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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穷人的银行家-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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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对书与杂志的兴趣以外,萨拉姆和我还养成了看电影和在外面吃东西的毛病。我们对口味并不讲究。我最喜欢“马铃薯块”,就是一块烤马铃薯塞入煎洋葱,再撒上醋。萨拉姆和我在离家不远的街拐角处那个简陋的茶摊上,就着一杯茉莉花茶吃这些东西。对于这些外出活动,父亲从不知情。
  萨拉姆和我买的第一架照相机是一个简单的盒式相机,我们走到哪儿都带着它。我们像专业人员一样计划并研究我们的题材:人像,街景,住宅,静物。我们在摄影方面的同谋是邻里一个名为“神奇之家摄影室”的照相馆主人。他允许我们用他的暗房,将我们的黑白胶卷冲印出来。我们努力想获得一些特殊效果,甚至给我们的照片上了色。
  穷人的银行家我对绘画产生了很大兴趣,并跟一个商业画家学徒,我管他叫尤斯塔德(Ustad),或是“古儒”(Guru,泰斗)。在家里,我把我的画架、画布和彩笔都小心安置好,以便在听到父亲回来的动静时很快就能把它们藏起来。作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父亲不相信复制人体形象这类的事。家里一些爱艺术的叔叔姑姑成了我的同谋,帮助和鼓励我。
  作为这些癖好的副产品,萨拉姆和我对图形设计也产生了兴趣。我们还开始集邮,并说服邻里的一个店主,允许我们在他的店铺前展示我们的邮票箱。我们经常与两个叔叔一起去电影院看印度和好莱坞的电影,唱那些当时很流行的浪漫歌曲。
  吉大港教会学校比我的小学要都市化得多。我的同学大多是从各地调任来的政府官员的儿子,这个学校提供的是全国最好的教育。但特别吸引我的是童子军规划,童子军队部成了我常去的地方。我和其他学校的男孩子们一起,参加训练,游戏,艺术活动,讨论,在乡间徒步旅行,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许多的集会。在“挣钱周”里,我们叫卖货物,擦皮鞋,在茶摊上作伙计,以募集钱款。除乐趣以外,童子军活动还教会了我,要有同情心,要有一种内在的精神境界,并且珍视我的同伴。
  我尤其记得1953年那次参加巴基斯坦第一届全国童子军大会的跨越印度的火车旅行。沿途,我们停下来参观了许多历史古迹。一路上我们都在歌唱游戏,但是在阿格拉(Agra)的泰姬陵(Taj Mahal)前,我发现我们的主任助理夸奇·西拉加尔·胡克(Quazi Sirajul Huq)在无声地抽泣。他流泪,并不是为了这座纪念碑或是为了在此埋葬的那对著名的情侣,也不是为了刻在白大理石墙壁上的诗句。夸奇·萨希布(Quazi Sahib)说,他是为我们的命运,为我们肩负的历史重担而哭泣。虽然我当时只有13岁,但他的激情使我深受震动。在他的鼓励下,童子军意识开始渗透到我的所有行为活动中。我一直就是个天生的领头人,但夸奇·萨希布的道德感化让我明白,要想得更高,要有序地引导激情。
  1973年,在孟加拉解放战争之后那些骚乱的月份里,我与父亲和弟弟易卜拉辛一起去探望夸奇·萨希布。我们喝着茶,讨论周围的政治动乱局势。一个月以后,夸奇·萨希布在睡梦中被他的仆人残忍地杀害了。他当时已是一个衰弱的老人,那个仆人抢走了他的一点点钱。警方根本就没抓到凶手。我被悲痛吞噬了。回想起来,我开始理解他在泰姬陵留下的眼泪,那是出于对他自己不幸与孟加拉人民未来不幸的先知。

  第二章 一个孟加拉人在美国(1)

  我总是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教师。从小,我就总爱训导我的弟弟们,并且坚持要求他们在学校只许得到最高分。21岁大学刚毕业时,我在吉大港的母校主动提供给我一个经济学教师的职位。这个由英国人创建于1836年的大学,是这个次大陆上最受尊重的大学之一,从1961年到1965年,我在那里教书。
  在这段时间里,我还尝试建立我个人的企业。我注意到,包装材料都是从西巴基斯坦进口,在这个国家的东半部,我们没有生产箱子或包装材料的设施。我说服了父亲,允许我建立了一个包装和印刷工厂。我准备了一份项目建议书,从国有的工业银行申请一笔贷款。当时,很少有孟加拉企业家想建立工业设施,贷款马上就被批准了。我很快建起了一个包装与印刷工厂,雇用了一百名工人。这个项目很快就成功了,每年都有良好的利润。
  我父亲是董事会的主席,他极不愿意从银行贷款。商业信贷的概念使他极为紧张,以至于催着我提前归还了贷款。我们可能是当时绝无仅有的几家提前偿还贷款的新企业之一。那家银行马上又主动提出,额外提供一笔一千万塔卡(taka,孟加拉货币)的贷款,让我们去建立一家纸厂,但这件事我父亲根本不肯听。
  包装业的中心是在西巴基斯坦的拉哈尔(Lahore),但是作为一个国家主义者的孟加拉人,我知道,我们在东巴基斯坦完全可以生产出更便宜的产品来。我们的产品包括烟盒、箱子、硬纸箱、化妆盒、卡片、日历和书等等。我从来就不担心赚钱的事。而这个包装工厂的成功使我和我的亲人们都相信,如果我想的话,我可以做到在商界出人头地。
  尽管获得了商业成功,我仍然想去学习和教书。于是,当我在1965年得到一份富尔布赖特(Fulbright)奖学金时,这个在美国得到博士学位的机会使我一跃而起。这是我的第三次出国之行。我曾在1955年作为童子军去过加拿大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参加世界童子军大会,1959年又去过日本和菲律宾。但这次是我独自出行。一开始,博尔德(Boulder)的科罗拉多大学的校园真让我大为震惊。在孟加拉,学生对教授从不敢直呼其名。如果一个学生向“先生”讲话,那也只是在“先生”允许他发言之后,他才能毕恭毕敬地发言。但是在博尔德,教师看上去把自己当作学生们的朋友。我经常看到教师和学生们光着脚、四肢伸展地坐在草地上,分享食物,开玩笑,聊天。这种亲密在孟加拉是完全不能想象的。至于说在科罗拉多的女同学,我简直窘得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在吉大港大学只有很少女学生,在800名学生中,女生不会超过150个。女生还受到隔离,她们通常被限制在女士休息室里,那是不许男学生进入的。她们在参加学生政治活动与其他活动方面也受到限制。例如,我们演戏时就不允许女性参加,于是男生就穿女装、化女妆来扮演女性角色。
  我在吉大港大学的女学生们都极为腼腆。快上课的时候,她们总是会在教师公共休息室外挤作一堆,随后跟在我后面去上课,紧抓着书,眼睛盯着脚面,以便躲避小伙子们凝视的目光。在教室里,她们和男生分开坐,我也学会了不向她们提问,以免令她们在同学面前感到窘迫。出了教室我从不和她们讲话。
  事实上,我自己对女性也是十分腼腆,所以我尽量对她们视而不见。想象一下我1965年夏天到达美国时所感到的惊愕吧!校园里放着摇滚乐,姑娘们脱了鞋子坐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大笑着。我紧张得要命,甚至试图不看她们。但我还是喜欢坐在学生中心里,注视着衣着古怪的大学生们来来去去,聊天,调情,吃东西。美国的青年看起来那么强壮,健康,充满活力。那是一个体验麻醉品的年代,喝酒是很普遍的。但是,腼腆的个性使我没有去参加那些喧闹的晚会。我宁愿在自己的房间里学习或看电视。
  电视在1964年才在达卡出现,在到美国之前我对它还很陌生。在博尔德我很快就迷上了电视。我最喜欢的节目是《新闻六十分》( 60 Minutes),但我也看所有无聊的肥皂剧,比如《我爱露西》《吉利根岛》《霍根的英雄》。我发现,开着电视时我能更清晰地说话和思考,至今如此。
  当时正是越战炽热的时期,我和其他外国学生一起参加反战集会和抗议游行。尽管也表示了自己反对越战的态度,我还是努力去保持开放的心态而避免卷入赶时髦的大众思维。我那些左派的孟加拉朋友们无法理解我对美国的一些肯定性看法。在达卡,反美情绪高涨,在所有的校园里,学生们都称美国为肮脏的资本主义者,成天呼喊着:“美国佬,滚回去!”
  很快,我就学会了受用美国的个人自由。我开始感到乐趣。学习很顺利,我甚至有时间去学四对男女跳的方形舞。看到人们喝葡萄酒、啤酒和烈性酒,我也不以为怪了。每天都有点滴的意外小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走进博尔德一家餐馆的那一幕,那个女招待招呼道:“你好,我叫谢里尔(Cheryl)。”她咧开嘴笑着,给了我一杯加了许多冰块的水。在我的祖国或南亚,没有人会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开放坦率。
  至于说到美国餐饮,我可真是怀念我母亲做的辛辣食物。尽管我也喜欢法式炸薯条、汉堡包、薯片和番茄酱,我还是从心里厌烦美国食物,如果能吃上米饭和木豆(dal),或是孟加拉甜肉,我简直会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在阳光明媚的校园里,周围有来自各国的同学,我在博尔德的夏天飞快地过去了。秋天,按照奖学金的要求,我去了田纳西的范德比尔特大学(Vanderbilt University)继续学习,在那儿的经历可是完全不同了。对比科罗拉多宽广的景色,纳什维尔(Nashville)令人消沉,毫无意趣。再者,范德比尔特不久前才刚刚解除种族隔离,甚至连我常去的那家名为“校园烧烤”的狭小餐馆,直到六个月以前还都“只对白人”开放。外国学生屈指可数,而且,根本没有孟加拉人。我感到孤独,很想家。冬天很冷,我的宿舍韦斯利大楼(Wesley Hall)气味熏人,我们很快就重新命名它为“韦斯利地狱”(Wesley Hell)。暖气管整夜都砰砰作响。淋浴是那种老式的开放式间格,以我的腼腆拘谨,只好带着一条长Lungi去淋浴,那是在孟加拉人们穿的一种缠腰长裙。
  我是那一年范德比尔特大学唯一的富尔布赖特奖学金学者。一开始的课程使我感到厌倦。比起在孟加拉已经做过的那些成熟得多的工作,我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研究生规划实在是很肤浅。然而幸运的是,很快,我就上了攻读博士学位的轨道,师从尼古拉斯·杰奥杰斯库—勒根(Nicholas GeorgescuRoegen),一位罗马尼亚著名教授。
  杰奥杰斯库—勒根教授是校园里有名的可怕人物。他给许多学生不及格,据传他毁了许多学生的学术生涯。但是我认为他很棒。他教给我一些我永远不会忘记的简单课程,还教给我一些精确的经济学模式,这些最终帮助我建立起了格莱珉银行。通过他,我认识到没必要去死记硬背经济学的定式,更重要的,是去理解驱使它们起作用的那些基本原则。他还教我认识到,事物根本就不像看上去那么复杂,是我们的傲慢自大促使我们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找到了一些不必要的复杂答案。
  当我获得富尔布赖特奖学金赴美学习时,我肯定全无打算会找一个美国妻子。我设想,在该结婚时,就会像周围所有的人那样,通过媒妁之言缔结婚约。对于女性我毫无经验,在她们身边我极为腼腆。总的说来,孟加拉相当中规中矩,相当保守的,而在我长大成人的吉大港地区,宗教气氛浓厚此风尤甚。在我的家庭中,从来不会开放地讨论这样的私事。
  1967年,在范德比尔特的图书馆里,当一个梳着齐肩红发、蓝眼睛的美丽姑娘向我走来时,我全无准备。她问我是从哪里来的。
  “巴基斯坦。”我很紧张地回答说。
  这个姑娘很友好,很自然,她对我和我的背景特别好奇。她名叫薇拉·弗洛斯坦科(Vera Forostenko),正在攻读俄罗斯文学硕士学位。薇拉出生在苏联,但是她和她的亲人在二次大战后不久就到美国来了。他们定居在新泽西的特伦顿(Trenton),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她。
  我们相识两年以后,1969年,薇拉离开了田纳西,回到了新泽西。当时我已经在计划要返回孟加拉了。
  “我想到那儿去和你一起生活。”薇拉说。
  “你做不到的。”我回答说。我极为固执:“那是个热带国家,完全不同的文化。女性在那儿得到的待遇和这儿可不一样。”
  “但我一定会适应的。”她坚持说。
  她不断地给我写信,打电话,讨论这个问题。每次我找到一个理由来说明这样一个举动为什么行不通时,她就会找到一种反驳的理由。
  终于,我改变了主意。
  我们1970年结婚,搬到纳什维尔以南50英里一个叫默弗里斯伯勒(Murfreesboro)的城镇,在那儿,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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