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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宫女千岁 作者:陶苏(起点vip2013-10-24正文完结)-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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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女千岁》
  作者:陶苏

  内容介绍:
  将知足常乐作为人生理念的顾常乐,莫名成为大庸朝百年一遇特大洪灾的受难者。
  被贩卖,逃生,入宫,她开始了宫廷职场的奋斗生涯。
  皇嗣之争?我只是个宫女,权谋神马的与我无关。
  渣男浪子回头?抱歉,请看我身边的优质男人,一抓一大把。
  面瘫扛上了邪魅?好吧好吧,为了终身幸福,我也只好赤膊上阵,PK一回了!

  标签: 帝王 宫斗 古色古香 情有独钟 

  1、逃难

  罗子骁觉得自己真倒霉。 

  真的。 

  好端端地做个告别旅游,居然就遇到了地震;地震也就算了,居然就莫名其妙地碰上了传说中的穿越;穿越也就算了,为什么这个猪一样的女人在现代纠缠他还不够,换个时空还要阴魂不散地跟着他。 

  罗子骁厌恶地瞥了一眼左前方那个娇小的身影。 

  “子骁,快走吧,天好像要下雨了。” 

  顾常乐回头呼唤,婴儿肥的脸颊微微嘟起。 

  罗子骁迅速地收起了厌恶的表情,成功地没有让她发现自己的真实情绪。 

  “下雨又怎么样,你觉得我们现在的样子,还能更倒霉吗?”罗子骁没好气地看她一眼。 

  顾常乐站住脚,等他走上来平行了,才仰着头道:“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不过做人嘛,还是要知足常乐,我们穿越前没死在地震里,穿越后没死在洪水里,我觉得这已经老天给我们最大的幸运了。” 

  顾常乐,从小就信奉妈妈教给她的人生哲理——知足常乐,并在这条理念的指引下,快乐地生活了二十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娱乐文化公司做了个编剧,并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同公司的罗子骁。 

  当然,她并不知道,在半年恋爱之后,外表俊朗清高、内心世俗功利的罗子骁已经厌倦了这段毫无激情的恋爱,顾常乐的单纯在他眼里就是傻缺,她每天挂在嘴边的知足常乐更是被他视作胸无大志不知进取。 

  罗子骁决定跟她分手,但是考虑到太突然的分手可能会让顾常乐心怀怨愤,两人同家公司,如果因此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说不定会对他的前途不利,所以罗子骁决定带顾常乐去做一次告别旅游,在旅游途中跟她摊牌,换个环境换个风景,也许能将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可惜,分手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们就遇到了8级大地震,并被神奇地震到了这个历史无记载的大庸王朝。 

  更加倒霉的是,他们两人一起穿越,既没有像别的小说中那样成为王公子弟、豪门二代,也没有成为落魄贵族、失意文人,哪怕连个有屋有地的农民都没混上。 

  他们成为了大庸百年一遇的大洪灾的受难者,一穿越过来就被决堤的洪水冲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尚未领略古代风土人情,就亲眼见证村庄被滔天大水夷为平地,然后就成了背井离乡无家可归的灾民狂潮中的一员,哦不,是两员。 

  发生洪灾的是大庸的河东三省,本次受灾人群超过二十万,是大庸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 

  河东三省历来是灾难频发的地方,洪灾、旱灾、地震,各种灾害每隔数年总会发生一次,这次的大洪灾也是史无前例,造成数以万计的灾民向附近的省份迁徙流亡。 

  顾常乐和罗子骁就混在其中一支超过千人的灾民队伍里面。在这支队伍里,不论从前是地主老爷还是长工佃户,不论是富家小姐还是农妇娼妓,不论是书生文人还是武夫泼皮,如今都是雷同的样貌。 

  看不出颜色的混满泥水、汗水和脏污的衣服,被连日的饥饿、疲惫煎熬得透出菜色的肌肤,因长途跋涉而佝偻虚弱的身体,最雷同的是大家的眼神,茫然、消沉,偶尔因发现食物而冒出一丝绿光。 

  这是一群失去了家园,不知未来在何方的乞丐。 

  顾常乐和罗子骁跟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分别,他们从头到脚都看不出一丝现代人的痕迹,因为泥浆、脏污、草屑已经让他们跟周围的任何一个人没有分别。他们同样没有食物,没有钱财,尽管有着不同于古人的现代见识,但他们现在一样沦为乞丐,为了最起码的生存而挣扎。 

  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百里外的泸州,听说那里正在赈灾。 

  走了整整一天,却粒米未进的顾常乐,已经有些撑不住了,脚下虚软得像是踩在棉花上。一个流民经过她时,撞了一下她的肩膀,顾常乐毫无反抗之力地摔倒在泥地里,而那个流民却一脸麻木地继续往前。 

  周围所有行人都在麻木地往前,在饥饿和生存面前,没有人会留意到这样的小事。 

  连顾常乐自己,都没有一丝要骂人的欲望。 

  她只是摇摇头,甩掉脸上的一坨泥巴,然后鼓起力气,叫了一声:“罗子骁。” 

  罗子骁回过头,木然地看着她。 

  顾常乐试图站起来,但连试几次,还是摔回了泥地里。 

  罗子骁无奈地叹口气,拖着脚步走回来,将她拉了起来。 

  “你自己小心点吧,我没有力气再管你了。”他忍耐着心里的厌烦,皱着眉说。 

  顾常乐却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是愣愣地看着路边。 

  罗子骁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一辆骡车停在路边,虽然颜色陈旧,车子也并不显得华贵,但在这群靠两条腿跋涉了几百里路的灾民来说,却已经是十分扎眼的存在。 

  一个穿着青色衣裤,鬓边插一朵绢花的妇人站在骡车下面,手里捏着一块土黄色的帕子,帕子里鼓鼓囊囊。 

  她就那样站在路边,看着眼前络绎经过的灾民,一双眼睛在灾民中间逡巡,偶尔露出一丝精光。 

  这时候,一个枯瘦如柴的老汉拖着一个似乎已经快晕过去的小女孩,踉踉跄跄地凑到了这个妇人跟前。 

  “您行行好,看看我这孙女儿……”老汉嗫嚅着冲妇人躬身作揖。 

  妇人略略皱眉,扫了扫那小女孩。 

  老汉赶紧用本来就脏的袖子在小女孩脸上擦了两下,好歹露出了她的面容。 

  妇人又捏了捏小女孩的胳膊,点了点头,手上的帕子一翻,露出了一个黄面馍馍。 

  那个馍馍只不过手掌大小,却让附近的一群灾民都驻足,大家盯着那个馍馍,发出咕咚咕咚咽口水的声音,眼里也流露出极度的渴望。 

  老汉一把抢过馍馍,连谢谢都说不出,整个就往嘴里塞,刚咬了两口就被噎得咳嗽起来。 

  “爷爷……”小女孩虚弱地叫了一声。 

  老汉眼泪刷一下流下来,在脏污的脸上冲刷出两道痕迹。 

  “跟着这个婶婶去,有饭吃……”老汉说了一句,便哽咽起来。 

  妇人招了招手,驾骡车的车夫便跳下来,一只手揽起小女孩的腰,像扔麻袋一样把她甩到车上。小女孩似乎意识到什么,呜呜地哭起来。 

  老汉似乎又舍不得了,下意识地往骡车伸手。 

  “既然卖了,就别后悔。” 

  妇人冷冷地说着,然后又将几个铜板丢入老汉怀里,老汉慌乱地接住了,将脸埋到了衣襟里。 

  车夫将小女孩塞入骡车,女孩的哭声很快便消失了。 

  顾常乐怔怔地看着这一幕,木木地道:“这就卖掉了……” 

  “卖掉了好歹能活命。这种时候,人命本就比草芥还不值钱。”罗子骁淡淡地说。 

  顾常乐拧过头,忍着心里的隐痛,道:“那小女孩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 

  “也许是卖去大户人家做丫鬟,也许是被人买去做童养媳,也许……”罗子骁没有再说下去。 

  也许被卖入窑子,一辈子进了火坑——顾常乐知道他没说完的是什么话。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那个老汉未必是为了自己活命,小女孩跟着他,只能饿死,卖给那个妇人,至少还有条活路。 

  从那个老汉开始,又陆续有几拨灾民将儿女卖给了那个妇人。妇人并不是来者不拒,她只买了小女孩,小男孩则一个不要。由此很多人也都猜到了,这妇人做的人口生意,不会很干净。 

  收了四五个小女孩之后,妇人便不再停留,上了骡车,沿着跟流民行进方向垂直的道路远去了。 

  人口买卖,竟是这样地简陋这样地仓促,一个馍几个铜板,就决定了一辈子的命运。 

  对此,顾常乐和罗子骁却说不出任何的话来。 

  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如果再找不到吃的,更多的更丑陋的画面还会出现,他们无力挽救,也无力反抗。 

  入夜之时,流民们走到了一处竹林边,大家一哄而入,涌入竹林寻找还能果腹的东西,笋、地衣、草根等等,只要能塞入嘴里只要能咬得动,他们就会疯狂地争抢起来。一路上的奄奄一息,仿佛就为了这一刻的爆发。 

  顾常乐和罗子骁运气不好,只挖到一点点草,两人对视良久,却仍然没有勇气将它塞入嘴里,最后还是送给了一个带着襁褓婴儿的妇人,换来的也不过是一句谢谢。 

  夜很凉,裹着潮湿的衣物,每个人都胡乱找个地方瘫下来,饿着肚子准备熬过这一夜。 

  到了第二天早上,也有人瘫在那里,再也没有站起来。 

  又走了一天,只喝了一点石坑里积下的雨水,罗子骁终于承受不住了。 

  “我受不了了!”他恶狠狠地将自己扔在泥地里,再也不肯往前走。 

  顾常乐站住脚,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一下一下地喘气,泛着白皮的嘴唇一张一合:“再坚持一下吧,我听他们说,明天就能进入泸州地界了,到时候就能看到人烟了。” 

  罗子骁道:“那又怎么样,前面的几拨灾民已经把沿路的村落都乞讨遍了,我们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没有人愿意施舍食物给我们,就算到了泸州,没有钱,一样买不到东西吃,一样会饿死。” 

  顾常乐道:“没有钱我们可以挣,你我都是年轻人,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的。” 

  罗子骁冷笑:“挣钱?怎么挣?你是准备去当饭店伙计,还是卖身做丫鬟?” 

  顾常乐沉默了一下,要她一个堂堂大学生,去做卑贱的奴仆,总归是有心理落差的。 

  “总会有办法的。” 

  她直了一下腰,已经被雨水和泥水泡软的衣领松了一下,一根链子从里面滑了出来。 

  罗子骁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是什么?!” 

  他一下子弹起来,伸手一把抓住了顾常乐胸口垂下的一条金链子,一枚温润滑腻的玉佩被他攥在了手心。 

  2、征夫 

  俗话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一般人戴玉,女孩子戴弥勒的总是比较多。 
  从顾常乐领口滑出来,被罗子骁一把攥在手里的就是一块温润细腻的玉佩,整体色泽为白色,丝丝翠绿缠绕。罗子骁眼力不差,看出这玉不是凡品,至少也是和田、黄龙一类的品质,尤其玉佩上弥勒佛的雕工,栩栩如生,绝非市场上一般玉佩的雕工可比。 

  何况,用来串连佩戴这块玉佩的又是一根黄金链子。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这金链玉佩都是值大价钱的。 

  “顾常乐,你可以啊,居然还带着这样的好东西。”罗子骁两眼放光,眼里仿佛要伸出一只手来。 

  顾常乐却一把抢过玉佩,慌乱地塞回衣领里,末了还左右看了看,深怕财物露白,被别人惦记了去。 

  罗子骁一骨碌爬起来,凑到她耳边,神秘道:“有了这东西,等到了泸州,咱们至少吃喝是不愁了,只消将它一变卖……” 

  没等他说完,顾常乐已经脸色一沉。 

  “住口!”她轻声呵斥道,“罗子骁,这玉佩是我的传家宝,我绝不会把它卖掉的。” 

  她脸上全无平日的温柔小心,反而全是严肃和庄重。 

  这是罗子骁第一次遭遇她的冷脸,不由一愣,继而一股羞愤怒气便从胸口升腾起来。 

  顾常乐这才意识到自己语气好像有些太重了,忙又放柔了嗓音,小声道:“子骁,不是我小气,这块玉佩是从我曾祖父就传下来的,对我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我决不能将它随便卖掉。请你理解我,好不好?” 

  虽然她小心解释,但罗子骁仍然没有好脸色。 

  “就算是传家宝,难道还能比我们两条人命更重要吗?”他冷冷地盯着顾常乐,眼里全是怀疑。 

  顾常乐为难道:“我们家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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