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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走近女死囚--生命极地写真-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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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家,妈说,燕子,正好有客人要来,你先去洗点菜吧。于是我就在家门口洗起来了。这时,那客人来了。我一看是阿宁嫂,就打了个招呼,继续干我的事。

不料,阿宁嫂停住脚步问我,你今年几岁啦?你……你不就是老三吗?

我说我是老三呀,今年已二十四啦。

她说有没有对象呀?

我头一低,脸一红说,才工作呢,早啦。

她说,哟,多时不见,火家的女儿都出落得这么水灵这么标致了,都叫人快认不出来了。

那天,我的二姐不知道此事,她到同学家去拿编毛衣的样子去了。我按常例,又进门给客人倒水端凳,寒暄了几句。

岂料阿宁嫂将声音一低,凑近她家的恩人、我娘的耳根说,我看老三也不错,介绍给她算了!算她小燕子有福分。这个小伙子虽然比她大十岁,但人看上去蛮神气的,又长得高大壮实,是个复员军人,在工厂里还是个技术员呢!

再说,火家姆妈,他家中又是独子,爹早没了。只有一个和气温顺的老娘,〃清清爽爽〃的,这样好条件的人家上哪去找呀?

后来,阿宁嫂走了。我娘想想,阿宁嫂说得也是。军人出身的技术员,真是又红又专,双料的好呢!放到哪里都是挺〃吃香〃的。既然阿宁嫂是先看见了阿三,为怕有变,就决定将阿三许给这个人算了。如果事情成的话,就是高攀了呢。后来,我知道妈妈对阿宁嫂真是千恩万谢呀。

我家有姐妹六个,一个弟弟。我的大姐早出嫁了,二姐比我大三岁,今年也二十七岁了。其余的都还小,把我给配出去,似乎是最合适的了。

那个时候,我家就父亲一个人挣钱养我们一大帮孩子。经济条件确实很差。我娘当时想,自己家里小姑娘多,〃解决〃一个是一个。

我娘就是怕家里条件差,愁女儿找不到好婆家。现在有现成的好人家,还犹豫什么?于是就悄悄自己先答应了人家。并且还决定自己先去看看毛脚女婿再讲。

我的娘是个勤快、善良、热情又有责任感的人。特别还有着我们中国的传统思想。她一直想,自己嫁了个做工的人,这辈子也算是贫穷困苦够了。老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么,她不愿意她的女儿再重蹈她的覆辙。

她特别满意那个人家的经济条件,何况还家里〃清清爽爽〃的,不像自己家里子女一大窝……日子可不好对付。

但是娘又转念一想,条件这样好的人,轮到咱家,该不要是个罗圈腿、天花脸、乜巴眼什么的吧,如果那样的话,可是对不起女儿呀!

我妈总觉得自己家的女儿,特别是我,是百里挑一的角儿。

她一直对别人夸我说,那一年我才十七八岁。就上山下乡,到奉贤红星农场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大受贫下中农的好评。

我也确实是这样的人。我真的很能吃苦耐劳。那时我是知识青年中最小的一个小姑娘,但也跟着大家一起风里雨里挑担挖泥,插秧除草,什么都抢在前头干。手上的皮开裂了,血流了出来,包包好再问声不响地做,后来手上肩膀上,老茧叠老茧,跟当地的农村姑娘差不多了。

三年下来,农场里就给了我一个美名:铁姑娘。

最使我娘激动和意外的,是我在第四年就被第一批抽调到上海来,并且被送到卫生学校读书。

我家中的姐妹弟弟很多,当时都积极响应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号召,已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干革命〃了。但是,家中要数我〃最有出息〃,能到〃上层建筑〃工作,父亲和母亲,还有我的姐姐妹妹等,都为我而自傲、高兴。

一年一年过得很快,我毕业后就穿上了白大褂,分在区中心医院里当护士。在那年头里过来的人,都能掂出这件事的分量。

眼下,我四年中专刚刚读完,正在一家大型纺织厂的医务室里,翻三班实习。

我一听说对方大十岁,心里就老大的不愿意。我想想自己才二十出头,对方却已是奔四十的人了。那时的我,心中鼓荡着春天的诗情,脑海中憧憬着未来美好的岁月。我不想让自己青春的飞燕,过早地盘旋在婚姻的庭园。

不料母亲〃视察〃归来,竟是满面春风。

娘说,哟!燕子,倒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呢,那吉龙光(那个人叫吉龙光)长得有模有样的,蛮有男人派头的,一米七十八的个头,立在那里人挺挺的,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在车间里走来走去,坐下来看图纸什么时,还看见他在凳子上铺张报纸呢,这样的人哪个姑娘见了都会喜欢的呀!娘见我没言没语,又说,我看得出来,相上他的小姑娘是肯定有的,只不过是他和阿宁嫂给我们面子,我看这门亲就快点定下来吧。

将这〃窝〃孩子养大的我娘,在这个屋顶下当然是有绝对的权威的。

与其说我拗不过母亲,还不如说是我讲不出拒绝妈妈的理由。

〃文革〃期间,社会上的姑娘们似乎都崇尚找军人做丈夫。现在天上掉下个〃军人、技术员〃,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娘对我说,你比二姐的条件好,你也不要推了。这是你的缘分你的造化,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呀!吉龙光的条件说到天边去,都是响当当的,我做娘的会将你朝火坑里推吗?!(娘偏偏说了〃火坑〃这两个字眼,要知道往后的日子,岂止是〃火坑〃这两个字所能形容的吗?)

娘的话不错。吉龙光确也是无可挑剔的,从外貌到工作,从家庭到学历。有这些〃硬件〃在,往后也就不至再差到什么地方去了。就是大十岁,社会上也普遍得很。

我想谈就谈吧。可不知为什么,我第一眼见了他就满心不喜欢。最是他一口夹杂着苏北话的上海话,大大煞了我心里的风景。

后来这事被娘知道了,她说:我的乖乖,结婚不就是实实在在过日子吗,女人就是要找个家底厚实点的人、可靠点的人家,口音再好又不能当饭吃,苏北人又怎么啦!你啊,是没有受过穷的滋味呀,我看没什么不好。

我那时还只是个在〃文化大革命〃的环境里〃正泡着〃的小姑娘。

在那抹煞个性的时代里,我还不可能有自己的见地。我无法拒绝母亲的关爱。在媒人与妈妈的积极撮合下,我只好接受他的邀请,赴他的约会。不过每次两个钟头,时间一到就散伙分手。

后来,他大概也觉得我与他话不投机,味道索然,但是又要我,就索性上门来了,每周一次。这样,我倒也就觉得少了很多的尴尬。

我暗暗高兴的是他一来便是全家门的事了,姐姐妹妹父亲母亲一起陪着他说话让他高兴,一起招待他吃饭,直至结束,再大家一起送他出门回家。

那些个日子,我觉得省心省神更省事。

这样一晃就年把过去了。

大我十岁的他,自然是提到了正事——结婚。吉龙光没有对我直接说,而是通过媒人牵线,问到我的妈妈了。妈妈自然来找我了,要我定下来。

我就开始整天闷闷不乐。阿姨曾对我说,你不喜欢就算了。

可妈妈说,你如果不与吉龙光结婚,我就什么都不管你了。如果你与他结婚,所有的嫁妆都是我来准备。

母亲的意思显而易见。

倒不是娘在采用经济制裁的手段压我,而是母亲觉得这户人家实在好,让女儿千万别错过了,否则就可惜了。

妈妈的可惜也该是我的可惜,我要为妈妈分忧愁才对。但是我的内心真不愿意呀!只是在革命的大熔炉里从来也不曾谈过恋爱的我,又讲不出我不愿意个啥!?于是思想上的操作,就回到最浅显的层面上。想想如要我自己准备自己的嫁妆,我是无能为力的,再讲我向来是很孝顺母亲的,也知道母亲又是极爱我的。最后,我还是顺从了母亲的旨意。(后来吻燕才知道,这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呢!再回头差一点得要——百年身呢!)

婚礼定在1977年12月14日。

二十年后,她对记者回忆这段蜜月生活时,是这样说的:

我从来没有与他产生过所谓——热恋的感情。连恋爱两个字也谈不上的。我们更像两个陌生的熟人一样。我们单独在一起我就感到特别的不自在。

最难堪的是我们在杭州过的新婚之夜。

那一日天很冷。他先躺下了。我在床边倒了一盆水后,看见他还躺在那儿,没有离开的意思,我就说,你出去呀,我要〃用水〃了。

他问用啥个水?我说用水……就是用水来洗洗身子……。

他说你就在这里洗,我不用出去的。

说实话,我也觉得自己问得很傻的。我也不是不知道结婚的意思,但总觉得我的世界里好像还有什么大部队的东西没有到位,怎么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开始一件大事了呢。

我想,我如果不这样问,又该怎样问呢……所以,我还得问下去。

我和他打了个照面就避开他的视线问,你睡在这里,叫我睡哪里呢?

他说也睡这里呀,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丈夫了,你做任何事情时,我都可以在你的身边。

当时我听了,心里只感到一种莫名的绝望。

以后的几天,每当夜幕降临,我就忧心忡忡,心想怎么天又黑了?好像心里一直有桩心事似的。

我们从来就没有挥着白纱巾,在海滩上奔来奔去;我们也从来没有相互拥抱相互接吻。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却一步到位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这世界这生活简直荒唐透了!

我的嫁妆是很像样的,新房也很不错。

结婚的意思,在我当时的心眼中,好像全部都在嫁妆和新房的布置上,而结婚的高潮又好像尽在婚礼上。除此之外,我没有作过更深刻的思想与心理准备。

也许我自懂得〃生活〃时起,整个身心是全部投入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了,在这个革命熔炉中铸造出来的铁姑娘,只认同社会化的习俗形式,而不知道还有血肉存在的个体自我。

现在自这倒霉的一夜始,我只有一种〃失守〃的伤感。而没有一点喜悦的心情。

(三)

他玩得天上人间,而我却如在阴曹地府。他可以由任何一件芝麻绿豆的小事上引起家庭战争,把战火烧遍我的全身。他说过一句精确的话:你身上的任何一块地方我都可以动。毒打与性事是他每天非放在一起做的作业。

一周旅行结束,我们回了A市,开始了所谓的新生活。

元旦过后五日,我领了36元工资,就去娘家交了10元给妈妈,又买了5元钱的饭菜票,将剩下的钱丢进了新房的抽斗。

晚上他回来了,没有说几句话,他就谈到了我的工资。

我说我贴娘家10元钱,他们养大我们七姐弟是多么地不容易。

他说你怎么先没对我说,话音未落,他的手就上来了,我只觉得眼前金星乱冒,还没有等我缓过神来,他对我又拳脚交加,劈头盖脸地狠狠揍了我一顿!竟要我回家去将这10元钱讨回来!

这是在我们结婚的第二十天发生的事,我怎么能够忍受?!

我的眼睛〃突突〃在跳,似乎浑身上下都在冒着火苗,有一种不样的预感笼罩着我。我〃嘈〃地从床上一跃而起,穿上衣服就开门出去了。婆婆听见动静就追了出来,我没有回头,一头扎进了沉沉夜色中……

我一直跑一直跑,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只有跑的动作才能对付我心里那一片可怕的空白。

到了娘家那熟悉的弄堂里,我停下了脚步。我想我不该再惊吵父母了,为了我的事忙了几个月,这几天正在生病。可是我该去哪里呢,我也不知道。

走累了,我就坐在铁路边的乱石堆的阴影里。

想想结婚真是没有意思。活着也没有意思……

记得当初自己在农场时在学校时,唱歌跳舞,小分队表演上台,还写过诗,参加读书比赛,老师说我能文能武,还被人称做校花什么的,一些男同学的目光,总包含着好感。可那个时候我太纯洁了,好像〃谈朋友〃就是不思上进,就是小资产阶级情调,于是就从来也不去想。其实我的男同学中随便好上哪一个,哪个不比眼下的这个强?

脸颊上一阵阵热辣辣地生疼,被他抽打的地方,都肿了起来。

我最想不通的是,自己一向被父母老师疼爱有加,居然被自己的新婚丈夫毫无理由地毒打!

我想想哭哭,哭哭想想,觉得实在不情愿再回那个新房去,在那石堆上坐了两个钟头之后,最后还是回了娘家。

父母姐妹们一见到我那披头散发、满面青肿的样子,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说他打了我!……

谁?……家里人都不相信我说的话是真的。

为什么要打你?

要我回家……要回今天的10元钱!当时,我的父母姐妹都目瞪口呆。

我娘马上拿出钱交回我手中说,那你拿回去吧。

我哪里肯要,我只是不肯再回那个家了。

母亲心疼地对我说,女孩儿家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刚结婚是不能睡在娘家的。娘硬是让我的弟弟送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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