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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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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了哈代的一句诗:“有了经验的狗,知道节省他的时间,逢着不必叫的时候就耐了下去。”可见他对这场纷争厌恶到什么程度。最后一段,他大声疾呼:   
  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4)   
  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让我们对着我们不十分上流的根性猛喝一声。假如我们觉得胳膊里有余力,身体里有余勇要求发泄时,让我们望升华的道上走,现在需要勇士的战场正多着哪,为国家,为人道,为真正的正谊——别再死捧着显微镜,无限地放大你私人的意气! 
  再声明一句,本刊此后再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 
  鲁迅哪是个善罢甘休的人。同一天,便写出了他在这次论战中,虽不是最凌厉,却多少带些总结性的《我还不能“带住”》。载二月七日《京报副刊》。 
  仍揪住李四光不放。文中说,李四光教授先劝他“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他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了这样的巨罚之后,还要他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他“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他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他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六十五期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写完这些话,鲁迅继续说: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44页)这回忘记徐志摩了么?不会的。全文快完的时候,斜刺里荡出一笔,又说到了徐志摩:“诗哲”为援助陈源教授起见,似乎引过罗曼罗兰的话,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却只知道打别人身上的鬼。没有细看,说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并承认了陈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难逃。他们先前是自以为没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带住”的事可就容易办了。只要不再串戏,不再摆臭架子,忘却了你们的教授的头衔,且不做指导青年的前辈,将你们的“公理”的旗插到“粪车”上去,将你们的绅士衣装抛到“臭毛厕”里去,除下假面具,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就够了!(《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44页)徐志摩遵守自己的诺言,不再反驳,也不在自己的副刊上登载这类文字。   
  闲话事件的余波(1)   
  余波分两种,一种是事件正在进行之际,斜逸出去的那种波。一种是事件已基本结束,因惯性的作用,还在往前荡漾着的那种波。 
  先说前一种,这种一般来说,比较有趣。 
  刘复,刘半农,刚从法国留学回来几个月,一回国就和语丝派的人搅在一起。他本是上海滩上鸳鸯蝴蝶派作家,当时的名字是刘伴侬,一个极香艳的名字。原先没有留学经历,自惭形秽,一九二○年教育部公派出国,在法国巴黎大学获得语言学博士,回国后便趾高气扬,以大人物自居。前一年还在巴黎时,就著文《徐志摩先生的耳朵》,与鲁迅配合,嘲讽徐志摩。回国后,赶上女师大风潮,自觉地站在鲁迅、周作人一边,成了语丝派的一员战将。 
  语丝社同仁,每当集稿时,必有饭局。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在东安市场太和春饭馆楼上一次饭局中,谈起陈西滢等人对语丝派的攻击,自恃才高的刘半农,吃完饭,“拿起局票的红纸,提起一支法国自来水笔,把吃饭时大家谈笑的材料信笔直书,外国臭虫一般大小的字足足写了五张局票”(林语堂)。后经一个本名叫章廷谦,笔名叫川岛的北大毕业留校做助教,也是语丝派小兄弟的青年的整理,在《语丝》一月二十二日第六十三期发表了。题名就叫《刘博士订正中国现代文学史冤狱图表》。这是一篇极其无聊的文字,意思是,中国的某人,已被吹嘘成外国的某人,可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没有记载。比如徐树铮,不久前被对手杀害,就该视作中国的林肯,比如徐志摩,人称诗哲,可与印度的泰戈尔相媲美,比如陈西滢是中国的法郎士,而中国现代文学史却没有写上,所以称之为冤狱。 
  也是在饭桌上,刘半农还写了一篇《骂瞎了眼的文学史家!》也登在第六十三期的《语丝》上,署名刘复。这更是一篇污秽不堪的文章。先看看全文: 
  从前我很失望,说中国近数十年来,不但出不出一个两个惊天动地的好人,而且出不出一个两个惊天动地的坏人,如名盗名贼名妓名优等。 
  后来可渐渐感觉到我的谬误了。一九二○年在伦敦,就听见有人说,我们监督大人的英文,比英国的司各德还好(注意这不是卖鱼肝油的,乃是英国第一个历史小说家Walter scott)。接着是听说上海滩上,出了一个大诗人,可比之德国的Goethe而无愧。接着是又听说我们中国,连Wilde也有了,Johnson也有了,Tagore也有了,什么也有了什么也有了……这等消息,真可以使我喜而不寐,自恨当初何以如此胡涂,把中国人看得半钱不值。 
  最近,可又听说我们北京同事中,出了一个奇人。此人乃是北京大学教授(附注)陈源先生,即署名西滢的便是。 
  陈先生的英文,据说比Dickens更好。同时他还兼了三个法国差使,他既是Voltaire,又是Zola,更是France。 
  这等的话,都是见于经典的,并不是我信口胡诌。我现在对于陈先生,欢喜赞叹之余,敬谨把他介绍于《语丝》的六千个读者;这件事,亦许是亵渎了陈先生,因为我料定知道而且景仰陈先生的人:至少总也有六千倍的六千了。 
  我代陈先生愤愤不平,便是我翻遍了一切的英国文学史,没有看见陈先生的名字。这些编文学史的,真是瞎了眼!而且陈先生不但应在英国文学史有地位而已,他既是Dickens… Voltaire…Zola…France四个人的合体,那便是无论那一种世界通史中都应该大书特书的,然而我竟孤陋寡闻,没有找到一些影子。更退一百步说,法国Institut面前,至少也该把他们贵法国的Voltaire…Zola…France的合体,大大的造起一座铜像来,然而我离开法国时,好像还没有看见,许是还没有完工,然而那班Institut的老头儿,可真是胡涂到万分以上了。再退一万步,H。G。Wells的那部《通史大纲》好像也没有陈先生的名字。这真是有些古怪了。 
  Wells是陈先生的好朋友。我记的有一次他写信与陈先生,不写Dear Mr。Chen而写Dear Chen,陈先生便高兴的浑身搔不着痒处,将原信遍示友朋。无如Wells竟胡涂到万万分,著书时把个极重要的人物,而同时又是他最亲密的朋友,竟轻轻地忘去了。好像我在杂志上,看见许多历史家说Wells不配做历史书,因为他将许多的史事弄错了。我不是历史家,不能评判这些评论对不对。现在就这件事上看起来,却要说Wells的挨骂,真是活该。 
  我代陈先生愤愤不平,我除痛骂这班历史家瞎眼而外,更无别法。但我很希望北大史学系主任朱先先生不要也忽略了这一件事。先,你该知道我们现在只有这一个人替我们中国绷绷场面,你还不赶紧添设“陈源教授之研究”一科么? 
  (注)“北京大学教授”六字,就当译作“A teacher of the Pecking national university something like a professor or a lecturer ”,这是一九二○年三月某日,陈源教授在伦敦泰晤士河边上伦敦桥畔说的。 
  同一期上还有林语堂的一篇《写在刘博士文章及“爱管闲事”图表的后面》,也是将无聊当有趣的下流文字。其时林语堂回国不久,根基不深,自恃还有点国学底子,整日和这般人厮混,算是语丝派中惟一一个有留美经历的学人。这时他还意识不到这班法日派的厉害,待到在厦门大学真的和鲁迅打过一回交道之后,他就知道什么是人以群分了。三十年代初在上海,他方知只有徐志摩这些人才是他的真正的好朋友。还是看看林语堂当年的这篇文章吧。   
  闲话事件的余波(2)   
  林语堂的文笔是很流畅的。先说刘半农怎样用饭馆的“局票”,三下五除二便写了一篇好文章。实际上哪是什么文章,不过是一些人名的堆砌罢了。然后说,一位叫“爱管闲事”者(即川岛)把这些材料集成了一张《刘博士订正中国现代文学史冤狱图表》,大家的意思,谁有话尽管“写在后面”。不拘一句两句都好,务必达到凑成三四千字的目的而止,为的是要补本期的空白,因为来稿实在太沉闷了。他现在想多说些空头话亦有凑成字数之嫌,与财政总长发空头支票,凑足五成薪俸用意相同。最可惜的,就是他们的“大老板”今天不到会,不然一定有佳句来给他们欣赏的。林语堂说的“大老板”极有可能是指鲁迅。 
  接下来说,“爱管闲事”君将图表给他看了之后问他意见如何,请他也将意见写在后面。他看中国现代文坛有这么好的景象,有这么许多位站在狄根司水平线以上,够得上列名《大英百科全书》或《世界通史》,自然是很可喜的一个景象,前途甚可乐观似的。对于大家所拟的,他有赞同的,也有不赞同的。赞同的如:林肯被弑而死,徐树铮亦被弑而死,故徐树铮即林肯,这种逻辑,谁也不能否认。不赞同的如章士钊比Dreyfus,他绝难予以同意,理由是Dreyfus不曾做过法国教育总长,也不曾执掌过法国农大,这样一比拟,难免要叫不懂法国文学史的人误会。其余的,他没什么意见,为的是这些文学界主人翁的文章,有的不曾看,有的不想看,有的不上看,不便遽尔发表意见。再有一种是原文方面尚未看过,难知所拟到底是否切当,但是如果所拟切当,原文也就不想看,而且大可以不看了。到底他的文学鉴赏力还太幼稚,总还是以在狄根司水平线以下作家的文章为有趣,好像乡下人喜欢吃西湖龙井不懂铁观音的口味,这却只能怪他自己。他活了三十年,到现在还是如此,此后大概不会十分长进。但是他也有抗议之处,水平线以上所拟,若是当做一种玩意儿可勿论,若是当做北京大学史学系主任朱先先生考订文学史的材料,即除如张耀翔,陈大悲,山东张神童,成绩卓著,众所共仰者外,于事实未详者,仍须加以一番考证工夫。且须定一条原则,此后凡欲补充在水平线以上者,皆须由语丝社同人“公拟”。其为文士自拟,或有私人关系而拟者,概勿与照录。第二条就是比例须较严格才行,不然中国文坛进步的太快,亦是不佳之象。你想新文学运动胚胎时代还未到,已有了葛德,若单有了一位葛德,我辈已大可放下笔回去耕田,何况于不到十年之内于葛德之外,又有了佛朗西,又有了苏格拉底。其余若送朋友婚礼,订婚或成婚都包括在内,也须老老实实,掏出钱来买点东西,勿信手拈来,以大人物头衔相赠,便算尽了友谊。这样一来,文豪就要长的比雨后的草蘑菇还快,亦是不吉之兆。等会儿他跑到讲堂上,看见他的学生这边是杜甫,那边是李白,那位不及格的是罗素,那位麻子是约翰生,那位曲背罗锅儿是Pore,那位犹太鼻子的是Renan,他的休息室听差是项羽,倒便壶的是苏子瞻,这样一来可就真正糟尽天下之大糕,过去的文学大家也就没有趣味去读了。现在姑就他对于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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