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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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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这篇标题谦谨的文章有所保留地陈述了这场准备就绪的运动的意义。一定程度的缺乏自信,以及与此相关的顽强的自我保护,是胡适个性中的固有特征。对他奉行的价值观的坚定信心,对历史变革进步目标不动摇的乐观信念,使胡适不仅成为知识分子坚定信念的表达者,而且也成为一个个性令人愉快,值得信赖的人。在许多方面,他是成功的新派知识分子的典范,一个成功战胜早年逆境的青年,一个未受中国社会及政治崩溃精神打击的幸存者,新文化时代出现的名星之一,善于表达,富于创造,是新文化理想最有说服力的倡导者。(《知识分子与现代中国》第261页) 
  同是这位J。B。格里德先生,在他的《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一书中,则干脆说:“胡适一直为他作为这场运动的发起人所起的作用感到骄傲,而且比起他其他的种种努力来,这点也是尤应值得人们纪念的。”(第84页) 
  就是陈独秀,后来也改变了看法。一九四○年,蔡元培去世后,陈独秀在《蔡孑民先生逝世后感言》中说过:“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哪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 
  现在可以说了,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其主将是蔡元培、陈独秀和胡适这三个人。若有个区分的话,应当说,蔡元培是一位统帅,陈独秀和胡适两位是这位统帅帐下的两员主将。 
  说统帅未免虚幻。若论战功,这三个人都是主将。同是主将,他们各自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蔡元培是社会环境的创造者,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任北京大学校长,没有他的到来,没有他对北大的改革,就不可能聚集起那么一大批优秀人才,也就不可能在两年后引发五四运动。陈独秀和胡适都是他引进北大的,是他给了他们一个环境,才有他们后来的发展。陈独秀是舆论阵地的创建者,没有他办《新青年》,且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那么大的声势,就不可能起到开启民智、号召民众的作用。正是有了《新青年》,才有了胡适的参与。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正是胡适提倡白话文而肇其端的。胡适是白话文运动、新文学运动这个方面军的当之无愧的主将。没有他率先提出“文学革命”的口号,新文化运动总要迟上好多年,也不会有那么明确的指向性。 
  可以这样说,蔡元培是一位韬略深远,而又知人善用的主将,陈独秀是一位攻城略地,摧枯拉朽的主将,而胡适则是一位勇于除旧布新,注重建设的主将。正是他们三人的积极配合,互相欣赏,各自发挥各自的最大的能力,这才造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初期那种生机蓬勃的浩大局面。   
  真正的自由是什么(1)   
  胡适在写信。给陈独秀写信。时间是一九二五年十二月间,为的是晨报馆被烧的事。 
  一九二五年十月,徐志摩接手《晨报副刊》。先是《社会周刊》发表了陈启修的《帝国主义有白色和赤色之分吗》,接着《晨报副刊》发表了张奚若的《苏俄究竟是不是我们的朋友?》,正式引发了“苏俄仇友”的大辩论。其中张奚若的观点最为激烈。在下一篇文章《苏俄何以是我们的敌人》中,张氏坦言:“我在这篇文章中不但要说苏俄是我们的敌人,并且还要说他是比帝国主义者更厉害的敌人。” 
  其时国民党正在采取“联俄”的方针,对《晨报》是什么态度也就不言自明了。这年十一月底,在国民党人组织领导之下,北京发生了反对段祺瑞政府的大规模的示威活动。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示威活动达到高潮,约五万人在天安门前集会,随后举行大游行。部分游行群众,激于义愤,捣毁并焚烧了宣武门大街的晨报馆。 
  事后的一天,陈独秀和胡适在一起谈起来,胡适说了自己的意见,陈独秀反问: 
  “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几天后,胡适给陈独秀写了封长信。先说:五六天以来,你的这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接下来写道: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已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55页) 
  为了能打动陈独秀的心,胡适还举了当年的一个例子: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最后说: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污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少的眼界。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57页) 
  陈独秀和胡适的不同,有各自性格的不同,有社会处境的不同,更大的怕还是教育背景的不同。不同的教育背景,就会有不同的思想训练,也就会有不同的人生理念,不同的社会理念。这之中,最重要的,该是不同的思想训练。这一点,在他们最初的交往中,就显示出来了。 
  一九一七年二月一日《新青年》第二卷第六号上刊出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时,胡适尚在美国。四月九日收到杂志后,胡适给陈独秀写了封信,其中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绝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有自己的主见,同时又容许他人提出不同意见,共同讨论,明辨是非,绝不以己意强加于人。二十七岁的胡适,已然有了这样豁达坦诚的态度。只能说,这是受美国民主教育与思想训练的结果。 
  且看陈独秀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接信后陈即复信,信中说:“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吾辈实无余闲与之作此无谓之讨论也。”坚定是够坚定的了,也正说明了思想训练之不足。陈独秀后来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能说与他的这种固执己见、不容他人质疑的性格没有一点关系吗?   
  真正的自由是什么(2)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胡适给陈独秀的信,在胡适的思想发展史上,是一份重要文件。他的许多关于民主、自由、平等、容忍等人生理念与社会理念,在这封信中已彰显出来。这些理念,可说是一生恪守,未曾更易。有的还有发展,比如关于自由,晚年更进一步说,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对胡适的民主自由的思想,不可作简单的理解。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周质平先生,写过一篇论文《胡适对民主的阐释》,对胡适的民主思想有较为系统的概括与评价。兹撮录如下: 
  胡适晚年,对民主一词下过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民主的真意义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千言万语,归根只是一句话,就是承认人人各有价值,人人都望可以自由发展”。他又将这种生活方式归结为“一种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个人主义,很多人都理解为利己主义,不是的,这是一种积极的个人主义。用胡适的话说,就是:“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若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成器。”这是胡适一九一八年写的《易卜生主义》中的一句话。 
  胡适所说的个人主义的精义,可以概括为“独立自主,参与奋斗”八个字。民主的生活方式,就个人来说,是独立的,是有充分个人自由的;但就整体来说,是参与的,是有一个共同理想的。独立而不参与固然无法达成这个理想,参与而不独立,也会失掉个人的价值。在民主的生活方式中,中国人所最需要的是参与而不党同,独立而不避世的精神。 
  胡适还说过,民主只是一个过程。换句话说,民主永远不会有实现的一天。无论现在的社会是如何的民主,我们总可以盼望一个更民主的将来。我们必须不断地在独立和参与之间努力奋斗,才能一天一天地让我们的生活方式接近民主的理想。 
  胡适谈民主时,常与自由并举。在他看来,民主与自由是一物之两面,不容分割。将民主落实到一个制度上时,胡适说这个制度“只是要保障个人的自由,使他不受政治暴力的摧残,不受群众压力的压迫”。他又说:“民主的生活方式,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好像是少数服从多数,其实他的最精彩的一点是多数不抹杀少数,不敢不尊重少数,更不敢压迫少数,毁灭少数。”(《胡适手稿》) 
  “少数服从多数”是“参与”,而“多数不抹杀少数”是承认“少数”的独立。这样相互尊重的关系是建立在对不同意见的容忍上。 
  五四运动前后,对中国思想界起过巨大作用的知识分子当中,始终主张民主自由的人并不多,胡适是这少数人中的重要一员。 
  在《胡适对民主的阐释》一文的开篇,周质平先生有一段话,可说是对胡适一生思想主线的概括: 
  胡适从他留学时代开始,直到1962年去世,半个世纪当中,民主自由始终是他思想中的重要成分,也是他坚持努力的一个方向。终其一生,他确信民主自由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他从不曾因为世界政局的改变,而动摇过这个信念。(《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第229页) 
  正因为有这样的思想主线且恪守不渝,胡适一生的为人行事,常常受到时人与当局的非议与非难。北洋政府时期,他主张过好人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他发表《人权与约法》,挑起人权论战,矛头直指国民党政府的立国之本。“九一八”事变后,全国人民抗战激情高涨,他参与“低调俱乐部”,主张暂时的妥协退让,增加国力以争取最后的胜利。这些,在常人看来,都是不合时宜的,胡适却坦然地去做了,无怨无悔,也无忧无虑。 
  胡适的这种超越时代局限,坚持自己独立思考、独立行事的精神,在新文化运动初期,就有突出的表现。对此,J。B。格里德是很欣赏的: 
  文学革命从其发端就是更广阔范围的思想改革运动的工具,也是一股用它的诺言波及甚广以至很快就以“新文化运动”闻名的变革潮流的工具。对于胡适来说,这些年中,他对白话始终保持着最大的热情,但是他所关切的事情远非是使书面语言恢复活力……在他论述文学革命的观点中,已经清楚地表现出了他探讨这些引起广泛问题的某些特点。当别人是武断的时候,胡适总是保持着暂时性、尝试性的观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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