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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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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跟我用“P。S。”!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接电话是其馨本人。 

      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终於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其实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於说,“对不起。” 


   …
        发布时间:2005…4…25 5:54:42

        
      五十一 


      其馨那一句“对不起” 竟然把我的眼泪都逼了出来。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冷冷的说。 

      “我知道你也喜欢程明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在心里骂我夺人所爱,对不对?”  
其馨淡淡的用一句话概括了整件事情。 

      刚才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一千一万句话可以拿来骂她,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说穿了,却 
突然发现已经无话可说。木已成舟,我还想怎么样? 

      那个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其馨倒是一点也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 ,可是,她究 
竟“爱” 不“爱” 呢? 

      我问她,“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一个字一个字的问她第三遍,“你为什么要把以前 
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的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的那头,她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我告 
诉你,我是爱他的。” 

      我抱着话筒流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 
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其馨,结果却只是更加严重的伤害了我自己。她有程明浩爱她,而我没有。 


      好像是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情做,电视节目又非常 
无聊,便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远处树上用彩色灯泡扎成的大 
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艳丽。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 
里最好的朋友。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星星好像特别亮?” 我问杜政平。 

      “嗯,我一来就注意到了。我想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 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就唱张信哲的好了。 
” 

      “好啊,你起个头。张信哲的歌,我差不多都会唱。” 

      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 

      唱完,他问我,“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点点头,“说来好笑,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它,后来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人匿名在学校广播电 
台为我点这首歌,才发现它好听的。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谁点的。” 


      他抓抓头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假如我告诉你说是我点的,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不会吧?” 


   …
        发布时间:2005…4…25 5:55:04

        
      五十二 


      “其实是这样的,” 
      他喝了一口啤酒,“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寝室里有个人心血来潮,说哥们都来浪漫一把,每个人 
到学校广播台去点一次歌,有女朋友的为自己的女朋友点,没有女朋友的就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点。所以 
,我就……”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可是……你没有过女朋友吗?” 

      “也算有过,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陪她和她的一个同学去买衣服,她要买一条直筒牛仔裤,我随便说了一句她腿太短, 
不适合穿这种裤子,她当场就跟我翻脸了。” 

      我不由笑起来,“笨哪,你当着人家同学的面揭短,她当然要生气啦! 
      你当时的正确反应是夸她眼光好,然后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那条裤子买下来,让她慢慢的去发现自己 
的荒谬。” 

      “可当时我想的是,那条裤子很贵,不能花这个冤枉钱。” 

      “后来她买了没有?” 

      “买了啊。我专门注意她好一阵子,你猜怎么样,那条牛仔裤她总共就穿了两次,说明其实我还是 
正确的。可是自从那以后,一直到毕业,她都再也没理我。你们女人记起仇来真是没底。” 


      “那是你活该。所以,你就拿我去充数?” 

      “倒也不是,”他转过头来,“我当时的确在暗恋你。” 

      “可是,你凭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原因…或者说,你有什么理由,要暗恋我呢?”我想不起在 
学校里和杜政平打过什么了不起的交道。 

      “记不记得那次上日语课,我把日语单词用中文念出来,搞得哄堂大笑?当时你大概也很想笑,可 
是因为就坐在我旁边,不大好意思,就拼命想忍,结果还是笑了出来,然后满脸通红。我觉得你那个样子 
非常可爱。” 


      “就因为这个?” 我惊愕。 

      他点点头,“可惜那个时候脸皮没现在厚,不敢告诉你。” 

      “那你现在脸皮怎么变厚了?” 

      “后来出国的时候又碰到你,我很高兴,觉得那肯定是天意。那种感觉很奇妙,所以我就下定决心 
,要不惜代价、不怕牺牲,追到你,后来不知不觉,我的脸皮就越变越厚,连我自己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很温柔的看着我。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十分温暖。 

      那一刻,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当时我 
想,这么好的一个人,我一定要很努力的去爱他。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其实是不需要去“努力” 的;因为在付出爱情的时候,便已 
是“覆水岂能收” 。 


   …
        发布时间:2005…4…25 5:55:33

        
      五十三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脸上的痘痘已经统统被消灭,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 
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  
      一瓶香奈儿五号。比从前她给我、后来我又还给她的那一瓶还要大。 

      这个家伙。我看着那个镶黑边的精致盒子摇头:郑滢从来都不喜欢欠人家的情,连我的情都不愿意 
欠。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的笑起来,然后告诉我她联系了一家软件公司实习,已经办好手续,从这个星期开始一边上 
学一边工作,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了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的收入。 


      她很得意,“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有钱。” 
      郑滢会豪爽的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她的消费模式让我得出两个结论:一,如果大家都像郑滢这样 
,美联储恐怕永远不用降息;二,她将来最好嫁个有钱而又大方的男人。 


      “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问。 

      “做软件测试,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照他们写好的测试方案在不同的支持环境里运行程序,发现了 
问题就再运行一次,如果问题重复出现,就记录下来。” 

      “那他们还给你一小时二十块钱?” 我十分羡慕。 

      “小姐,这里是旧金山啊,” 
      郑滢换上一副城里的帐房先生看着“乡下曲辫子”的口吻,“你知道公司正式工作人员的年薪是多 
少吗?我这一小时二十块跟他们一比,少得可怜呢。” 

      “可以了,比我们拿的奖学金高好多呢。你就知足吧。” 

      “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事部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 
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我帮你推荐一下?” 

      我说,“算了吧,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这个机会很不错啊。”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真不小,” 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你够彻底,连井也 
跟着一起怕!” 

      “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 
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虽然价钱很贵,我还是毫不犹豫的 
买下了它,因为杜政平的确需要一条好一点的领带。出国之前,他爸爸慷慨了一把,拿出自己的十几条金 
利来让他随便挑,可是,不知是老子还是儿子的品味有问题,反正,他箱子里的两条领带,一条灿烂得好 
像爬满了七星瓢虫,另一条则五彩斑斓仿佛是热带鱼的肚皮。我无法容忍自己的男朋友戴其中任何一条。 


      而且,我想,这是我送给杜政平的第一份礼物,贵一点也值得。既然决定要好好去爱他,那么,良 
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 


   …
        发布时间:2005…4…25 5:55:56

        
      五十四 

      我把领带送给杜政平,他很喜欢,立刻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白衬衫穿起来,打上领带。效果果然很不 
错。 

      “你眼光真好,这个学期的 job fair,我就打这条领带去,保证迷倒那些公司的HR小姐,让她们 
个个想跟我面谈,” 
      他很佩服我,然后理理头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唉,其实我好像蛮帅的嘛,喂,你是不是也觉 
得我蛮帅的?” 

      “啧啧,帅呆了,麻烦你不要再帅下去,否则看我怎么配得上你,” 我笑起来,“其实,这条领 
带要是配银灰色的衬衫 那种浅浅的银灰色,就更加有神采了。” 


      “那你怎么不顺手帮我也买一件衬衫?” 

      “顺手?很贵的,我买不起。要么,明年你过生日,我再送给你好了。” 

      “行啊,” 
      他扬起眉毛,“不如这样,我们来订个五年计划,就从领带开始,等我明年过生日,你呢,就送我 
一件衬衫;后年过生日,你再送我一根皮带;到大后年,你再送我一个皮夹;大大后年,你再送我一只手 
表;这样一来,五年之内,我就初步‘鸟枪换炮’ 
      了,然后我们再订下一个五年计划,你看怎么样?” 

      “好意思,” 我瞪他一眼,“你几岁了?自己开口讨生日礼物,还一讨五年。” 

      杜政平看着我微笑,笑得很开心,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我心里一热  
      我何尝不知道他讨的其实不是生日礼物,而是我在他身边的岁月。我抱住他,用鼻尖轻轻的蹭他的 
胸口,他低下头吻我的头发。我想起郑滢说过杜政平是把心捧在手上给我的,觉得她说得很对。他把心捧 
在手上给我;我不能让他伤心。 


      放春假的时候,我和杜政平一起去纽约旅游。因为大家都说应该趁学生时代多出去看看,否则,等 
将来毕业找到工作,假期有限,就不可能好好玩了。 

      从洛克菲勒中心出来,我们手拉手沿着第五大道往前逛。杜政平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袋递给 
我,“送给你。” 

      “什么?”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我伸手到纸袋里去,一直伸到底,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我隐约摸出是一个指环的形状,立即停住 
,警觉地看着他,“你先告诉我,否则我不看。” 

      “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戒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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