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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重生之童养媳 作者:明夏轻歌(潇湘书院vip2013.08.09完结)-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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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寄答应着去了,“少爷进去吃饭吧,我走了。”
    魏楹看着她背着小背篓渐渐走远的背影,心道知人善任谁很重要的。寄姐从一开始消极怠工到后来担心被转手卖掉开始老实干活,没了危机又需人督促提醒,她的性子是非得这么挑起她干活的积极性不可的。而且她说到对,她如今还小,除了魏家也别处可去。他自问魏家待她还算是不薄的,至少他就比旁人开通许多。所以,赎身合伙的事未尝不可以谈。等寄姐大了,自己应该也出头了。再不需要让母亲和一个小女孩儿想方设法的挣钱供养。而且合伙挣钱,寄姐的点子应该也不少。她从前不是没有多挣钱的点子,只是因为她只能十中抽一所以积极性有限。日后多找些门道挣钱,说不定比他们逼着她做活,只给她十分之一的钱更能多挣到钱。
    他家的这个丫头果然和旁人家的不一样。
    沈寄走在路上,嘴角忍不住咧开。其实魏楹能答应她五两银子赎身已经是很意外的收获了。她原本以为他会再多要一些的。
    到了市集,她身上有七文钱,而且今天的事这么顺利也由不得心情很好。便叫了一碗豆腐脑和一碗抄手来吃。刚好把七文钱花掉,开开心心的走回与魏大娘约定碰头的地方。
    魏大娘已经买好了针线布匹和棉花,分了一部分轻省的到沈寄的背篓里。然后等着王二叔到了请他搭手把炉子什么的抬到车上。
    沈寄每每做了什么好吃的,隔三差五的就给王二叔家送一份去。他一直很乐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的帮衬一下她们。二狗子等人时常送鱼过来,沈寄有什么事找到他帮忙的话,他也会带着人来帮忙。魏家的日子如今好过了,当然,比那些地主甚至村里自己有点家底的还是差了太多,但在他们原本呆的那个阶层还是算脱颖而出了。有像里正女人那样背地里心头不舒坦的,但也有人比从前对他们热情多了的。还有人说沈寄就是太小了,不然家里做宴席的时候请她去帮厨多好。
    这样的帮厨在村里很常见,公认手艺好有特色菜的都会被请去,或主厨或帮厨。除了可以有一份工钱,往往还能带回一块猪头肉之类的。
    魏楹自从到镇上书院读书,而且据说备受先生赏识,在村人心头的地位又高了一些。读书人,在村人眼底那可是能够鲤鱼跃龙门的。就是魏大娘说的,只要魏楹争气,她们和一些背地里眼红的人就能相安无事。而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暂时也还不把做小本生意的魏家放在眼底,不会来找茬,所以这几个月过得还算太平。只是福气结真的是早就没卖了,卖了几次赚了一两银子多银子,然后沈寄记得的几十种花样就没了。那些买去的人倒是开发出了不少新奇的。
    沈寄一向是小富即安的人,目前的生活唯一的不满也就是自己奴婢的身份了。眼见摆脱有望,她心情是很雀跃的。
    魏大娘不由问道:“寄姐什么事这么欢喜啊?”
    沈寄笑笑,“要过年了嘛。过年少爷不上学吧?”
    “嗯,不上,书院要放假,先生也要回家过年的。就连皇帝老爷过年也是要放假的啊。”魏大娘这几个月也很挂念儿子,可是为了不耽误他读书求学问只得忍着。过年要放半个多月的假,可以天天看到儿子,心头自然也是高兴的。
    冬至的前一天,魏楹回来了。民间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是非常的重视的。当天晚上和魏大娘在房里谈了很久。沈寄估摸着是自己赎身的事。这事儿和自己太重要了,沈寄终于没克制住,轻手轻脚的过去偷听。
    声音太小,听不到。来都来了,不能劳而无功。沈寄从怀里掏出自己做得简易的窃听装备,一节竹节一头放在泥墙上,耳朵贴近另一头。现代的电视节目可谓无所不包什么都教,在这种境况下还是可以有所帮助的。
    “真是喂不熟的白眼狼!你说要真心的对待她才能把人留住,我还不够真心么。”魏大娘愤愤的声音。
    果然是芝麻包子把自己看透了,说起来他的法子也不错,她如果不是来自人人拥有自己的自主权的现代,说不定就被这样的手段拿下了。
    而且她也没看错,这个家其实是魏楹在当家的。


 ☆、卷一 商议(5)
    “娘,你不觉得寄姐很怪么?我们这样对她,她还是一心一意的要赎身。”
    “是啊,你让我好好待她,而且她来了之后你的病好了,我们家的生活也好起来了。我都当她是福星一样的,就是亲女儿也不过如此了。给她做新衣服,让她吃饱穿暖,专门为她修了一间屋子,她从前身体各方面失于调养,我也想了不少的办法帮她弥补。可还是这样!”
    过来一会儿魏楹的声音又响起来,“娘,你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寄姐她压根不是穷人家的孩子。只是发生了一些事,让她变穷,甚至不得已卖身葬父。”
    “你说她是家道中落的?”
    “嗯,她识字,写字恐怕是年纪小还没有来得及练,家里就出事了。而且她会做很多吃食,这非得有人教不可。如果她是大家出身,想学就可以办到。那样的人家也会着意培养女儿,除了琴棋书画,还有女工厨艺针织等。这样即便以后不亲自动手,但绝不会被下人随意糊弄。也许她是对厨艺有兴趣,所以提前学了。还有她凡事喜欢自己做主,很有主见,这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可能有的。尤其是不愿为人奴才这点,特别明显。当初卖身葬父是逼不得已,但是一旦有机会就会抓住,试图赎身。”
    听到这里,沈寄觉得该听的已经听到了。芝麻包子一直在怀疑自己,不过这个怀疑他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对自己还是有好处的。看他的意思,应该是会极力说服魏大娘的。沈寄回到水井边继续打水,加快速度以求掩饰自己走开了一小会儿。
    后面的内容沈寄没有听到,在许久以后怪后悔的。如果一早知道,有些事情可能她会更加极力去避免。
    魏大娘听完魏楹说的话,沉思了一阵,“如果是这样,她的身世跟你倒是有些像。那我也不强求她为奴了。只是这样一来,恐怕很难凑的够你赴考需要的花费,都是我没用。不能让你安心读书就好。”
    “没有你,我早就死了。而且这些年也是我身体不好才花光了带出来的银子。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只要寄姐愿意,多想些法子,也许收益比现在还好。而且,只要我这次考得好,如今的窘迫就有办法缓解。”
    “嗯?”
    “寄要跟我合伙卖春联,我觉得应该比她所认为的利润还大,因为除了卖村里的人,还能到市集去卖。寄姐还不到九岁,她没有地方去。如果有她早就想法子了。这几年她会一直在魏家。还是按我说的,你尽可能的对她好,也给她多一些甜头。让她愿意多想法子来挣钱,大家都得利。至于别的,得等到我这次成绩出来再说。”
    “好。”
    沈寄打完了水,见那母子俩还没有出来,便到厨房和面准备擀面皮包饺子。
    等到魏大娘到厨房来,沈寄已经包出二十多个白菜肉饺了。一边看着锅里炖的白萝卜骨头汤,今天炖的是肉排,可以好好的啃一回骨头。
    “大娘,我一个人可以了,您歇着吧。”
    魏大娘看了一下,一排八个饺子,大小均匀,皮薄肚大,很是讨喜。细想一下,寄姐会做的东西真的很多,而她挑来卖的,都是最省事的。
    所以,寄姐其实是还有实力的。只是因为她只能十中抽一,所以没有积极性。而且,如果她真的如楹儿所说是大家出身,让她一直当个丫头也是委屈了。而且,五两银子赎身,她就得为魏家挣回四十五两银子。自己当初买她,不过是想为楹儿挡灾,已经很物超所值了。
    也罢,没有必要把人压榨太狠。只要她能拿出五两银子,就让她赎身。反正之后她也只能留在魏家,她要分一半就分一半吧。
    “寄姐,很少听你提到小时候的事啊。”
    沈寄手上不停,继续包着,“其实,很多事情我都不大记得了。我只记得爹带着我到处流浪,后来爹不在了,我就到魏家来了。”我就不信,你们还能找到当初一起逃亡的人来问。沈寄知道魏大娘多半已经被魏楹说服了,心头一阵雀跃。
    “哦,这样啊。那你以后就把魏家当你的家就好了。”
    “好的。大娘,排骨汤好了,可以叫少爷来喝汤了,我这里把饺子煮上,很快就可以吃了。”
    当晚,沈寄洗完碗放回碗柜,魏楹在堂屋叫她。
    “你过来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好!”沈寄洗干净手然后在围裙上擦干,去魏楹的房间里写字。
    这是她第一次真的沾墨水写字,还略有点紧张。
    魏楹注意看了沈寄握笔,转腕,然后说道:“自己练出来的,还算是不错。不过,转腕应该这样。”他从身后扶着沈寄的手教她,另一只手撑在书桌边沿,等于是把沈寄整个人包在了怀里。沈寄一愣,说起来她八九岁,按这里算,再有个四五年也是可以嫁人的了。这样会不会不合适?
    “明白了么?”魏楹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沈寄耳尖的听出略有点变声,这小子到青春期了。
    “嗯?”沈寄没有应声,魏楹出声问道。
    沈寄看看纸上出现的‘出入平安’四个字,点点头,“少爷,我明白了。”
    接下来,魏楹又指点了沈寄一会儿,看她比之前好多了,便自己拿了书看。还有三个月就要考了,他之前一直在村里的私塾,而且病了一场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得抓紧一点。
    魏大娘之前就觉得有点不妥,这时间魏楹看书便把沈寄叫了出去。看到她写的字也不禁有些惊喜,“你这丫头,居然背着我把字练得这么好。”
    跟魏楹的字比,当然不算好。可是魏大娘不识字啊,在她看来就很好了。
    “多亏少爷肯教我。”
    “嗯,练字写春联卖很重要,可是也不能耽误了楹儿看书,知道么?”
    “知道,寸金难买寸光阴,我懂的。”
    “还有,日后有什么事,你就直接来同我说吧。”
    沈寄点点头,魏大娘这是叫她离魏楹远点呢。难道她方才看到魏楹手把手教她写字了。放心,她不想当丫头,更不想当通房丫头。
    接下来的日子沈寄就苦练那二三十对对联,她回忆了十几对,还有稍微文雅一点的十对,是魏楹告诉她知道的。


 ☆、卷一 院试(1)
    等到进了腊月,沈寄就拿出自己的私房钱,砍价买回了一打红纸来裁剪,还有笔墨,每天白天趁有太阳的时候在屋里写对联,晚上魏大娘给了她一个火炉,所以晚上也可以写。这样一天可以写二三十幅。就从村里开始卖起,八文钱一幅。
    开始村人都以为是魏楹写的,后来得知是沈寄写的,再次对她刮目相看。让因为扩招很长时间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沈寄很有成就感。
    村里卖出去一百八十多幅,因为比镇上便宜两文钱,而且字还写得漂亮。只有少数人家说不想买一个小丫头写的,宁可多花两文钱去镇上买。结果买回来,村里人一对比,并不比沈寄写的漂亮。
    沈寄如今仿魏楹的字,有七分的火候了。魏楹回来见到也夸过一次说她有灵性,日后有机缘可以试着自己开创字体。沈寄对这个没想法,她现在只想挣钱。
    待到赶集的时候,再把写的另外十幅文雅一点的摆到地摊上卖,就买十文,然后送一个‘出入平安’。这四个字是沈寄写得最多,也最见风骨的。是用裁剩下的小幅红字写的,反正不用也浪费了。而且人的心理很奇怪,有搭送的小物件就很高兴。
    王二叔,何老幺等人见比自己买的多个‘出入平安’,就玩笑的说让沈寄补上。沈寄想着反正家里还有裁剩的纸,而且那四个字她现在写得是又快又好,便爽快应下,让他们回头自己到魏家来取。
    村里人说也许魏家的风水好,出了魏楹这么一个小才子不说,连买回去的丫头都能被教成这样。
    沈寄连着三次赶集,卖出去两百多幅对联。到最后,甩着手腕说酸掉了。不过,这一次是五五分成,跑去开支,算下来她分得二千文,加上之前的将近一千文,她差不多有三千文了。
    晚上沈寄数好钱照旧放回罐子里,想着要去把那两千文整的换成银子才好。这样方便储放跟携带。不然,重死了。
    她的钱是挖了个洞埋在床底下,不过估计旁人也想不到她攒了将近三两银子,要偷也是去偷魏大娘。就是不知道她的银子藏在什么地方了。魏大娘也要去把铜板换成银子,这样魏楹上路的时候方便携带,沈寄就托了她帮自己一起换了。
    过年那段时间,沈寄注意到魏楹房里的灯总是要亮到很晚很晚,起夜回来嘀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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