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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追忆似水年华-第29节

小说: 追忆似水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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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还能使我重新见到她。就这样,这名字传了过来,就象绿色的喷水管中喷出的水珠,那样尖利、那样沁人心脾地洒在茉莉和紫丁香的花丛之上;它用纯洁的空气渗透它所经过的地区,并以缤纷的虹彩笼罩那个地区,它还以它所指的那位姑娘的神秘生活,把那个地区隔绝起来,成为有幸同她一起生活、一起旅游的人们专有的禁地;这一声呼唤在山楂花下,在我的肩头,表明了他们亲密的关系,表明他们同她、同她神秘的生活是亲密无间的,我更觉痛心,因为我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天地。
  有那么一小会儿(当时我们正在走开去,我的外祖父悄声说“斯万也怪可怜的,他们让他扮演什么角色!故意把他打发走,让她好跟夏吕斯厮混,那男的就是夏吕斯,我认得!还有那个小姑娘,也参与进这类丑事当中!”)我忽然产生如下的印象:希尔贝特的母亲口气那么厉害,她都不敢顶嘴,说明她并非高不可攀,也得听命于人;这个印象减轻了一点我的痛苦,给了我些许希望,也使我的爱恋之情有所收敛。但是,这种爱恋之情很快又在我的内心升腾起来,仿佛是一种反应,我的受到委屈的心想通过这一反应来同希尔贝特并起并坐,或者把她也贬到同样的水平。我爱她,我后悔当时没有来得及想到什么妙语气气她,让她伤心,迫使她记得我。我觉得她很美,所以我恨不能转身回去,耸耸肩膀对她喊一声:“您真丑,瞧您这怪样,叫我恶心!”然而,我没有这样做,只是走开了,心里留下了这个红头发、皮肤上布满红色雀斑、手里拿着一把铲子、笑着向我投来呆板而隐含深意的目光的少女的形象,并把它作为我这样年龄的孩子因无法违拗自然法则而不能得到的某种幸福的首例。她的名字在我和她一起听到呼喊的那片桃红色的山楂花下留下了芳香,这名字的魅力还将征服同它接近的一切;我的外祖父母有幸结识并没齿不忘的她的祖父母,崇高的经纪人的职业,以及她在巴黎居住的香榭里舍大街的那个令人断肠的地区,都因与她有关而增光添彩。
  “莱奥妮,”我的外祖父一回到家里便说道,“刚才你要是能跟我们一起散步才好呢。你一定不认得当松维尔了。可惜我不敢,不然我就折一枝你那么喜欢的桃红色的山楂花带回来送给你了。”我的外祖父跟我的莱奥妮姨妈讲述我们在散步中的见闻,既是为了哄她高兴,也许还因为我们没有完全失去希望,盼望哪一天能怂恿她下床,出门走走,况且我姨妈原先很喜欢斯万的那个宅院,斯万是她接见的最后一位客人,那时她早已闭门谢客了。而如今,倘若斯万前来探问她的近况(她是我们家唯一的斯万还要求见见的人),她会让人回话说,她累了,请他下次再来;同样,那天晚上,她听罢外祖父的叙述,便说:“是啊,等哪天天气好,我坐车去那儿的花园门口看看。”她这么说倒是诚心诚意的。她很想再见见斯万,重睹当松维尔的芳华;但是,她力不从心,真要这么做恐怕会累垮的。有时候,天气晴朗,她的精力多少充沛些,她起床梳妆;可是还没有跨出门槛她就感到累了,忙着要上床。在她身上,已经出现“人到老年万事休”的心境——只是比一般人来得早而已。她什么事都无心去做,只等着死亡临头,早早地把自己象蚕蛹一样地裹在茧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寿命很长,但在他们的晚年,即使当年曾是形影不离的情侣,即使当年曾是心心相印的密友,到了一定年纪,他们也不再为聚首而离家远行,甚至不再互致信札,他们认定了在这尘世间他们已无心曲可通。我的姨妈大概也心中有数,她不会再见到斯万,不会再出门,但是这种我们可能觉得痛苦难忍的幽闭生活,她大概倒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她精力衰退,每天都感到困顿不济,不得不划地为牢约束自己;她每做一件事,每有一个举动,即使不感到痛苦,至少也感到吃力,这样,不活动、与世隔绝、悄悄度日,她反倒能得到摄身养息的舒适和悠闲。
  我的姨妈没有去看桃红色山楂花堆艳叠锦的花篱,但是,我每次都要问我的长辈:她会不会去?她从前是不是常去当松维尔?我想方设法抓住机会让他们提到斯万小姐的父母和祖父母,因为他们在我的心目中跟神仙一样伟大。斯万这个姓对我简直具有神话般的色彩,我跟我的长辈聊天的时候,我如饥似渴地盼望他们提到这个姓氏,虽然我自己不敢把它叫出口,但是我拐弯抹角地引导他们触及同希尔贝特和她的家族有点关系、甚至牵涉到她本人的一些话题,好让我感到离她不至于太远;我有时会突然迫使父亲开口,譬如说,我假装以为外祖父的职务早就是我们家祖传的行业,或者假装以为莱奥妮姨妈想要去看的那座花篱是在公家的地界内,我的父亲就会纠正我的说法,告诉我:“不对,这个职务原先是由斯万的父亲承担的,那座花篱在斯万家的花园里。”于是,我不得不狠狠地吸一口气,因为斯万这个姓,沉重地压在我心中永远铭记的那个部位,使我透不过气来,每当我听到它,总觉得它比别的一切更丰满;它之所以特别有分量,是因我每次都早已在心中呼唤过千遍万遍。它引起我一种快感;我深感愧疚的是竟敢向我的长辈们索取这种快感。由于这种快感如此巨大,他们得耗费许多精力才能使我得到,而他们并不能得到补偿,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并无快乐可言。所以,我往往转移话题。出于谨慎,也出于顾忌。但是,当他们一说出斯万两字,我赋予这个姓氏的种种特殊的诱惑力又都活跃起来。那时,我突然感到,我的长辈们对它的魅力也不能无所感触,他们甚至站到了我的立场,发现我的着迷之处,不仅不责怪我,甚至同我共鸣,我简直就象把他们征服、把他们带坏似的感到无比地内疚。
  那一年,我的父母比往常早得多地决定了回巴黎的日子,动身的那天早晨,为了照相,他们给我卷了头发,并小心翼翼地给我戴了一顶我从未戴过的帽子,给我穿了一件丝绒的外套。我的母亲到处找我,终于在与当松维尔相接的小陡坡上找到了我。当时我正流着眼泪。搂住了长满尖刺的树枝在向山楂树告别,而且,我跟悲剧中的王妃那样,只觉得无用的衣饰是不堪忍受的负担,把我的头发做成堆在额前的小鬈鬈,实在是多此一举,我并不感恩,反而恨恨地扯掉卷发纸,把它们同我的那顶崭新的帽子一起踩在脚下①。我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我流泪而感动,她看到我的帽子被踩扁了,我的外套给糟蹋了,不禁叫出声来。我听不见她的叫喊,只顾哭着说道:“我可怜的小山楂树啊,不是你们使我伤心,逼我走。你们从来也不让我痛苦!所以我将永远爱你们。”我一面擦着眼泪,一面对它们许愿说,我长大之后,决不象别人那样荒唐地过日子,即使在巴黎,遇到春天,我也不去拜客,不去听那些无聊的敷衍,而是要到乡下来探望第一批开花的山楂树。
  
  ①这里,普鲁斯特间接地引用了拉辛的悲剧《费德尔》中的台词:“这无用的衣饰,这层层的纱,压得我好苦!是谁以多事的手给我把头发卷成这样,并细心地把发卷优美地堆在额前?”(第一幕第三场)
  我们去梅塞格利丝那边散步时,一走进田野,就再也离不开田野了。风好象通过一条无形的小路,无时无刻不把田野吹遍,我觉得风是贡布雷独有的神仙。每年,我们一到贡布雷,为了切实感受一下我确已身临其地,我总要登高去寻觅风的足迹。它在犁沟里跑着,叫我跟在后面追赶,在梅塞格利丝那边,在那片鼓鼓溜溜的、几十里都不见沟壑的平原上,风总在人们的身边吹拂。我听说斯万小姐经常去朗市住几天,虽然离这儿有几十里之遥,由于中间没有阻隔,距离也就相对地缩短了。炎热的下午,我看到那同一股轻风从极目处吹来,把远方的麦梢压弯,然后象起伏的波浪驰遍寥廓的田野,接着它暖暖乎乎地、悄声细语地伏到我脚下的野草丛中。我与她共有的这一片平原仿佛使我们更接近,把我们联结在一起。我当时想,这股轻风曾从她的身边吹过,风的悄声细语传来了她的某些消息,只是我听不懂罢了。所以,风吹拂过我的跟前时我拥抱了它。左边有一个村庄,叫尚比欧村(本堂神甫称它为CampusPagani——异教庄)。右边,在一片麦田的上面,遥遥可见圣安德烈教堂的两座钟楼,雕琢得很精致,颇有乡土风味,它们也跟麦穗似的,尖尖翘翘,瓦片蜂窝般地一格格紧扣成行,象正在变黄的麦粒。
  苹果树的树叶,长得与其它果树不同,一般人不会认错;在绿叶的衬托下,枝头间距对称地绽开一团团宽瓣的、白缎般发亮的花朵,或者半悬着一簇簇羞红的、欲开还闭的蓓蕾。在梅塞格利丝那边,我第一次注意到苹果树在阳光明媚的大地留下圆圆的树荫,夕阳在树叶下面斜投下一丝丝金线;我看到父亲用手杖截断那丝丝金线,而它们却宁折不弯。
  有时,下午的天空中出现苍白的月亮,象一朵白云在悄悄地运行,没有光泽,好比没有登台的女演员,穿着平时的服装,不事声张地悄悄坐在剧场里看看同行的演出,但愿不引人注意。我喜欢在画上、在书中见到月亮的形象,但是当年我所欣赏的那些艺术作品,与今天我觉得把月亮描绘得很美、甚至都认不出那是月亮的艺术作品,有多大的不同呀——至少在早年,在布洛克打开我的眼界,使我的思维更倾向于纤细的和谐之前是这样的。那些作品,例如森蒂纳的某部小说,格莱尔的某幅风景画,把月亮描绘成清晰地悬挂在天空的一弯银镰,诸如此类的作品同我自己心目中的印象一样地稚拙粗俗,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见到我喜欢这类作品就很生气。她们认为,给孩子们看的作品,孩子们看后由衷地表现出欣赏趣味的作品,应该是一个人成年之后仍叹赏不已的作品。在他们的心目中美学价值一定是同具体的物质一样,眼睛一看便能感受到它的存在,不必在内心经过一些等价物的耳濡目染,慢慢酝酿成熟。
  凡德伊先生在蒙舒凡的住宅,面临一潭深涧、背靠灌木丛生的山坡,就在去梅塞格利丝那边的路上。所以,我们常在散步时遇到他的女儿驾驶一辆轻便货车飞快地从我们身边驰过,近年来,我们见她已不再独来独往,总有一位年纪比她大的女友陪伴着她,那人在这一带名声不好,后来般到蒙舒凡定居。大家都说:“凡德伊先生准是被那女人的甜言蜜语迷住了心窍,才听不到人家背后的议论。他平时听到一句不得体的话都会面红耳赤的,如今居然允许自己的女儿跟那样的女人在家里出出进进,还说那女人不平凡,感情丰富,在音乐方面更有不同寻常的才情,可惜她过去没有得到发挥。他可能明明知道那女人并不关心他女儿的音乐修养,而是教唆她干别的事。”凡德伊先生倒真是这么说过;事实上,一个人凡同谁有过肉体上的关系,总能使那个人的亲属对他(或她)的精神品质产生由衷的钦佩。肉体之爱尽管受到那样不公正的诋毁,却能迫使每一个落入情网的人把内心的善良和献身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他(或她)的亲朋好友感到光彩夺目。贝斯比埃大夫多亏他那副大脑门和那两条浓眉,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坏蛋,但他的模样却根本不象,所以不会有损于他作为大好人的不可动摇、但名不副实的声誉。他用粗鲁的语气说了下面这番话,巧妙地把本堂神甫和大伙儿逗得笑出了眼泪:“敢情!据说这娘儿们跟她的朋友凡德伊小姐在搞音乐。看来真让您感到意外。我反正不知底细。昨天,那个当爸爸的还跟我这么说呢。怎么说,那丫头爱好音乐没错,我不赞成压抑孩子的艺术天分。显然,凡德伊也不赞成,况且他自己还跟他女儿的女朋友一起玩音乐呢。哈!天晓得。他们家成了音乐窝了。你们笑什么呀?只是那帮人音乐玩得太过分。那天我在公墓附近遇到凡德伊老先生。他腿力不济,都站不稳了。”
  那一阵,我们发觉凡德伊先生遇到熟人便躲避,只要远远瞅见熟人,他就绕道走开;几个月里他明显地老了许多,愁眉苦脸。凡跟他女儿的幸福没有直接关系的事,他一概无心过问;他经常整天整天徘徊在亡妻的坟前。显而易见,他内心痛苦得要死;谁都不难推测,他对于流言蜚语并非一无所闻。他全都知道,还甚至相信这是事实。对于一般人来说,无论他的德操有多么高洁,遇到纠缠不清的情况,也许只能安之若素地同他一向深恶痛绝的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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