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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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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万一一个学期过去,他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给你的助研,你又没有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就相当被 
动了。” 
      郑滢推心置腹的说。 

      我点点头,打开冰箱,把那瓶香奈儿五号放回郑滢的那一格,“还给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 
器’ ,你要捞男人,这个肯定用得上。” 


   …
        发布时间:2005…4…24 8:53:29

        
      四十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的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汤姆。汉克斯分配的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 
得不可开交;尤其是那门数据结构,教授是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原来主修人工智能,不知是为了对得起学 
校里付他的这份薪水还是要卖弄学问,总是布置一些莫名其妙的项目下来让我们做,以致到了下半学期, 
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杜政平帮我做的。好在正式考试比较简单,加上有考古题可背,学期结束的时候,我 
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 


      杜政平很是得意,“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可是,我觉得好像没学到什么东西啊。” 我有点泄气。 

      “不要紧,以现在的形势,只要懂一点计算机就不愁找不到工作。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学得好,是 
赶快拿个学位毕业,等找到了工作,该补什么补什么。否则,到时候位子被人家占了,你学再多东西也没 
用。” 
      杜政平好像永远知道该干什么。 

      其馨偶尔打电话来聊天,讲讲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和新认识的人,却再不评论程明浩。我相信她还在 
为那次我讽刺田振峰耿耿于怀。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还在她的“寒窑”时代,有一次我在她面前随 
便骂了田振峰几句,她竟然真的拉下脸来,“你说我不要紧,可是,你不可以这样说田振峰。” 
      以后好几个星期不拿正眼看我。 

      其馨在感情上有她自己的一套。虽然她已经绝口不提往事,我还是有种感觉,她好像并没有真正的 
忘记那个负心的人。我想,大概每次轮到变天,她的右手小拇指微微发酸的时候,心也一定在隐隐作痛。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某一天,他用电子邮件给我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 
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 
亮。他在照片下面写的注解是“渔人码头:彩虹的颜色” 
      。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 
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他很快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 
。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 

      机会很快就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 
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决定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
        发布时间:2005…4…24 8:56:25

        

      待续!


      俺要学习去了,明天再贴吧!^_^





   …
        发布时间:2005…4…25 5:49:52

        
      四十一 


      暑假了,郑滢忙着利用夏季学期多修计算机课程,为转学做准备;其馨回国去探亲了,田振峰虽然 
和她早已分手,却还好意思拜托她帮自己往家里带东西,理由是他们两个家住的比较近,而她,居然同意 
了。郑滢知道后,气得直骂其馨没出息,“田振峰就是吃定她软弱才敢这么欺负人。” 


      我倒觉得田振峰并不是吃定其馨软弱,而是吃定她余情未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天刮胡子的缘故, 
男人的脸皮好像的确比较厚一点。 

      临出发去旧金山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如果你要去旧金山,请别忘记带上些花”。於是, 
我跑到一家超市,问店员“你们这里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挑了半天,最后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 
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那么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我 
一眼喜欢上这盆花,便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 
      他曾经送给我一条不会消逝的彩虹,那么,我要还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得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细心的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竟然异常亲 
切,亲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就是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变得温暖 
起来。 


      我并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会议开到第三天,汤姆。汉克斯给我一个下午时间自由活动。我穿上那双五公分的高跟鞋,看着地 
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於是我就在那里给他家里打 
了个电话。 

      程明浩好像又在伤风,嗡着鼻子,声音里却满是惊喜,“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 

      我问,“你不要紧吧?” 

      “稍微有点感冒,没关系。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来。” 他干脆的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 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我的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吸引了,那上面织着 
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那是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个时候,她打算把 
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其馨织的,我的直觉不会错。可是,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呢?我的心突然被这个问 
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才能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那另外一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 
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 
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质疑。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原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 
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 
      ,却为什么从来没有想到他会去爱上别人呢? 


   …
        发布时间:2005…4…25 5:50:18

        
      四十二 


      刹那之间,我的脑子里像电脑黑屏,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是‘赶快走’ 
。我知道自己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的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期待已久的会面,竟然会这样收场,简直 
像那些蹩脚狗屎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人生根本就是一出拉长了的狗屎连续剧? 


      走过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那种感觉就像在大冷天被浸在冰水里,最初的一段时间全身麻木 
,等过了那个阶段,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 
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於是我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 
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 
      二字就热情的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 
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可是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像是深秋。我 
瞪着偏僻荒凉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真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 
,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了一家便利店,但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那些我宁肯饿死也不吃的垃圾食品,唯一还能勾起 
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於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的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 
,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又回到凉风嗖嗖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 
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非常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 
的头在痛,刚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在一个红灯前面,我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子开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 
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温柔而坚定的开放着。 


      突然间,我泪流满面。凭什么我要这么折磨自己?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放任自己落得 
这么可怜?我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却原来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鸵鸟。 

      那一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 
算这是今生我们见的唯一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那么,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 
己。 


      於是,我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他打电话。 


   …
        发布时间:2005…4…25 5:50:39

        
      四十三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有点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 
迷路了…… ” 

      “我马上就来,” 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 
去的是同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其馨? 

      其馨和田振峰分手的时候,我曾经用“秋天的童话”里的故事安慰过她,说“钟楚红被陈百强甩掉 
后不是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她自己也曾经用电影里周润发那辆破车比喻过程明浩的车,难道这些都是冥 
冥中的暗示?不错,我一直希望其馨能找到一个感情的新出口,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暗渡陈仓来抢我的 
周润发呢?而且,她居然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这样做我绝对 
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唯一的感情。 

      用田忌赛马来比喻,其馨的下等马顶多中等马已经轻而易举的战胜了我的上等马。 

      程明浩的车来了,的确破破旧旧,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一年过去 
,他一点也没变。上车后,我注意到车门关得严严实实。 

      “你把车门修好了?” 

      “嗯,前不久才修好,” 他带着鼻音回答,“唉,你怎么知道这车门以前是坏的?” 

      “其馨告诉我的。”我假装不经意的回答,一面从眼角注意他的神态。他的神态彻底粉碎了我最后 
一点侥幸心理,一提起其馨,他的脸上立刻浮上一种幸福的表情,在阴沉的天空下,像阳光一样。 


      “难怪,我就知道其馨不喜欢这辆车。她还说过,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有两样东西,他开的车和他的 
女朋友,她做我的女朋友,底线是我必须把这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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