比赛内容。
  还有一瓶昨天晚上喝剩的啤酒,在比赛的过程中,我把它干掉了,不过,我还是提不起精神。比赛结束之后,我又看了半个小时新闻,然后关掉电视,在床上躺了下来。
  我翻起一本叫《圣人传记》的平装书,找到圣韦罗妮卡那一章,读了老半天,我还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传说中,她是一个住在耶路撒冷的妇人,在耶稣背着十字架的路上,曾经用了一块布为耶稣擦过汗,结果耶稣的圣容便留在那块布上。
  我看了那幅颇有二十世纪味道的插画一眼,忍不住放声大笑。那个擦耶稣汗水的妇人,长得还真像那个也叫韦罗妮卡的电视节目主持人。
  等我到那里的时候,小猫小姐已经打烊了,我还以为斯基普懒得等我,直接回家去了。接着我发现铁卷门并没锁上,从缝隙中,我看到吧台的后方有一点微弱的灯光。于是我把铁卷门拉到膝盖的高度,死命敲门。斯基普出来开了门,又把铁卷门拉下,用锁锁上。
  他一脸倦容,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说见到我真好,带我到吧台的另一端,问也没问,就倒了一杯野火鸡给我,给自己一满杯的威士忌。
  “今天的第一杯。”我说。
  “真的? 那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了,不过,这也难怪,今天只过了两个小时零十分钟而已。”
  我摇了摇头,“从起床之后的第一杯。我是喝了点啤酒,不过也没几杯。”我把眼前的波本干掉,感觉真好。
  “其实我也一样。”他说,“我有好几天没喝了,有的时候,连一杯啤酒也没喝。你知道吗? 对你跟我来说,酒是我们的选择,不醉不归是我们的宿命。”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不会觉得选择这一条路是什么好事。”
  “天啊,别说教好不好? 不管你怎么说,我们就是选择了酒,这就是你我跟比利·基根那种人的差别。”
  “你真的这么认为? ”
  “你不这么想吗? 那家伙一天到晚都在喝酒。我知道我们几个都喝得凶,昨天晚上,我们更是猛灌了一下,可是,我们明白,什么时候该喝,什么时候不该,你说我说得对吗? ”
  “大概对吧。”
  “紧张之后是另一回事了,大家当然都想轻松一下嘛。可是老天,昨天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脸跟狗屎一样。”
  “结果他却是我们唯一的英雄。”
  “啊,说到这里,那个车牌号码,你——”
  “是偷来的。”
  “妈的,我们早料到了。”
  “是啊。”
  他喝了一口酒,说:“基根就是一天到晚喝。我自己还停得下来,因为我不想让酒精控制我。我可以说不喝就不喝,我想你也一样。”
  “我想是吧。”
  “你当然可以,基根,我就不知道了,这家伙根本就是酒鬼。”
  “别叫人酒鬼,不大好。”
  “你说得没错,我很喜欢他,也不想这么叫他,可是这家伙有问题。”他挺了挺胸,“管他的,他要当酒鬼就随他去吧,真希望那辆车不是偷的就好了。来吧,我们到后面去,可以舒服一点。”
  我们进到办公室,桌上放了两瓶威士忌,斯基普往后一靠,把脚搁到桌上。“你查过车牌号码了,对吧? ”他说,“所以说你已经开始查案了。”
  我点了点头,“我到布鲁克林去了。”
  “上哪去了? 不是我们昨天去的地方吧? ”
  “我到教堂去了。”
  “到教堂去能查到什么东西? 你觉得其中一个人的皮包掉在那里啦? ”
  “没有人知道你可以在那里查到什么,斯基普,我们就是得到处看看。”
  “说得也对,可我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从哪里开始都可以,想到哪里就从哪里着手。”
  “你查到什么没有? ”
  “几件事。”
  “比如说? 算了,你查你的,我可不想一天到晚盯着你。你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 ”
  “可能有。不到最后关头,你也不知道什么有用什么没用。
  再拿那辆车来说,你知道它是被偷的,可是你也不知道是谁偷的。”
  “至少车主没什么嫌疑了,至少我们可以从八百万个嫌疑犯中排除掉一个。车主是谁? 是不是偶尔开一次到赌场的老太太? ”
  “我不知道,车是在海洋大道被偷的,距离那家海鲜餐厅不远。”
  “那就是说他们不住在城里喽? ”
  “也有可能他们把自己的车停在那里,再偷了那辆车。他们也有可能坐出租车或者坐地铁——”
  “所以我们没掌握什么线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用手枕着后脑勺。“博比又去参加另一个广告演出,”他说,“还记得那个反对种族歧视的公益广告吗? 他明天还要再演那个裁判,因为这次多加了几个人,所以他们得在事前见个面。”
  “那很好啊。”
  “你怎么知道? 你觉得花尽全身力气,跟人家又抢又挤,只为了在电视上出现二十秒的职业很好吗? 你知道拍一场换电灯泡的戏要用到几个演员吗? 九个。其中一个爬上去换电灯泡,其他八个人在心里骂:‘上去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 ”
  “也没那么糟。”
  “我没骗你,是个演员告诉我的。”他把酒喝光,坐回椅子上,“马修,昨天晚上真奇怪。”
  “你说在教堂的地下室啊。”
  他点了点头,“装扮成那个样子。他们为什么不戴孩子们喜欢的那种? 连大鼻子、眼镜、胡子都有的那种面具? 他们戴上那玩意儿,虽然一眼就知道是假的,但是一点都不好玩,当然他们手里拿着枪也该记上一笔。”
  “他们为什么戴面具? ”
  “怕我们认出他们吧? 谁没事会戴那玩意儿? ”
  “你认识他们吗? ”
  “不知道,我又没见过他们的庐山真面目。”
  “我想他们不认识我们。”我说,“我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有一个人叫你的名字。地下室很黑,但是他们进来很久,眼睛应该已经适应了。你跟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那当然,我长得比较好看。”他猛吸一口香烟,吐出一堆缭绕的烟雾,“那你觉得是为什么? ”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既然我们不认识他们,那他们又何必费那么大工夫? ”
  “可以增加我们辨认的困难。”
  “我想也是。但他们怎么知道我们会找他们? 就算找到他们,我们又能怎么样? 我们不是说清楚了吗? 用钱换回你的账本。
  说到这儿,你最后把账本怎么样了? ”
  “照我说的,把它们烧了。你为什么说我们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半夜在床上把他们干掉不行吗? ”
  “可以。”
  “找到那家教堂,把一堆屎丢在圣坛上,然后再告诉图托,说是那两个人干的。我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狠狠搞他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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