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异世锋芒 作者:顾去西来 >

第16节

异世锋芒 作者:顾去西来-第16节

小说: 异世锋芒 作者:顾去西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钱财之物易空都是交给金罗莎来保管的,到了莱卡小镇后,他才知道,原来金罗莎脖颈上的那条项链也是空间装备,只不过内置空间只有一个平米大小。

    “我们那日从神塔出来时捡到的钱币有二十多枚金币,到这里后购买宅院,食物衣服各项花销,现在还有十枚金币不到一点的样子。”

    在前世过惯舒适生活的易空到了苍岩大陆,要不是环境所迫,哪里会过的了那种穷苦日子。这下有了钱,而且来的又是那么轻松,自然是大手大脚,应有的奢侈品一样也不落下。

    “哦,只有这么点了么?”

    “主人,要不要我去出售些我炼制的小玩意,或是魔晶?”

    金罗莎把易空的斑斓圣戒中的魔晶早就挑选过了,价值高的,最难寻的,自然还是藏在他那里,一般那些小型的几块就放在金罗莎的项链中了。但就是这些价值最低的,也不是一般货色。

    “算了,就这莱卡小镇上你去哪里卖炼金产品和魔晶去!”

    “我赶到离这最近的红云城去出售即可,以我的速度来回两天就够了。”

    易空也是有些意动,但一想到金罗莎走后自己身边不但少了一个高手的保护,更是没有了一个全职照顾自己的人,可真有些舍不得了。

    “不用了,过几天我们也就离开这个小镇了,这点钱也购花了。总在这种地方呆着,什么雄心都被磨没了。更何况我还答应利齐,要照顾他母亲的,铁炉堡公国总得回去一次。”

    说到利齐,易空也开始为这个生死不知的伙伴担忧起来。

第三十一章 出售魔晶

    “怎么,对离开莱卡镇感到不舍吗?”

    “不是,主人。可是我们这样离开不会有人对我们产生怀疑么?”

    “大概是眼花了吧,傀儡哪里会有那么丰富的表情。”易空刚才似乎从金罗莎的脸上看到了不舍留恋之情,这可让他吓了大跳。金罗莎是人造智能实验体,虽然是炼金王朝的巅峰之作,号称拥有和人类相同的智慧,处理事物的方式,可没提及会产生自己的情感。

    “无妨,我们在这个小镇也就住了半个多月,即使有人发现我们突然离去,也不会怀疑什么的。”

    易空连买下的宅院都没有出售,直接领着金罗莎向自己的首站红云城赶去。确切的说,是金罗莎领着易空才对,对熟悉几公里就会有一个指向标志的易空来说,这个世界的方向感到现在还是没有培养起来,和个路痴没什么区别。

    红云城虽不是碧琳公国的都城,但好歹是它五大城市中的一个,有着和铁炉堡差不多的规模大小。城宽墙厚,能容纳十万人居住。因为地理关系,此处更接近大陆中部,所以来往行人更多,商业也更茂盛。

    易空穿的是上古炼金王朝的炼金学徒服饰,在当今可不多见,只有寥寥几个炼金大师会穿这种古老款式的服装。而金罗莎的白裙更是端庄隽秀,显得她明艳不可正视。

    “金罗莎,你还是先回到我身上吧,你引起的注意力太大了。”

    “是的,主人。”

    要怪只能怪当年那位炼金大师将金罗莎的面孔身材做的太过绝色,从进城到现在金罗莎引起的回头率真是接近百分之一百,更有不少神色猥琐之人意图靠近。要不是被易空的凶恨眼神所摄,怕是当街就会发生调戏之事。

    两人走到一家小巷中,确定没人后,易空手指点到金罗莎额头,轻声念了句咒语,金罗莎整个人化作一团蓝光,聚拢消失在了易空手背的蓝色花纹上。

    这就是伴身印记的好处了,只要主人的一句咒语,傀儡就能暂时寄生到主人身上。就剩下易空一人,当然不会再有那么高的回头率,也是少去了不少麻烦。

    易空知道像金罗莎这样的绝色对那些好色之徒来说会产生多大的吸引力,他们可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傀儡。就算易空不怕他们,也会凭空惹出不少麻烦,自己实力还不够之前,还是不要如此招摇的好。

    “老板,这里收购魔晶么?”

    易空走进一家店面富堂宽敞,名为“乔治小屋”的店铺,店铺外边写着专门出售收购冒险者各项用品。店内各式武器,盔甲,炼金产品,魔法制品,魔晶,材料种类繁多。

    “当然收。”

    胖嘟嘟的老板一张笑脸迎向易空,脸上横生的肥肉几乎把他本来就小的眼珠都挤没了。

    “你开个价吧,这三块魔晶多少钱?”

    易空扔出的三块魔晶都是由金罗莎鉴定过的,阶位最低的几块。否则那几块最珍贵的拿出来,易空还真怀疑这小店能否吃的下。

    “三块都是五阶魔晶,能量饱满,1200金币吧。”

    能够如此轻易拿出五阶魔晶的人,不是自身实力强劲,就是有着深厚后台,老板虽然奸诈贪财,却不敢因为易空年轻就看清了他,胡乱压价。

    魔晶是元素师的最爱,提升自身实力的法杖,布置法阵所需要的基石,以及各种魔法制品都需要用到魔晶。三块五阶魔晶1200金币这个价格也算公道了,易空略一沉吟,就点头答应了。自己斑斓圣戒中还有数十快比这个更高阶的魔晶,自然是不会在乎几十金币的差额了。

    “您是要现金还是用魔金卡转账?”

    “魔金卡?老板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我从小跟着师父修行,不大了解。”

    易空听到这个从未听闻的名词,不由一愣。

    “魔金卡,乃是光明圣殿联合所有帝国共同发行的,只要滴血认主,您的所有财产都可安置在其中,而每个稍大些的店铺中也都会有转账机器,方便的很。自从魔金卡发明后,再也不用提着大笔的现金去做生意了。”

    听到易空这么说,老板不但不敢轻视,反而更加小心恭谨了。以为易空还真和他所想的一样,是一位隐世高手所收的弟子,才能如此轻松的拿出五阶魔晶来。

    “用魔金卡吧,但是要怎么办理?”

    易空听了老板解释,才知道这魔金卡就和前世的银联卡差不多,不过多了个自动认主功能。这么方便的东西,易空又怎么会不办理呢。

    “我这里就有空白的魔金卡,只要您滴血认主即可,不过要收您100金币的成本费。”

    易空拿过胖老板从柜子从取出的一张材质似硬纸又似白金的卡片,小心的在自己手指上划开一个伤口,滴了一滴鲜血上去。鲜血在浸入原本灰白的卡片后,迅速渗开,灰白卡片也慢慢变为了了银色。

    易空隐隐和这银色卡片有了心血相连的感觉,脑海中一想,就出现了几个数字,魔金卡余额,0。

    “好了,你把剩下的钱都打进去吧。”

    胖老板接过易空的魔晶卡在一台机器上一划,敲打了几个数字,就吧魔金卡送了回来。

    “您可以看一下,1100个金币已经打入了您的卡中。”

    易空看了下自己的魔金卡,余额果然变成了1100个金币。原本卖了魔晶就准备走,在看到墙壁上悬挂着的琳琅装备后,他又改变了注意。

    虽然金罗莎随便制作的几件装备都比这种店中出售的装备质量好上许多,但可能是等级太过高的缘故,易空都鉴定不出来。而那件半身灵活皮甲显然已经落伍了,跟不上易空现在的要求了,这才起了在店中寻货的心意。

    以易空的初级鉴定术来说,这店中的很多装备还不在他的鉴定能力范围之内。在经过几次失败提示后,他把目标转向了一些中低档的装备上。

    “食人魔皮甲,使用等级5级,防御3-8,提升麻痹抗性3%,火焰抗性5%。”

第三十二章 触动,对实力的渴望

    “只需要5级,我也离得不远了,只要稍微努力一把就能升到了。”

    易空现在的经验已是4级出头三分之一的样子,如果他跑到野外努力练级的话,大概半天的功夫就能把这级升掉了。

    “您看上这件食人魔皮甲了吗?它售价只有十五个银币,绝对是价廉物美,不过我觉得还是那边的装备更适合您。”

    老板所指的方向正是易空怎么也鉴定不出来属性的高档装备区,他还以为易空刚来城市中对装备的高低区分不来呢。

    “靠,你当我不想用高级装备么。”

    易空在心理给了胖老板一个中指,表面上却还得装作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

    “不用,我就是看上这件食人魔皮甲了,你帮我拿下来吧。”

    不顾胖老板的怪异表情,易空自顾自的在装备区里闲逛起来。这家“乔治小屋”虽然档次算不上很高,但还是有好几件新奇装备能入易空眼的,只是都无法鉴定出属性。

    “该死的,明天,明天就让金罗莎做一大堆低级炼金产品出来,给我狂练鉴定术,把熟练度给刷上去!”

    易空从没向现在这样渴求过自己鉴定术的级别能够高一些,一次次的看着好东西在眼前却不能使用,让他真的恼火了。

    “獠牙护手,使用等级5级,力量加3,防御3-3。”

    “黑暗祭奠之戒,使用等级5级,增加10%几率撕裂伤口,造成15点每秒的持续伤血,5%破魔属性,击破二阶以下防护法术。”

    连续让易空淘到了三件好东西,让他心情十分愉快,很爽快的付了钱,就离开了“乔治小屋”。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明明有着那么多金币,却只买几个银币一件的装备,真是想不通。”

    胖老板只是嘀咕了两句,就把这事抛到了脑后,每天要接待那么多顾客,若是每件稀奇之事都要考虑半天,那他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三件装备都是需要5级才能使用,看来还得先找个地方练会儿级,不能马上去铁炉堡了。”

    易空原本的计划是在红云城过上一晚,买上两匹坐骑,直接启程去铁炉堡。利齐的生死,以及对他的承诺,都是易空所关心的。但这三件装备实在太过诱人,让易空不得不拖延行程。

    走在街道上,心情不错的易空准备找家旅馆先住下来。却是听得一声怒喝,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土包子,你敢撞我!”

    大街中央,一个一眼看去就是纨绔公子身份的人拉住了一名男子。

    “撞你了又如何!”

    面对纨绔公子的挑衅,男子也是语气不善。一米九的身高,穿着一身锁子甲,身上鼓起的肌肉甚至撑起了盔甲。

    “你,你知道我是谁?”

    似乎是看到两人的体格差距过大,纨绔公子也是有些心虚,向后退了两步。

    “我管你是谁!”

    大汉手一拎,把纨绔公子给抬了起来,他几乎比对方高了半个头那么多。纨绔公子给举到他相同的高度,两脚离地在空中不着力的使劲踩着。因为呼吸困难的关系,他口中喊叫些什么也没能听的到。

    周围看热闹见到此景的人纷纷叫好,看来这个纨绔公子在这里平日果然不得人心。

    易空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趣,准备走人。不过是一个纨绔子弟自以为家世了得,涨势欺人,结果却碰上一个硬骨头,被人反欺的故事。

    “小家伙,居然敢惹大爷!”

    大汉一手拎着,另一手松开,手上使劲,猛的一巴掌扇了过来。

    电光火石间,街道斜角奔来一个人影,只听见“哎呦”一声,大汉和纨绔公子就分了开来。只是躺在地上呻吟的却是那名大汉,而那纨绔公子却好好的站着,身旁还多了一位老者。

    周围的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是张大着嘴巴盯着肌肉男佝偻着身子,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嘴里只是嗬嗬的发不出任何声音,显然是突然受到了一下重击。

    “华叔,你怎么来的这么晚,害我差点就出事了!”

    纨绔公子走到肌肉身边,狠狠的用脚踹着对方,一边抱怨身边的老人。

    老者只是站在一旁静悄悄的看着,并没有接话的意思。

    周围围观群众看到这里,也知道接下去没什么热闹可看,纷纷离去。却没有人知道,这一幕在易空心中产生多大的影响。

    “肌肉男大概是三阶的实力,那老者居然一招之间就彻底摆平了他,连动作我都没有看清,这世间高手也太多了吧。”

    只是红云城这么个小城中的一个纨绔公子身边的护卫,就有这般实力,让易空心彻底凉了。

    “如果那老者向我出手,我连召出金罗莎的时间都没有就会被他拿下。”

    易空在心中计算着自己碰到刚才的事能否有胜算,可惜答案是否定的。

    “练级,练级!我要变强!”

    在小镇一段悠闲时光把自己消磨去的雄心壮志,在这一刻统统回来了。易空发现,自己所谓的变强简直就是个笑话,在高手面前根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