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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五十年文坛亲历记-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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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三害”与制度的关系问题。“三害”是指党的整风文件中讲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问题。林希翎在演讲中讲到“三害”的危害和根源。当时大学生们在校园内(“北大”也好,“人大”也好)初期的鸣放、演讲活动中,并无不同见解的森严壁垒,而是对问题采取了探讨、争鸣的态度。当林希翎讲到“三害”问题时,有同学发问:“你觉得‘三害’与社会主义制度有没有关系?”林答:“不能说没有关系,例如庞大的官僚机构是产生官僚主义的温床,因此,整风应当是一场革命,应从体制上进行改革……”她还说过:“现存的社会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不仅中国,连苏联也还没有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带有封建性……”这些话,一上纲,就变成恶毒地攻击、污蔑“苏联和我国均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右派分子林希翎有准备有计划地抛出了她系统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其实关于官僚主义等弊端和制度的关系,毛主席讲过多次。他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社会主义要注意调整,要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他还特别指出:“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中缺陷的存在,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参看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中国最后一个右派(3)   
  (3)“污蔑我党”问题。有一份材料上说,林希翎诬蔑我党说“党内有一大批混蛋”。其实林希翎的原话是:“党员有三部分:一部分是真正布尔什维克,是够条件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一部分人在争取入党时是够条件的,也曾先进过,但在入党后渐渐降低了觉悟,在群众中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但也不犯什么大错误;还有少数人实际上是蜕化变质分子,简直是混蛋。”这是实情。现在不还大体上是这三种情形吗?处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党内难道能避免不出混蛋并不断清洗混蛋吗?可是本来是正确的话却被断章取义、曲解为“骂党员是一批混蛋”,问题就严重了。 
  (4)泄密问题。这个问题在当年整她时也酿成轩然大波。这个话题,容我往远一点说。1956年,林希翎在《中国青年报》上挨了不实批评。读者提了意见登在青年报后,在团中央书记胡耀邦关怀下她被恢复名誉。事后胡耀邦约见了林希翎。从上午10点谈至下午两三点,超过4小时的交谈,涉及青年问题、社会问题等等。林侃侃而谈,大胆陈言,毫不畏缩,甚至在某些看法上与胡发生争论。这个女青年的特殊的个性,不能不给胡留下深刻印象。没想到在座的还有位听众也被女青年的风姿吸引了,他便是胡耀邦身边一位年轻秘书。秘书随后对林小姐穷追不舍,一封封情书挟着情诗,不断地投寄。林到了哪儿,信跟到了哪儿。两月不见人,信便攒成一箱。林起初对他并不关注,后来被他的诚意、一表人材(包括漂亮的书法)所感动,两人成了恋人。花前月下,自然无话不谈。某次谈起对斯大林的看法(林一向崇敬斯大林,1953年斯大林逝世时她大恸),两人的看法不免有点差异,发生争论。这并不奇怪。秘书是个党员,听过对17级以上党员干部宣读的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并且手边还有那份机密文件。年轻情人之间热火起来,有时难免有违纪现象(这自然是不应该的)。秘书将斯大林后期的严重错误兜出了一些,情人不信,非要看文字凭证。秘密报告就在手边,秘书给她看了一部分。她仍不满足,偏要看全文,还要借去看。达成归还期限的协议后,他借给了她(这自然是个错,但后来对他的惩罚大大超出了这种错误该受的惩罚)。对于林希翎,秘密报告———尤其揭露斯大林肃反扩大化罪过的部分,引起了她极大的震动。她不是党团员,不知道严守党内机密的重要性,甚至也不知道保护自己的情人。后来鸣放演讲中她引述秘密报告中的材料,从而铸成大错,也株连自己所爱的人。当时情况是:她引述了秘密报告的内容后,许多师生递条子要求她公布这个报告(她将借来的秘密报告手抄了,确曾给一些要好的同学传阅过)。但在学校一位领导同志劝说下,她终于没有公布。 
  林希翎的右派问题于1957年6月20日在报纸上公布。毛主席对大学生中的右派曾有批示:“开除学籍,留校监督劳动,当反面教员。”林希翎态度不好,一直没有承认自己反党反社会主义,没有低头认罪。1958年7月21日,专政部门将其秘密拘捕,随后正式以“反革命”宣布逮捕,判处15年徒刑。 
  林希翎对风云突变的1957年和自己的命运有一番自我剖白:“反右中报纸的漫画将‘林希翎’描画成狡猾的狐狸、反对共产党的青面獠牙的魔鬼,我觉得跟真实的自己反差太大、相距太远了。我那时太单纯、太年轻、太缺乏政治经验了,不仅没有狐狸的狡猾,还单纯得犯傻。自以为是共产党、毛主席培养的勇敢的新一代,天之骄子,落入深渊、陷阱里了还不晓得回头。我是法律系四年级学生,毕业前去法院、检察院实习,立刻敏感地发现我国执法中的一些问题。有错判的案件,明知错了,为维护检察机关的‘威信’而不给平反的;有包庇坏人,而好人遭冤枉的。总之是些‘阴暗面’吧。我和一些同学在探讨中寻求解答,又联想到曾经公开定性的胡风反革命案件,从法律角度来衡量,究竟有没有问题?正在忧虑、苦恼之中,听到毛主席1957年2月份的内部录音讲话(按:指毛主席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大受鼓舞,毛主席要我们正视矛盾、解决矛盾,解决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等弊病造成的问题,毛主席并且要大家放胆批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我觉得这下子有希望了。后来又看到关于斯大林的秘密报告,联想到匈牙利事件的发生,我的心情沉重了。思考中国如何发扬民主、改善法制这样一些问题。我是在一种极偶然的情况下,走进‘北大’校园的。那时‘北大’同学已在开些辩论会,邀我去参加。我说我来听听。不久大会主席突然说:‘我们欢迎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同学———青年作家林希翎来发言。’这样,我就上台讲了胡风的问题。没想到引起那么强烈的反响,大出我意外……这样便身不由己地卷进风险极大的中国政治舞台的漩涡之中,再也脱不了身,直至遭受灭顶之灾。” 
  “我这个不久前还坐在法院的审判席上和检察院的审讯室中庄严地审讯过罪犯的年轻实习法官和检察官,居然会一下子推到被告席上受审。我这个曾作过后来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老人家中座上客的人,这时却变成了十八层地狱中最底一层黑牢里的阶下囚。我在共产党的许多有影响的著名教育家、学者、专家、报人和团中央负责人的关爱下,前途曾是一片灿烂光明。当时面临大学毕业典礼,和毕业后即将举行的我的喜庆的婚礼。著名报纸的总编约我去当记者,好几家文艺刊物约我去当编辑,我自己想去干律师。老校长执意留我在他身边,留校当教师或者出国留学。我和曹(指胡耀邦的秘书曹治雄)的关系确定了,答应了他的求婚。但仅仅为了遵守我在入学时曾在天安门毛主席像前暗暗下过的决心和誓言:我在大学毕业前决不结婚,我几次推迟婚期。1957年初夏,我们正高高兴兴做着新婚的准备工作……当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光明前途和幸福生活向我招手,我已举步迈向这新的人生门槛的时刻,突然这扇生活的大门沉重地向我关闭了。命运竟将我这个一向从党的母爱、同志友爱和爱人情爱的春天般温暖中娇生惯养的人,一下子抛进了严寒的雪山冰川之中。”   
  中国最后一个右派(4)   
  “是的,我在青年时代有过许多偏激、幼稚、简单、不周到、思考不缜密的地方,但我的心地是光明磊落的,我永远信仰正直、真诚、纯洁……” 
  我说:“林希翎,我送你两句话吧: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 
  她笑笑,点头。 
  改正受阻 
  毛主席一直不知道林希翎被捕判刑。1973年偶然问起吴德同志,林希翎“在哪里工作,好不好?”吴德了解后才知道1969年林彪下了1号通令后林希翎已从北京的监狱押送回浙江继续服刑。毛主席指示立即释放,安排工作。这时离她刑满,也就只差两个多月时间了。释放完全是秘密进行的,释放后,她被安排在浙江偏远的武义县农机厂当工人,工资35元。她已经37岁,还没有个家,住在单身集体宿舍里处境艰难。1974年她匆忙地同比她小10岁的自己的小师傅、一个出身农村的1970届大学毕业生结了婚。他们很快生了两个男孩,林希翎尝受了做女人、母亲的滋味,总算找回一点心理上的平衡。因为在监牢里,因她的顽固态度,狱吏曾骂她:“我要让你年轻轻地进我这监狱,把你关到白发苍苍。我要关你一辈子,叫你断子绝孙!”而今那狱吏的预言算是落空了。但林希翎发现,她出了政治牢笼却又陷进家庭的樊笼,心有余悸的老母和胆小务实的丈夫将她看管得很严。连写封信都要经过丈夫审查,生怕她再出事。去书店买几本书,回来也要受丈夫责骂:“你还不接受教训!以前还不就是杂书看多了,招来的麻烦。以后不准随便买书了,先顾家里过日子要紧。”这样的婚姻当然是不大谐调的。80年代初期,他们还是分手了,丈夫另娶,两个孩子归了她。 
  “四人帮”被粉碎后,希望的曙光出现。1978年林希翎刚生完第二个孩子,听到了给右派摘帽的中央21号文件的传达。她给小儿子起了个美好的名字———春临,1979年初春,她再次上北京,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奔忙。(这之前,1975年11月,她曾上北京,想找到周总理、邓小平同志面诉自己的冤情。还没个结果,却刮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公安部门接到某接待站的报告,先是将她拘留两天两夜,接着便将她押回浙江武义。回厂后立即遭受批斗,说是“大右派跑到北京找邓小平去,是阶级斗争新动向”,“邓小平是大右派的总后台”。)在北京,林希翎会见了当年的老师、同学和各界朋友们,他们都对她表示同情和支持,建议她去找胡耀邦同志。林希翎不愿给胡耀邦添麻烦,只给他寄去一封简短的信。三天后胡便指派中宣部里的一位负责人接见她,胡并在她的来信上批复了很亲切的话:“向你致意,愉快地同过去告别,勇敢地创造新生活(1979年4月)。”接着曾受林希翎株连打成右派而今改正了,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信访组组长的老干部王文于5月上书中央,要求为林希翎彻底平反。《人民日报》6月1日为此写了一封“内参”,胡耀邦阅后对林案作第二次批示:“改正有利。”8月份中央组织部一部分人上书邓颖超大姐,呼吁给林希翎平反,邓将信转给胡耀邦。胡第三次批示:“以改正为有利。” 
  1979年12月,某大学将不予改正的决定通知林希翎说,他们建议北京的法院将她的反革命案予以平反。法院的人也通知她,将撤销原判,给予平反。但当她等了半年后于1980年5月收到经北京市委批准的法院通知却是:“……本院于1960年2月1日已作了维持原判的决定,现再经本院复查认为,原判认定的主要事实、定性及适用法律正确,决定驳回申诉,仍维持原判。” 
  就这样,林希翎成了个摘了帽子,不予改正的右派。那时她已分配到浙江金华某文联工作。 
  去 国 
  前文说过,1947年林希翎的父亲弃家出走,她和她母亲曾不知他的去向。但在1962年,林希翎在狱中,母亲带着弟妹们生活极度困难之时,却接到父亲从香港寄来的信和钱。从那时起,她家便和父亲联系上了。1973年林希翎出狱,1974年结婚后,母亲搬来和她同住,从此,林希翎同父亲恢复了通信联系。1978年林希翎摘掉右派帽子后,全家想赴香港探亲,向公安局写了申请。1979年公安部门批准林的母亲和大儿子赴港探亲。而对林本人的申请,公安部门答复说,凡国内有未了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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